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来自英文的fans,许多英汉双解词典,迄今仍都译成“迷”,实际搭配使用的例子则有“戏迷”“球迷”“张迷”“金迷”等等。“粉丝”跟“迷”还是不同:“粉丝”只能对人,不能对物,你不能说“他是桥牌的粉丝”或“他是狗的粉丝”。当初把它译成“粉丝”的人,福至心灵,神来之笔竟把复数一并带了过来,好用多了。单用“粉”字,不但突兀,而且表现不出那种从者如云纷至沓来的声势。“粉丝”当然是多数,只有三五人甚至三五十人,怎能叫作fans?對偶像当然是说“我是你的粉丝”,怎么能说“我是你的粉”呢?粉,极言其细而轻,积少成多,飘忽无定。丝,言其虽细却长,纠缠而善攀附,所以治丝益棼,却理还乱。粉丝之为人群,有缝必钻,无孔不入,四方漂浮,一时啸聚,闻风而至,风过而沉。这现象古已有之,于今尤烈。宋玉《对楚王问》曰:“客有歌于郢中者,其始曰下里巴人,国中属而和者数千人。……其为阳春白雪,国中属而和者不过数十人。”究竟要吸引多少人,才能称粉丝呢?学者与作家,能号召几百甚至上千听众,就算拥有粉丝了;若是艺人,至少得吸引成千上万人才行。现代的媒体传播,既快又广,现场的科技设备也不愁地大人多,演艺高手从帕瓦罗蒂到周华健,轻易就能将一座体育场填满人潮。
与粉丝相对的,是知音。粉丝是为成名锦上添花;知音,是为寂寞雪中送炭。杜甫尽管说过“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但真有知音出现,来肯定自己的价值,这寂寞的寸心还是欣慰的。所谓知音,其实就是“未来的回声”,预支晚年的甚至身后的掌声。梵高去世前一个多月写信告诉妹妹维尔敏娜,说他为嘉舍大夫画的像“悲哀而温柔,却又明确而敏捷——许多人像原该如此画的。也许百年之后会有人为之哀伤”。画家寸心自知,他画了一张好画,但好到什么程度呢,因为没有知音来肯定、印证,只好寄希望于百年之后了。
知音与粉丝都可爱,但不易兼得。一位艺术家要能深入浅出,雅俗共赏,才能兼有这两种人。如果他的艺术太雅,他可能赢得少数知音,却难吸引芸芸粉丝。如果他的艺术偏俗,则吸引粉丝之余,恐怕赢得不了什么知音吧?知音多高士,具自尊,粉丝拥挤甚至尖叫的地方,知音是不会去的。知音总是独来独往,欣然会心,掩卷默想,甚至隔代低首,对碑沉吟。知音的信念来自深刻的体会,充分的了解。知音与天才的关系有如信徒与神,并不需要“现场”,因为寸心就是神殿。粉丝则不然。这种高速流动的人群必须有一个现场,更因人多而激动,拥挤而歇斯底里,群情不断加温,只待偶像忽然出现而达于沸腾。粉丝对偶像的崇拜常因亲近无门而演为“恋物癖”,表现于签名,握手,合影,甚至索取、夺取“及身”的纪念品。披头的粉丝曾分撕披头的床单留念;汤姆·琼斯的现场听众更送上手绢给他拭汗,并立即将汗湿的手绢收回珍藏。
“知音”一词始于春秋:楚国的俞伯牙善于弹琴,唯有知己钟子期知道他意在高山抑或流水。子期死后,伯牙恨世无知音,乃碎琴绝弦,终身不再操鼓。孔子对音乐非常讲究,曾告诫颜回说,郑声淫,不可听,应该听舜制的舞曲《韶》。可是《论语》又说:“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这么看来,孔子真可谓知音了,但是竟然三月不知肉味,岂不成了香港人所说的“发烧友”了?孔子或许是最早的粉丝吧。今日的乐迷粉丝,不妨引圣人为知音,去翻翻《论语》第七章《述而》吧。
不惜歌者苦,但伤知音稀。
粉丝已经够多了,且待更多的知音。
(选自余光中《粉丝与知音》,九歌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