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美才+李丽丽+姜金莲+曾闽
摘要:教育是国家兴旺的根本,是国家富强的根基。从事教育的人员理应成为道德的楷模,然而教育系统的腐败案件层出不穷。教育腐败不是某一国所独有的,已经成为国际突出的问题。200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规划研究所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召开了“教育中的透明度、问责制与反腐措施”研讨会,使国际上广泛开展对教育系统反腐的研究。2007年,这一组织公布了报告《学校腐败:出路在何方》,为国际教育反腐提供参考。对于教育系统的腐败问题,国内学者也多有研究。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主要从道德成因和德性教育的角度加以探讨。
关键词:教育腐败;德性教育;教育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15-0102-03
一、腐败和教育腐败
腐败本义是指物体腐烂,应用于社会领域则特指政治领域滥用职权而产生的社会问题。腐败是古今中外都存在的,中外学者对于腐败产生的根源多归结于经济问题、政治问题。第三版《韦伯斯特新国际大词典》对“腐败”的定义是:“通过不正当的报酬(想贿赂)引诱(政治官员)违犯职责的行为。”中国也有学者提出:“腐败是绝对权力的本质特征。”[1]美国学者艾克曼在《腐败与政府》中曾说:“虽然腐败问题有其文化和历史根源,但是从根本上说它仍然是一个经济和政治问题。”[2]自然,腐败分子一般都拥有一定的政治权力,故与政治问题相关联。而且大多腐败都直接或间接与经济产生关系,因此也是一个经济问题。从法律学的角度来看,腐败分子都违反了法律,然而,有政治权力或掌握公共资源就必然腐敗吗?腐败分子不仅触犯了法律,而且是一个道德败坏者。有权力未必腐败,没有道德的人拥有权力往往会腐败。因此腐败是一个道德问题,不单单是一个权力问题。
教育腐败是教育系统的腐败问题。国际上对教育腐败有不同的定义,最具代表性的当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规划研究所的定义,认为教育腐败是系统地使用公共职权为个人谋利益,对教育入学的机会、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由此定义可见,国际教育规划研究所研究人员认为教育腐败是涉及公共职权这一政治问题及经济问题,但这并不能体现出教育腐败所涉及的道德问题。朱力提出,“腐败是权力的附庸”,“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腐败的,只有拥有某些管理权力、拥有垄断资源者才有可能腐败”[3],这里仍然将教育腐败视为政治问题。杨东平认为,教育腐败是泛指教育界和办学过程中种种不健康、异化或变质的状态,它涵盖了社会性的违法犯罪、以权谋私、行业不良风气、个人私德败坏等不同问题[4]。这里虽然认识到教育腐败涉及有道德问题,但却是将道德问题与违法犯罪等并列的一种腐败类型。教育腐败是教育系统的腐败,与其他系统的腐败一样,是掌握职权者缺乏道德自律而滥用职权产生的问题。
二、当今教育腐败的道德成因
对当今中国教育腐败问题,国内有较多相关研究论文。对教育腐败的成因,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1)从经济学的角度加以分析,认为教育腐败是因为教育供求矛盾尖锐,教育投入不足,教育腐败的查处和私人成本过低,公共权力运行失范[5]。(2)从政治学、法学的角度加以探讨,提出教育腐败的原因在于缺乏高效的法律制度和缺乏高效的监督机制[6]。(3)从社会学的角度予以解读,认为教育腐败在官僚公众的教育资源操纵群体中,部分成员的公权膨胀,疏于监督,用公权直接交换得到教育资源,遂滋生了教育腐败[7]。以上几个方面都是教育腐败问题产生的客观原因,但未能深入探讨腐败背后的深层因素。
教育腐败不仅仅是法律学、政治学、经济学和社会学上的问题,它也是一个道德问题。教育系统的腐败案件,其表现出来的现象是各不相同的,造成腐败的客观原因也各有不同,但主观原因是共同的,这就是腐败者失去德性。腐败者之所以腐败,不仅是违背了法制,而且还失去了德性。试想,一个道德高尚的或者有起码道德自律的人,会成为一个腐败者吗?因此,教育腐败首先应该经过道德的考量。
然而,腐败者何以失去道德自律,这与社会风气的变化有关。自“五四”以来,高举“民主”和“科学”两面大旗,科学技术得到迅速发展,物质生活也随之极大提高,但是人文精神却随着推崇科学而丧失。科学和人文本来并不矛盾,但近代以来我们在崇尚科学的过程中却推倒了人文,这是因为近代以来的中国,深受西方文化的影响,而对传统文化加以排斥。中国传统文化十分重视人文精神,人文精神的核心就是有善恶、褒贬的价值判断,而科学精神是讲究是非,不去探求君子、小人。人文精神丧失后,君子、小人的界限也随之泯灭,而西方腐朽思想随之侵蚀着这个社会。中国近代以来深受西方文化的影响,加之商品经济的冲击,人的物欲不断在膨胀,消费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以及形形色色的“小资”之类的价值观念充斥着社会,不少人因此失去理性的约束。一个人如果失去了理性,仅有物欲的追求,往往会成为一个没有道德的人,没有自律的人。这种人如果在教育系统工作,就会成为教育系统的腐败者。
教育系统腐败问题的出现,其道德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这群腐败者失去了廉耻之心。廉耻是道德的底线,若突破了这条底线,就没有了道德。教育系统的腐败者都是有一定权力的人,这种权力本应该廉洁奉公的,但腐败分子却因物欲的追求为己谋私利。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三有言:“人之不廉而至于悖礼犯义,其原皆生于无耻也。故士大夫之无耻,是国耻。吾观三代以下,世衰道微,弃礼义,捐廉耻,非一朝一夕之故。然而松柏凋于岁寒,鸡鸣不已与风雨,彼昏之日,固未尝独醒之人也。”《孟子·尽心上》曰:“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这些腐败分子之所以腐败,在于不知什么是廉洁,也即不知什么是耻辱。
三、治理教育腐败需加强德性教育
对于如何反腐败,国内外学者提出了许多对策。美国学者艾克曼认为,“在某些特定的领域,基本的制度革新是进行反腐败的先决条件”,“在推动反腐改革的背景条件中,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提高政治系统内部的权力制衡水平。”[2]显然艾克曼反腐败需要以政治制度改革为基础。新西兰学者杰瑞米·波普著有《制约腐败·建构国家廉政体系》[8],由此书名可见作者认为腐败需要健全国家的廉政体系。
对中国教育系统的腐败治理,国内外也多从政治制度建设等角度提出对策。美国有学者提出:“要降低腐败现象发生的可能性以及人们对于腐败现象的感知程度,一国或一所大学需要采取多种机制。这些机制包括约束教师、管理人员和学生的行为规范,发布在官方网站上的廉洁声明,审理渎职案件的大学‘法庭以及公开发布的反映腐败事件数量和类型变化的年度报告。”[9]中国有学者提出,防范教育腐败需要完善国民教育的法律体系,加强教育系统的体制改革,加强舆论监督,普及法律、法规知识[10]。另有学者认为:“消除教育腐败的治本之策是加快依法治校和依法行政,加速去行政化的步伐,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走上依法治教之路。”[11]总的来看,国内外学者因认为教育腐败是政治领域权力关系的问题,因此多从全力制衡关系来探讨遏制教育腐败的问题。
如上文分析,教育腐败并非仅仅是政治权力的问题,这一问题是滋生腐败的一个因素。提出健全政治制度建设以防止腐败问题的出现,固然不失为重要的策略。但单纯依靠法律和制度制约,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论语·为政》有言:“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西汉时贾谊也提出:“夫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是故法之所用易见,而礼之所为生难知也。”(见《汉书·贾谊传》)当今学者殷海光指出:“人类的社会文化的生活非设准道德不可。如果人类的社会文化的生活没有道德,那么势必归于萎废,甚至崩解。人类的社会文化生活,小无道德则小乱,大无道德则大乱,全无道德则全乱。”[12]因此,要从根本遏制教育系统的腐败问题还要从道德教化着手。
当今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但人们的法制意识却很淡薄。今天的道德底线是不触犯法律就是有道德的,然而,真正道德高尚的人并不是不触犯法律的人。若我们能够提高人文素养,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准,腐败问题自然会禁于将然之前。没有道德知识和道德实践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仍然没有认识到德性教育的重要性。因此,抑制包括教育系统在内的各种类型的腐败都需要从德性教育着手。
对于道德知识,并非人生而知之,需要后天的教育。孔子是中国古代德性修养极高的人,其言:“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论语·述而》)所以任何人要提高德性修养,必需要通过自我学习。而德性教育不仅重视知识,更重视实践,仅有道德知识未必是有道德的人,道德高尚者不仅有道德知识、道德意识,还能够有道德实践的德行来体现。因此,德性教育是知行合一的教育。为了强化人们对道德的重视,还需要道德制度化、法律化。中国古代之所以是礼仪之邦,整个社会十分重视道德,就在于自汉晋以来以礼入法,法律条文中贯穿着道德伦理的内容。
行之有效的教育主要是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当今学校教育过于重视知识教育和政治教育,道德教育的内容和方式过于泛化,因此学校教育中没有实质的道德教育。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在学校教育中特别重视德性教育,并以德行来判断学生学习的效果。不仅如此,还需要整理和编撰优秀家训,用于家庭教育,让家长学习,并依此来教育子女。因此,国家将德性教育纳入法制建设中,让所有的人都重视道德规范,认识道德对社会规范的重要性,人们才能逐渐提高个人的道德水准。这样一来,不仅可以解决教育系统的腐败问题,还可以解决全社会的腐败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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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吴宏超.“教育腐败”的经济学分析[J].江西教育科研,2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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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王占军.教育腐败的社会学解读[J].教育评论,2007,(10).
[8][新西兰]杰瑞米·波普.制约腐败·建构国家廉政体系[M].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研究室,译.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2.
[9][美]Heyneman,KathrynH.Anderson,Nazym Nuraliyeva.高等教育腐敗的代价[J].刘培,译.复旦教育论坛,2009,(4).
[10]胡守钧.严防权力滥用,确保教育公平[J].探索与争鸣,2004,(2).
[11]储朝晖.消除教育腐败应依法治教[N].光明日报,2014-03-08.
[12]殷海光.中国文化的展望[M].上海:三联书店,1989: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