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萍
(辽宁省抚顺市妇幼保健院,辽宁 抚顺 113006)
重视妇女生育期保健减少高危妊娠的发生
李 萍
(辽宁省抚顺市妇幼保健院,辽宁 抚顺 113006)
目的了解抚顺城市高危孕妇高危因素的状况,为减少高危妊娠提供依据。方法对2012年~2014年抚顺城市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简称建册)及孕28周前进行产前检查而发现的高危因素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2012年~2014年高危妊娠发生率依次为44.06%、43.66%、45.07%,高危因素由高到低依次为人工流产≥2次、体质量<40kg或>80kg、经产妇、年龄<18岁或≥35岁、盆腔肿瘤等。结论减少育龄妇女重复人工流产的发生,选择最佳生育年龄、减少高龄孕产妇,加强孕产妇保健、及早识别和预防高危因素的发生,是降低高危妊娠发生率、获得良好妊娠结局的重要措施。
高危妊娠;高危因素;妊娠结局;重要措施
妊娠期某种病理或致病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新生儿或导致难产,称为高危妊娠[1]。具有高危因素的孕妇,称为高危孕妇。现对2012年~2014年建册及孕28周产前检查孕妇的高危因素进行调查分析,探讨降低高危因素的干预措施,降低围生期发病率及病死率。
1.1 资料来源:2012年~2014年建册及孕28周前产前检查的孕妇。
1.2 方法:按照《辽宁省高危妊娠产前评分标准》,在建册及产前检查时发现高危因素,进行统计分析。
1.3 统计学方法:用SPSS18.0进行统计分析,采用χ2检验,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2012年~2014年抚顺城市高危妊娠发生率:见表1。
表1 2012年~2014年抚顺城市高危妊娠发生率
2.2 抚顺城市主要高危因素的顺位及构成比:见表2。
孕产妇病死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水平的重要标志[2],高危妊娠是导致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的关键[3]。2012年~2014年抚顺城市高危妊娠发生率为43.66%~45.07%,几乎占孕妇人数的1/2,增加了孕产妇死亡的风险,要降低高危妊娠的发生,需做以下工作:
3.1 减少育龄妇女重复人工流产的发生。由表2得出,人工流产≥2次的,是高危因素的首位,重复流产可造成子宫内膜损伤,常为前置胎盘、胎盘粘连或胎盘植入的诱因,可引起产前、产时、产后大出血,危及母儿安全。对育龄妇女进行性、避孕及人工流产危害性知识的宣传,降低非意愿及计划外妊娠造成的人工流产,减少高危妊娠的发生。
3.2 孕期要控制体质量增长过快。由表2得出,孕妇体质量>80kg,是高危因素的第2位,易引发妊娠期糖尿病及高血压疾病;由于肥胖导致胎儿过大,生产时可导致原发或继发性宫缩乏力,增加难产及剖宫产的发生率[4]。因此,孕期要合理营养,控制体质量的过快增长,降低产后并发症的发生,改善妊娠结局。
3.3 选择最佳生育年龄,减少高龄孕产妇。经产及孕妇年龄≥35岁、是高危因素的第3、4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变化及再次生育的社会因素,使经产及35岁以上的孕产妇增加,所生子女出生缺陷率增加,且发生妊娠合并症、并发症及难产概率增加,故尽可能在25~29岁妊娠。
3.4 孕期加强高危妊娠管理,减少急危重高危孕妇的发生率。孕28周前高危因素出现较多的还有盆腔肿瘤、血红蛋白<100 g/L、乙肝病毒携带者等。盆腔肿瘤可引起流产,易并发蒂扭转,分娩时肿瘤易发生破裂。贫血可导致贫血性心脏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胎盘早剥;严重贫血可引起流产、发育迟缓、宫内窘迫、死胎、死产或早产。孕妇要提高孕期保健意识,早期建册,定期产检,对妊娠合并症与并发症能早发现、早干预,减少急危重高危孕妇的发生,保证孕产妇与围生儿的安全。
[1] 熊庆,吴康敏.妇女保健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2:141.
[2] 张志红.武汉市2007-2011年孕产妇死亡及相关因素分析[J].中国妇幼保健,2013,28(15):2374.
[3] 吴海倩,曹佳莉.连云港市降低孕产妇及婴儿病死率主要措施分析[J].中国妇幼保健,2013,28(1):17.
[4] 芮燕文.孕前与孕期体重对产科并发症的影响[J].中国妇幼保健, 2012,27(36):5918.
表2 抚顺城市主要高危因素的顺位及构成比
R172
B
1671-8194(2017)08-002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