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倩倩
在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我省率先颁布了《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划定生态红线,开展绿色发展评估,扎实推进“环境美”新江苏建设,生态文明工程取得重大进展和积极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江苏“人口密度高、资源缺乏、环境脆弱、国土空间承载负荷大”的特殊省情依然存在。如何明确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寻找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路径,是现阶段应该着力解决的问题。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是政府和社会的责任,更需要公众的根本认同与积极参与,因此,公众参与是现阶段解决生态问题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诉求和主体基础。
公众参与是解决生态问题的关键
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着力提升公众环保意识,增强环保认同感。广大人民群众是社会建设的主体和实践者,其是否具有环保意识,直接关系到生态文明建设能否顺利推进。提升民众环保意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不可否认,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公众对于周边生态环境越来越重视,尤其对于环境污染的关注度不断提高,但现实中公众对于环保认知的深度、广度和准确度都有所不足。2016年江苏省公众生态文明素养现状抽样调查显示,82%的人比较关注水污染、空气污染等负面环保问题,而对可持续发展、自然环境保护等正面环境议题的关注度只有53%。调查结果还显示,47%的公众对于国家、社会和他人拥有较高的环保期望,但自我行为约束意识较差,对于一些“环境不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早已习以为常;公众虽然对于环保态度较明确,但普遍缺乏充分的环保认知。这些都是当前提升公众生态环保意识不可回避的问题。
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公众积极践行,切实履行公共责任。只有每个个体以自身行动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才能切实有效解决面临的环境问题。在现实的公众行为习惯性方面,仍然存在着生态行为能力较弱的普遍状况。调查表明,公众生态行为习惯的养成更多与自我需求相关,虽认知面广但参与程度较低,行为跟进的广度不够,主动参与环保行动和环境监督的意愿不强,公众的环保自觉性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同时,在对环保责任的划分中,约71%的受访者认为政府和相关环保部门应负主要责任,具有较强的“政府依赖性”,认为民众个体是责任主体的仅占到受访者的13%。这说明公众高度缺乏环保责任意识,习惯于被动接受信息和解决问题,环保行为的主动性较差。
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困境
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使得生态文明建设被提升到更高的战略高度。国家陆续颁布了很多涉及环保的法律法规,也赋予了人民更多的参与权和监督权。但从现实来看,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仍然有待提高,环保的公共责任感有待加强。
不合理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影响公众环保行为能力。我国自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后,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得到了积极弘扬,但随着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个人本位主义。这种个人主义容易使得个体越来越忽视社会的公共生活,对于公共事务持一种冷漠态度,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公共精神。同时,蔓延全球的消费主义也加剧了个人本位主义。消费主义文化使人不断受到资本和消费品的主导,进而也影响到人的思维方式和消费心理,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不合理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这种不合理的消费行为本身就是对资源的极大浪费,进一步加重了资源短缺,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的影响。大批一次性用品的开发,随处可见的商品过度包装,以及不断刺激起来的高消费,都是对生态环境的一次次透支。
“搭便车”者和“看门人”的存在进一步弱化公众参与动力。“搭便车”者和“看门人”最大的特征都是衡量成本与收益,狭隘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对于公共事务缺乏认同感和归属感。生态文明建设涉及的是人类整体利益,这种利益很难用短期的成本与收益去衡量,而公众考虑较多的是短期利益,对于自身行为是否会对环境构成长期危害认识不足。由于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短期收益难以看见,导致公众对于环保缺乏足够动力,使得在现实中开展持续有效的环保行动困难重重。譬如,通过调查还显示出虽然公众对于环境问题具有较强的敏感性,但受访者的生态环境友好行为具有明显的功利性和狭隘性;生态文明价值观整体呈积极良好态势,但也具有利益相关性;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对于行为的指导作用较差,知行不一等问题较突出。这些问题的产生不仅源于生态文明教育的缺失,也受到来自社会、家庭和个体素质的综合影响。
探索公众积极参与的有效路径
伴随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如何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摆在当前的一个艰巨复杂的现实难题。具体来说,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公众参与:
第一,培养公众的身份认同和环保的价值共识。积极培养公众的身份认同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前提。只有个体对自我公民身份抱有充分的认同感,才能共同维护公共利益,积极参与公共生活,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在社会多元发展的今天,个体独立意识凸显,权利和自由已得到全面彰显,但伴随着公共责任和公共精神的缺失,公共利益遭到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就是典型事例。生态文明是公众的共同福祉,每一个个体应该着眼于环保公共利益,树立生态文明建設的主人翁意识,把保护环境落实在自身的点滴行为中,并积极充当其他公民个体和企业主体履行生态责任的监督者,有效参与政府的环保评估与决策,促进环保相关政策与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第二,大力开展生态美德教育。对于生态文明建设来说,大力开展公众的生态美德教育尤为重要。政府应积极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活动,NGO环保组织和学校也应积极开展各类生态美德教育,培养公众的绿色环保意识,提高公众的生态道德素质,促使个体从内心认同生态文明建设并积极践行。鼓励公众摒弃不合理的生活方式,选择与生态文明相适应的绿色消费模式和健康生活方式。在加强现代生态美德教育的过程中,要注重历史和传统文化的教育作用。中华传统文明中蕴含着博大精深的生态智慧,这也应该成为公众生态美德教育的源泉之一。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就体现了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内在旨趣。并主张敬畏自然,尊重客观规律,追求“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美好境界。这些具有极高生态美德的传统哲学与现代生态文明建设是内在相通的,应该成为开展公众生态美德教育的文化基础。
第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公众参与。公众参与最基本的是个体对于公共利益的维护,而其精神层面主要体现为各种公共美德。其中,共同体的核心价值观是凝聚民众认同感和归属感的无形纽带,通过核心价值观的确立,使之成为民众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内化为个体的价值观和自觉行动。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以“三个倡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不同层面规范了我们国家、社会和公民的核心价值追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与生态文明的进步理念具有内在的高度协同性,核心价值观已经充分蕴含了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生态文明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文明进步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推动人与自然良性互动关系的形成。
(作者单位:江苏省委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霍宏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