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对华经济外交探析

2017-05-06 18:32欧贝克
现代经济信息 2016年36期

欧贝克

摘要:2017年是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建交25周年。25年以来,鸟中关系的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开启了鸟中关系蓬勃发展的黄金时代,鸟中各方面关系都得到了全面深入的发展。丝绸之路是连接中国与鸟兹别克斯坦的重要纽带,依靠这条丝绸之路来发展贸易,可以实现二者的互通有元,打造区域性的经济平台。同时,利用丝绸之路来发展经济,可以形成一带一路的新型合作模式。

关键词:乌中外交;经济外交;能源外交;一带一路

中图分类号:F41622;F753.6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6-000148-02

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在经济和外交方面来往非常密切,可以说经济互动和外交对促进两国发展,实现互利共赢具有重要作用。从经济的角度来看,中国是乌兹别克斯坦的最大合作伙伴,对乌兹别克斯坦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帮扶作用。中国从乌兹别克斯坦买入棉花、能源、肥料等,创造的经济价值是不容置疑的。2014年乌中签署了60多亿美元的合作文件,未来乌中两国合作的空间更为广阔。在能源方面,乌天然气产量世界排名前十,铀的产量占在全球位居前几名。中国的经济发展迅速,对能源的需求量很大,中国从乌兹别克斯坦引进能源,不仅可以带动本国经济的发展,更可以带动乌兹别克斯坦的经济发展,因此二者合作能够实现互利共赢。

一、贸易和经济的合作

乌中从建交之初签署的双方贸易最惠国待遇到25年签署的将近20多个经贸方面的协议文件,可见双方的贸易和经济合作得到了持续稳定的发展。中国无论是在经济方面还是文化方面都是乌兹别克斯坦最大的合作伙伴,反映出两国的合作深入,但目前两国的经贸合作多集中在日用消费品、棉纺工业、油气勘探、建材、农产品、零售贸易等领域,也就是说在重工业领域仍然有待加强。未来双方将在物流运输、建筑、电信、高科技等领域发挥更大的潜力。

1.两国之间的互利关系的发展

中国在上个世纪和乌兹别克斯坦签订了友好协议,为乌兹别克斯坦提供最惠國的待遇。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国家主席和乌兹别克斯坦的国家领导人开展了重要的讲话,并达成了友好互助关系,对推动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的共赢具有重要作用。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的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依据,促进对方的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技术发展。在其他项目上,中国为乌兹别克斯坦提供了重大项目工程的技术。在经济结构上,中国为乌兹别克斯坦提供了优惠条件。在互动机制上,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形成了便利的互动机制。

在2016年中旬,习近平总书记在乌兹别克斯坦发表了重要的讲话,在讲话中,习总书记突出了丝绸之路的重要性,并提出了以丝绸之路作为合作依据,促进双方贸易往来的重要策略。丝绸之路是连接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的重要纽带,依靠这条丝绸之路来发展贸易,可以实现二者的互通有无,打造区域性的经济平台。同时,利用丝绸之路来发展经济,可以形成一带一路的新型合作模式。产业集聚区和经贸合作区是提高经济效益的关键,因此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应该建立双边贸易的网络平台,促进线上合作和线下合作,实现二者的双赢。

2.双边经贸合作发展

在经贸领域,两国合作不断取得新突破,使乌中经贸关系提高到一个新水平。通过对2015年,中乌合作贸易的数据进行调查分析可知,总体贸易额已经达到了35亿美元,贸易金额与双方建交初期相比,取得了巨大的提高,并且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的贸易交流也逐渐增加,促进了双方合作的更好开展。

通过对进出口商品结构进行分析可知,中国对乌主要的出口产品包括筑路机、推土机、平地机、铲运机、空调等,中国进口主要商品为天然气,棉花,天然铀等,然而,这些商品并不能完全反映两国的合作潜力,有效合作的巨大潜力在于物流运输,建筑,电信,高科技等领域。

据统计,截止2016年乌境内总计540家中资企业,企业遍及12个州、1个共和国和1个直辖市,其中80家为100%中资企业。自2002年起,中国向乌投资累计超过76亿美元,注册资本额规模最大的州是位于乌西部地区的卡拉卡尔帕克斯坦共和国,累计投资额超过7亿美元,主要集中在建材、渔业、制药、水泥、金属构件等领域。其次为塔什干州、塔什干市、锡尔河州。注册企业经营范围主要集中在日用消费品生产、棉纺工业、建材、制鞋、制革、油气勘探、天然气运输、矿产勘探、农产品、畜牧养殖、家具、日化、租赁、贸易、零售、不动产等领域。目前,在乌发展较高的中国公司主要包括:华为;上海贝尔公司;中兴;中国电工设备总公司;中信国际合作公司;中石油勘探开发公司、中石油技术开发公司、中石化胜利油田东胜公司、新疆吐哈油田(油气领域);以及中国通用技术集团的中机和中技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等。

2014年,为了确保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的贸易合作能够长久的开展下去,双方签署了合作文件,贸易合作的金额突破了60多亿美元,验证了中乌双方合作的坚定信心,为双方合作各项目的高效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另外,中乌为了促进合作的进一步开展,将100亿美元作为双方合作的奋斗和发展目标,并且将项目逐渐向高附加值和战略性大的项目进行转化,对确保贸易的畅通性和贸易范围的广泛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金融和投资领域的合作

作为中国权威性金融机构之一的国家开发银行在乌设立了工作组,这就为一大批双边合作项目和涉及乌国计民生的重要工程提供了融资支持,工作组也与乌国家银行等乌方伙伴建立了友好互信的合作关系。2008年3月,国家开发银行与乌兹别克斯坦外经银行签署关于中国政府向乌兹别克斯坦政府提供无偿援助账务处理细则,包括帮助乌方培训了多名金融人才等,国家开发银行驻乌工作组也与塔什干“资本投资中心”中心建立了联系。目前,中国进出口银行也与乌工业建设银行签署了有关项目的合作协议,截止2014年,乌在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项下的贷款已达45亿美元。

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在未来的经济交往会日益密切。一方面上海合作组织会发挥银行的作用,以银行为中心向周遭辐射,形成良好互信的关系。同时中国准入其他金融机构在乌兹别克斯坦发型债券等等,以此增进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的经济交流。在经济互动的过程中,中国对银行的准入规则进一步细化,对金融机构的规定更加严苛。乌兹别克斯坦的资源相对丰富,因此中国可以从乌兹别克斯坦引入油气电力等资源,结合中国的经济优势展开建设。同时乌兹别克斯坦表示愿意同中国的银行展开合作,促进区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为了提高贸易的可信度,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签订了双边的监管机制。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进行交易活动时,允许乌兹别克斯坦派遣相关部门进行经济检查,乌兹别克斯坦在中国进行交易行为时,中国也会进行相应的风险防御工作。

在科技方面,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加强了技术方面的交流。一方面,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联手共建了研究中心、合作中心等等,另一方面,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促成了科技人员之间的交流,并依据网络信息技术建立了网络平台,提升了乌兹别克斯坦国家的科技创新能力。

三、能源领域合作

乌兹别克斯坦60%的国土深处拥有许多自然资源,其中大部分尚未勘测和开发。对于乌兹别克斯坦来说,中国是其能源和电力的重要出口市场,乌兹别克斯坦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充分利用中国的市场优势,大力开展自身的能源,使其能够更快融入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中来。能源领域是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在发展中的一项重要领域,要想确保两国经济能源的稳定性,需要重视能源供应问题,明确确保能源供应的稳定性,将能源的稳定性作为主要的问题,在能源保护上采取一定的措施,为了确保能源使用的合理性,需要在国际上建立可靠的能源供应系统,提升能源的运输能力。

目前,中国经济发展迅速,能源消耗量较大,中国的能源消耗总量已经超过了中国的能源产量,特别是石油和天然气呈现出逐年增加的发展趋势。也就是说,中国目前已经成为最大的能源进口国,乌兹别克斯坦在近年来发展迅速,拥有出口天然气的能源的优势,除了能够满足当前对碳氢化合物的发展需求。

1.在石油和天然气领域的合作

乌兹别克斯坦在天然气开采方面独占优势,在全世界的天然气开采中排名第十。每年在全国生产约60亿立方米的天然气。2005年9月,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签订了《石油产品分配协议》。依据以上协议,双方为了更好的遵循该协议上的内容,将分为三个阶段执行协议上的内容,其中,第一阶段,主要是进行实地勘探考察工作,对探井中的天燃气成分进行分析,该项工作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将会持续3年的时间,最小的财政收入占1亿美元。第二阶段的投资总额为2亿元,主要目的是确定石油的勘探和分配情况。第三阶段的勘探情况主要是指筹备开采和使用已探明油气田。

中国为了能够与乌兹别克斯坦建立长期的贸易关系,确保两国贸易合作的更好推进,双方在2005年签订了油气勘探协议。为了促进两国的能源合作更快的开展和实施,在2006年乌兹别克斯坦油气总公司为中乌的油气合作颁发了油气勘探作业许可证。为了推进中乌合资油田项目的更快更好实施,在2008年双方签署了正式的合作协议。

乌兹别克斯坦与中国对外贸易过程中,资源是其重要依仗,如何将资源引入中国,是乌兹别克斯坦需要权衡的一个重要议题。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具有地缘政治,这种情况下,在大量资金、贷款涌入乌兹别克斯坦时,可以帮助乌兹别克斯坦更好地进行经济发展,并且中国同样奉行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这与乌兹别克斯坦对外发展诉求具有一致性。

从乌国资源经济发展现状来看,在燃料动力领域邀请中方人员加入。现阶段,乌方19个油气公司的股票进行出售,就以2009年为例,股票份额包括了油气公司49%的股权、地质勘探油气开采44.62%的股权以及石油产品公司47.36%的股权。中乌合作过程中,考虑到双方的利益诉求,乌方石油天然气股权制度的改革,股票的出售,吸引了中方企业参与到能源企业当中,这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中国对能源资源的需要。

2.在新的能源区域发展与合作

《中亚无核区条约》在2006年9月8日签订,该条约中注重对核能进行和平应用,这为中亚地区釉资源应用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也为铀资源的出口以及应用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基础。从乌兹别克斯坦铀资源的储备情况来看,铀资源储备丰富,排在世界第十位。乌国境内的铀资源共有25处,从每公斤成本角度来看,80美元以下的储量约为6.5万吨,130美元以下的储量在4.7万吨。乌兹别克斯坦铀资源储备当中,岩砂型的储量在13.88万吨,是铀资源主要储备类型。除此之外,黑色页岩型的储量在4.7万吨左右。在铀资源出口過程中,主要以岩砂型铀矿为主。

乌兹别克斯坦境内,最大的铀企业是纳沃依矿山冶金联合体,该企业在苏联时期,就已经存在。乌兹别克斯坦在发展铀资源过程中,年产量不断提升,现已经成为中亚第二大产铀国,世界排名为第七位。

从中国的发展情况来看,其铀资源相对较少,但是对铀资源的需求较大。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核电站建设在缓解供电紧张问题上,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据相关数据显示,中国2030年左右,50%的铀资源需要进口。在《中国广东核电铀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家地质和矿产资源委员会开展铀矿合作商务合作合同》中提到,中方在2019年-2028年期间,从乌方获取8000吨天然铀,并且与乌方合作,对黑页岩铀矿资源进行开发。中乌双方在合同中就双方的合作方向和合作方式进行了规定,这为中乌双方能源资源交易创造了有利条件。在黑页岩铀资源开发过程中,双方合资460万美元,各占50%的比例,中方以资金投入方式入股。乌方则以地质信息入股。双方合资的开发模式,使其在核能源合作领域有了新的进展,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双方关系进一步发展。

3.可再生能源以及开发非传统能源的合作

中国是资源消耗大国,为了生存和发展,中国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领域的研究较为深入,相关技术手段较为成熟,对新能源技术应用较多。中乌双方开展新能源研发工作,有利于乌国掌握新能源技术,促进其在能源资源领域得到更好地发展。

现阶段,双方在太阳能开发领域进行了较好的合作,并且积累了雄厚的科研基础。中国在太阳能电池和核能技术领域,具有突出的贡献。乌国继承了苏联强大的科技基础和相关技术人员,双方通过合作,能够有效地进行优势互补,从而在这一邻域的发展能力得到大幅度的增强。乌国还可以得到中国资金和技术的支持,从而对自身的技术进行更新,为自身在能源、资源方面发展,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