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视角下的高校创新人才培养

2017-04-29 00:00:00鲁石
教育与职业(上) 2017年2期

[摘要]培养创新人才是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必然趋势,但当前高校创新人才培养面临着政策空转、异化与固化困境的严峻考验,人才培养模式亟待创新。借助生态学、心理学、移动互联等视角来交叉审视,高校、政府、企业应从多个维度协同推进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坚持社会需求的根本导向,立体化构建创新人才培养生态体系,多渠道、分层次地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智慧型创新人才,合力推动高素质创新人才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关键词]创新人才 协同创新 生态体系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作者简介]鲁石(1983- ),男,河南郑州人,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学生发展中心,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教育管理与教育心理。(江苏 苏州 215123)。

[课题项目]本文系2015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立项课题“高职院校融合型创业实践体系建设”(课题编号:2015JSJG540)和2013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立项课题“基于创新能力培养的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课题编号:2013JSJG39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7)03-0059-05

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创新人力资源作为智力支撑。党的十八大做出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十八届五中全会再次确立了以“创新”为首的五大发展理念,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创新驱动战略究其实质是创新人才驱动,其关键是让创新人才成为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然而,审视当前高校毕业生的严峻就业形势,人力资源供需矛盾主要集中在“供给侧”,人才培养质量亟待改善。严峻的人才供需矛盾势必倒逼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变革,从人力资源开发与提升的角度来看,应加大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通过构建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从根本上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创新人才的迫切需求。

一、高校创新人才培养的困境

创新人才培养是高等教育的重要使命,但创新人才培养不足一直是我国高等教育难以回避的突出问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改进的迟滞甚至倒退也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是中国教育改革的核心问题,虽然近年来高校对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日益重视并开始尝试诸多举措,但总体而言质量与实效并不尽如人意,大多浮于表面或流于形式,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亟待自我反思与革新。

(一)政策空转困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创新人才是大学的重要使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明确提出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引领下,全社会创新创业的热潮方兴未艾,但当下众多高校却普遍陷入了大学生创业有余而创新不足的困境。在办学实践中,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存在托借政策之名而缺少有效落实的流弊,部分高校结合自身发展需要替代性地执行创新人才培养政策,有的高校则出于功利目的趋利避害地争取“有利”政策,还有一些高校偷梁换柱附加性地“创新”人才培养政策。在政策空转的背景下,看似轰轰烈烈的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却出现了千人一面的同质化趋势。与此同时,由于缺乏创新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等有效抓手,高标准的创新人才培养目标与相对滞后的创新教育现状之间的矛盾日趋凸显。

(二)异化困境

创新人才培养是指培养具备创新素质与创新能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人才。然而,实际操作中许多高等院校存在为创新而创新的现象,甚至以人才培养的创新举措、创新理念来简单替代对创新人才的培养,这种异化的趋向使其忽略甚至摒弃了应有的创新特色。当前,主要存在以下几类创新人才培养异化现象:以科研代替创新,即片面追求“高质量”论文、课题、专利等科研产出的学术功利化趋向,导致此类高校片面注重科学研究结果性的应用价值,而忽视其过程性的教育价值;以课程代替创新,即简单通过创新课程、创新学分或学生活动来改进人才培养的形式化趋向,致使此类高校偏重外在的课程(学分)制度改革,而忽视主体(学生)内在的知识建构与思维训练;以创业代替创新,即热衷创业教育、创业孵化,用创业园、创客空间等时髦载体建设来论证创新人才培养效果的工具化趋向,致使此類高校容易过分看重创业教育外显在物质层面的经济效益,而忽视创新教育蕴藏在理想层面的人文精神;以杰出代替创新,即通过聚焦少数杰出“创新人才”或拔尖人才培育为形式的精英化趋向,反映此类高校在实质上仍未完全摆脱“应试教育”的思维桎梏,未能真正回归创新教育在“素质教育”层面的本质属性,这也会使创新教育因缺乏普遍性、大众性而压缩其实际的发展空间。毋庸讳言,以上这些做法与创新人才培养的教育目标定位以及人才本身的发展规律是相违背的。

(三)固化困境

尊重权威的社会文化惯性、尚同从众的民族思维习惯以及高校功利化、政绩化的办学理念和行政化的办学模式也成为阻滞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裹足不前的重要因素。在办学模式上,诸多高校教学与科研的人为性分割导致教育教学过程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对学生的培养浮于表面,难以深入;在教育体系方面,教学内容、课程设置等仍未脱离知识中心、结果本位的窠臼,学生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被规划、被预设以及被教导、被动接受的客体地位依然如旧,学生自由表达、自主学习、独立思考、自觉钻研的弹性空间仍未形成;在人才评价机制方面,鼓励全体学生创新精神培育、个性生长与全面发展的开放、多元、灵活的保障和激励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创新氛围与创新环境尚未真正形成。面对固有的高等教育程式化惯性,创新人才培养任重道远。

二、多元视角下高校创新人才培养理念创新

(一)生态学诊断:培养实践型、应用型创新人才

从生态学视角来分析,检验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最重要的标准当属社会评价标准。高校创新人才培养也应着眼于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即与市场需求相接轨。科技创新、学术创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对于更广阔的市场需求和岗位需求而言,创新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应注重应用性与实践性。就前者而言,大学生解决问题的综合创新素质应能成为实际工作岗位所需要的职业素养,即“有用”;就后者而言,高校培养的创新人才能满足社会、企业发展的创新需求,即“有用武之地”。因此,高校不仅要注重学生专业能力的培养,更应注重学生创新素质的培育;不仅要开展理论研究,更应对接社会、产业需求,加强校企合作、定向培养,使人才培养有的放矢,保证人才就业渠道的畅通。为了保证人才培养的生态学效度,高校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实践教育体系,丰富学生的社会实践,从根本上改变顶岗实习、暑期实践、社会调研等流于形式的实践环节,更加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这就要求高校打破僵化的办学体制,创新社会参与、开放灵活的办学模式。

(二)心理学解析:培养多元化、个性化的创新人才

创新能力、创造性从根本上讲属于心理学范畴。根据教育心理学理论,创新素质的培养主要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想不想(敢不敢)创新的问题,即创新意识的问题;二是能不能创新的问题,即创新能力的问题。就创新能力而言,智慧心理学和创造心理学的相关理论可以为创新人才培养实践提供有益的启示。美国心理学家斯腾伯格提出,创造力是一种提出或产生出具有新颖性(即独创性和新异性)和适切性(即有用的、适合特定需要的)工作成果的能力。在个体层面,创造力包括智力过程、知识、思维风格、个性特征、动机、环境六种基本因素,目前许多高校开始注重培养“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的人才,对宽厚的知识积累给予了更多的重视,但对非智力因素如个性、动机、环境等创新关键资源的投入还远远不够。在团体层面,团体创造力取决于团体构成的丰富性(异质性)、多样性(个体的独特性)、有机性(成员合理搭配与互补),另外还要有宽松解压的团体心理氛围、富有创造性的环境来促进团体创意的激发。此外,根据多元智能理论,不同学生都具备自己独特的优势能力,创新人才培养要首先打破“标准化生产”的思维误区,树立多元创造力观,面向全体学生,根据学生个体差异,培养学生多方面的创造力,鼓励学生根据自身的兴趣、特长和专业特点多元化地发展自身的创新素质。而对于高校创新人才培养而言,除了关注个体因素之外,更要注重团体创新资源的投入,如创新文化培养、创新环境营造、创新性团体建设、创新动机激发策略等,以充分促进高校学生团体创新能力的持续化培育。

(三)“大物移云”背景:培养智慧型、复合型创新人才

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的飞速发展正颠覆着人们传统的生活方式乃至思维观念。在“大物移云”时代,传统教育模式将受到极大冲击,高等教育也将出现“零门槛化”。在移动时代,知识的获取已经变得极其便捷,大学生可以通过“智慧学习”,针对任何问题在“信息工厂+互联网+大数据”的支持下迅速组成有效知识,从而快速掌握某个领域最权威、最前瞻的资讯信息,并科学地加以运用,解决问题。例如,斯坦福大学就通过智慧学习实验成功训练了一批优秀学习者,使他们完成了从“门外汉”到“创新人才”的蜕变。高等教育理念及其人才培养模式要主动适应信息技术革新。在教育理念层面,高校不是向社会提供教育产品,而是向学生提供教育服务,这种服务是一种智慧型的、创新型的学习体验,有助于学生快速成长为复合型、智慧型的创新人才;在教育教学层面,高校应注重引导学生从“学习”转向“会学习”,包括自主学习(着眼于主动发展、原始创新)、全面学习(着眼于全面发展、价值创新)、持续学习(着眼于终身发展、持续创新)、合作学习(着眼于社会发展、协同创新)等,通过真实问题解决、产生实用价值、在社会实践中学以致用等实践途径,系统、高效、可持续地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素质和实践技能。此外,在人才培养视野上,高校应根据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推进,积极对接、融合与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引领相结合的新兴产业,探索“互联网+”的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三、多元视角下高校创新人才培养途径

从多元整合的角度来审视与反思,创新人才培养需要政府、高校、社会(企业、行业)等多方协同,共同致力于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等教育改革的良性循环与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顶层设计,构建创新人才培养生态体系

创新人才的培养是一项涉及从早期教育、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乃至终身教育的宏大、系统工程。在国家整体教育体制中应首先扭转应试教育惯性,探索以真正贯彻落实素质教育为导向的高考制度改革,在整个教育系统内倡导全程化、全员化、常态化的创新教育,构建创新人才培养的生态体系。针对高等教育而言,在顶层制度设计层面,要进一步健全更加适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一方面,将现有的各部门出台的支持大众创新创业的碎片化政策进行系统化梳理和完善;另一方面,從科技创新成果处置、成果转化收益分配、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弹性学分制度与学籍管理、智慧校园建设(促进智慧学习)等方面出台一系列突破性环境政策并建立与之配套、行之有效的政策支持系统。鉴于创新活动主要集中于科学创新与技术创造两个领域,在国家和政府层面,宜从顶层设计的角度考虑创新人才的分类培养制度,组织制定并发布科研型创新人才与技术技能型创新人才的认定标准,对科研型、学术型高校与应用型本科、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进行分类指导。与此同时,为有效促成创新人才培养政策的落地生根,应将相应的政策资源转化为具体的创新项目,从体制机制上有效引导高校的科技资源、创新资源投入向解决国家急需的战略性问题、科学技术尖端领域的前瞻性问题、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公益性问题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问题进行政策性倾斜。同时,以需求为导向,以项目为抓手,通过创新项目计划、创新项目招标的形式,结合国家战略调整、产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攻关需要以核心项目驱动创新人才培养。

(二)坚持开放办学,推动创新人才协同式培养

在市场经济深化改革和社会转型语境下,高校除了要承担起单纯的学术责任之外,更应主动融入社会服务,承担社会职能,履行社会责任。这就必然要求大学坚持开放办学理念,引领与促进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创新,积极主动争取各级政府、社会力量、企业行业、公众等多元利益主体的广泛参与和深度支持,融合多元社会主体、多方社会资本、公共“理性思维”等办学资源,通过民主协商式的对话,重叠多方共识,积极行动,协同推动高校改革与发展进程,以公共理性作为引导,实现和增进高校的公共利益。201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出台,再次强调了高校要坚持需求导向,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实施全面创新。对此,高校应积极抢抓国家发展战略需要及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机遇,全面探索构建政、校、企互利多赢、多向互动的新型产学合作创新模式,通过长期战略性深度合作平台的搭建,汇聚整合多方创新资源,推进产学研用多方协同、联合攻关、深度融合,以成果转化、资源辐射为重点,推动技术创新、技术进步,以有效助推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在这种协同创新的合作机制中,代表人力资源供给方的高校与代表产业、社会人力资源需求方的企业作为双主体在政府引导下共同参与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动态改革。

(三)坚持内涵提升,推动创新人才立体式建设

无论是教育主管部门还是高校本身,在教育办学导向上都应从规模扩张转向内涵建设,从数量指标(包括论文课题等科研指标)转向质量提升,尤其是注重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的内涵提升。在教育教学理念上,高校应从单纯的知识中心、技能中心或素质中心等课堂、实验室平面培养模式转向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促进学生智慧学习的多元化、个性化、立体化培养模式。在课程体系设置和专业建设上,应拓展与政府、区域产业、企业的合作,校企联合制定创新人才培养目标,共同开发科技创新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共同建设创新实践教育基地或实习实训平台,并以科技创新或技术攻关、技能转化等项目为实践载体,通过引进企业导师、培养动态双师(区别于以往的静态双师)、创新成果共享等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机制,联合培养具备较高市场契合度的创新人才,持续促进高校创新人才培养质量。这种应用需求导向的专业建设取向必然倒逼高校打破传统专业设置的限制,进而注重复合型、交叉型专业人才培养,鼓励双导师(专业导师与创新项目导师)、双专业(基础专业与附加专业)、跨学科学习及专业课程体系与通识课程体系的融会贯通,构建课内和课外、校内与校外、理论与实践、创新与应用有机融合、包容开放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创新教育体系,使全体学生都有机会基于兴趣驱动自由选择专业、课程、教师、项目,并在项目团队中发挥特长,自主学习,独立思考,在自由、互补、共生的团队氛围中激发创新创意。这种以团队创造力提升带动个体创新能力培养的集体主义取向恰恰具有中国文化的本土适应性。与此同时,高校还应健全立体化的创新人才培养激励与保障机制,比如学术型人才与技能型人才的分类培养与考核评价体系、创新成果的学分认证制度等,并从创新项目申报、导师配备(包括指导教师工作量认定、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政策扶持)、创新实践平台与教育基地建设、专项经费配套、创新激励等方面给予具备较强操作性的制度保障,完善实践教学管理体系,为提升学生实践创新能力构建“实战平台”。需要强调的是,在系统扎实的专业基础教育前提下,实践应用型、复合型创新人才培养工程要避免简单功利的世俗导向或就业导向,而要坚持学生全面发展的价值导向,要将人文精神教育、社会责任感培育贯穿创新人才培养的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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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编辑:姚玲 朱旭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