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永恒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人口老龄化是当前和今后很长一个时期我国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湖南而言,截至2015年底,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164.42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7.17%,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推动老龄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窗口期,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做到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
强化为老服务意识。老龄化不是社会老化,健康的老年人口增长,正说明和反映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应对人口老龄化是世界性难题。需要我们努力消除恐慌、焦虑和“包袱”心理,以积极的态度看待老龄社会,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尤其充分认识到做好老龄工作,不仅能够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和生命质量、维护老年人的尊严和权利,而且能够促进经济发展、增进社会和谐。将过去被动应付老龄化的工作思路,调整转变为积极主动维护老年人身心健康、帮助老年人独立自主、引导老年人正确面对晚年生活、倡导和树立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的发展思路,引导全社会不断形成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行动自觉,持续增强全民人口老龄化意识。
完善助老政策体系。以解决广大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根本出发点,着力健全完善老年法规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老龄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探索试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自留山林土地、宅基地等“以地养老”模式,实现城乡养老服务均衡发展。确定进一步扩大和提升老年消费政策措施,着力消除制约养老消费体制机制障碍。切实加大融资、土地、税收、产业组织以及老龄服务和老龄用品两个市场的老龄产业发展政策的细化实化和落实力度,着力解决好政策碎片化、零散化、片面化等问题。不断完善老年人养老、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社会参与、宜居环境、就业培训、关怀关爱等政策措施,有效解决老年人怕生病、怕寂寞、怕没人照顾“三怕”的问题,让他们衣食无忧、颐养天年。
开展护老关怀行动。以推动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新修订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抓手,进一步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全面监督检查老年人优待优抚特别是就医、出行、旅游、购物等方面政策落实,对拒绝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查处、公开揭露曝光、限期整改落实。认真做好老年人来信来访、涉老纠纷调解等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护。依法从严查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诱骗投资理财、高价虚假医疗保健等涉财类案件。更多地倾听老年人心声,切实做好心理疏导和精神慰藉工作。
发展养老服务产业。有分析指出,从2014年到2050年,中国老年人口的消费潜力将从4万亿元左右增长到106万亿元左右。湖南老年人口数量庞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前景广阔。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着力增加养老服务供给,努力完善社区养老、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大力发展老年康体、娱乐、教育、食品、用品、养生、陪护等事业,有效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新需求。加快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建设,逐步完善机构建设、服务管理、质量评价等体系,有效运用行业准入、生产许可、等级评定、监督抽查等手段,稳步提升养老服务业发展层次和质量水平。不断将养老服务业与医疗、生态、农业、旅游、金融等多产业深度融合,科学编制产业发展规划,认真落实税费减免、水电优惠、土地供应、补助贴息等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养老产业,努力把养老产业打造成应对人口老龄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产业,着力发展“银色经济”。
发挥众老积极作用。老龄化社会并非只讲“老”的负担,更应该看到“老”的价值,让更多的老年人在“老有所为”中展现自我、发挥余热。要从老年人特点和实际需求出发,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设施的适老化、无障碍改造,为老年人营造安全、便利、友好、舒适的公共环境,最大限度地保障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认真办好老年协会、老年大學和各类老年人公益服务型组织,为老年人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引导他们在发挥一技之长中“老有所为”、在保障一方安宁中“老有所为”、在培养良好家风中“老有所为”,鼓励支持他们保持老骥伏枥、老当益壮的健康心态和进取精神,发挥正能量,作出新贡献。
创新涉老工作机制。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加快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机制。厘清公办养老机构“保基本”与民办养老机构“补市场”之间的关系,强化政府责任和财政投入,不断改善老年人基本民生需求。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强化老龄委对涉老事务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职能,明确老龄办事机构的职级定位,加快形成大老龄工作格局。加强老龄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办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课程,将养老机构纳入护理类专业学生实习基地。加大养老机构和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开展常态化养老护理人员在职培训,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从事养老服务。健全社会参与机制,有效发挥为老服务志愿者组织、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营造爱老良好环境。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百里负米”“亲尝汤药”等孝敬老人的感人故事,在当今时代仍然焕发着绚烂的美德之光。进一步深化人口老龄化基本国情教育、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教育,把敬老爱老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实践,引导全社会树立尊老爱老、共建共享、终身发展的理念。提倡新时代孝亲敬老文化,在广大青少年中倡导“像父母爱我们那样爱父母”“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人人都敬老,社会更美好”的思想观念,在全社会营造家庭和睦、代际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大力宣传普及社会秩序、法律知识和规则意识,引导老年人树立增强自尊、自立、自强、自爱意识。大力宣传表彰爱老先进典型,推进全社会形成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尚。
老年人的今天,就是年轻人的明天。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思路推动老龄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让“老去”成为一个“有作为、有尊严、有进步、有快乐”的过程,让每一位老人都能够享受到关爱、感受到温暖、体会到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