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台职业教育合作办学的现状、障碍与对策

2017-04-29 00:00:00郑慧蔡莎莎
教育与职业(上) 2017年9期

[摘要]合作办学是闽台职业教育发展的趋势。文章分析了闽台职业教育合作办学的发展历程以及存在的障碍,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发展对策,包括加强积极稳妥的政策扶持、明确合作双赢的办学原则、推行科学高效的管理体制、构建先进科学的质量保证体系。

[关键词]职业教育 闽台合作 合作办学

[作者简介]郑慧(1971- ),女,湖南湘潭人,厦门理工学院,研究员,博士;蔡莎莎(1985- ),女,福建惠安人,厦门理工学院,助理研究员,硕士。(福建 厦门 361024)

[基金项目]本文系福建省教育厅海峡两岸职业教育交流合作中心2011年课题“海峡两岸职业教育合作办学环境的制度分析与对策研究”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JA11406S)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7)17-0019-06

一、闽台职业教育合作办学的发展

福建省近年来积极开展与台湾高校的交流与合作,并取得了很好的进展。两地高校在学生互派、教师研修、科研合作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越来越频繁,建立了很好的合作关系。2009年,福建省为推动对台教育开展实质性合作,率先在全国推出了闽台联合培养人才(以下简称闽台合作办学)这一先行先试项目。福建省遴选办学条件好、对台教育合作先行的高校与台湾优秀高校以及台资企业,紧密结合闽台产业对接需求,在制造业、电子通信业、建筑业、旅游业、现代农业等紧缺领域联合培养人才。闽台合作办学项目着眼于“闽台合作,先行先试,强强联手,打造精品”,承担高校调动最优质资源,与台湾优秀高校合作,通过引入台湾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成功的办学经验和优质的教育资源,由福建高校、台湾高校、台资企业三方(或福建高校、台湾高校双方)联合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联合开展专业、课程、教材等教学资源库建设,联合开展实训基地建设,通过引进台湾高校课程及教师,或采取分段对接的方式,联合培养一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闽台合作办学(本研究所限定的闽台合作办学专指《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2010年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通知》中规定的闽台合作分段对接模式)是指福建高校的本科学生采取“3+1”、专科学生采取“2+1”的方式,有一年以上的时间到台湾相应高校学习。同时,学生学习期间台湾师资授课占比不少于1/3。2009年,闽江学院招收了福建省第一批闽台合作分段对接项目学生311人;2010年,闽台合作分段对接项目扩大到5所本科高校和16所职业院校,共招收学生5000人;2011年开始,闽台合作项目开展院校和招生数大幅度增加。福建省闽台合作项目承担高校规模的扩大和招生人数的增加,证明了闽台合作项目符合两地高校需求。

对于台湾来说,大陆是富有潜在发展前景的巨大的职业教育市场。尤其是福建省,與台湾隔水相望,闽台之间地缘相近、血缘相亲、文缘相承、商缘相连、法缘相循,两地的风土人情以至于语言都有着同宗同脉之源。福建台资企业众多,成为两岸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的主要阵地。台湾高校的代表团频频访问福建高校,沟通交流,寻求多种合作的可能。双方的积极探索,促进了闽台合作办学的飞速发展。合作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办学层次逐步提高,办学模式也渐趋多元。加强闽台高校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是今后闽台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

对于合作办学,两地都有相关的经验,但是针对分段对接这种新形式的操作还处于探索阶段。在首批试点的5所高校中,闽江学院、厦门理工学院单独设置二级学院专门承载闽台合作项目,其他高校则把合作项目分散到相关的院系中,合作办学的方式各不相同。同时,闽台两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环境的差异,社会各界对合作办学的看法各异,使得合作办学存在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对闽台合作办学进行深入研究,有利于保证合作办学项目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闽台职业教育合作办学的障碍分析

较之于单一的办学模式,合作办学中办学主体增加,办学内容更加多元,办学中遇到的问题更加复杂多变。闽台两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环境,以及职业院校的办学模式、办学体制、教学管理等治校方略方面的差异,给合作办学带来了一定的障碍。

1.闽台职业教育合作办学的外部障碍。从闽台合作办学的发展和目前的状况来看,闽台合作办学之所以能如此迅速地发展,主要原因是适应了闽台两地职业教育市场的需求。虽然福建和台湾有着同宗同源的优势,但两地政治体制、经济制度、文化氛围、社会环境的差异也确实存在。一个国家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发展紧密关联,政治体制决定了职业教育发展的方向和办学的模式,经济制度则决定了职业教育的发展速度和水平,文化氛围是职业教育办学精神的最大影响因素,社会舆论则制约了职业教育的公益程度。

台湾是亚洲高等院校较多的地区之一,全岛2300多万人,有170多所院校提供职业教育。台湾职业教育肇始于刘铭传在台北设立的西学堂和电报学堂,从职业教育发展伊始,实用教育就是台湾职业教育的主要特色。日据时代,农工实业教育受到重视。台湾光复后,经济复苏,中等教育发展较快。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经济快速增长,社会日趋多元开放,民众对职业教育的需求和消费能力增强,台湾私立大学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数量远远超过了公立大学。

台湾社会对大陆学生赴台就学的看法不一:有的认为,招收大陆学生可以消化吸收台湾优质的教育资源,在台湾生源减少的情况下,为台湾高校补充生源,有利于台湾职业教育的发展;有的认为,大陆学生赴台就学会影响本地学生受教育的权益,给台湾学生造成就学和就业的压力。台湾教育主管部门一方面基于台湾高校招生不足的现状想招收大陆学生,一方面又基于政治、社会的原因,对大陆学生赴台就学采取“三限六不”(即限校、限量及限域,不加分、不影响招生名额、不提供奖助学金、不允许校外打工、不可考照、不可续留台湾就业)政策。大陆高校的学历已经被世界上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所承认,但在台湾,大陆高校的学历却不被承认。2011年,台湾开始招收大陆研究生,却把招生范围限定在大陆41所“985”高校,首次招收的本科生也只开放给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福建、广东六省市的高中应届毕业生。这充分体现了台湾教育管理部门的矛盾心理,也反映了台湾民众对开放两岸职业教育的忧虑。

福建省现有人口3500万人,公立、私立高校总量只有不到60所,而且面向全国招生,因此福建生源数量庞大。近年来福建省职业教育越来越开放,积极拓展与国内外高校的交流与合作,对合作办学给予扶持政策。特别是依靠与台湾的地缘优势,在国内首创了闽台合作分段对接模式,充分说明了福建省加快与台湾对接的职业教育改革思路。国内经济的飞速发展,民众对教育支出的承担能力大大提高,使得闽台合作项目具备了经济基础。台湾职业教育开展得早,取得了很多有益的经验,资源优质,学生就读语言障碍较小,以及文化氛围相近,这些因素使得台湾高校对大陆民众具备一定的吸引力。但是,由于长期以来的两岸交流障碍,大陆民众对台湾职业教育的优势了解不多,对台湾教育管理制度知之甚少。虽然政府的政策支持度高,但民间的观望心理普遍,2010年闽台合作办学项目学生报到率不高就是一个例证。台湾“三限六不”政策中限制“考证照”的规定,使得大陆学生无法享受台湾职业教育的最大特色。尤其是闽台合作项目还不具备颁发海峡两岸联合办学高校的双文凭,限制了大陆优秀学生报考的积极性。

2.闽台职业院校合作办学的内部障碍。闽台职业院校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基于各自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背景,形成了各不相同的职业教育发展特色。

首先,两地职业院校的办学模式有区别。台湾职业教育从投资渠道来看可分为公立和私立大学,从学科专业来看可分为综合性和专业性大学,从学位授予来看可分为普通大学和科技大学。台湾的职业教育体系有着悠久的办学传统,台湾科技大学、台北科技大学等科技类学校在台湾的企业界享有盛名。相比之下,大陆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较晚,这类学校的办学质量与台湾差距较大。台湾大学中私立大学数量较多,有家族创办的学校,有企业创办的学校,有教会学校,以及其他各种不同的变形,投资渠道各有不同。台湾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高校招生、学位授予、德育工作负有政策指导责任。福建职业院校则以公立大学为主,教育投入主要依靠公共财政支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高校的约束较多,大学行政化较为明显。

其次,两地职业院校的办学体制有差异。台湾职业院校内部管理体制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负有投资、运营、监督的责任。校长向董事会负责,负责学校运行的具体事务。在学校行政管理上,基本分为教务、学务、总务三大块。教务长主管与教学有关的事宜,学务长主持学生事务管理,总务长则负责学校的后勤保障工作。学校管理结构趋于扁平化,较为简单,也较少需要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相衔接,办学自主权较大。福建省职业院校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分为党务和行政管理两个系统,党的领导和行政管理并行不悖。在行政管理上,管理部门设置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相对应,管理职能细化,条块结合,相较台湾高校管理复杂。

最后,两地职业院校的教学管理方式有不同。台湾职业院校与美国的学制相同,实行的是完全学分制,全部课程实行按模块选课,学生获得最低学分要求即可毕业。在校学习期间,学生转换专业较大陆自由。大陆职业院校实行的是弹性学年学分制,即按学年实施教学计划,或只有少量的课程选修的学习制度,学生转学的限制较多。同时,大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职业院校的学科设置、课程设置有较为具体的规定和限制,一些德育类、基础类课程全国高校的课程设置基本相同,学校的教学管理较为刚性,对市场变化的反应较台湾高校缓慢。台湾职业院校实行小班教学,大陆职业院校各个专业的招生数较多,对台湾合作职业院校来说是一个考验。

三、闽台职业教育合作办学的发展对策

闽台两地内外环境的差异,使得合作办学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因此,闽台两地合作办学要顺利进行,必须在政策支持、办学原则、管理体制、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寻求发展的空间,以促进闽台职业教育合作办学取得良好成效。

1.加强积极稳妥的政策扶持。政策扶持是闽台合作办学环境优化的关键所在,闽台合作办学需要福建和台湾地区两地政府采取扶持政策措施,支持和鼓励两地职业院校积极寻求合作项目。

第一,促进两岸教育更加开放。大陆近年来对台湾学生实行开放,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台湾学生到大陆高校学习,福建省对推进闽台教育交流与合作更是采取了尤为积极的态度,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交流和合作。对急需的、空缺的学科和专业的引进采取快审快批;对合作办学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优先扩大招生计划,在招生人数上给予重点支持;对高校选派赴台学习的学生提供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手续,缩短赴台立项和审批的时间;等等。台湾也逐步加大了开放的尺度,开始了在大陆招生的试点。对赴台开展文教活动的人员,在审批上给予便利。但是,台湾在教育开放程度上落后于大陆,对大陆学生赴台学习的限制较多,政治上的考量比大陆多。

第二,促进学分互换、学历互认。制约闽台合作的瓶颈是两岸还未实现高校间的学历、学分互认。学历、学分互认问题不解决,就无法消除两岸职业教育交流合作的技术壁垒,消费者得不到应有的回报,合作办学的市场就很难保证。两地职业院校应共同促使政府部门从双方教育的大局出发,积极推动两岸学分和学历互认。两岸职业院校要积极做好学分和学历互认的前期准备工作,通過两岸高校的合作,开展闽台高校之间专业认证、课程衔接、教学质量认定和学分互认标准的研究,共同研讨课程品质标准,互相开放教学资源,共建联合实验室与科研平台,通过两岸院校之间的交流互动,为学历衔接和互认奠定基础。在时机成熟之后,实现闽台职业院校双联制模式的办学,即闽台两地学生在属地学习2年,在异地学习2年,同时获取双方的毕业证书。

第三,保证闽台职业教育交流合作经费。闽台两地政府应设立教育交流专项经费,对两地教育交流与合作的合作办学项目、重点科研项目、教师培训项目给予专项经费支持,保证合作办学的顺利开展。

2.明确合作双赢的办学原则。合作双赢是合作办学长期稳健发展的保证。闽台合作办学应该遵循以下三项原则:

一是公益性原则。教育是以培养人才为根本目标的崇高的社会公益性事业,闽台职业教育合作办学符合闽台两地的职业教育发展趋势,办学的公益性目标更要凸显。闽台两地要充分运用市场规律整合教育资源,以弘扬民族文化为主旨,以两地民众的福祉为基础,把闽台合作项目办成民众满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放心、学生喜欢、充满吸引力的教育阵地,这样闽台合作办学才会更有生命力。

二是办学理念相融的原则。闽台两地的办学理念各有所长,特征明显。台湾职业院校办学与市场经济结合紧密,积累了很多成功的经验,也经历了不少发展中的问题,对福建高校的发展有积极的参考价值。福建职业教育办学注重优秀文化传统的继承,基础研究较为扎实。合作办学要着力克服教育体制性的障碍,以胡锦涛同志在2008 年4 月29 日会见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时提出的“建立互信、搁置争议、求同存异、共创双赢”十六字方针为基础,相互理解,增强信任,因势利导,趋利避害,建立起适应两岸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环境背景,适应两岸办学体制和教学管理制度,相互融合、更为科学的合作办学理念。

三是优质资源互补原则。闽台两地职业教育各有优势,应该互相取长补短,而不仅仅是一方只能输入,另一方只有输出的不对等合作。台湾的技职教育较强,福建基础研究较扎实;福建职业教育的成果市场化和商品化能力不足,台湾职业教育与国际接轨,科技产品的市场化和国际化程度较高。闽台两地的教育市场互补性强,台湾职业院校教育资源过剩,缺乏生源,而福建教育市场广阔。台湾职业教育分为大专、本科、研究生教育三个层次,福建的职业教育只有中职和高职之分,职业教育层次较低。闽台合作办学要以市场需要为导向,开展“强强合作”“强项合作”。福建职业院校要充分发挥主动权,在职业教育领域利用台湾真正具有优势的、急需的教育资源,利用台湾的优势学科、专业和优秀教材、课程体系,消化吸收、创造利用并借鉴台湾有益的教学和管理经验,切实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和竞争力。台湾职业院校也可引进利用福建一流专家、学者,补充职业教育资源的不足,增加双方交流与合作的机会。闽台高校要利用各自的优势资源,共同为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而努力。

3.推行科学高效的管理体制。相对于高校的常规管理,合作办学环境复杂,办学面临的问题多变,因此管理是合作办学的难点之一。而要构建有效的管理体制,就应该理顺合作办学的外部管理体制和内部管理体制。

第一,理顺外部管理体制就是理顺政府与合作办学职业院校之间的管理体制。合作办学要在政府的指导下进行,在合作办学中政府的管理职能主要包括:首先,宏观调控,严格把好合作办学的准入审查关和质量监控关。遴选那些有合作办学基础、学科专业有优势、招生有保障的学校开展合作办学。对合作办学的进展情况定期检查督促,保证闽台合作办学总量上有控制,资质上有审查,质量上有保证。其次,优化结构,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真正利用双方的优质资源和优势学科办学。最后,简政放权,克服体制性障碍,建立和完善新的行政管理体制,减少行政审批和干预,为合作办学营造较为宽松的办学环境。

第二,理顺内部管理体制就是理顺合作办学项目内部的管理体制,就是要形成合作院校间的管理制度。首先,组建管理组织机构,合作院校双方共同管理合作项目。完善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联合管理委员会制度,明确各自职责,实行层级管理。联合管理委员会是具体管理机构,下设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三个部门,分别管理行政事务、教学事务和学生事务。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起草合作协议,制定管理章程,有效配置资源,把办学的整体利益最大化。教学部门主要负责与合作高校双方的教务对接,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设计课程,认定成绩,落实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材规划等教学过程管理,有效安排、整合合作双方的教学资源、师资队伍,保证合作办学的教育质量。学生事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学生赴台学习的引导,手续办理,学生在台学习生活辅导等。其次,建立定期交流协调机制。受两岸政治、社会环境的影响,海峡两岸合作办学是一个较为敏感的区域。从合作项目商谈到项目的推进,从资金的筹措到招收学生,从专业建设到教师互派,从学分认定到教学质量监控,都涉及双方的利益和办学目标的实现,需要双方理解和支持,共同协商解决。因此,建立定期的交流与协调机制,有利于解决因办学环境的差异而形成的矛盾,有利于化解因理解的不同而带来的分歧,有利于建立起相互理解、同舟共济的信任,有利于保证双方利益和长期合作关系的维系。

4.构建先进科学的质量保证体系。高质量的办学成果是合作办学赢得政府支持和社会欢迎的有力保证。合作办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审慎选择合作办学高校。闽台合作办学的初衷就是要引进台湾优质的教育资源,如优势学科、紧缺专业、职业教育体系、优秀教学团队、先进办学理念等,以其之长补我之短。因此,合作办学院校的办学实力和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合作办学项目水平的高低。合作院校的选择,首先要讲究“门当户对”,更鼓励“高攀贵枝”,以“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引进、借鉴优势教育资源。其次要审慎选择,香港科技大学的做法很值得借鉴。香港科技大学与海外高校合作办学的前提是,要在有三个以上教学、科研合作项目顺利实施后,才能签署合作办学协议。他们认为,经过三个项目的合作,对合作方的了解才能深入,在教学、科研上才能逐步达成共识,合作办学的基础才能牢固。最后要布局合理。由于两岸教育开放时间不长,对台湾高校的了解不多,台湾公立大学对合作办学的积极性不如民办大学高等原因,福建职业院校对合作办学高校的选择面不大,因而在合作办学时往往容易把办学专业集中在一两所学校,忽视了与优势学科合作的要求,降低了合作办学的质量。福建职业院校要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实地考察台湾多个高校的专业实力,比较自己的专业特色与优势,开展与台湾多个高校的合作,有效规避办学风险。

第二,组建优秀的师资团队。优秀的师资是教学质量的保证。台湾的师资素质较高,全台大约有50000名高校教师,其中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大约有35000名,绝大部分教师拥有国外教育背景,具有较强的国际化视野,教学理念与国际接轨,注重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福建职业院校也有一批有着丰富研究成果的一流学者和教学名师。合作办学要严格审核教师资格,制定师资标准,延请高素质的教师组建优秀团队担纲教学。

第三,建立合作办学质量评价准则。我国在2003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从原则上规定了合作办学机构的设立、组织与管理、教育教学、资产与财务、变更与终止、法律责任,但是对合作办学的教育质量没有设立科学的审核标准进行监控。而国际上有很多合作办学质量保障法规可以为两岸合作办学借鉴,如美国的《对非美国本土教育项目评价原则》,英国的《高等教育境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实施准则》,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欧盟联合颁布的《对外国教育资格及学习阶段评价的标准和程序建议》。两岸合作办学应设立《两岸职业教育合作项目质量評价准则》,对合作办学准入条件、两岸教育机构资质认证、学习阶段评价程序、教育质量标准体系、监控体系、师资队伍构成、学位授予等进行详细科学的规范,确保合作办学教学体系先进科学,教学质量监管严谨到位,为合作办学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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