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吴正洪[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司法局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现年36岁的麻勇是个苗族小伙,现任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司法局沱江司法所所长。他在司法行政工作岗位上始终保持求真务实的精神,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履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职能和任务,他所在的沱江司法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法治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居全县各乡镇司法所前列,为当地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沱江司法所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单位,其本人连续多次获得“社区矫正先进个人”“人民调解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16年,麻勇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沱江镇地处凤凰县旅游核心区凤凰古城内,地域面积191.67平方公里,总人口11万余人,是全县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近年来,随着城市提质扩容和旅游事业的迅猛发展,工程项目纠纷和旅游纠纷发生频繁。作为司法所长,要成功调解纷繁复杂的矛盾纠纷,必须要身先士卒,更要有不畏艰难、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司法所不仅成了群众有事就找的“调解所”,而且成了镇党委、政府的“减压筏”,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高度评价。
乡镇基层的工作复杂琐碎,往往是“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作为司法所负责人兼人民调解员,麻勇以他的真心和宽容,用他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架起了党与村民心灵相通的“连心桥”,筑起了维护基层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麻勇始终不忘自己的职责,不管哪里有纠纷,不管何时发生纠纷,只要他知道了,都会尽心尽职地及时化解。他把做好调解工作当成一件乐事。在基层,许多矛盾纠纷往往是由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引发的,如果调解不及时,就会酿成大的矛盾纠纷,甚至走向恶化,导致刑事案件发生。2014年7月的一天,大坳村七组村民张某因凤凰教育园区建设炮损炮伤一事多次找施工方解决未果而同施工方负责人发生争执并被划伤,张某打算回村召集人手进行报复。通过公安110请求协助处置后,麻勇放下手头的工作,立即赶到现场,找到张某做思想工作,讲明法律法规,分析利害关系。麻勇在调处中了解到张某家庭生活困难,就积极为他申请法律援助,劝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通过耐心的劝说,张某终于放弃了采取极端手段解决问题的念头,将对方起诉到法院,并且获得了胜诉,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避免了一场刑事案件的发生。
麻勇(右一)开展社区服刑人员个别谈话教育
2015年10月2日国庆黄金周,麻勇正在值班,值班电话突然响起,一位重庆游客王某反映因所住房间设施损坏与客栈老板发生纠纷,请求司法所给予解决。群众利益无小事,维护凤凰旅游形象刻不容缓。麻勇带领另一名司法所工作人员赶到客栈,发现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周边围观游客众多,为消除外在因素干扰,麻勇要求双方当事人到客栈房间内进行调解。在了解事情缘由后,麻勇先耐心进行劝解,待双方情绪平稳后,先法后理,从《民法通则》讲到维护凤凰旅游形象问题,争取了双方当事人的理解,最后就设施损坏赔偿问题达成一致。纠纷在半个小时内得到成功化解。
2016年1月17日,30多名民工到沱江镇政府反映城北旅游停车场拖欠工资,请求政府给予解决。在接到镇领导电话后,麻勇及时带领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处理。经调查得知,承建方雇佣30多名民工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发包方与承建方发生分歧,发包方拒绝支付资金。当时已近年关,工程基本完工,但承建方拿不到钱付民工工资,民工迫不得已只能找到政府反映情况。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后,麻勇一方面向承建方说明《合同法》相关规定,另一方面告知发包方国务院关于企业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通知精神,请他们协商解决引发的合同纠纷。最后在麻勇的主持调解下,发包方愿意支付80余万元工程款来解决承建方民工的工资。这起矛盾纠纷经过麻勇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细心、扎实的调解得到圆满化解。
麻勇(右一)慰问生活困难刑满释放人员家属
麻勇不是法律科班出身,自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他总是抓紧业余时间,孜孜不倦学习法律知识,单位的同事都说他已经把学法作为自己的必修课,一本厚厚的法规汇编总是放在办公桌上,一有空就仔细研读。
多年的工作经验,让麻勇明白一个道理,想要改变基层法律意识淡薄的状况,就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将普法渗透到各项工作中去,带动群众共同学法、守法,切实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多渠道普及法律知识,多层面进行普法宣传,使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才能真正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为了达到这一效果,麻勇大胆创新,通过公开调处民间纠纷、召集群众现场说法和定期到辖区内的小学以法制副校长的身份进行法治教学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全镇的普法宣传工作得到了改善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老上访户滕某在多次接受麻勇的法律宣讲后,发自内心地说:“我原来不懂法,只要问题没有解决,我就缠着领导,在领导办公室不出来,现在好了,我不这么做了,反映的问题照样得到了解决。还是司法所干部好,他不仅给我宣讲法律,还真心为我反映问题,争取领导重视,为我解决问题”。
做好法律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是保一方平安的前提。麻勇带领全所工作人员始终抓住普法教育不放松。他利用电视、宣传栏、黑板报广泛宣传法律知识,每年举办两次以上由全体镇干部和村支两委及社区干部参加的法治培训班,并定期安排司法所干部到中小学校上法制课。“七五”普法以来,共举办各类学习班12次,对3900多人进行了法律宣传。通过扎实过硬的法律宣传,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创造了人人懂法、个个守法的治安环境。此外,为建立一支政治合格、思想过硬、业务精通、高效廉洁的司法行政工作队伍,麻勇狠抓政治思想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为此,司法所每年在17个行政村、7个社区、115名村(社区)级调解员中开展“三二一”活动。即一年进行三次业务培训,两次轮训,一次业务考试。“三二一”活动为司法所指导调解工作,解决矛盾纠纷,锻炼出了一支过硬的队伍。
麻勇在办案过程中,坚持原则,秉公办理各项事务。2015年,麻勇的一个亲戚吴某,在凤大二级公路旁建房,超出了国土部门审批的标准,占用道路1米多,公路管理部门和国土部门在处理时,吴某与工作人员大吵大闹。国土部门找到麻勇,要求调解。开始麻勇认为亲戚之间回避为好,可镇领导找到他说:“麻勇呀,这个纠纷只有你才能处理下来,你处事公正,组织上信任你。”来到现场,麻勇向吴某宣讲《土地管理法》,要求他纠正违法行为。可任他怎样做工作,吴某就是不愿将墙面拆除。吴妻还流着泪对麻勇说:“麻勇呀,墙已砌成这样了,你就网开一面吧,我们建这幢房子不容易。”僵持了半天,无奈之下,麻勇拆除了违建的墙体,将吴某多占的路面腾了出来。事后,亲戚都说麻勇是“六亲不认”。可群众却说他是“不徇私情”的好“法官”。从此,吴某夫妇把麻勇视为仇人。为消除吴某夫妇对他的误解,麻勇后来多次到吴某家做工作,说情与法的关系。当麻勇得知他家想开摩托修理店时,主动帮他儿子联系最好的学艺师傅,并帮他办好营业执照。深深的隔阂,经麻勇耐心的工作和诚恳的帮助,终于得到了化解。
麻勇(左一)入户帮助群众申请法律援助
在民俗园经营建材的田某,赊销建材给新场镇的段某,因一直未支付货款,催要20多次,段某均以种种借口搪塞,拒不付款。后来田某连前往要账的路费也借不来了,濒临绝境的田某想一死了之。麻勇得知情况后,主动登门给田某做工作,出主意,让他走依法解决的道路,并表示联系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免费为他代理。田某半信半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同意依法起诉。法院受理后,麻勇协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多方调查取证,几经周折,据理力争,凤凰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偿还田某全部货款及利息。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是司法所的重要工作内容。麻勇明白关心引导好每个刑满释放人员,用心做好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就等于为社会消除了大量的稳定隐患。沱江镇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众多,监管难度大。多年来,麻勇坚持“真情实意工作法”,按人员年龄、犯罪类型进行分类管理,与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交朋友,月月谈心并定期走访,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鼓励并帮助他们积极改造思想和融入社会。在日常监管中,麻勇用以案说法的方式引导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学法懂法守法,真情实意帮助他们重返社会,重新走上工作岗位,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此举有效地降低了社区服刑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的重新犯罪率,有力地维护了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杨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到司法所报到后情绪消沉,觉得无脸见人。麻勇作为社区矫正工作小组组长,多次找杨某谈心,从法律、情理角度劝解、教导他,很快消除了杨某的心理障碍。根据杨某熟悉汽车贸易行业的优势,麻勇帮助杨某创业,在G209绕城线附近开了二手汽车贸易店。现在该店生意红火。一提起司法所,一说起麻勇,杨某称赞不已,并表示将认真、安心接受教育矫正,监外服刑完毕后用自己的劳动来回报社会。
麻勇(左一)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
麻勇培训村调解主任
麻勇常说:“干一行要爱一行。”他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岗位上默默付出,工作路上多少坎坷,他从容走过;人生路上多少艰辛,他谈笑自如;前进路上多少诱惑,他不为所动;他积极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群众筑起了一道平安的防线,用他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腔热情,谱写了一首凤凰古城区的安定和谐之歌。
麻勇调解民工劳务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