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资委与汾酒集团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
2月23日,汾酒集团2017年度及2017—2019年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签约仪式在太原隆重举行。山西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郭保民与汾酒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秋喜,在《2017年度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书》、《三年任期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书》上分别签字。山西省副省长、省国资委党委书记王一新出席会议并在签约前发表重要讲话。
这次签约仪式,是按照2月9日山西省国资监管工作会议要求举行的,标志着山西省属企业目标责任考核改革试点正式启动。
会前,王一新亲自带队赴汾酒集团调研,组织力量认真研究了与行业先进企业对标,以及为企业松绑加压的问题。他在讲话中指出,经营业绩责任书具有重大创新:一是任期目标的制定不是由企业提出,而是由省国资委根据白酒行业的情况和特点,结合对汾酒现状的分析判断以及对汾酒发展的合理期待,综合测算并征求企业意见,科学研究确定的。二是目标的制定综合考虑各方因素,体现了“五大发展”理念。以经营指标为主,既明确了具体改革任务,又体现了国家和省政府约束性指标。防止只重经济指标,不顾其它。在经济指标中,聚焦酒类主业,既有纵向上销售收入和利润增长要求,又有横向上体现行业地位的指标,还有体现可持续发展的指标,防止短期行为。三是目标制定的参照值不是对标白酒行业的平均值,而是对标白酒行业前10名的平均值。目的就是要让汾酒这个中国历史最悠久的品牌,在接下来的竞争中,重新焕发青春,经过三年的“撑杆跳”“三级跳”,重新回到中国白酒的第一方阵。四是关注了市值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缩水,促进上市公司发挥重要作用,特别提出了任期内汾酒集团全部上市目标和推行员工持股试点计划。五是省国资委对汾酒集团依法授权经营,使汾酒集团充分享有经营自主权,大大缩短决策链条,激发内部的改革创新活力,参与市场竞争。
为了加强考核操作和严肃性,奖惩实行100分制。机制明确具体,看得见、摸得着,完成、超额完成、未完成与工资总额挂钩。考核重点是管好董事长一个人。对董事长真放权、真奖励,没有完成任务将解聘。企业年度和任期各项考核指标由国资委聘用第三方机构评估审计,通过资产处置和专门财务调账办法获得的业绩将不被采信。
新的经营业绩责任书突出体现了以下原则:一是权责利统一。按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股东价值最大化要求,明确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省国资委对汾酒集团实行授权经营,经营业绩目标考核与奖惩挂钩。二是对标先进。根据汾酒集团所处行业、资产规模、经营难度等现状,对标行业先进水平,确定汾酒集团年度、任期考核目标,促进企业稳健、快速发展。三是正向激励。坚持市场化取向,考核目标与与经营业绩相挂钩,与企业负责人选任相匹配。鼓励国资委任命干部转化身份,改市场化选聘。推行经理层成员与职业经理人转换身份,实行契约化管理。
按照以上原则,汾酒集团2017、2018、2019年收入(酒类)增长目标分别为30%、30%和20%;三年利润(酒类)增长目标分别为25%、25%、25%。年终依据审计报告,省国资委对汾酒集团进行业绩考核。如果完成考核目标,董事长按照规定取得报酬;超额完成目标25%以上,省国资委将给予汾酒集团董事长特别奖励;完不成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解聘董事长。利润总额目标考核情况与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挂钩。省国资委根据汾酒集团完成利润目标情况,增加或减少企业工资总额。超过目标30%以内的,按超过目标利润额的10%进行奖励;超过目标30%~50%的,按15%进行奖励;超过目标50%及以上的,按20%进行奖励。企业可在上述奖励额度内,自主决定增加工资总额额度,并对员工进行奖励。未完成目标利润的,相应扣减工资总额。
签字仪式
本次签约,省国资委向汾酒集团董事会下放八项权利: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决定转让公司财产(其中:转让所持企业产权(股份)事项,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决定公司除发行公司债券外的融资计划;决定公司的资产减值准备核销;备案公司批准的经济行为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决定所出资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改制、设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人工成本、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事项(其中:企业增资和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项,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董事会行使对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解聘权、业绩考核权和薪酬管理权。
签约仪式邀请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在签约议式上,李秋喜郑重作出承诺,将身先士卒、履职尽责,团结带领汾酒集团干部职工,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奋勇开拓,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如因自身原因完不成2017年目标任务,按照合同约定,将辞去董事长职务。
在汾酒集团开展目标责任考核试点,标志着山西省国资国企改革的大幕掀开。引咎辞职、追究责任绝对不是目的,而是表明决心、坚定信心、自加压力、破釜沉舟、背水一战。大干实干、苦干快干,推进企业现代化管理,提高市场竞争力才是目标。国资委要求,各省属企业要对标行业先进,结合实际,一企一策,做好省属企业考核责任书签订工作。同时,要按照这种监管方式体现出来的精神、原则、方法,进一步加快职能转变,做好国资委自身改革。
会议由山西省国资委党委常务副书记曹慧昌主持。省国资委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巡视员、副巡视员、省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驻并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汾酒集团领导班子成员,省国资委机关各处室、省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各室、监事会各办事处、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签约议式。特别邀请了省金融办、山西证监局主要负责人,中央驻晋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机构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体现产融结合的紧密合作。
(国资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