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家冰
摘 要: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存在着会计监督弱化的问题,既危害社会经济秩序,又制约自身的快速发展。完善中小企业会计监督职能,必须从健全内控制度,加强法律体系建设,培养高素质的会计人员等几个方面入手。
关键词:中小企业;会计监督;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6.33.101
1 引言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国中小企业发展报告2016》,到2015年末,全国工商登记中小企业超过2000万家,个体工商户超过5400万户,中小企业利税贡献稳步提高。以工业为例,全国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36.5万家,占比97.4%;实现税金25万亿元,占比49.2%;完成利润4.1万亿元,占645%。中小企业提供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成为就业的主渠道。
但是,廖喜鹏(2013)指出,在如今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情况下,中小企业存在着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差、资金薄弱、筹资能力差、内控工作不到位等问题,使其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魏学聪、孙文海(2015)认为中小企业多由单个人或少数人投资设立而成,因此很多是由企业业主直接管理,外部管理人员职权有限,所以对财税知识、财经法规了解不够,会计监督意识淡薄,会计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比较严重,因此必须强化中小企业会计监督,规范其会计行为。
《会计法》指出会计监督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如审计师、政府有关部门等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的监督。目前我国的会计监督体系包括企业内部监督,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监督和以政府财政部门为主体的政府监督。加强中小企业会计监督,既有利于维护国家财经法规和市场经济秩序,又有利于提高中小企业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2 我国中小企业会计监督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 企业内控机制不完善,会计人员素质低,管理人员监督意识淡薄
首先,我国大多数中小企业采取家长式的管理方式和创业型的组织模式,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首先企业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权界限不够明确,违背不相容岗位设置的原则;另外一些企业没有设立内控制度,或者虽然设立了内控制度,但内审人员是由部门负责人直接委派的,二者是隶属关系,这种情况下内审很难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会计监督。
其次,企业负责人的会计监督意识淡薄,存在大量任人唯亲、人情委派现象,忽视了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和素质,造成会计行为不规范、会计信息失真等不良后果;由于中小企业在经营上多半是由业主直接管理,尤其是家族式企业中,企业负责人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指使会计人员做假账,伪造凭证,私设账外账。此外,中小企业会计人员素质普遍较低,缺乏应有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业务能力不能适应工作的要求,再加上会计人员在企业管理中通常处于不利地位,自我约束能力差的会计就可能充当领导的忠实牛马,从事违法的会计工作。
2.2 企业资产处于失控状态
许多企业的资产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导致资产管理方面问题频出:第一,会计核算工作不规范,没有建立起完善的资产清查制度,致使长期不对账,不定期对企业现有资产进行盘点,资产清查期限存在极大的随意性;第二,账期、信用期变长,收款方式由现款变为赊账,导致应收账款的周转时间过长,再加上中小企业在应收账款的收回方面存在问题,出现坏账的可能性相对较大,企业无法收回资金则会造成现金短缺,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和日常经营中的现金流动;第三,存货管理制度不健全,对存货的真实监控难度大,缺少完善的采供计划。由于中小企业资金不是很充足,企业通常不希望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对采供进行计划,因此缺乏合理的生产和销售计划,导致企业的库存积压较大,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生产和销售成本,造成资金周转困难;第四,目前中小企业中普遍存在大额现金报销的现象,如果资金管理不慎重,就会给部分“假公济私”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机。
2.3 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缺乏联动机制
除企业内部存在的一些问题外,政府某些职能部门在中小企业会计监督上也需改进。财政部门是《会计法》的执法主体,是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实施主体,此外审计、税务、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門依照有关法律对中小企业进行会计监督检查也属于政府监督。《会计法》中规定:“上列监督检查部门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后,应当出具检查结论,有关监督检查部门已经作出的检查结论能够满足其他监督检查部门履行本部门职责需要的,其他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加以利用,避免重复查账。”然而在实际情况下,政府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缺乏联动机制。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一般将会计的监督工作重点放在企业财务结果的监督,对会计行为的过程则缺乏有效的制约。各职能部门的相关信息没有共享,造成了重复检查,既造成了人力、物力的资源浪费,又使政府对中小企业的会计监督工作缺乏全面性和准确性。另外,商业银行对贷款企业的资格审核不够严格,个别的中小企业为了取得贷款进行财务舞弊,擅自报高企业利润,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税务部门的会计监督工作则往往只侧重于对企业的涉税事项进行检查,而对其他会计资料缺少关注。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数量众多,难免泥沙俱下,全面监管难度较大,使政府各个相关部门对中小企业的会计资料基本不过问。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的分散也给中小企业会计的政府监督带来了难题。
2.4 政府对违法会计行为的惩治力度及对会计人员的保护力度不够
近年来虽然会计行为违法事件屡见不鲜,但由于政府对违法会计人员和企业的惩治力度较小,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一些道德素质低下的企业管理人员仍会对相关法律约束不屑一顾,在利益驱使下指示会计人员从事违法会计行为。比如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银广夏”一案,银广夏公司虚构财务报表,造成对证券市场的严重冲击,对股东利益造成巨大损害,然而政府对其的惩治却没有达到应有的力度。究其原因,根本在于我国会计行业法律法规的滞后,没有相关法律制裁直接责任人,导致我国会计监督漏洞百出。
此外,中小企业的企业负责人和会计人员是隶属关系,即使会计人员想要坚持原则,不乐意受管理人员的违法指示做假账,往往也会因为身处这种“被雇佣”“被管理”的不利地位而无奈妥协。虽然《会计法》中有明确规定对于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但目前政府对中小企业会计人员这个弱势群体的保护和支持工作只是停留在书面上,实际保护力度远远不够,使中小企业会计人员在正确履行职权时往往受到妨碍和干扰而处于被动地位。
3 加强中小企业会计监督的对策
3.1 从企业角度
3.1.1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首先,健全企业内控制度,贯彻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和授权审批的原则,按要求设置会计机构,明确记账人员、审批人员、经办人员和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其次,对于企业的重大经济业务,应当明确其决策和执行程序,并体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要求。此外,应制定严格的记账凭证制度和真正具有执行性的会计记录流程,明确资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强化企业日常账务核对工作,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及时查找企业经营业务和会计核算中的缺失问题,充分体现中小企业内部控制效能。
3.1.2 建立严格的资产管理制度
一方面,完善资产清查制度,明确资产清查期限,对会计记录定期整理和核对;建立良好的信誉政策,明确应收账款的周转期限,加大催收应收账款的力度,避免赊欠随意性过强;另一方面,健全存货管理制度,根据企业的生产和销售计划制定合理的采供计划,对不同种类、型号的存货进行分类,加强对存货的真实监控,通过日常盘点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避免存货积压。
3.2 从政府角度
3.2.1 增修法律制度,使会计监督有法可依
国家立法部门应针对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会计行业存在的漏洞对现有会计法进行修订和完善,明确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权限,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将以往笼统的实施细则具体化、精准化,使之能有效的规范和约束出现的新问题,引导企业随新制度建立健全会计管理体制。
3.2.2 加强惩治力度,为会计人员提供保护支持
一方面,政府应发挥好管理的作用,对于违反法律和相关条例、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企业和会计人员,执法部门应加大对其惩治的力度,这既是为了对其他中小企业起到震慑和警示的作用,使之对法律产生敬畏感,同时也是维护法律尊严、保证市场秩序稳定的要求;另一方面,政府应发挥好服务的作用,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服务型政府”,落实对中小企业会计人员这个“弱势群体”的保护和支持工作,成为其依法履行会计职权的坚强后盾。
3.2.3 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形成联动机制
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政府各个相关部门应形成联动机制,做到相关信息共享,对其他监督检查部门已作出的检查结论加以利用,避免重复查账。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行使其监督管理的职能,对中小企业的会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商业银行应严格审查贷款企业的财务资料,防止企业实际账务与向外报送的财务信息不一致。人民银行也应加大对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现金支付范围和支付限额的监管力度,避免中小企业使用大量现金从事账外经营和偷税漏税等非法经营活动。
3.3 从企业负责人角度
企业管理人员应增强会计监督意识,依法经营,自觉配合相关部门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營造良好的企业内部氛围,塑造积极向上、诚信经营的企业文化,增强企业员工自觉遵守执行制度的意识。支持和协助会计人员依法履行其职权,不以个人意愿干预会计工作,在资金动作上做到公私分明,公平公正地参与市场竞争,自觉维护股东利益和市场秩序。
3.4 从会计人员角度
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道德素养对企业的长远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方面,会计人员应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与时俱进地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学习培训,努力成为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另一方面,会计人员也要有意识地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在工作当中坚持原则,增强责任意识,充分做到懂法、守法、敬法。
4 总结
加强中小企业会计监督,是企业经营活动正常运行和市场秩序稳定的保证。中小企业作为促进市场繁荣的主力军,必须高度重视其会计监督方面的各种问题。只有各部门增强监督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企业内控,培养高素质的会计人才,才能推动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思同,李宏伟.浅析如何完善中小企业会计监督[J].商场现代化,2015,(04).
[2]廖喜鹏.新形势下中小企业会计监督存在问题及对策[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3,(07).
[3]姜盼.中小企业内部会计监督问题研究[J].北方经贸,20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