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秦川
凌濛初是晚明著名的小说家和戏曲家,出生于一个世代簪缨的官宦之家。长大后的凌濛初虽然怀抱经世之才,却始终没有施展的天地。一直到崇祯七年(1634年),他才以副贡的资格,谋到了一个上海县丞的职务(署令事)。尽管职务不高,但凌濛初却非常珍惜,特别是在办理漕运和管理盐场上,他表现出杰出的才能和治理水平。
当时的县丞是八品官员,负责一个县的赋粮催征和督运,以及缉捕罪犯、维护地方的治安等。
明代后期漕运弊端滋生,负责督运粮饷的官员因为不能按期完成任务,受到惩罚和制裁的很多,许多人都不愿意来上海这个地处海隅的偏僻之处。不过,凌濛初明知这个任务非常艰巨,却知难而上。他初来伊始,便开始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并且亲自督运、输送粮粟入都,出色地完成了漕运的任务。
不仅如此,凌濛初还根据自己的切身体验,写成了《北输前赋》和《北输后赋》这两道策章,受到了上司的赞赏和嘉奖,认为可以作为“松郡良法”。最后,上司遂另外加派他管理更为棘手的海防事务。
在“署海防事”时,凌濛初发现当地盐政积弊甚大,灶户、盐商与胥吏勾结从中作弊,他针对现状,决心予以整顿。经过考虑,凌濛初创立了井字法,把盐堆作九垛为一井,每一井盐堆的大小高下如一,并且派一名盐场官员看守清点,不但对出盐的数量能够确定,而且能够掌握出盐速度的快慢,只这一招,便使得那些奸商们无法上下其手,从中作弊。
凌濛初治下的盐产量和税收“锱铢不爽”,朝廷保证了财政税收,盐工也给减轻了盘剥。百姓们都拍手称快,从此盐政为之一清。凌濛初制定的井字法,很快就成了定法,在沿海一带推广流行。
凌濛初在上海县丞任上,能够窥察端倪,兴利除弊,后人对他有“海濱故老犹能称述之”的高度评价。
(编辑/杨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