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熠
摘要:当前,国内许多大型酒类经营企业,提出新的发展思路,建立自营专卖店。在此种经营模式下,其财务管理模式的选择与构建,不仅直接影响企业财务管理的质量与效率,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自营专卖店的经营效果。本文结合笔者单位实际,探索更适用目前酒类自营专卖店的财务管理体系。
关键词:自营专卖店;财务管理;会计核算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6-000235-01
随着我国经济增速放缓,限制“三公”消费,有专家认为我国进口葡萄酒市场经过近10年的高速发展,已进入深度调整期。在此背景下许多大型酒类经营企业,提出新的发展思路,建立属于自己的酒类销售渠道——自营专卖店,不再单纯的依靠单纯的经销商体系。因为相对于传统的商超、百货、酒店等酒水销售渠道,专卖店在产品集成销售、特色展示、品牌传播、市场拓展、终端延伸等方面具有更加鲜明的优势,现阶段酒类专卖店已逐渐成为营销战略中“不可或缺的渠道”之一。
酒类自营专卖店快速发展,必然带来财务管理难题。笔者在单位实际经营管理中发现,专卖店的财务管理模式的构建和运行管理非常重要,它不仅直接影响企业财务管理的质量与效率,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自营专卖店的经营效果。
一、自营专卖店财务体系构建
(一)构建自营专卖店组织架构
集团公司统一在每省设立一个子公司,子公司下设分公司,但是子公司实际并不负责各分公司的管理、配货等,总部对各自营专卖店垂直管理,所有产品由集团公司总部统一配送。子公司名义上承担所分公司的合并报表等公司规定的职责。
(二)构建财务核算体系
集团公司总部设置自营专卖店财务部,垂直管理子公司的财务核算。在子公司下设专卖店财务经理,除了管理门店的财务核算,同时负责子公司下所有门店的合并报表,每月25日上报集团公司总部自营店财务部,对子公司的业务进行合并抵消,月末形成合并报表,上报集团财务,此种模式形成了集团公司自营店主体的二级核算体系,保障自营专卖店财务的有序进行,并方便集团公司总部的统一管控。
(三)选择合适核算方式
考虑门店所在地当地的税务管控等灵活选择使用本区域的税务申报及会计核算方式。
1.独立核算方式。以子公司为单位实行独立的、统一的会计核算,门店(分公司)实行相对独立的会计核算。在这种核算方式下,子公司和分公司都应设立独立的会计机构。子公司和分公司不存在货物调拨。总部通过投资活动与子公司形成各自的经济关系,总部的投资额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子公司收到投资增加“实收资本”科目。子公司负责本省所有门店的合并报表。总部收到门店上报的收入和财务会计报告后,编制合并抵消会计报表。
2.非独立核算方式。子公司实行独立的、统一的会计核算,分公司不单独进行会计核算,经营中发生的各项经营费用,均向子公司报账核销。每个分公司属于子公司下设的利润中心。在这种会计核算方式下,子公司会计机构应对各门店的经营过程实行内部会计核算,以考核其经营成果,确定其劳动报酬。可以设置部分辅助会计账薄,负责上缴经营收入,核算本部门的经营费用,发放人员工资等。总部汇总全部子公司会计报表。
二、建立财务管理及考核机制
财务体系构建是骨架,顺畅运行是肌肉。作为集团公司,要重点加强对自营专卖店的财务控制,要建立规范的财务核算制度和财务经理责任制,明晰日常的账务处理,包括产品的采购、销售,允许核销的费用范围、发票开具要求等问题,统一会计科目和报表审核制度,保证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和及时性,以便及时为总部领导提供各种门店营业情况数据及分析报告。
(一)實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资金管控,货款及时足额回收是首要任务。自营店要各分别开设收款和支出两个账户。收款账户由店长负责每天下午4点前将当天收入的现金存入指定账户,POS机刷卡收入直接划入总部账户。门店不得动用此账户资金。另外,将门店的基本账户设置为付款账户,各店必须的支出项目执行财务开支审批程序,每月25日提报次月开支计划,经总部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通过后,由总部财务于次月5日前直接划拨,税款在纳税申报后可直接从此卡直接扣除。
(二)门店财务核算管理
核算管理是业务核心。要独立建账进行财务核算,房租、装修等费用直接由总部划拨,在门店进行财务核算。集团公司总部将其作为一个利润中心进行考核,根据店铺规模设置赊销额度。具体包括:
1.货币资金管理。一是现金要求日清月结;不坐支现金,不白条抵库,每日库存现金余额不得超过3000元。二是强化支票支付货款的管理。严禁签发收款单位空白或与发票开具单位名称不符的支票;外部供货单位要书面委托指定人员办理领取支票手续;《支票领用簿》的登记项目要填写齐全。三是定期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由财务经理和分管副总签字后归档。对未达账项要书面分析原因,无特殊情况未达账项应在次月清理完毕。四是个人借款要求2个月内清理完毕,前款不清,后款不借。五是网银网上支付必须经过授权,杜绝1人完成网上银行付款业务现象发生。
2.库存及往来账款管理。产品采购由各直营门店与集团公司总部直接进行进行结算。直营门店收到总部发票及入库单后,不付货款,通过“应付账款一关联方往来(集团公司)”科目核算。此部分设置赊销额度,不允许超额度赊销。
库存、内部往来、内部交易要求每月书面核对;专卖店库存每月盘点一次,存货盘点需要有专卖店店长和财务经理签字确认的书面盘点表,确认后存档,对账实不符的要写明原因。
3.财务核算管理。每月抽查凭证时,核算差错率要求控制在1%以内。要求:(1)科目列支规范。(2)按照正常会计期间结账,不得提前或推迟结账日期。(3)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账,当期费用要在当期核销。(4)记账凭证摘要必须清楚、简明扼要概括业务主要内容。
4.原始单据审批管理。(1)原始单据应为正规发票或专用收据,项目填写完整,发票上需加盖发票专用章。(2)实行财务经理和副总联签制,按照财务开支审批程序签批。(3)原始单据不得涂抹、修改。(4)付款单位与发票印章单位必须一致。
(三)财务信息化管理
各自营店财务经理是会计信息化的第一责任人,通过财务软件提交的报表(含基本表、抵消表、合并表、考核表),要求必须进行校验审核。
在此基础上,要建立专题报告及重大事项预警机制。凡本单位存在的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经济损失的事项,均应提交预警报告;重大或异常事项除书面预警报告外,还要向公司领导当面汇报,及时沟通。确保上下之间信息沟通顺畅,问题处理及时,降低财务风险。
(四)建立总部财务巡查机制
采用不定期对自营专卖店惊醒巡查,保证每年对每个专卖店至少巡查一次,并做相应的工作记录,巡查结果作为对专卖店店长、当地财务经理和城市经理的考核依据,总部据此做出相应的奖惩,以提高集团总部财务控制力,保障财务体系高效顺畅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