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职衔接的现实问题与破解对策

2017-04-29 00:00:00堵有进
教育与职业(上) 2017年7期

[摘要]中高职衔接历经数年试点,已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在实践中还存在诸多现实问题,如试点项目的社会认可度有待提高、相关院校参与试点的积极性有待提升、衔接课程体系有待完善、转段升学考核有待改进、相关衔接机制有待建立等。为破解这些问题,要加大项目宣传力度,激发院校内在动力,建立衔接课程体系,明确升学转段标准,构建政府支持机制,开展衔接专题研究,以确保中高职衔接工作健康有序地推进。

[关键词]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中高职衔接 一体化培养

[作者简介]堵有进(1960- ),男,江苏南通人,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江苏 南通 226011)

[基金项目]本文系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重点资助课题“区域中高職衔接的体系构建研究”(课题编号:B-a/2015/03/028,课题主持人:堵有进、朱宝华)和2015年度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基于行业人才标准体系的物流管理专业中高职分段培养课程建设研究与实践”(课题编号:2015JSJG345,课题主持人:堵有进、张晓燕)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7)13-0051-06

在各级政府的强力推动下,依靠相关职业院校、企事业单位的协同努力,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正在各地如火如荼地展开。不少试点单位都将此作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有益尝试和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抓手,成立了项目管理机构,研制了衔接方案,建立了沟通机制,有效促进了学生发展、教师成长和专业建设,提升了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但是,作为新生事物,中高职衔接在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了诸多挑战。笔者依据面向江苏省职业院校的相关调查,结合本校的有关实践,对中高职衔接中的现实问题进行了梳理,并提出相应的破解建议,力求为有关试点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科学的参考。

一、中高职衔接的现实问题

(一)试点项目的社会认可度有待提高

中高职衔接试点项目实施以来,社会认可度与吸引力远低于预期。以江苏省为例,自2012年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以来,部分院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不尽如人意。特别是2013年全省将试点项目学制由“3+2”改成“3+3”后,学制延长1年,加上转段的不确定性等因素,相关院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不佳,且实际录取分数线未能达到省教育厅在试点方案中提出的“当地三星级中学和四星级中学录取分数线”的要求。中高职衔接试点院校无论是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还是录取分数线,与省内五年制高职相比,均有一定的差距。中高职衔接社会吸引力之所以不强,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试点项目实施时间不长,其成效尚未完全显现。二是试点规模偏小,比例偏低,加上宣传不到位,社会各界对其了解认识极为有限。三是学生及家长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不高。虽然麦可思研究报告表明,近几年来高职毕业生就业能力和就业待遇优于三本,但现实社会仍然普遍以学历、岗位为价值取向。在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的情况下,许多学生宁可进入中职学校对口单招班,寄希望通过三年强化应试训练考取本科,也不愿意选择学费较低、就业率较高的高职院校。

(二)相关院校参与试点的积极性有待提升

第一,基于认识的局限性,部分中职院校将中高职衔接作为吸引生源的招牌,高职院校将中高职衔接视为补充生源的渠道,未能真正理解和把握试点的内涵与实质。高职院校未把中职学校的办学当成自身发展的基础,也未能制定可操作的规则和制度来影响、协同中职学校的发展。作为牵头院校,高职院校没有起到应有的主导作用,未能承担起相应的职责。根据近三年全省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视导情况反馈,在全省459个中高职衔接试点项目中,中职阶段没有项目牵头高校教师参与教学的竟占42%之多,中高职院校间的“玻璃门”现象亟待改变。

第二,在中高职衔接转段过程中,生源流失也是影响院校积极性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中高职转段过程中,部分原来有意进入高职院校进一步深造的学生,由于中职毕业前的就业实习或者家庭变故等原因,一改初衷,直接就业,衔接高职院校因学生规模太小,不得已与普高毕业生混合编班。在此情形下,高职院校必然无法兼顾不同生源原有知识、技能基础来编排课程与教学活动。特别是在普高学生占据多数的班级中,试点项目学生的积极性与提升空间会受到严重影响。长此以往,衔接院校都只能把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看作“救市”的权宜之计,原本应有的比较优势大打折扣。

第三,职责不明也制约着中高职院校积极性的发挥。在衔接过程中,双方在各个阶段的利益诉求不一致,而目前部分衔接协议未能将办学过程中各方的权利职责予以明确,加之缺少社会监督,协议往往不能得到很好的执行。因此,中高职院校可能会从各自的本位出发,设计与安排相关工作,两者较难找到交集,衔接工作难以产生深度。

(三)衔接课程体系有待完善

课程衔接是中高职衔接最关键的内容。如果说培养目标在中高职衔接中反映了市场对不同类型工作岗位所需职业能力的不同要求,那么课程内容就是为达到相应要求在职业教育层面上的具体体现。它不仅应是中高职衔接的优势与特色,更是实现学生知识、技能在两个不同层次教育之间科学过渡并达到相应目标的关键。当前,不少专家认为,中高职课程衔接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体系不衔接,缺乏系统性,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由于专业培养目标缺乏层次性,相关行业标准、岗位标准也不够规范、全面,加上“一体化”设计的指导思想还未深入人心,使得中高职衔接中的课程体系难以对接。第二,在以往办学过程中,中职院校、高职院校分属不同的主管部门,沟通不畅,信息不通,相互之间在教学理念、目标、内容和方式方法等方面不甚了解,加之权威课程标准尚未建立,其课程体系设计理念只是中职和高职课程体系的简单叠加,或是对二者各自课程体系的“修修补补”,使得中高职两个层级之间的课程或“重复”或“脱节”,参与衔接试点的学生或浪费不少时间重复学习相关内容,或难以实现从低层级到高层级的知识过渡。第三,由于试点工作还处于学制衔接的浅层,缺乏相关的课程评价标准与手段,特别是衔接试点项目质量的社会评价还未列入议事日程,导致课程内容选择、编排顺序不合理,出现教学目标模糊不清、教学内容难以确定、考核标准无法落实等问题。

(四)转段升学考核有待改进

中高职衔接转段、升学考核是检验中职阶段人才培养质量、确立高职阶段教学起点的重要举措。关于转段标准,目前仍在不断探索中。就江苏省而言,《2012年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提出,中职与高职(专科)衔接分段培养项目学生通过注册入学方式进入高职阶段学习。2014年,《关于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转段升学工作的意见(试行)》(苏教职〔2014〕31号)中又规定,参加中高职衔接试点项目的学生,完成中职学习阶段进入高职院校前,要通过转段升学考核,具体内容包括课程考试、过程考核和综合评价。考核方案由牵头学校组织对口衔接院校共同研制,并在学生入学后第一个学期向学生公布。这种标准的不确定、随意性极易引起学生及家长的不满,尤其是同一所中职学校对接不同的高职院校,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定,导致不同专业的学生转段升学到不同高职院校的要求也不一致,这更加引起学生及家长的不理解,也造成学校教学的局部混乱与无所适从。同时,部分试点院校唯恐门槛设置过高,致使升入高一阶段学生人数骤减,为此人为降低相关标准,未能发挥好转段考核在检测学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关键能力习得情况等方面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中高职衔接的连续性、贯通性,降低了人才培养的质量和相关项目的社会声誉。

(五)相关衔接机制有待建立

衔接不是简单的连接,而是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两个主体在功能作用上的相互补充,通过衔接使得整个职业教育功能更加完整,体系更加完善。目前,中高职衔接制度设计方面存在不少问题。首先,中高职专业设置不科学,契合度较低。中高职现行的专业目录分别是由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修订)》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两者专业大类均为19个,中职专业目录包括321个专业、920个具体专业技能方向和1185个继续学习专业及方向;高职专业目录包括747个专业,列举专业方向749个,衔接中职专业306个,接续本科专业344个。目录的调整对提高专业与产业的吻合度、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二者在专业数量、专业名称与划分方法上存在差异。两个目录中一些跨学科专业的不一致,使得部分中职学校毕业生难以找到对应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高职院校继续深造,从而制约了中高职教育的顺畅衔接。其次,在人才培养理念上,中职教育长期以技能型人才为培养目标,在教学内容选择上以“必需、够用”为原则,学生的自主学习时间相对较少;高职教育则以技术型人才为培养目标,在教学内容安排上对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有所侧重,学生自主学习时间相对宽裕。尽管部分衔接院校的合作已经开始涉及课程设计、教材建设、课堂教学方法和教师教研等诸多过程性环节,但在中高职人才培养理念与模式上,还需要衔接院校的长期磨合与互相适应。最后,在政策支持上,推进职业教育健康發展的相关制度,如先培训、后就业制度,职业教育人才需求信息发布制度等尚待落实;中高职衔接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衔接过程中社会各方面的权利职责尚未明确;政府统筹职教资源、规范衔接过程、督查衔接质量、系统推进中高职衔接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增强;行业和企业参与衔接课程体系建设、质量评价、共同培养人才的积极性有待提升;中高职院校一体化管理平台尚未建立;全社会参与衔接试点项目的相关单位激励、选拔机制仍未形成。

二、中高职衔接的破解对策

(一)加大项目宣传力度

各级宣传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院校要借助多种阵地、渠道,大力营造尊重职业教育、尊重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增强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吸引力;要对新时期推行中高职衔接的必要性与重要意义加大宣传,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此类项目对学校发展、人才培养、专业建设的深远影响;要出台一批鼓励中高职衔接的相关优惠政策,划拨专项试点经费,并加强对相关学校、企业各项优惠、激励政策的宣传力度,扩大政策的知晓度与透明度;开展中高职衔接最佳组合评选,对优秀组合给予相关的物质与精神奖励;要帮助潜在生源懂得与理解中高职衔接与对口单独招生、五年一贯制、中职+高职成人教育等人才培养模式在招生要求、培养过程、培养目标上的异同,引导学生在正确分析自身能力及人生理想的基础上,进行合理选择,科学规划自己的学习与职业生涯。

针对目前“3+3”的学制模式与五年制高职相比吸引力不够强的问题,建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各地明确要求适度调整录取批次,合理确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保证参与试点项目的人数规模处于较合理的区间,保证生源质量满足转段升学的需要。高职院校还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与本科层次院校的联系,搭建中职、专科高职、本科、研究生衔接的职业教育人才成长与上升通道,提升学生选读此项目的积极性。

(二)激发院校内在动力

中高职衔接不仅有助于拓宽中职学生的学历提升通道、高职院校的生源来源通道,而且有助于学生以较低的成本(包括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实现能力、素质、学历上的提升。中职院校和高职院校必须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强主动性与责任意识,从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思想高度,本着对受教育者成长和发展负责的精神,同心协力,探索相互衔接、融合发展的大计,协同解决相关具体问题。为提高中职学生对高职院校的适应度,一方面,中职院校要创造条件,积极主动与高职院校沟通对接,根据教学安排,有选择、有计划地邀请对接高职院校的教师来校开设讲座或相关课程进行授课指导,让学生进一步了解对接高职院校的教学方法、教学要求和教学设备等;聘请高职院校的骨干教师兼任专业带头人,既可引领中职院校相关专业教师的专业成长,也可实现中高职院校在专业上的深度接触;加强对口教师和教学管理部门的联系,安排学生赴对口高职院校参观学习,增强其归属感。另一方面,高职院校也要发挥引领作用,在教研科研、专业建设、课程教学、实习实训等方面充分与中职校实现资源共享,以实现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内容、师资队伍建设、实训条件等方面的有机、充分衔接。

针对中高职衔接可能带来的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方案的变革,相关院校还需要加强对参与项目教师的培训,使其更新教育理念,实现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的有序调整。同时,组织人员开发相关的课程资源,建设相应的实训基地,切实加强中高职衔接的内涵建设,以高质量的人才培养成效吸引更多的生源,确保中高职衔接的可持续推进。

(三)建立衔接课程体系

“衔接”本义是指事物相互连接或承接之意,中高职衔接中的“衔接”是指中职教育、高职教育在培养目标、教育内容、专业设置、教育体制等方面相互承接、相对分工、不重复浪费的一种有机结合状态。因此,中高职课程衔接应做到在同一个体系内规划中高职课程,使得在同一专业中,高职院校能清楚地了解中职学校的课程内容,中职学校也能清楚地知悉高职院校的课程要求。

中高职双方要打破对现有课程体系简单修补的“表面式”衔接的做法,切实本着人才一体化培养的思路,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不同阶段的培养目标,遵照中职、高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按照从简单能力到复杂能力、简单理论知识到复杂理论知识的逻辑,对相同或相近的任务和能力进行合理归并。同时,注意将国家职业资格与学历资格评价平行对接,将职业资格中专业能力的评价标准与中高职不同阶段的课程评价指标有机衔接,以此构建分段培养的模块化课程体系。其中,中职院校应注重学生专业基础素养和技能的学习,高职院校应注重学生高水平、复合性和创新性专业素养的养成。在建立衔接课程体系的过程中,还要结合具体实际,适度拆分原有体系中某些专业课程,形成既能保持中高职各阶段专业课程的相对独立与完整性,又能兼顾中职毕业生升学和直接就业的课程体系。教育行政部门也可组织专家基于顶层设计,制定中高职贯通的课程标准体系,对课程目标、内容框架、实施策略等提出建议,开发专业教学资源库,构建实验实训平台。

(四)明确转段升学标准

转段升学作为中高职衔接的重要一环,事关中高职院校的办学方向,其标准的研制需要双方依据有关要求共同参与。标准过低可能影响人才整体质量,标准过高又可能脱离学生实际,制约学生以及中职院校参与衔接的积极性。因此,就教育行政部门而言,可通过修订专业设置和评估标准,增强中高职相近专业的兼容性和一体性,并参照国际职业分类标准,分别制定对应中高职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标准。就衔接双方中高职院校而言,应依据总体培养目标、职业资格等级标准,以及中职阶段学习结果和高职阶段学习起点要求明确转段标准,细化各阶段的考核要求,关照学生知识、技能、情感与态度的全面考核,关照学生学习过程与学习结果的评价,探索技能拔尖人才转段升学办法,规避免试入学、无门槛入学等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切实做好学生的转段工作,充分体现中高职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銜接与贯通。

对于转段升学标准的公布时间也要有所调整。结合各方要求,建议在公布招生计划时一并发布,而不是现在规定的在入学后第一学期公布,以免招生宣传时说法含糊,降低学生及家长对此项目的信任度,也可避免学生入学后因转段标准不明陷入迷茫。为减少转段选拔成本,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可试行相对统一的中高职分段或自主招生考评体系,建立相应的理论与技能测评题库,为转段选拔工作提供便利。

(五)构建政府支持机制

职业教育是促进国家生产力、社会和谐度、企业竞争力、个人生存力提升的公益性事业。鉴于当前我国行业组织尚处于成长和发展的初期,企业对自身作为学校人才培养受益者的身份认识并不深刻,建立政府主导的职业教育支持体系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历史选择。

省市相关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成立相关领导或工作小组,统筹协调中高职衔接的相关工作,对利益相关者做出明确的职责与权利划分;建立健全各级行业协会组织,充分利用其中的高级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发挥行业协会在中高职衔接中对专业建设的指导作用;推进专业建设研究基地的构建,促进校际同类专业的交流与对话,共享校际优质实训设备资源和师资资源;建立中高职衔接网络服务平台,为企业发布技术攻关、人才需求、资源建设等信息,为学校发布专业设置、学生培养、基地建设等信息提供平台,为衔接双方互通有无架设“桥梁”,解决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衔接不畅的问题;组织行业协会以及人社部门、统计部门开展产业、行业人力资源等多方面调研,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公共信息网络建设,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发布区域年度人力资源供给及需求报告、中长期人才供需预测报告,为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及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提供参考;建立和完善兼职教师资源库,储备市级、局级和校级三级兼职教师,制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依学校层次、学校性质和专业类别对兼职教师的选聘数量、级别、薪酬等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另外,要适时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定期对衔接过程中相关主管部门、学校、企业的作为与贡献度,以及衔接的效果进行评价与督查。以竞争能力为核心,将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企业满意度等作为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指标,建立适应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要求的质量评价标准,探索建立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

(六)开展衔接专题研究

中高职衔接作为新生事物,在试点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诸多问题与挑战,加强中高职衔接的专题研究,对把握实际工作方向、应对实践难题、提升试点成效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多层级、多形式地搭建中高职衔接的教科研平台,吸收行业企业专家、职教专家、对口中高职院校优秀教师和管理人员,围绕试点专业培养目标与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标准、中高职相应职业资格标准与课程内容融通、校企合作开发课程和教材、共同制定教学管理制度等方面开展研究。在研究理念上,要将中高职衔接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思路贯穿于全过程,并遵循三方面原则:契合中高职人才培养的内在发展要求、反映职教改革发展内部诉求、突出中高职衔接体系的内部协调性;在组织形式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可通过设立专项课题,鼓励中高职院校在已有试点项目实践基础上,经过联合申报获得研究立项;在研究过程中,要紧密结合试点项目建设任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形成对比研究报告、研究成果推广方案以及具有一定创新和应用价值的典型案例等成果;在政策支持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专项研究经费,保障研究任务顺利完成,及时总结研究成果,注重经验推广,并将研究成效与各中高职院校衔接项目试点工作验收评估相结合。

中高职衔接是职业教育发展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巩固中职教育基础作用、发挥高职教育引领作用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办出职业教育特色、满足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具有重要的意义。有效的中高职衔接既不是教育层次上的“学历嫁接”,也不是针对当前中高职发展现状的应时之举。因此,基于劳动力市场、职业教育和学生可持续发展视角,开展关于中高职衔接体系理论依据和遵循规律的系统研究,进一步发挥政府积极引导的作用,制定统一、有效的政策方略,不断增强全社会对中高职衔接的认识与信心,构建协调、高效的衔接管理体系,是保障中高职有效衔接的应然之策。我们要积极探索解决中高职衔接过程中在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体系以及转段升学标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科学设定连贯的中高职培养目标,构建贯通的中高职衔接课程体系,建立完善的学分制度和全国统一认定标准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促进中高职衔接由“学制衔接”向“内涵衔接”转变,加快构建通道流畅、开放灵活、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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