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土地转出意愿影响因素研究
——基于江苏省572份调查问卷的分析

2017-05-02 08:59徐美银
关键词:市民化农村土地城镇

□徐美银

农民工土地转出意愿影响因素研究
——基于江苏省572份调查问卷的分析

□徐美银

本文利用江苏省572份调研问卷,建立logit模型,研究了农民工土地转出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结果表明,影响农民工土地转出因素主要包括个人文化程度、家庭非农收入比例、就业稳定性、工资收入、就业技能、养老社会保障水平、农村土地市场发育程度、城镇生活融合程度等。需要采取措施,提高农民工文化水平,提高农民工就业质量,加强农村土地市场建设,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入。

农民工;土地转出;参与意愿;logit模型

一、引言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5年全国农民工总量分别为26894万人、27395万人、27747万人,农民工人数持续增加并始终处于高位。然而,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却相对缓慢。相关研究表明,虽然农民工市民化意愿非常强烈,但市民化程度却明显偏低。[1]制约农民工市民化的因素非常复杂,其中承包地处置方式是其中重要的因素。中央2016年1号文件明确指出,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许多文献对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的农村土地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陈锡文(2013)等学者研究指出,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的土地问题,关键是二元土地制度背景下,建立公平的增值收益分配制度。[2] [3]张国胜等(2013)认为,要让农民分享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级差收益,逐步创新农村土地制度。[4]傅晨等(2014)分析指出,农民工市民化背景下的农村土地制度创新,应该充分考虑分化农民对土地产权诉求的变化。[5]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存在所有权不完整、承包权不稳定、土地与劳动力重新匹配的促进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没有为农民工市民化提供重要支持。[6]

本文对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的农村土地问题进行进一步研究,首先,理论分析农民工土地转出问题,提出一系列研究假设;其次,利用实地调研资料,计量分析影响农民工土地转出意愿的主要因素;最后,给出相关政策建议。

二、研究假设

土地是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农民工家庭重要的财产,农民工土地转出会非常慎重,通常以家庭为决策单位,综合考虑个人因素、家庭因素、就业因素、社会因素、土地市场发育程度、城镇生活融合程度等理性进行选择。

1.个人因素

农民工个人年龄、文化程度、性别、外出务工时间等,是个人决策的基础条件,对土地转出意愿具有直接影响。从经验上分析,农民工文化程度越高,学习能力越强,越容易适应城市生活,土地转出意愿越强。一般而言,女性比男性更为保守,土地转出意愿更弱;年轻农民工比较容易接受新生事物,对未来有乐观计划,土地转出意愿较强。外出务工时间越长,城镇工作生活经验越丰富,继续留在城镇的可能性增加,土地转出意愿增强。

2.家庭因素

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是以农户家庭为经济单位的,同时,农村长期形成的传统、习俗等也以家庭为基本决策单位,因此,家庭因素会对农民工土地转出意愿产生重要影响。在家庭因素中,家庭劳动力占总人口的比例、家庭人均收入、家庭非农收入所占比例等,可以大体反映家庭的经济特征,从而对土地处置方式产生影响。家庭人均收入越高,进入城镇寻求更高收入、更好生活的可能性增加,土地转出意愿越强。家庭非农收入所占比例越高,说明农业收入对家庭的重要性降低,土地的重要性降低,土地转出意愿越强。家庭土地承包面积越大,土地经营收益越大,土地转出意愿越弱。家庭劳动力占总人口的比例对土地转出意愿影响比较复杂,一方面,家庭劳动力占总人口的比例越高,意味着家庭人均收入越高,越有希望进入城镇成为市民,土地转出意愿越强;另一方面,家庭劳动力人数增加,意味着家庭劳动力在城乡之间的分配更加多样化,可能有部分劳动力留在农村从事农业,家庭土地转出意愿降低,因此,最终的影响结果无法确定。

3.就业因素

农民工在城镇的就业状况直接影响了个人及家庭在城乡之间的选择,进而对土地转出意愿产生影响。就业稳定性、就业收入、就业技能、就业歧视是比较重要的几个就业因素。农民工就业稳定性越高,越有信心选择在城镇工作生活,转出土地意愿越强。就业收入越高,土地经营的重要性越低,转出土地的机会成本越低,土地转出意愿越强。就业技能越高,意味着较好的就业稳定性、较高的就业收入,土地转出意愿相对较强。农民工受到的就业歧视越小,在城镇继续从事非农就业的可能性增加,土地转出意愿增强。

4.社会因素

农民工家庭的社会保障程度及城镇公共服务覆盖程度,直接影响其城乡之间的选择。农民工家庭的社会保障(主要包括养老社会保障和医疗社会保障)程度越高,其在城镇生活的稳定性越高,对土地的依赖程度降低,土地转出意愿增强。城镇公共服务对农民工家庭影响较大的主要有子女教育、司法救助等。公共服务的覆盖程度越广,农民工家庭在城镇工作生活的可能性增加,土地转出意愿增强。

5.土地市场发育程度

农村土地市场可以为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提供有效平台,既可以降低土地流转交易成本,也可以提高土地流转交易价格,还可以减少土地流转交易纠纷,最终可以提高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效率,增强农民工的土地转出意愿。同时,土地市场还可以提高农民工对土地政策的认知程度,形成良好的土地利用预期,增强其土地转出意愿。

6.城镇生活融合程度。农民工城镇生活融合程度直接影响了农民工市民化意愿,进而影响其土地处置方式。融合程度越高,受到的歧视越少,意味着农民工在城镇工作生活的舒适度增强,对其市民化意愿产生一种有效“拉力”,增强土地转出意愿。

三、数据来源及描述性统计分析

(一)数据来源

课题组于2015年7月至8月,在江苏省苏州市、扬州市、淮安市进行了一系列问卷调查。调研对象是三地的农民工,行业方面涵盖了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业、其他服务业等。苏州市是江苏省最为发达的苏南地区之一,扬州市属于苏中较为发达地区,淮安市则是苏北欠发达地区之一,这样可以保证样本包含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三地分别发放调查问卷200份,共600份,收回有效答卷572份。

(二)描述性统计分析

农民工样本基本情况见表1所示。

表1 样本基本情况

调研结果表明:(1)青壮年农民工占比较高,45岁以下农民工占比为70.6%,说明为数不少的农民工年老以后仍然选择回到农村;男性农民工然较女性为多,占比为58.9%,说明部分农民工不是举家外出打工;农民工文化程度总体不高,初中及以下占比48.2%,说明近半数的农民工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后就选择外出务工;农民工外出务工时间普遍较长,3年及以上的农民工占比54.2%;农民工工资水平总体偏低,月工资4000元以下者占63.3%,考虑到农民工工作时间普遍较长,这样的工资水平确实不高。(2)农民工家庭非农收入占比普遍较高,占比超过60%的比例为58.6%,说明农业收入对农民工家庭的贡献程度较低。(3)虽然有70.6%的农民工愿意成为市民,但农民工城市生活心理感受评价总体较低,感觉满意和很满意者仅为29.2%,说明农民工城市工作生活可能受到一些歧视,融合程度较低。(4)大多数农民工愿意转出土地,比例高达75.0%,说明大多数农民工不愿意直接经营土地,希望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流转。

四、实证分析

(一)变量选取

根据以上研究,选取个人特征、家庭特征、就业特征、社会特征、市场特征、心理特征六个方面共20个自变量,作为分析影响农民工土地转出的主要因素。因变量为农民工土地转出意愿,取值有两个,即愿意或不愿意。具体变量取值说明及预期影响方向见表2所示。

(二)模型建立

由于因变量为二分变量,取值为0(不愿意)或1(愿意),因此适宜建立二元logit回归模型进行研究。

具体模型为:

上式中,Y为因变量,表示农民工土地转出意愿, p1、p2分别表示“愿意”、“不愿意”的概率。Xi为自变量,表示一系列影响农民工土地转出意愿的因素。ε为随机扰动项。

(三)模型估计结果

运用SPSS18.0软件对模型进行logit回归分析,估计结果如表3所示。

表3 Logit模型估计结果

注:*、**、***分别表示显著性水平为10%、5%、1%。

由此可见,模型整体检验参数均达到规定要求,说明模型拟合程度良好,具有较强解释力。

从估计结果可以发现,六个特征方面共有9个自变量检验结果显著性超过10%,可以进入最终回归模型。9个自变量分别是:个人特征方面的文化程度,家庭特征方面的非农收入比例,就业特征方面的就业稳定性、就业收入、就业技能,社会特征方面的养老社会保障水平,市场特征方面的土地市场发育程度、土地政策认知程度,心理特征方面的城镇生活心理感受。而其他11个自变量则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没有进入最终回归模型。

(四)估计结果分析

1.个人特征方面

农民工文化程度在1%水平上显著,且系数为0.894,发生比为2.445,表明其对农民工土地转出意愿具有正向影响。这就意味着,文化程度越高的农民工,越容易学习新的非农就业技能,更能适应城镇工作和生活,市民化意愿能力较强,更愿意流转土地。

2.家庭特征方面

家庭非农收入所占比例在5%水平上显著,且系数为0.785,发生比为2.192,表明其对农民工土地转出意愿具有正向影响。家庭非农收入比例越高,意味着农业经营收入对农民工家庭的贡献程度越低,其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越弱,越愿意转出土地,从事非农就业。

3.就业特征方面

就业稳定性在5%水平上显著,且系数为1.062,发生比为2.892,表明其对农民工土地转出意愿具有正向影响。农民工城镇就业稳定性越高,其在城镇继续工作生活的信心越强,城镇的拉力越大,越希望成为市民,更愿意转出土地。

就业收入在1%水平上显著,且系数为0.951,发生比为2.588,表明其对农民工土地转出意愿具有正向影响。农民工工资收入越高,其继续城镇非农就业的信心越强,市民化能力提高,经营土地的意愿越弱,转出土地的意愿越强。

就业技能在5%水平上显著,且系数为0.587,发生比为1.799,表明其对农民工土地转出意愿具有正向影响。具有一定非农就业技能的农民工,更容易找到非农就业机会,就业以后工资收入也更高,就业稳定性也更强,这些都意味着其更愿意留在城镇工作生活,转出土地意愿更强。

4.社会特征方面

养老社会保障水平在1%水平上显著,且系数为0.373,发生比为1.452,表明其农民工对土地转出意愿具有正向影响。长期以来,农村土地承担了一定的保障功能,许多农民家庭将土地作为失业和养老的最后保障。不难理解,农民工家庭养老社会保障水平提高,会在一定程度上替代土地的保障功能,弱化其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增强其土地转出意愿。

5.市场特征方面

农村土地市场发育程度在1%水平上显著,且系数为0.469,发生比为1.598,表明其农民工对土地转出意愿具有正向影响。一个相对完善的农村土地市场,可以降低土地交易成本,提高交易价格,这会对农民工土地流转产生促进作用,增强其土地转出意愿。

土地政策认知程度在5%水平上显著,且系数为0.239,发生比为1.270,表明其农民工对土地转出意愿具有正向影响。国家土地政策对农民家庭正当土地权益进行了比较具体的规定,也对农地流转进行了规范,这些都对农民工家庭流转土地产生促进作用。

6.心理特征方面

城镇生活心理感受在1%水平上显著,且系数为0.367,发生比为1.443,表明其农民工对土地转出意愿具有正向影响。城镇工作生活心理感受越满意,农民工留在城镇成为市民的意愿越强,转出土地的意愿越强。

五、政策建议

(一)采取措施提高农民工的文化水平

农民工的受教育水平提高以后,可以提高自身学习能力,更好适应城镇非农就业,适应新的城市生活,增强市民化意愿和土地转出意愿。因此,需要在全面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基础上,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农民的受教育水平,提高农民工非农就业技能。

(二)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体系,消除就业歧视,提高农民工就业质量

长期以来,我国城乡二元体制下,农民工城镇非农就业受到很大歧视,无论在就业行业,还是在工资收入等方面,都没有真正实现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的同工同酬。因此,需要在城乡一体化建设背景下,切实消除就业歧视,提高农民工就业稳定性,逐步提高农民工工资收入。同时,通过建立农民工技能档案,实现其技能等级逐步提高,并与工资收入挂钩,提高农民工学习就业技能的积极性。

(三)加强农村土地市场建设,提高农民对国家土地政策的认知程度

通过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市场,及时提供土地交易信息,强化土地流转交易规范,减少土地流转交易纠纷,减少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激励农民工家庭积极参与土地流转交易。加大国家土地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网络、报纸等手段,及时解释国家土地政策变化,提高农民对土地政策的认知程度。

(四)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提高城市公共服务的覆盖程度,促进农民工的社会融入

逐步将农民工社会保障纳入城镇范围,不断提高其社会保障水平。逐步实现城镇公共服务对农民工的全覆盖,提高农民工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及时的社区服务、司法救助、人文关怀,提高农民工城镇生活融合程度。

[1]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农民工市民化——制度创新与顶层政策设计[M].中国发展出版社,2011.

[2]Liu Shouying. Land system reform should protect farmerˊs interests. China Economist, 2009, (6): 70-81.

[3]陈锡文.农业和农村发展:形势与问题[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1-10,29.

[4]张国胜,陈瑛.社会成本、分摊机制与我国农民工市民化——基于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框架[J].经济学家,2013,(1):77-84.

[5]傅晨,任辉.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的机理:一个分析框架[J].经济学家,2014(3):74-83.

[6]唐忠.中国农村土地制度:争议与思考[J].世界农业,2015,(1):196-202.

2016-11-17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4BJY089):“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研究”。

扬州大学商学院,江苏 扬州,225012

徐美银(1967- ),男,江苏兴化人,管理学博士,扬州大学商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土地经济理论与政策、“三农”问题。

F321.1

A

1008-8091(2017)01-008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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