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蓝予?张雅静
【摘 要】 文章从资助政策、课程学习、活动开展、就业管理这四方面入手,分析了现阶段高校对新疆、西藏民族生的管理现状以及特点。指出这些政策的实施为少数民族生创造了良好的生活学习条件,但也为其降低对自身的要求提供了理由,造成学习动力不足,敷衍和依赖思想严重等问题。必须引起重视,加以改善。
【关键词】 高校民族生;日常管理;资助政策;课程学习
一、高校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情况
随着教育领域内援藏、援疆等措施的具体实施,大批少数民族优秀学子进入内地高等学府深造。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力度,内地高校在校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人数也逐渐增多。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作为大学生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具有家庭经济贫困、学习基础较差、民族特征明显、心理问题突出等特点。
1、高校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的特点
(1)家庭经济贫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了我国地区与民族之间贫富差距扩大,这一问题在东西部地区体现得尤为明显。高校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来自我国经济欠发达地区,家庭经济普遍较困难,面对高昂的大学学习和生活费用,他们往往要承受更大的压力和困难。在对H大学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问卷进行相关数据分析时发现,在非常贫困这一等级中,新疆学生占该民族人数的57.9%,西藏学生占比为0;经济条件为较困难及非常贫困的新疆学生占该民族人数的84.2%,西藏学生占该民族人数的52.9%;总的来说,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大部分都较困难,但是对来自的地区和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卡方检验时,sig值为0.002,小于0.05,说明来自不同地区与家庭经济条件有极强的相关性。与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相比,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的家庭状况更为贫困。
a.4单元格(50.0%)的期望计数少于5.最小期望计数为.94.
(2)学习基础较差。“新疆、西藏地区受教育条件的限制,基础教育相对薄弱,从而导致了该地区大学生的基础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知识面窄,思维较单一,自学能力较弱。”[1]内地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大学生基本能够融合内地高校的学习生活,但存在很大程度上的学习不适应现象,具体表现为学习动机不强,对大学教学方式节奏难以适应;学习能力较弱,学习压力大;学习态度不积极,学习自主管理和规划水平较低;学习行为结果较差,学习成绩普遍不高。其中,内地高校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大学生学习适应性存在了一定程度上的两极分化,不同背景、专业、学科高校学习适应性问题存在一定差距。
(3)民族特征明显。“民族意识,是民族的特征之一,是指各民族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凝结起来的表现在民族文化特点上的心理状态。少数民族学生进入大学后,由于受到民族传统和民族习俗的长期影响,具有非常强烈的民族情感,渴望本民族得到认识、了解乃至认同。”[2]在对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进行访谈或相关调研时能够发现,来自新疆维吾尔族学生大都信仰伊斯兰教,来自藏族的学生则信仰藏传佛教。他们的民族自尊心较为强烈,希望自己的生活习惯和生活习俗能够得到尊重,而各类民族节日活动则是其寄托民族情感的媒介。
(4)心理问题突出。由于宗教信仰、生活习俗等方面的不同,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与其他民族学生的交流较少,也不爱参加非本民族集体活动,因而生活、学习和参与活动的形式和范围大大缩减了。同时,在与其他民族学生相处时,家庭的经济状况往往会使其产生自卑感,生活上也会感到不够自信。当步入大学,面对新环境、新事物、新问题,倘若没有合理的、可接受的解决机制,不能得到及时开导时,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往往会产生一系列心理问题。
二、各高校针对民族生的管理现状
1、各高校的一般性政策制度
制度是一系列标准,规范与行为准则的集合,是机构设置和权限划分的外化形式。针对日益扩大的民族生群体,各高校均设立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大致可分为资助政策、课程学习、日常管理和就业指导四个方面。
(1)资助政策。加强对高校少数民族贫困生的资助无论从学生自身还是家庭、社会、学校都有一定的积极效益。首先,各高校在针对民族生的补助方面种类齐全,形式多样。既有学费、路费等常规性支出补助,也有保险费、军训费等特殊补贴。如中南大学对寒、暑假回家的少数民族地区学生,学校对他们每人每年给予800元路费补助;湖南大学为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十个民族具有清真饮食风俗的学生发放每人每年120元的牛肉补贴等。其次,针对民族生开设专项奖学金,减轻其竞争压力。如复旦大学以从内地班、预科班考入的在籍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少数民族本科学生为对象,设立每人每学年1000元奖学金等。最后,民族生申请资助的门槛较低,成功率较高。
(2)课程学习。“少数民族学生跟汉族学生将在同一起点上进行学习,由于基础教育薄弱,面对激烈的学习竞争,少数民族学生难免会感到力不從心,进而逐渐失去学习兴趣,甚至有些学生会因此产生自卑、不满、抵触情绪,逃避学习。”[3]考虑到新疆、西藏地区民族生在课程学习方面有语言障碍和文化差异,以及边疆地区的师资力量较为薄弱,教育设施较为落后等现实基础,各高校在课程学习方面针对民族生均有一定的特殊政策。
具体来看,可分为直接降低考核标准、专项强化学习过程和充分调动相关资源三类。直接降低考核标准如中国政法大学的课程分数折算制度,将民族生的课程分数直接乘以一定的难度系数(1.1-1.3),对重修成绩高于45分以上、低于60分者,该门课程成绩以60记;课程成绩高于80分、低于85者,一律记85分等,再比如湖南大学和中南大学规定民族生可免修部分课程。专项强化学习过程如专门开设民族生课堂,聘请专业教师,集中强化教学,注重学习过程的有效性而非结果的满意度。如上海交通大学在化工学院等少数民族学生相对集中的一些专业,聘请教学能力强、师德风尚好的教师进行教学辅导,强化专业基础能力。充分调动各方资源指的是将民族生看作一个受各方因素影响的群体,在朋辈辅导方面、辅导员工作方面以及班导师和教务导师等与民族生直接基础的群体中实现资源共享,治理联动。民族生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非常团结,年级间的差别很模糊,“学长学姐”这一群体具有得天独厚的辅导条件,电子科技大学据此规定学校要选拔一批思想素质过硬,综合能力强的高年级汉族学生骨干、党员作为“朋辈辅导员”,在思想交流、英语四六级辅导等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提高其学习成绩。华东理工大学将辅导员作为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承担者,让班导师发挥学业指导方面的经验,主动对民族班学生跟踪指导,教务部门提前介入,主动为民族班学生提供服务,通过“三方联动”敦促民族生学习。
(3)活动开展。日常管理方面是民族生管理的重心,各式活动则是日常管理的载体。民族大学生作为社会文化的接受者,不是盲目和机械的,而是主动和自由选择的,是带有自己特色的接受。各高校在民族生日常管理方面的政策制度,可分为思想教育、机构设置和节日活动三方面。
思想教育主要指通过少数民族政策讲座、心理健康教育报告会、法律安全知识讲座、大学生生涯规划主题征文等系列活动加强对民族生的思想引导,端正其政治态度。河海大学邀请党性强、负责任的学院党委书记、机关正处级干部担任“人生导师”,开展“爱党、爱国、爱水、爱校”教育,引导少数民族学生树立良好的“祖国观”和“民族观”也是思想教育的新形式。机构设置指的是设置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建立一支专业化的高素质管理队伍。如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成立民族学生事务管理与服务办公室,江南大学成立民族宗教管理领导小组,学生工作处专设少数民族学生管理办公室等,使民族生工作职责分明,运行流畅,走专业化、高效率的道路。节日活动指的是重视民族生的传统节日,如开斋节,古尔邦节,藏历新年等。如华东师范大学举办的“大学生民族文化艺术节”,内容丰富多彩,既包括民俗服饰、语言、饮食等民族文化展示,也包括学跳民族舞、文化灯谜竞猜等民族文化体验,还有唱民谣、跳民族舞等民族歌舞庆典,受到一致好评,取得良好效果。此外,近年来各高校对民族生的管理更加注重以人为本,采取了开设清真食堂,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和注重心理关怀等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
(4)就业管理。就业属于民族生管理的“出口”方面,不仅关乎民族生自身的未来,也关乎我国边疆地区的人才资源和发展前景。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少数民族地区更急需大批的市场经济人才。因此,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已经从传统的“政治型”干部向培养大批的“四化”建设人才方面转化。对此,教育工作者必须要有深刻的认识。”
各高校对民族生的就业管理可分为毕业季就业指导和动态管理长期培养两方面。目前多数高校在毕业季指导方面较为注重,采取的措施主要有推荐实习,与地方政府单位,地方企业等牵线搭桥,重点联络和发放就业补助等。在长期培养方面仍需要进一步完善,应从少数民族学生入校开始即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河海大学实施的“择业导师工程”值得借鉴,它追求就业规划到位、指导到位、帮扶到位、延伸服务到位四个方面。此外,部分高校充分调动社会资源,为民族生的就业添砖加瓦。如石河子大学与疆内160多个农牧团场、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实践教学基地,很多毕业生在实习中就达成了就业协议。上海交通大学注重充分挖掘校友资源,与毕业校友保持信息沟通,对有回乡就业意愿的民族生进行信息交流等。
2、政策特点及评价
(1)民族类高校在招生录取方面在同等条件下普遍会优先录取民族生,民族生预科班录取时会适当降分,开设的民语类专业会有学费减免政策。这一方面体现了贯彻国家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团结的精神,有利于为少数民族学生创造便利,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保障优质人才输出;但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录取的民族生素质参差不齐的隐患,对本科阶段的教育管理工作提出了挑战。
(2)多数高校并未针对民族生单独设置管理条例,而是并入学生管理条例中统一要求,仅个别政策会有简短的另行说明。这一方面体现了学校“一视同仁”的办学思想,有助于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消除民族差异;但一方面由于针对具体可行的政策措施,在某些方面民族生的管理会陷入被动,甚至与汉族学生的管理理念产生冲突。
(3)高校对于民族生的教育政策可概括分為资助奖励、课程教学、日常活动、就业指导四个方面。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在课程教学和资助奖励方面并非所有学校都有明文规定会对民族生进行“特殊照顾”,但就实际情况来看存在一些不成文的规定,如任课教师大多会出于对民族生学习基础较差的考量,而在课程考核时对其降低标准,打高分数;民族生缺勤的后果处罚较轻;民族生申请资助项目较易通过等。这在充分考虑民族生特殊的成长背景和教育基础薄弱的同时,也为其降低对自身的要求提供了条件,造成学习动力不足,敷衍和依赖思想严重等问题。
【参考文献】
[1] 许静.关于内地高校新疆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的几点思考[J].新西部,(下半月),2010(4)60-62.
[2] 张京泽,王丽萍,覃鹏.关于民族院校贫困生的资助措施及思考[J].民族教育研究,2004(5)21.
[3] 温英杰,如何加强高校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J].高等教育,2016(4)36.
【作者简介】
张蓝予,女,浙江舟山人,湖南大学法学院2013级本科生.
张雅静,女,湖南长沙人,湖南大学法学院2013级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