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節后,中央纪委网站发布官员被查消息时,已不再用“接受组织调查”的表述,要么是“接受组织审查”,要么是“被审查”。
原来,表述更改,是依据今年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今年一月底公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与以往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定相比,新规中一项突出变化是,纪检机关“办案”,不再是“调查”而改称“审查”。
与此同时,纪检机关的监督执纪流程也有改变。此前是“发现或收到相关问题线索→初步核实→立案→调查”,现在是“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处置执行”。新的环节更加明晰,环环相扣。
有评论认为,一般而言,审查重在主体交代,调查重在客体搜罗,一旦调查,就具备了一定严重性。相比之下,一个“审”字,可以让违纪官员多主动交代一些事实,更加突出了纪言纪语,也更符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