孙晓凯+白雪峰
【摘 要】 老子的辩证法思想博大精深。作者探讨了道家之祖老子及其思想来源,阐释了何为老子之“道”?简述了老子辩证法思想之矛盾观:矛盾普遍存在的思想,矛盾对立转化的思想,对事物成长规律的辩证思维。老子的辩证法思想对人们理解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更好的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关键词】 老子;辩证法思想;现实价值
“辩证法”一词,是德国大哲学家莱布尼兹为阴阳五行八卦起的一个洋名字。他接触了早年传入欧洲的《道德经》后,被书中的思想深深吸引,继承并创造性地发展了老子的思想。可见,生活于两千年多年前的老子才是真正的辩证法之父。
一、道家之祖老子及其思想来源
老子是我国春秋时期的思想家、哲学家,道家哲学的创始人。那么我们不禁会问:“老子为何人也?”。据太史公的《史记》记载:“老子者,姓李,名耳,字伯阳,又称老聃。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今河南省鹿邑太清宫镇,也有另一种说法是安徽涡阳)。老子自幼聪敏善思,后入周求学,学问日渐加深,名气日渐远播,慕名拜访的仁络绎不绝。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儒家大师孔子,孔子曾专门到周都拜访老子,两人讨论了很多做人、为官的道理。孔子回到鲁国后,弟子们问他此次拜访有何收获时,孔子称赞老子“犹龙乎,学识渊深而莫测,志趣高邈而难知;如蛇之随时屈伸,如龙之应时变化。老聃,真吾师也!”。
老子生活在春秋大变革的时代,社会正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农业生产上,经济有了巨大发展,封建的社会生产关系逐渐萌芽,商业也日趋活跃。政治上,王权衰微,诸侯混战不断,新型的地主阶级取得了政权。老子通过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深入观察和认真反思,结合前人的理论成果,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一套独特的理论体系,成为我国传统文化哲学中的重要瑰宝,给我们留下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他的辩证法思想深邃,内涵丰富,传世巨著《道德经》更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完整的哲学著作,是老子思想的集大成者,是我国道家哲学思想的重要来源。
二、何为老子之“道”?
老子的“道”主要体现在其关于事物的运动和变化的思想,《道德经》第一章云:“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直到今天,这句话还常被人们用来营造一种玄幻、奇妙的气氛。那么,何为老子之“道”?
“道”本意是指人走的道路,后引申具有规律之意。古代人们常用它来表示自然天象的运行规律,以及人类社会的行为准则,如“天道”“人道”等。老子把“道”的作为其哲学的中心观念,他的整个哲学体系都是由他所预设的“道”而展开的。《老子》书中所出现的“道”字,在不同的章节,不同的文句中“道”的含义也不尽相同。老子在解释“道”这一名字时的来源时说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廖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在现实存在中,道既是“无”,又是“虚”,“虚”、“无”蕴含了丰富的辩证法涵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正是老子学说的精华。《道德经》第四十二章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这里,“道”是天地万物的根,是孕育了世间万物的祖。陈鼓应先生的根据老子“道”的不同含义进行分类,主要归为三类:一是实存意义的“道”;二是规律性的“道”;三是人生准则的“道”。
老子对人之“道”的哲学思想在当今社会对人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同样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现实生活中的人们,在丰富多样的物质世界中逐渐被人与人、人与物的各种关系所迷失自我,人的价值观被不断物化,人被物所异化的趋势不断加强。我们在不断拷问和思考“人生价值是什么?”“人生的意义是什么?”等这些终结问题时,人们的心境总是不能保持平和,情绪不断复杂,我们自己常被种种莫名的忧伤和伤感所左右。老子的“道”可以给我们的心灵提供了一种洗涤浮躁后的内心平静,迷茫后的一丝慰藉。老子的“道”可以理解为人们对精神自由的一种向往和追求,一种人们由此岸到达彼岸的桥梁和纽带。这里的自由,就是我们在现实中心灵不受羁绊,无欲无求,天地的本性就是我的本性,万物是我的朋友,我与天地万物是联系在一起的,真正达到上善若水的心灵境界。正是从这样的世界观出发,宋代大思想家张载发出了“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人生价值观的宏愿。当然,我们也可以把老子的“道”简单理解为一种人们行为规范、价值取向的追求。
三、老子辩证法思想之矛盾观
1、矛盾普遍存在的思想
在老子看来,世间万物都包含由彼此对立的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相互联系,互相依存。现实生活中的一切都是相对存在的:有无、难易、美丑、高下、长短、祸福、胜败、强弱、荣辱、先后、大小、轻重等等,都是以相对的状态而存在的,是矛盾的对立统一。老子在《道德经》第二章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意思是美和丑、善与恶都是对立存在的,一方的存在以对方的存在为前提。
然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不了解矛盾的双方的关系,往往只看到矛盾一方的作用,而忽视矛盾另一方的作用。贪大求全、短期行为、急躁冒进等词汇都是这一种错误思维的表现形式。人们在现实急功近利,唯利是图的功利思想日趋盛行,而忽视“无”的作用,这里的“无”并不是什么都不做,听之任之,消极适应。这里的“无”是要求我们做到“去甚、去奢、去泰”。要抛弃那些极端、奢侈、过度的措施。老子关于正确认识事物对立面的作用,发挥两方面的积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2、矛盾对立转化的思想
老子的辩证法思想的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关于矛盾转化的思想,他认为事物矛盾雙方转化是绝对的,一切事物都会朝着它的对立面转化。事物只有在其相互否定的这种运动状态下才会发展、质变。这都是因为任何事物不可避免要向其潜在的对立面转化。老子的“反者道之动”的命题,指出了事物向相反的方面转化是一种合乎规律的运动。他概括了许多当时的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认为宇宙间的一切事物都能向着他的对立面转化,老子说的“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曲则全,枉则直”“物壮则老”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老子关于“物极必反”的观点对于我们今天正确把握发展的度,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具有指导意义。直到现在,仍然极少有部分人还盲目追求经济指数增长,不顾一切的生产和开发,竭泽而渔,毁林造田,最后导致生态环境严重破坏,人类受到大自然的惩罚。透过老子的辩证法思想,我们既要了解事物的规律性,也要知道事物自身所应有的限度,并限制和禁止自己的行为,防止事物向反的方向发展,只有人类正确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社会才能够持续发展。而这种观念和意识,两千多年前的老子就已经提出,这足以说明其超凡的智慧。
3、对事物生长规律的辩证思维
老子在认识到矛盾相互转化的同时,还推测到矛盾转化中的某些变化的过程,如老子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说明了事物变化的过程中不仅有数量的变化,还包含着一个逐渐的质变过程,做大事、难事要从小事做起注重量的变化。老子的这些看法都包含着相当合理的因素。
【参考文献】
[1] 老子.道德经[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
[2] 张岱年.中国哲学史[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4.
[3] 张智彦.老子与中国文化[M].贵州:贵州人民出版社,1996.
[4] 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作者简介】
孙晓凯(1990-),汉族,山西沁源人,延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全球化问题研究.
白雪峰(1991-),汉族,山西太原人,延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社会发展规律与经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