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厘清现代学徒制的构成要素,是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中的“现代性”突出表现在:功能目的上,由重生产性到重教育性;教育内涵上,由狭隘到广泛;制度建构上,由分散化到制度化;师徒体系上,由物态化到生态化。加强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的长效机制构建,应着力于完善现代学徒制的政策引导机制,强化政府的支持和指导;构建现代学徒制校企协同育人机制,促进产教深度融合;建立基于互惠共赢的利益保障和驱动机制,提升校企合作深度;建立多元评价机制,实现对学生考核评价的科学化、规范化。
[关键词]职业教育 现代学徒制 现代性 长效机制
[作者简介]赵正宝(1980- ),男,湖北老河口人,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硕士。(四川 成都 611231)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7)23-0010-07
改革开放以来,以各类技术学校为主体的职业院校为全社会输出了庞大的实用型技术人才大军,为我国工业体系建设和制造业发展贡献了巨大的力量。我国历经数十年的工业化建设,成为举世闻名的“世界工厂”,广大职业院校功不可没。然而,21世纪伊始,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改变了世界工业体系的发展格局,以创新能力、自我发展能力、技术实操能力为核心的综合素质逐渐成为新时代产业工人的能力“标配”。新的时代条件下,我国职业教育延续多年的指导思想和教学体系开始逐渐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职业院校教学体系中存在的教学理念落后、教育模式僵化、专业设置滞后、教学内容陈旧等问题广受社会诟病。不仅如此,职业院校所培养出来的毕业生群体因为无法满足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开始陷入“毕业即失业”的尴尬境地。为了扭转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步入困境的局面,推动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制造业强国战略目标的实现,国家先后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职成〔2015〕9号)等政策文件,其中将推动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建设作为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
学徒制古已有之,经过现代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改良和完善,已经成为一种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成熟教育模式,成功培养了大批广受用人单位欢迎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在我国,发展现代学徒制已成为推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广大职教工作者对此已达成共识,教育界专家学者也对现代学徒制的本土化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诞生了不少可喜的成果。但是,总体看来,当前我国对现代学徒制职业教育运行机制的研究还不够充分,尤其是对现代学徒制的构成要素、现代学徒制所具有的“现代性”认识不清,制约了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因此,深度分析解读现代学徒制的内涵,厘清现代学徒制的构成要素,并在此基础上解决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的长效运行机制建构问题,是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的重大课题。
一、现代学徒制试点的构成要素
(一)一份契约
现代学徒制与传统师徒制的首要区别就是师徒关系的规范性。一方面,现代学徒制超越了过去师徒之间纯粹以个人为主体的原始形式,取而代之的是组织机构和学生个体两种不同类型的主体,即由学校、企业、学生三方主体共同构筑现代学徒制的框架;另一方面,现代学徒制超越了过去师徒之间权利和义务靠情感维系、靠伦理道德约束的规范体系,取而代之的是以法律制度为核心的规范体系,其最重要的表现形式之一就是学校、企业、学生三方主体通过签订契约来划分与界定各自的权利、责任和义务,通过明文规定的形式确立制度保障。由此可见,多方主体共同签订的契约是现代学徒制的首要构成要素。第一,职业院校与企业之间签订现代学徒联合培养协议。该协议应当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学徒身份的规定,学生以劳动者的身份进入企业接受培训,同时接受学校教育,协议要对学生的“双主体”身份进行规范和平衡;二是对学校与企业的权责规定,既要对双方在学徒培养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规范,也要激励双方各施所长、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教育作用。第二,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代替学生与学校、企业签订三方协议。通过由学生的监护人审核、签订相关协议,保障学生在当学徒期间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学生个体的学习和工作行为形成约束。
(二)两个主体
两个主体是指学校和企业,双主体联合育人是现代学徒制的基本特征。双主体甚至多主体育人不仅是现代学徒制教育模式的核心,也是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校企双方要深刻认识到双方合作育人在现代学徒制教育模式中的重要地位,充分沟通、资源互用、信息共享、密切配合,为我国现代学徒制职业教育的发展注入动力和活力。双主体育人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涵:第一,主体职能的转变。在过去的职业教育体系中,职业院校的教育职能主要是传授给学生知识和技能,企业则仅仅起到一些辅助作用,更多的是接收职业院校培养出来的技术技能型人才。而在现代学徒制职业教育体系中,职业院校的教育职能除了承担传统的教育职能以外,还要积极探索与企业合作育人的体制机制、教育模式,并承担相应的教育责任;企业的角色则由过去的“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深度参与到职业院校培养人才的过程中,建立起与学校共同培养人才、充实企业人力资源的体制机制。第二,在人才培养基础上满足各自的利益诉求。职业院校和企业能够作为现代学徒制职业教育双主体的现实基础在于两者都有着培养人才的内在需求。职业院校需要培养出优秀的人才,为自身的发展赢得更广阔的空间;企业则既需要人才,也需要培养人才,进而不断充实自身的人力资源。这就决定了两者能够在人才培养方面达成一致,并在此基础上促进自身的发展。
(三)三个互动
现代学徒制相较于传统的职业教育模式以及师徒制教育而言,具有互动关系更为复杂的特点。在现代学徒制教育模式中,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互动关系:第一,学生身份与学徒身份的互动。现代学徒制是促使职业院校学生转变对学习的认识,也转变对自身身份认识的一种教育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学生不再仅仅具有“学习者”这一个身份,而是在学生的身份之外新增了一个“职业者”的身份,在其成长过程中,不仅要同时适应不同身份的转换,也要做好两者身份的互动,从而更早地融入实际的工作环境。第二,学校教师与企业技师的互动。现代学徒制是一种复合式的教育模式,它突破了传统的单一导师教育制度,转化为“双导师制”教育,在此过程中,就衍生出了学校教师与企业技师的互动关系。前者需要在完成学校安排的日常教学工作之外,积极与作为学徒导师的企业技师联系沟通,解决学生作为学徒在企业接受培训和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后者则需要在培训学徒之外,与教师共同制订学徒的培养计划并落地实施。第三,学校与企业的互动。现代学徒制职业教育模式对校企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职业院校与企业必须进行更加深入、频繁、密切的互动,就整个教育模式的构建、教育体系的完善、教育资源的调配、培养计划的制订等进行磋商、协调,从而确保现代学徒制运作规范、执行高效、成效显著。
(四)四个变革
现代学徒制作为一种在现代职业教育理论指导下诞生的教育模式,必然要求对传统职业教育模式进行变革,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教育理念的变革。现代学徒制要秉承两大教育理念,一是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二是重视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前者要求各教育主体既重视学生知识的学习、技能的培养,也重视学生职业素养的养成和通用能力的训练;后者要求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注重激发学生的自我能动性,帮助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培养终身学习的习惯和能力。第二,教学管理模式的变革。现代学徒制作为一个全新的教育模式,必须有新的教学管理模式来支撑,教学模式的变革主要体现在教学组织、师资管理、课程管理、学徒管理四个方面。职业院校和企业是现代学徒制教育模式中的两大教育主体,教学管理模式的变革归根结底是在学校与企业的互动中完成的,因此关键就在于双方主体的沟通、协调、配合。第三,课程体系的变革。以往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一直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短板,在现代学徒制教育模式下,课程体系的构建必须进行变革。概而言之,职业院校课程体系的变革要在充分遵循实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学生职业素养、职业道德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第四,教学评估指标体系的变革。在现代学徒制教育模式中,教学评估体系要跳出以往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窠臼,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立体化的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全面评估学校教学与企业培训的整体效果,确保每一个教育环节都落到实处。
二、现代学徒制试点中的“现代性”释解
(一)功能目的上,由重生产性到重教育性
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工业社会早期,以师徒关系为核心的学徒制都是围绕产品生产展开的,不论是一对一的师徒手把手教授、家庭作坊式的“工学合一”,还是工业社会早期的工厂学徒制,都是生产性远大于教育性的。在古代,学徒出师的代价很高,不但在做学徒期间劳动报酬低廉,还要为师傅的生产生活额外承担很多杂务,即使已经学有所成,往往也要再为师傅工作数年,直到师傅许可,才能恢复“自由身”,成为一个职业者。虽然后来的工厂学徒制有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范、行业组织的干预,而相对减少了师傅对学徒的掌控,但传统师徒制的“影子”仍随处可见。传统师徒关系维系过程中的方方面面都有力地佐证了传统师徒制以生产为主的属性。
现代学徒制相较于传统师徒制的重大进步之一就是大大弱化了其生产性,最大限度地增强了其教育性。虽然现代企业在参与学徒制教育的过程中,必然也有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但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促进社会整体人力资源的优化已然成为现代企业管理者的共识,企业往往愿意为社会培养实用型技术技能人才贡献力量,更何况企业与学校联合培养出来的人才,企业也可以优先聘用。因此,现代学徒制具有一定的教育公益性,学生学徒不再被视为师傅或者企业的“私产”,而是被当作国家和社会的人才储备,学校和企业都有义务在最短的时间内帮助学生学成毕业。
(二)教育内涵上,由狭隘到广泛
职业教育从传统师徒制、工厂学徒制发展到如今的现代学徒制,教育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化,其中最为显著的变化就是从狭隘教育转变为广泛教育。第一,从就业培训到职业教育。在传统的师徒关系以及企业技工与学徒工的关系之中,技术技能培训的根本是就业培训,只要徒弟、学徒工达到了工作岗位的技能要求,教育的目的就算达到了。而现代学徒制不仅仅包括学生就业能力的培养,还囊括了理论知识、职业素养、通用能力的培养,是一种更加全面、完善的教育。第二,从非正规培训到正规教育。古代社会的师徒制完全靠社会伦理道德和师徒情感来维系,几乎从未纳入到国家教育体系之中,始终处于社会个体自为自发的状态。近现代社会的工厂学徒制也同样如此,学徒学成以后只能获得职业资格,不会有国家认证的学历文凭。现代学徒制则是将学徒教育纳入到国家教育体系中来,不仅让其取得了与学校教育同等的地位,学生完成学业以后还能够得到全社会承认的学历文凭。第三,从终结教育到终身教育。传统的师徒制教育都是一次性教育,只要学徒从师傅那里学到了从事相关职业的技能,就终身不会再接受同领域的教育或培训了,知识的增长、技术的提升全靠自身摸索钻研。现代学徒制则不同,它在制度设计上就为终身教育的实现提供了诸多可能。从纵向上来看,职业教育资格证书可以从低级、中级一直到高级,每一阶段都有相应的教育模式和制度;从横向上来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接轨,职业院校的学生具备同等学力即可经过考核接受普通学历教育。
(三)制度建构上,由分散化到制度化
在古代社会的传统师徒关系中,基本谈不上制度化,国家法律和制度仅仅是作为管理全体社会成员的规范而对师徒关系产生约束力,因此古代社会只有师徒关系,没有师徒制,更不可能在全社会范围内统筹规划和管理师徒关系。到了近代,工业大生产的崛起瓦解了传统的师徒关系,大范围的集体生产代替了以往的个体、家庭作坊式生产,流程化、标准化的生产方式为师徒关系的制度化奠定了现实基础。但是,由于西方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自始至终伴随着社会的动荡,新建立起来的工厂学徒制名存实亡,国家对学徒制教育的干预收效甚微,未能真正将学徒制纳入国家教育制度的体系之中。
职业教育步入现代学徒制阶段以后,随着整个社会管理制度的完善、科学技术的进步、工业体系的健全、标准化生产的普及,学徒制拥有了与以往截然不同的面貌,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而诸多变革中最具有根本性的一点就是学徒制从分散化到制度化的蜕变。首先,国家充分发挥政策制定、宏观管理和资源配置的职能,将现代学徒制纳入正规的国家职业教育体系,不仅制定了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相关管理制度,还分门别类地为每个职业制定了全国统一的课程框架和职业资格上升通道,大大提升了现代学徒制的运行效率和培养质量。其次,现代学徒制更科学地平衡了公共教育政策目标和社会主体的利益诉求,通过加入市场化维度,兼顾了现代学徒制的生产属性和教育属性,不仅能够满足企业的自我发展需要,实现职业院校的教育发展目标,也能为学徒个体的职业发展、自我价值的实现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师徒体系上,由物态化到生态化
无论是传统的师徒关系,还是工业社会早期的工厂学徒制,师徒体系都具有明显的物态化特征,其突出地表现为人的主体价值被异化,工具价值成为师徒关系的主要基础。在古代传统师徒关系中,学徒虽然从名义上并非师傅的私产,但不可否认的是,很多迹象都显示出学徒对师傅存在较深程度上的人身依附关系。例如,学徒必须承担工作以外的许多杂务,而这些付出都是“理所当然”的,是不会得到报酬的。学徒在完成工作技能的学习以后,并不会马上毕业“单飞”,而是必须以低廉的报酬继续为师傅工作数年,如果师傅不点头认可学徒出师,则学徒难以突破学徒身份。在这种深度的人身依附关系之下,学徒对师傅而言的真正价值就是工具价值。对于工厂学徒制,虽然传统师徒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弱化,但受传统师徒关系的影响,以及师徒制度构建的分散化,学徒主体价值被异化的情形仍然普遍存在。
现代学徒制作为一种全社会广泛参与、多元主体共同推进的大规模现代化职业教育模式,从根本上颠覆了以往师徒关系物态化的社会基础,促进了师徒体系向生态化的转变。第一,从宏观层面来看,现代学徒制职业教育体系融入了经济运行系统、教育系统、行政管理系统、政府制度系统和各区域教育组织系统,这些系统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了一种密不可分的相辅相成的关系,共同构成了一个复杂开放的职业教育生态系统。第二,从微观层面来看,现代学徒制教育有固定的学习年限、规范的组织形式、清晰的运作流程,教师、技师、学生三类主体在法律意义上是完全平等的关系,这些元素又组成了一个微观的生态系统。
三、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的长效运行机制建构途径
(一)完善现代学徒制的政策引导机制,强化政府的支持和指导
现代学徒制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已经积累了数十年的理论研究和教育实践成果,凡是制造业强国,都建立起了适合其工业体系和基本国情的现代学徒制职业教育体系,也有较为成熟的教育模式。我国现代学徒制职业教育体制是在学习和借鉴西方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通过逐步探索实践才建立起来的,但由于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起步较晚,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都比较匮乏,因此各级政府更要加紧建立完善现代学徒制的政策引导机制,强化对各区域现代学徒制职业教育体系构建的指导。
第一,各级地方政府应当充分发挥自身职能,通过宏观教育管理、教育政策制定、教育资源调配等多种途径,支持区域现代学徒制的探索实践,想方设法调动职业院校、行业组织、公司企业等各方主体参与现代学徒制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尽快建立起相对完善的现代学徒制职业教育体系。例如,政府可以对在现代学徒制教学改革中取得卓有成效的职业院校加大财政拨款支持,赋予其“先进教学单位”等荣誉,形成示范效应,促使更多的职业院校参与到现代学徒制教育探索实践中来;政府还可以利用购买公共服务等途径,优先考虑购买积极参与现代学徒制职业教育的企业的服务,引导广大企业投入资源,参与现代学徒制教育体系建设。第二,各级地方政府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循“自主与管理并重,支持与监督并举”的工作原则,既要大力支持各方主体自主探索、实施现代学徒制,也要加强对现代学徒制各项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一是对各方主体出现的权责分歧、利益纠纷,要及时介入,协调指导,确保各方主体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同向而行;二是监督各方主体的行为,对于不遵守社会伦理道德、制度规范的行为,要及时制止,责令整改,对于侵害主体合法权益、触犯法律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二)构建现代学徒制校企协同育人机制,促进产教深度融合
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换挡,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动力转换,这对我国广大企业赢得更好的发展空间和增强综合竞争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是,当前我国仍处在经济转型升级的初级阶段,高新技术产业与传统产业并存,同时传统行业企业较多,在这样的局面下,很多企业一方面希望通过培养更多高技术技能型人才来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推动自身转型;另一方面,又对深度参与现代学徒制教育抱有一定的怀疑心理,担心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后效果不佳,最终“吃力不讨好”。因此,要推动现代学徒制职业教育的落地实施,就必须设法打消企业的各种顾虑,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只有企业积极参与进来,才能让现代学徒制不至于成为职业院校的“独角戏”。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构建起现代学徒制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形成产教深度融合的态势,让广大企业真真切切地认识到、实实在在地感受到现代学徒制职业教育在培养人才方面的作用。
第一,职业院校和企业要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建立起流畅的沟通协调机制,这是校企双方实现协同育人的基础。例如,可以由校企双方管理人员共同组建校企协同育人的管理机构,统筹协调现代学徒制落实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建立起多样化的信息沟通制度和平台,推动校企信息共享和意见顺畅表达,及时沟通各方的利益诉求,并协调解决各方在合作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冲突,为推进现代学徒制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奠定基础。第二,校企双方要共同制订基于联合育人的培养方案和规划。职业院校要转变教育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方式,深入市场和企业,了解企业相关岗位工作群的具体技能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学校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设计课程模块,使专业教学与岗位技能需求无缝对接。企业则应积极与职业院校教学管理者和教师沟通协调,将企业的实践信息融入职业院校的日常教学活动,推动企业技师在工作现场直接展开专业教学。通过这些措施,让企业真切、深入地了解现代学徒制的内涵和运作机制,并认识到现代学徒制职业教育模式能够为企业培养急需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如此一来,就能有效解决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积极性不足的问题。
(三)建立基于互惠共赢的利益保障和驱动机制,提升校企合作深度
社会上任何多元主体的合作,都必然基于共同的利益诉求或者共同的发展目标。职业院校和企业是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双方的发展目标、利益诉求、运行规则等均有所不同,要让双方主体在推进现代学徒制教育方面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就必须在利益保障方面求得双方主体的最大公约数。要达到这个目标,除了要构建起现代学徒制校企协同育人机制以外,更重要的是要建立起基于互惠共赢的利益保障和驱动机制。只有从根本利益层面实现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的互惠共赢、优势互补,才能为双方主体合作育人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第一,建立起维护企业利益的保障机制。从欧美等工业强国推行现代学徒制教育的成功经验来看,在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激励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利益保障机制是十分重要的一环。当前我国政府虽然出台了不少激励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但力度仍显不足。各级地方政府有必要加大财政投入,充分保障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运作经费,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技师培养学生学徒的补贴金额,想方设法地降低企业在参与现代学徒制教育过程中的成本。第二,建立起面向校企双方的利益驱动机制。虽然从总体上而言学校和企业的利益诉求有着较大的差别,但双方在人才培养这个问题上有着高度的一致性,这是校企双方能够合作育人的坚实基础。因此,我国在推进现代学徒制职业教育工作的过程中,要牢牢牵住人才培养这个“牛鼻子”,通过人才培养来桥接双方的利益共同点,依托人才培养建立起面向双方主体的利益驱动机制。为此,职业院校要进一步提高专业教育的针对性,充分发挥自身的智力优势和教育优势,为合作企业量身定制人才培养方案,如以企业当前及未来的需求设定专业,以企业对技术人才的能力要求作为专业发展目标,以企业岗位技能需求拟定学员能力标准。这样既能充分保障企业在参与现代学徒制教育过程中的利益,也能保障职业院校毕业生的就业质量。企业则应充分发挥自身了解市场动态、掌握行业信息、经营管理经验丰富的优势,积极参与到职业院校的日常教学活动中来,为职业院校的教学改革、专业内容优化提供信息支持和咨询建议,同时为职业院校开展实践教学提供场地、设备、平台等。
(四)建立多元评价机制,实现对学生考核评价的科学化、规范化
在我国,现代学徒制作为一种新型的职业教育模式,与以往的以应试能力培养为主的传统教育模式有着根本性的区别。不论是在教学目标、教学形式、教学内容层面,还是在教育主体、教学场景、教学实施层面,现代学徒制都有着全新的内涵,是一种典型的多元化、多样性教育模式。因此,传统的以教师为核心的一元化学生考核评价机制就不可能适用于现代学徒制教育,必须建立起新的多元评价机制,实现对学生考核评价的科学化、规范化,从而促进现代学徒制教育模式更好地实施。具体而言,现代学徒制教育模式下的学生考核评价机制,其多元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评价主体的多元化。现代学徒制是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教育模式,因此学生考核评价机制的构建应当体现尊重各个主体的理念和原则。一是要尊重教师教学的主体地位,二是要尊重企业技师学徒培训的主体地位,三是要尊重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同时,在考核过程中应当尊重每一个主体的评估意见,同时在评价指标体系中给予每一方主体以适当的权重。第二,评价内容的多元化。现代学徒制是围绕学生的工作实践能力培养展开的教育模式,是理论知识教授与动手能力培养并举的教学形式,因此在评价内容方面既要考核学生对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掌握,也要考核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和社会能力,从而促进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自我鞭策,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和职业素养。第三,评价方式的多元化。任何学习过程都是日积月累、循序渐进的,现代学徒制评价机制不能仅仅停留在结果评价上,还应当注重评价职业院校学生在整个学习、培训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状态,即构建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的双重考核评估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对学生的日常形成约束和激励,促进他们注重平时的知识学习和工作体验,在久久为功的过程中不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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