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淑杰
农村财务管理尤其是村级财务,其管理状况直接影响农村干群关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因此在当前农村经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结合近年来乡镇财务审计、村级债务化解等实践,对农村财务工作现状进行了调查,发现村级财务管理普遍存在着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引起重视并加以引导规范。
1.抓好村级财务管理队伍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稳定农村基层会计队伍。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村级财务管理负主要监管责任,要切实加强对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要把那些文化程度高、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的“能人”选拔到村干部岗位上来。乡镇经管站则要切实承担起加强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的职责,加强对村级财务管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二是强化会计队伍建设。对村级财会人员的配备、考核、岗位责任等要作出明确规定,要将财会业务熟练、政治素质高并取得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充实到村财会队伍中去,各村财务人员一经确定,任期内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换,以切实保证财务人员的专业性和稳定性。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乡镇人民政府、县农经部门要充分保障农村财会人员业务培训经费,定期组织开展多层次的财会业务知识培训,培训的人员可以包括乡镇经管站人员、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会计、出纳、村民理财小组、监督小组成员等,促使他们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政策理论水平以及依法理财、依法纳税的意识。
2.合理运用村级资金,妥善处理村级债务
资金的运用必须遵守有关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改变资金用途。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只能用于村(组)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和村办公经费,不得截留或者挪用。村民会议一事一议筹集的专项资金,必须专项用于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对于历史形成的村级债务,要在清理核实的基础上,分类研究解决办法。清理农业税尾欠、农业特产税尾欠,要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进行;对村提留乡统筹尾欠,要制定具体的分年度清欠计划,根据清欠数额和农民承受能力,分批、分期清欠。对由村直接借贷形成的历史债务,凡不是为农民办事的,应当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落实债务人,不得转嫁给农民负担;实属为农民办事,并且借贷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用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和按照规定清收回来的村提留尾欠款进行偿还,不足以偿还的,可以由农民承担,但必须制定合理可行的债务承担方案,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乡镇农经管理机构审核后实施。
3.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体制,规范管理村级收入
按照村民自治、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原则,各村应当逐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制,做到单独建账,独立核算,民主理财。为了管好村级集体资产,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財产的安全与完整,除经济比较发达的村根据需要设置总会计和专业会计,建立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外,其余的村可以实行村财务乡代管的管理体制,定期集中会审、做账,接受乡镇农经管理机构和财政机构的指导与监督。实行村财务乡代管的,应当做到分村核算,所有财务收支应当由村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有条件的乡镇可以积极探索建立会计服务中心,为村级财务管理服务。
4.建立健全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制度
各级农经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管理。乡镇农经管理机构和财政机构要组成联合审计小组,负责村级财务管理的经常性审计工作。要认真开展村级财务年度审计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对水电费、发包及上交款、土地补偿费以及专项集资款等,应当定期进行专项审计,重点审计其筹资和支出的合法性,杜绝非法立项、层层加码、隐瞒截留、挤占平调、侵占挪用和挥霍浪费等现象的发生。
5.全面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大力推进民主理财制度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以便于村民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将村级财务活动情况及其有关账目,定期如实地向全体村民公布,接受村民监督。财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以及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财务公开应当主要以填写财务公开栏的形式张榜公布。财务公开栏应当建在便于村民阅览的公共场所。对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要专项公开。财务公开应当及时,并做到年初公布财务计划,每月或者每季度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年终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财务公开的账目要真实,每次财务公开的内容都要存档备查。每一次村级财务公开后,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听取村民的反映和意见。对村民提出的疑问,要及时作出解释;对村民提出的要求,要及时给予答复;对村民提出的合理建议,要及时予以采纳。对大多数村民不赞成的事项,应当坚决予以纠正。
(作者单位:162400黑龙江省泰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