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份,国家发改委发布2017年稻谷最低收购价,与2016年相比,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最低保護价每斤分别下调0.03元、0.02元、0.05元。
这是2004年国家实行稻谷最低收购价以来的首次全面下调。
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是为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而在我国小麦、稻谷主产区实行的粮食价格调控政策。国家每年确定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水平并制定相应的执行预案,当市场价格高于托底价格时,粮食收购价格由市场供求形成,执行预案不会启动;当市场价格低于国家的托底价格时,托市预案便会启动,中储粮按照最低收购价收购粮食。
近年来,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发挥了粮食价格的托底作用,稳定了粮食市场价格,并且增加了农民种粮收入,有力促进了粮食生产。然而,粮食托市价格水平连续提高,在某种程度上扭曲了真实市场价格,影响了市场机制作用的充分发挥,紊乱了市场调节价格功能。
因此,有业内专家认为,目前国内粮食出现结构性、阶段性过剩,微幅下调收购价格,与中央一号文件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精神完全一致,既能保持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又能引导农民调整结构。如果种粮朝着绿色和优质的方向转变,农民的收入不仅不会降,还能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