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石溪
要不是这场倒霉的倒春寒,狼群前几天就该化整为零,也就不会有眼前的灾难了。该死的老天爷!紫岚恶毒地诅咒着,但丝毫也改变不了眼前残酷的现实。
本来,惊蛰的春雷已经轰响,草原上的积雪已开始融化,光秃秃的树枝上已绽出星星点点的嫩芽,狼群正准备各自散开,老天爷突然又刮起了西北风,飘下了鹅毛大雪,把狼群又推到了饥寒交迫的境地,整整五天没有猎取到任何食物了。于是,狼群只得铤而走险,到郎帕寨附近的河谷去觅食,不幸的是,蓝魂儿中了猎人的圈套。
要是紫岚陪伴着蓝魂儿走在狼群前列,那么,惨祸是可以避免的;凭紫岚丰富的生活经验,它一眼就能识破,那头绑在树桩上的血淋淋的山羊其实是猎人设下的诱饵,是圈套,是陷阱。唉,偏偏在出事的节骨眼儿上,紫岚和另外几匹饱经风霜的老狼正走在狼群的末端。
命运是不可逆转的,对狼来说。
当狼群转过一道山岬,洁白的雪地上突然出现一头血液还没有凝固的山羊时,走在狼群前端的几匹年轻的公狼和几匹幼狼便兴奋地呼啸一声,不顾一切地扑上去抢夺。蓝魂儿冲在最前面,它已习惯了在猎物面前勇猛地带头扑咬。这实在太鲁莽了,紫岚想。
不,这不能怪蓝魂儿鲁莽,只能怪猎人太狡猾了,把捕兽铁夹掩埋在积雪下面,伪装得如此巧妙,使锐利的狼眼看不出半点破绽,使敏锐的狼鼻闻不出一丝异常的气味。当然,也怪羊肉太细腻肥嫩了,开膛破腹后五脏六腑发出的血腥味太浓烈了,已饿得肚皮贴着脊梁骨的狼是极难抵御得住这种诱惑的。
当时,紫岚一发现前面有动静,就从狼群的末端蹿上前来,蓝魂儿已扑到离山羊还有五六步远的地方,紫岚的眼光落到躺在雪地上的死山羊身上,立刻感觉到情况有点异常,倘若这头山羊是被雪豹或其他肉食猛兽猎杀的,四周的雪地里应当留有凌乱的搏杀的痕迹,但这里的雪地里平滑得连个脚印也找不到。再说了,贪婪成性的雪豹是决不肯把已经到口的山羊送给狼群的。
蓦地,紫岚脑子里闪过一道恐怖的阴影,这一定是猎人的诡计!它立刻发出短促、尖厉的嗥叫,想阻止蓝魂儿,但已经迟了,蓝魂儿的两只前爪已搭在山羊身上。“轰——砰——”,随着一声古怪的声响,平静的雪地里突然蹦起一块长方形的铁疙瘩,罩着蓝魂儿砸将下来,蓝魂儿想躲,但哪里能躲得过哟,铁疙瘩以极快的速度砸下来,刚巧砸在蓝魂儿的腰际。狼是铜头铁腿麻杆腰,腰部柔软乏力,极易受到伤害。紫岚跑近一看,蓝魂儿的腰耷拉在锈迹斑斑的铁板上,那副具有无限韧性的弹簧夹死死地扣在它的腰眼上,使它无法动弹。它只能用爪子拼命在铁板上抓刨,并发出凄厉的嗥叫。
饿极了的狼群绕过蓝魂儿,把那头猎人用作诱饵的山羊吃了个干净。
这时,前方山岔口传来人的笑声和话语。
“哈哈,逮着啦!”
“好漂亮的狼皮,价钱准卖得俏。”
山岔口的灌木林背后,攒动着几个人头,还有几只猎狗在汪汪吠叫。
狼群紧张地骚动起来。狼王洛戛跳上河谷中央一块突兀的磐石,用嘶哑的嗓门发出一声愤怒的长啸,立刻,散落在雪地里的群狼一匹匹挺立起来,齐声嗥叫。穿透力极强的狼嗥在河谷回荡,震得雪尘飘飞,震得一对在半空中飞翔的斑鸠肝胆俱裂,落地身亡。在恐怖的狼嗥声中,七八匹身强力壮的大公狼杀气騰腾地朝山岔口扑去。它们眼睛里布满血丝,牙龈里冒着酸水,恨不得一步跳到埋伏在山岔口的用两条腿直立行走的猎人跟前,一口咬断他们的喉管。
它们刚扑到离山岔口还有四五十米的开阔地里,突然间,山岔口透明纯净的空气中进溅起缕缕青烟,紧接着,河谷里爆响起一排霹雳似的枪声。霰弹像一群看不见摸不着的小精灵,撕破凛冽的空气,撕裂狼皮折断狼骨。冲在最前头的四匹大公狼像遭雷电击中似的惨叫一声,蹦起两三尺高,又重重摔倒在雪地上,满地打滚,嘴里大口大口吐着血沫,身上被霰弹撕裂的窟窿里汩汩地冒着滚烫的狼血,把雪地都染红了。剩下的几匹侥幸未死的大公狼哀嚎着,拖着扫帚似的粗大的尾巴逃回狼群。
群狼更加慌乱,都眼巴巴地望着狼王洛戛。洛戛望望悲痛欲绝的紫岚,又抬头望望西坠的太阳,沉默着。
最后一抹夕阳从河对岸斜射过来,照耀着满地狼血和逐渐冷却的狼尸,河谷的雪地里笼罩着一片死亡的血光。
紫岚不顾一切地扑到铁夹上,用牙咬弹簧,咬插销,咬固定链,牙齿咬碎了四颗,咬得满嘴都是鲜血,但铁夹上只是多了几个浅浅的齿印。整个捕兽铁夹都是用坚韧的钢铁铸造成的,并像生了根似的被固定在大地上,厉害得能逮住雪豹呢。紫岚心里很明白,一切想要把蓝魂儿从捕兽铁夹下救出来的努力都是徒劳的。
但它是母亲,它要守在自己的宝贝身边。它说什么也不能把自己的宝贝扔给猎人和猎狗不管的。
狼群和猎人们僵持着。猎人不敢马上对狼群发起攻击,因为天快黑了,人的视觉、嗅觉和听觉比起狼来是十分迟钝的,狼在漆黑的夜晚能看透几十米远的目标,人却连自己的五根手指都看不见。人类惧怕黑夜。
时间在悄悄流逝。
终于,天空撒下一只巨大的黑斗篷,罩住了大地。天快黑透了。
蓦地,紫岚脑子里闪出一个大胆的念头。它要摸黑匍匐着接近山岔口,敏捷的狼爪踩在柔软的雪地上不会发出一丝声响,一直要悄悄爬到它的狼舌已能舔及人的喉管了,它再从雪地里蹿出来,扑向毫无防备、惊慌失措的猎人。猎人肯定想举起长长的能喷火闪电的猎枪来对付狼,但已经迟了,它锐利的牙齿已咬断了他们的手臂,已咬穿了他们的喉咙。紫岚晓得,人是靠能喷火闪电的猎枪才打败狼的,而人一旦无法施展猎枪,便会变得像稀泥巴一样软弱。人的牙齿连兔皮都啃不烂,人的爪子连树皮都抠不动,赤手空拳的人绝对不是狼的对手。它一定要让人血偿还狼血。不,它要逮住一个活人,用血腥的狼牙威逼他打开捕兽铁夹,把宝贝蓝魂儿营救出来!
紫岚舔了舔蓝魂儿被雪水弄湿了的额角,安静些,宝贝,妈妈一定会成功的。它离开捕兽铁夹,在雪地里无声地朝前爬行。卡鲁鲁和另外两匹侠义的大公狼立刻紧紧伴在它身旁,也学它的样儿,匍匐着朝山岔口逼近。
天完全黑透了,猎人无法看见它们。不一会儿,它们就爬完了三分之二的路程,眼看计谋就要得逞,紫岚心里充满自信。就在这时,山岔口燃起几堆篝火,把天空映得通红,把大地照得如同白昼。
黑夜被火光驱散了,紫岚苦心设想出来的计谋也像肥皂泡一样破灭了。
紫岚僵卧在冰冷的雪地里,不知该怎么办才好。这时,卧在紫岚右边的那匹名叫松松的公狼,不知为了逞能还是因为缺乏经验不晓得篝火的厉害,蹿起来往山岔口猛扑。刚扑到篝火前,篝火背后砰的一声脆响,松松被枪弹击中,倒在雪地里翻滚,在惯性作用下,跌进熊熊燃烧的篝火里;松松还没有断气,在烈火中挣扎惨叫,叫声里带有一种撕心裂肺的痛苦。篝火背后传来猎人胜利的欢呼和笑声。突然,倒霉的松松从篝火里跳出来,它浑身燃着火焰,像一只火球,跌跌撞撞地向狼群滚来,也许它是向狼群求救的,也许它是想让同伴替它解脱痛苦。紫岚清晰地看到,松松在透明的火球中扭动身躯,张大嘴巴,舌头伸得格外长。火球一直滚进狼群,撞在磐石上,这才停止,在几十双惊骇的狼眼的注视下继续燃烧。夜空中弥漫开一股狼尸被火化的焦臭味。
整个狼群咆哮起来,就像魔鬼在哭泣。
人类的智慧确实比狼高得多,山岔口传来咚咚的象脚鼓声和铿锵的锥锣声。象脚鼓越敲越激烈,锥锣也越敲越响。排山倒海的鼓声和穿透力极强的鋩锣声很快就盖住了狼嗥,压倒了狼啸。整个河谷都被巨大的声浪淹没了,连大地都微微震颤。狼群被迫停止了徒劳的嗥叫。象脚鼓声和鋩锣声还在继续,直敲得狼心惶惶。终于,狼王洛戛将狼嘴埋进积雪,透过雪的过滤,发出一声叹息般的啸叫,这是撤离的信号,霎时间,狼群转身逃出了危险的河谷,在积雪映白的大地上留下了一片模糊而又凌乱的狼的脚印。
紫岚孤零零地伫立在河谷中央,蓝魂儿还被扣在捕兽铁夹下,它不能走。对狼群弃它而去,它有点遗憾,但无法抱怨。他们太厉害了,人类凭着猎枪、篝火、鋩锣和象脚鼓已在精神上彻底压倒了狼群。狼是凭着一股勇猛的士气称霸山林的,现在,狼群的士气已经衰颓,狼心已经涣散,狼魂已经出窍,要是还像傻瓜似的等到天亮,那些堵卡在山岔口的猎人便会在讨厌的猎狗的引导下,向已丧失了斗志的狼群发起毁灭性的攻击,没有哪匹狼能逃过猎狗的追捕和猎枪的追击,连所有的幼狼都会被斩尽杀绝的。狼群只能趁天黑逃跑。
蓝魂儿在弹簧夹下有气无力地呻吟着。
紫岚一颗母性的心快要碎了,它迈着沉重的步子朝捕兽铁夹走去,突然,它的尾巴被咬住了,扭頭一看,原来是卡鲁鲁,卡鲁鲁的身后还站着双毛和媚媚。它已经冷透的心涌起一股暖流。到底还有狼冒着生命危险留下来陪伴它。它朝卡鲁鲁投去感激的一瞥。
卡鲁鲁衔着它的尾尖,在使劲朝后拖曳。它明白了,卡鲁鲁是要它立即离开已被死神统治了的河谷,蓝魂儿已经没救了,干吗还要留下来陪葬呢?
紫岚拼命甩动尾巴,将尾尖从卡鲁鲁的嘴里挣脱出来。谢谢你的好意,卡鲁鲁,我也知道留在这里不能挽救蓝魂儿的生命,但我还是不能离开,至少不到最后关头我是不会离开的,因为我是母亲。
卡鲁鲁又跳到前面,挡住紫岚的去路,执意要它离开。双毛和媚媚也都朝它凄凉地嗥叫起来,在向它哀求。
紫岚突然狂嗥一声,恶狠狠地朝卡鲁鲁扑咬,朝双毛和媚媚扑咬。你们走吧,离开这里!
卡鲁鲁被咬急了,双毛和媚媚被咬疼了,无可奈何地转身奔跑,不一会儿便消失在黑夜和白雪的交汇处。
此刻,空旷的河谷里果真只剩下它一匹孤狼了,不,还有蓝魂儿。蓝魂儿趴在无情的弹簧夹下,在痛苦地哀嚎。夜正浓,但山岔口的篝火在雪片和空气的映照折射下,抛来一片橘红色的火光。借着这点微弱的光亮,紫岚看见,蓝魂儿正用恐惧的眼光盯视着它,它明白,蓝魂儿是害怕它离去。蓝魂儿毕竟还是幼狼,害怕被抛弃,在危难关头渴望得到母亲的庇护。
紫岚伸出温热的狼舌在蓝魂儿眼睑、鼻梁和唇吻间来回舔着,动作平稳有力。宝贝,你不用害怕,妈妈没离开你,妈妈正陪伴在你身边。
焦躁不安的蓝魂儿这才稍稍安静了些。过了一会儿,蓝魂儿两只前爪搭在紫岚的脖子上,拼命朝前挣扎,并用乞求的眼光望着紫岚。
它在乞求紫岚把它救出绝境。
紫岚沉重地叹息了一声,难过地摇摇头。
蓝魂儿的眼光变得怨恨,从喉咙里憋出一串恶毒的诅咒。
紫岚伤心极了。不懂事的宝贝,要是可能的话,妈妈愿意自己被压在捕兽铁夹下,把你换出来;你是我最得意的杰作,你身上寄托着我的全部理想和希望,我愿意用自己的死来换得你的生。你要相信妈妈,妈妈不是不想救你,妈妈是想不出办法来救你。妈妈咬不断铁夹,也找不到开启捕兽铁夹的机关。
启明星升起来了,河谷对岸的郎帕寨里传来雄鸡报晓的啼叫。夜色依然浓得像团墨,但这是黎明前的黑暗。紫岚晓得,黑夜终将过去,曙光就要出现,自己是无法让时间停止的。
一旦天亮,猎人就会端着塞满火药和铅弹的猎枪,牵着气势汹汹的猎狗,顺着河谷搜索追踪过来的。
剩下的时间不多了。
怎么办?怎么办?紫岚心乱如麻,拿不准主意。也许,它应该钻进松软的积雪里,把自己隐藏起来,等猎人走近捕兽铁夹时,冷不防蹿出来,咬断猎人的喉管,咬死一个够本,咬死两个赚一个。但这办法似乎也很难行得通,倒不是它紫岚怕死,而是不等它蹿跳,机警的猎狗们便会在积雪下找到它,把它团团围困住,它最多只能和一条狗同归于尽。也许,它应该紧紧守卫在蓝魂儿身边,不让猎人和猎狗接近捕兽铁夹。不,这主意更愚蠢,非但救不了蓝魂儿,还会白白送掉自己的生命。
双毛和媚媚还没成年,需要它去养育,它是不能送死的。
天边出现了一道鱼肚白,天快亮了。
看来,它只能弃蓝魂儿而去了。不,这不行。虽然该死的弹簧夹扣得太紧,致使蓝魂儿血脉滞流,臀部和两条后腿已失去了生命的温热和弹性,变得僵冷;虽然铁夹已把蓝魂儿的脊骨砸碎,每一次呼吸或挣动都会传出轻微的碎骨碴儿和碎骨碴儿咔嚓嚓的摩擦声,但狼的生命力极其顽强,仍能活下去;换句话说,蓝魂儿会被猎人和猎狗活擒的。肮脏的猎狗会放肆地奚落和嘲笑蓝魂儿的,或者先咬掉狼耳,再抠瞎狼眼,反正蓝魂儿被压在捕兽铁夹下无法反抗,狗们便会表现出十倍的勇敢来。猎人也不会让活狼死得痛快的,他们会用铁丝拴住蓝魂儿的脖颈,挂在马背后,在雪地上奔跑,用淋漓的狼血和凄厉的狼嗥来庆贺自己的胜利;或者抬着蓝魂儿走村串寨,用活狼来炫耀自己高超的狩猎本领;也许更残忍,他们会把蓝魂儿钉在大树上,用尖刀活剥了狼皮,剜出还在跳动的狼心。
它绝不能把蓝魂儿留给猎人和猎狗。
它一定要挫败人类的计谋。
天边玫瑰色的霞光代替了山岔口篝火的光亮。山峦、河流和草原的轮廓逐渐清晰了。猎人们醒了,猎狗也醒了,山岔口传来人的说话声、狗的叫声和猎刀猎枪的磕碰声。最多还有一顿早餐的时间,他们就会踏着晨光过来的。
蓝魂儿一定是预感到死神已经迫近,出于一种求生的本能,伸出两只前爪,紧紧抱住紫岚的脖子,再也不松开;它喘息着,狂叫着,不让紫岚离去。
紫岚温柔地贴着蓝魂儿,用狼舌和脸颊热烈而又深情地碰触蓝魂儿厚实的胸脯、肌腱发达的前肢、肉感极强的唇吻……宝贝,妈妈决不会丢下你不管的,妈妈会尽所能来帮助你的……蓝魂儿闭起狼眼,似乎狼心安定,得到了慰藉……紫岚的舌头舔及蓝魂儿的颈窝,狼牙触碰到富有弹性的柔韧的喉管,里面有狼血在奔流,如潮似涌,充满青春的活力,那是黑桑传下来的血脉啊。它把全部母性的温柔都凝聚在舌尖上,反复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深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的惬意的叫声。
突然,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疾风,只听得咔嗒一声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进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咕咚一声栽倒在雪地里,气绝身亡了。它至死都不明白是怎么回事,脸色相当平静,嘴角还凝固着一丝笑纹,那是一种被母亲抚爱时的幸福神态……
蓝魂儿死得毫无知觉,因此也就死得毫无痛苦。
宝贝,原谅妈妈心狠,妈妈没有第二种选择,妈妈只能用这种残忍的办法来帮助你。对你来说,这是唯一的最好的解脱。死亡是狼永恒的归宿。
紫岚呆呆地望着躺在雪地上逐渐冷却的蓝魂儿,嘴里像塞满了苦艾。
這时,山岔口传来猎人为自己壮胆的呐喊声,传来猎狗兴奋的长吠短叫。
紫岚再次用湿漉漉的舌头舔舔蓝魂儿已僵硬的眼皮。宝贝,你放心,妈妈决不会丢下你不管的,决不会让两足行走的猎人用你来炫耀他们的本领,决不会让懦弱的狗来嘲笑你奚落你玷污你的灵魂!它跳到弹簧夹那里,狠命啃咬蓝魂儿的腰部。蓝魂儿已被铁夹夹断了脊骨,咬起来并不太费事,但紫岚每咬一口,心里就像刀绞似的一阵刺痛。
终于,它把蓝魂儿从腰部咬断成两截,好了,它总算把宝贝从该死的捕兽铁夹下解救出来了,虽说已成了碎成两段的尸体。
它叼着蓝魂儿,步履踉跄地离开了河谷。当它转出山岬时,背后隐约传来猎人怒气冲冲的咒骂声和猎狗惊奇的吠叫声。迟了,两足行走的猎人和蠢笨的狗,你们迟了,除了已融进雪地的一汪狼血和粘在捕兽铁夹上的几撮狼毛,你们是什么也得不到的。
紫岚拖着蓝魂儿一直跑进尕玛尔草原的深处,在一座隆起的土丘顶端,扒开积雪,用锐利的狼爪在坚硬的冻土上掘出个洞,把蓝魂儿的两段尸体埋了进去。天上又纷纷扬扬地飘洒着大雪,不一会儿就填平了狼冢,抹净了痕迹。
(未完待续)
节选白天天出版社出版的“中西动物小说大王金品共读”系列之《狼王梦·狼王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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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老板谎称到一层客厅抽烟,然后带着不锈钢酒杯来到展示柜正上方的通风口外。他先用打火机将酒杯烤热,使杯内的空气膨胀,密度减小;然后用垫点心的糯米纸糊住杯口,再用事先准备好的细绳拴住杯子,将杯子从通风口吊下。杯子本来就是常老板根据酒瓶的大小特制并送给苏大伯的,所以杯口大小与古董酒瓶的瓶底大小一致。待杯口与酒瓶瓶底完全贴合后,沿细绳倒下少量水,流下的水溶化糯米纸,使杯口与瓶底的接合处密封严实。由于酒窖内温度很低,杯子变冷后,杯内空气体积迅速缩小,杯子内外空气的压力差使酒瓶的瓶底紧紧地吸在杯子的底部,然后常老板拉起杯子,便将酒瓶一起从通风口盗走了。
常老板之所以不选用玻璃杯,是因为玻璃杯在骤热骤冷的温度变化之下很容易碎裂。而霍铁也正是通过查看杯身上被火炙烤和熔化的糯米纸痕迹,找到了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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