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山东省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水利厅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山东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据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刘中会介绍,于3月31日印发的《工作方案》分别确立了到2017年、2020年、2030年的工作总体目标。到2017年底前,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要求,要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省级设立总河长、副总河长和省级河长,县级及以上分别设立总河长,并在本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各河湖所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县级及以上河长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乡镇明确负责相关工作的机构,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同时,为实现“全覆盖”,将在适宜地区设立村级河长。
山东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青补充,还将通过招募、聘用等方式,择优选拔民间河长,建立志愿者服务队和义务护河队,对河湖开展巡视、保护工作,并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監督和评价,充分发挥民间河长对河长制的监督作用。
(高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