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在语文课堂中如何培养学生的主观幸福感

2017-04-25 21:58刘云霞
文理导航·教育研究与实践 2017年3期
关键词:主体作用学习兴趣语文

刘云霞

【摘 要】教育改革是永恒的主题,社会在不断的变革,就必然要;那么,在新课改形势下的语文教学中,通过一、明确任务,激发兴趣,培养学生的学习主观幸福感;二、培养质疑能力,发展学生思维,培养学生的学习主观幸福感;三、善于架梯,展现训练过程,在学习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学习主观幸福感;四、指导学法,培养学生的学习主观幸福感;五、民主教学体验成功,培养学生的学习主观幸福感。

【关键词】语文;课堂教学;主体作用;学习兴趣

学生的课堂学习是一个心理结构自我建构的过程,教师是外力,根本的内力来自学生自身,教师的教只有建立在学生自主建构的基础上,才能发挥作用。教师的自我组织作用主要表现在善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動性和创造性,灵活驾驭课堂的能力,善于因势利导,在错综复杂的非线性关系中锻炼学生的自学能力,那么,在语文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的主观幸福感,发挥学生的主题作用了?

一、明确任务,激发兴趣,培养学生的学习主观幸福感

让学生在教学活动中进行有意学习。实践表明,有意学习与无意学习的效果存在极大的差异。如果学生在学习中有明确任务,就会积极地参与学习,保持良好的注意及情绪状态,就能取得较好的学习效果。让学生明确任务,教师在每节课开始时把学生预习课文或自学后提出的不懂的地方,加以筛选,结合课文的重点、难点,抓住有价值的问题,组织学习。引导学生认同教学目标,以激发强烈的学习动机和浓厚的学习兴趣。有了兴趣,才能产生强烈的求知欲,主动地进行学习,学习效果好,学生学习进步快。兴趣是创造性地学好语文的重要心理品质之一,实践证明,学生有了兴趣,才会自觉地花时间、下功夫、动脑筋,积极地学习;有了兴趣,才能产生强烈的求知欲,主动地进行学习,并做到“学有所乐”,达到“学有所获”。

二、培养质疑能力,发展学生思维,培养学生的学习主观幸福感

心理学研究表明:质疑是经过较充分的分析后提出的疑问,善于发现问题,提出质疑,进行释疑是思维的批判性高的重要表现。质疑不仅是思维的开始,正确的质疑往往还是成功的开始。没有质疑的思维是肤浅的思维、被动的思维。当个体活动时感到自己需要问个“为什么”、“是什么”、“怎么办”的时候,此时的思维才算真正发动,否则,思维就难以展开和深入。因此,具有强烈质疑意识的思维,体现了个体思维品质的活跃性和深刻性。而强烈的质疑意识,又可作为思维的动力,促使人们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直至进行新的发现。

三、善于架梯,展现训练过程,在学习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学习主观幸福感

教师要积极,有效地为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创造成功的条件和机会,让他们享受成功的愉悦。“乐学教育”要求教师要尊重学生,在课堂提问时要考虑分析学生回答的思维出发点,然后相机引导。

学生回答不完整或有错,教师要运用各种方法引导学生重新思维,重新认识,由不懂到懂,这就是展现训练过程。展现训练过程是每一堂课必不可少的环节,素质教育的“面向全体”性原则要求教师不能遗漏了那些差生,教师就要设计方法,比如把大问题分解成小问题,降低问题的坡度,让学生循序渐进地逐步弄清楚。那种把结果和盘托给学生的“好心”做法,是有损于学生主体地位的落实的。

展现训练过程,教师要加强反馈与校正。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自始至终要对学生的认识活动进行监控、调节。教师对学生的回答,要仔细认真地听,不仅要评价内容是否正确、完整,还要注意语言是否规范,有无语病。不能没有听清回答,就草率表态。也不能在学生意见有分歧时,不加评议,把问题搁在一边,而进入下一个教学环节。此外,教师教学过程中,加强巡视、辅导,采取一对一的个体反馈、指导、校正,也是不可忽视的。

四、指导学法,培养学生的学习主观幸福感

“乐学教育”的核心是促进学生“学”,教会学生“学”,因而要把教学重心从“教”转到“学”上来。重视学法指导,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最优途径,使学生掌握一定的学习方法,并能选择和运用恰当的方法进行有效的学习,学生是否具有这种能力,是衡量他们主体作用能否发挥的又一重要体现。

在这方面,首先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增强学法指导的意识。进行学法指导大致有如下几条途径:学法的直接介绍,教法的渗透转化,教学过程中的及时点技和引导。教师重视教方法、教规律,目的是为了让学生逐步掌握一定的学习方法的规律。

五、民主教学体验成功,培养学生的学习主观幸福感

“乐学教学”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培养学生的学习主观幸福感。

鉴于这个目标,我们提出了针对教师而言的改善师生关系的三大原则:

1.信任与尊重原则。相信绝大多数学生都具有基本学习能力。除了极少数智力低下者,其他学生都可以完成一般学习任务。相信学生原来是有学习愿望的人。他们有很大的可塑性。他们的好奇心与求知欲是在后天被泯灭的,他们的学习愿望可以被激活。把学生看作具有独立人格的人。他们是学习的主体,只有内化活动目标才能实现。严格要求的前提是充分的尊重。

2.理解与支持原则。理解学生现实的处境。他们由于学习上落后,已经受到或正受到老师、同学、家长及社会的轻视。理解学生由于自己未能很好完成学业任务而产生的自责与自卑心理。理解学生的现实愿望。他们想改变学习落后面貌、改变消极处境,改变过去不光彩的形象。支持学生的上进心与积极表明自己特长的愿望。

3.启发与鼓励原则。启发学生建立积极的,可行的目标。鼓励学生做出的成绩,哪怕是微小的成绩,教师要善于鼓励表扬,使其体验成功的喜悦。

总之,幸福的课堂是一种追求,是一种渴望,更是一种理念。有了对这种幸福课堂的认识,何愁我们的课堂不幸福,何愁我们的教育不幸福,何愁我们的学生不幸福?让我们继续努力,让幸福之花绽放在语文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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