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炳灵寺169窟第6龛和第11龛中女供养人像体现了北朝妇女参与宗教活动以及延续正常家庭生活的期许。她们以“清信女”或“邑子”的身份在以男子为主体的造像群中出现,表明女性是作为独立佛教信仰个体参与佛事活动的。女供养人像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社会对男尊女卑观念的再思考,赋予了妇女独立的宗教性社会人格,在一定程度上是妇女地位提高的表现。但地位的提高只是相对的,女供养人大多为有一定社会地位和经济实力的妇女且参与佛事活动的目的也不同。
【关键词】炳灵寺 北朝妇女 女供养人 地位
一、概况
炳灵寺169窟位于炳灵寺窟群北端唐代大佛顶部南侧最高处的崖壁上。该窟是一个不规则的平面似椭圆形的天然石洞,宽26米,长75米,深8.56米,高约15米[1]。在169窟中共有四个龛出现供养人像,其中开凿于建宏年间的第6龛和第11龛为女供养人像。所谓女供养人像,即为出资开窟造像的女施主所做的功德壁画。6龛壁画中女供养人像高髻长脸,着石绿色斜领上衣,手持莲花,左手旁墨书“清信女妾王之像”。11龛中的壁画为一组女供养人像,由衣着装束可看出地位高的两人在前,随从在后且尺寸小于前面两人。三人皆神态安静双手合十恭立。笔者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发现很多学者对“供养人”像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研究。例如:敦煌研究院主编的《敦煌莫高窟供养人题记》一书中分析了供养人“出资”的原因及其重要作用,指出供养人是石窟、壁画艺术作品出现的最基本条件。造窟与绘制壁画是为了各自的现世利益,为了江山统一,为例国泰民安,为了笼络群僚,为了和睦周边,为了先代亡灵,为了健在宗族等[2];李雅梅《唐宋时期艺术捐资者——供养人研究》一文中,以唐宋时期供养人作为研究对象,以这一时期我国石窟、壁画艺术的兴盛与政治、经济、文化、宗教信仰的相互关系为研究线索,探索供养人对艺术作品的产生、发展所起的巨大作用以及对艺术品规模、题材、风格等方面的影响,肯定了供养人的历史贡献[3];尚永琪在《3~6世纪佛教传播背景下的北方社会群体研究》一书中列举了北朝妇女崇信佛教的个案。分析了4~6世纪妇女出家为尼的背景,指出妇女通过佛事活动的主要目的在于摆脱作为女性身份的“卑贱感”或表达对所依附家庭和亲人的关心[4];顾晓燕《炳灵寺169窟壁画、塑像艺术风格探析》一文中指出炳灵寺169窟壁画、塑像艺术是多元文化交相辉映的集中表现,重点分析了169窟壁画、塑像风格的形成因素并进一步探讨该窟的艺术价值[5];常青《炳灵寺169窟塑像与壁画的年代》一文中,对169窟的塑像和壁画年代序列进行了分析[6];段文杰《供养人画像与石窟》一文中对1200多位供养人像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类与分期,但未对女供养人像作详细说明。
前人关于供养人像研究的著作主要集中在其出现的背景、时代、意义之上,一些学者也根据供养人的服饰、造型特点进行分类分期并对其艺术风格加以论述,但对女供养人像背后所体现的社会意义论述较少。笔者认为以供养人的性别为突破点,通过研究妇女作为独立佛教信仰个体参与佛事活动,探讨妇女地位提高的原因及所体现的意义犹有必要。
二、由妇女礼佛两例观其原由
由于女性社会地位的差别,女性参与佛事活动的方式、目的等方面也就有所差距。地位越高的妇女参与佛事活动的主动性及目的性越强。佛教主张众生平等,为社会各阶层人群提供了相对平等的渠道,也给拉拢各贵族群体形成党派制造了机会。且北朝统治者出自胡族,受儒家思想影响较小,佛教便成为政治统治者的工具。北魏宣武帝的皇后高氏墓志铭上有这样的记载:“尼讳英,姓高氏,渤海条人也。文昭皇太后之兄女……帝崩,志愿道门,出俗为尼。”[7]墓志铭上虽记载高氏自愿出家,看似不问世事,但在节庆时,作为尼姑的高氏同样入宫参与[8]。纵观北朝出家的贵族女性,即使她们出家为尼,也并未同家族断绝来往。她们身居尼寺参与佛事活动,实际是将尼寺作为避难、适度远离宫廷甚至是掩人耳目的政治手段而已。相比而言,有一定经济实力和社会地位的妇女参与佛事活动的目的更为纯粹。例如北魏妇女雷明香,为了悼念亡夫,也为家族“门风度厚,礼仪布足”,以女供养人的身份出资建造佛像。《雷明香为亡夫同蹄干炽造像碑》记载:“今弟子雷明香知世非常世,减割家珍……万善庆集,复愿家内大小,老者延康少者益。”[9]可见,她们参与佛事活动的目的较皇宫贵族少了很多政治色彩,或悼念亲人或祈求安康。
妇女作为独立的宗教信仰个体参与佛事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是性别歧视的相对削弱,但阶层观念根深蒂固。能够成为女供养人的女性不是皇宫贵族就是有一定经济实力和社会地位的妇女,因为有了多余的钱财才有出资的能力,才能举行浩浩荡荡的供养活动。
三、佛教对女性的意义
在1700年的尼史中,两晋南北朝时比丘尼的社会地位无疑是最高的,在北朝甚至有“奇哉邑母,识知无常”的观念。她们积极参与社会事务,活跃于社会各个领域,受到了社会的尊敬和优礼。而她们潜心修行、讲经弘法,对佛教所做的贡献也是有目共睹的,还有专门的尼僧传记《比丘尼传》[10]。通常女性在社会和家庭中所遭受的苦难多于男性,说苦、脱苦的佛教教义吸引了大量妇女。
佛教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了女性冲击男尊女卑的思想观念,赋予了妇女独立的宗教性社会人格。尚永琪先生认为女性所受的苦难除了灾荒战乱、生老病死外,还有女性身份在等级制男权社会中卑贱地位带来的性别歧视的苦难[11]。甚至有些妇女认为自己“身处女秽”,今世生为女人是由于前世的果报,所以她们虔心向佛,以摆脱痛苦。再联系当时的社会背景,北方政权更迭频繁,社会动荡,壮男参军,家族中男性减少,一些女性便成为事实上的“家长”,女性地位大大提高,甚至有些比丘尼还参与朝政。比丘尼的宗教身份赋予了妇女的独立宗教性社会人格,相比世俗妇女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其出家行为也能够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接受。她们积极参加佛事活动,或单独参与或随家庭、家族出现,或成立邑義进行造像活动。她们参加佛事活动所得到的宗教体验,超越了性别歧视。虽然在实际的宗教生活中性别歧视依然存在,但宗教确实“在从社会方面压迫妇女的同时,又从神秘的方面解放了她们中的多数。”[12]佛教为女性提供了心灵慰藉,寺院成为庇护身心之所。僧人释宝唱所撰的《比丘尼传》中,记载了东晋升平年间到南梁天监年间56位有名的比丘尼,除41人出家原因不明确外,其余14人大多因家庭不幸或自身所受苦难而入佛门[13]。一些失去亲人的妇女心情悲恸,孤苦无依,生活困苦而入佛门;一些身患重病的妇女久治不愈,为求得身体康复而入佛门;一些具有反抗精神的妇女为求得贞操高洁而循入佛门;一些经历战乱的妇女为求得生活稳定而避居佛门等。此外,北朝皇族也是佛教研究的重要群体,其与佛教的关系最引人注目的是皇后出家为尼的现象。他们出家的目的具有更多的政治色彩,如前面提到的宣武帝皇后高氏,“帝崩,不堪宫闱斗争”而出家,虽然具有一定的被迫性,但不失为自保的好方法。
四、结语
笔者通过对炳靈寺169窟中第6、11龛女供养人像的介绍,引出女供养人像产生的原因及意义。处于上层社会的皇宫贵族参与佛事活动具有一定的政治性,民间家庭妇女礼佛则更纯粹。佛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女性冲击男尊女卑的思想观念,赋予妇女独立的宗教性社会人格,而且还为女性提供了心灵慰藉,使寺院成为庇护妇女的身心之所。佛教强调众生平等意味着不论是目不识丁的农村妇女,还是身处宫闱之中的名门闺秀,皆可平等的信仰佛教,平等的得到宗教体验。由于供养人的特殊性,出资是成为女供养人的主要手段,使得只有上层皇宫贵族或具有一定社会地位和经济实力的妇女才能担此形象,因此女供养人与普通信仰佛教的妇女在身份地位上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笔者所研究的炳灵寺169窟女供养人像题材较少,相关论述不多,取极小一面进行讨论,难免有所疏漏。比如女供养与比丘尼之间的关系问题,女供养人与侍从造像的比例问题以及女供养人像的空间分布规律等,将有待进一步的研究、考证。
参考文献:
[1]董玉祥.炳灵寺石窟第169窟[J].敦煌学辑刊,1987(01).
[2]敦煌研究院.敦煌莫高窟供养人题记[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6.126-128.
[3]李雅梅.唐宋时期艺术捐资者——供养人研究[D].重庆:西南师范大学,2003.16-25.
[4]尚永琪.3~6世纪佛教传播背景下的北方社会群体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2.126.
[5]顾晓燕.炳灵寺169窟壁画、塑像艺术风格研究[J].丝绸之路,2011(02).
[6]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考古学研究(一)[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2.
[7]段文杰.供养人画像与石窟[J].敦煌研究,1995(03).
[8]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119.
[9]尚永琪.3~6世纪佛教传播背景下的北方社会群体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2.213.
[10]韩伟,阴志毅.耀昙药王山佛教造像碑[J].考古与文物,1996(02).
[11]曹卫玲.两晋南北朝时期的佛教女性观[D].昆明:云南师范大学,2007.35.
[12]尚永琪.3~6世纪佛教传播背景下的北方社会群体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2.125.
[13]念常.比丘尼传(卷一)[Z].台北大正新修大藏经第50册.
杨晨曦 西北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14级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