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万儒
中图分类号:B9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6)12-000-02
摘 要 西藏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即是依法治藏的必然要求,又是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重要保证,也是打压非法宗教势力和遏制它们产生的有效途径,同时是推进西藏经济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 宗教 西藏 法治化
西藏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即是依法治藏的必然要求,又是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重要保证,也是打压非法宗教势力和遏制它们产生的有效途径,同时是推进西藏经济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的要求,对于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具有重要意义。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明确指出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这一切都充分证明了新世纪我国在宗教理论及政策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宗教作为一种社会组织活动,国家必须对它进行管理,这种管理是国家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正确认识西藏当前宗教的形势,正确认知法律在宗教事务管理中的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探析把西藏宗教事务的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西藏的宗教问题一直是人们议论颇多的相对敏感的话题,国内外的舆论异常关注。旧西藏是一个政教合一、全民信教的社会。20世纪50年代末,西藏进行了民主改革,随着西藏政治制度的巨大变革,其宗教信仰也发生了变化。
一、宗教事务管理法制化是推进依法治藏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大部署,强调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此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是党的十八大以后党中央提出的西藏工作重要原则。
众所周知,法律是国家机关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实施的行为,具有公开、强制、稳定三大特征,是稳定社会秩序和平衡社会关系的工具。社会主义的法律保护各行业公民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神圣不容侵犯。但也决不允许任何公民超出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自由与权力。全体公民、团体都必须做到“四个维护”,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不得例外。
西藏民主改革以来,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人口也快速增加,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西藏人口由和平解放前100万增加到现在的300.22万人,其中藏族人口271.64万人。随着人口的增加,信教人数也逐年攀升。一些杂乱无序的现象也反映到了宗教领域,近三十年多年来,我国对外开放逐步扩大,宗教方面的国际交流也越来越频繁,特别是境外宗教某些宗教势力打着“救世”的幌子,利用宗教势力加大了对西藏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各方面的渗透。这些因素严重导致西藏内部矛盾、对抗矛盾与非对抗矛盾、思想信仰与政治立场、民族与宗教等问题错综交织变得复杂化。西藏宗教问题呈现出长期性、群众性和国际性的复杂特征。
因此单靠行政管理宗教事务已经不能规范宗教活动了。加强西藏宗教事务管理的法治化对于维护西藏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发展社会经济和抵制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有着积极的作用。更能促进西藏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提高西藏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确保到2020年和全国一道步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康庄大道。
二、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是西藏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有力保证
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国共产党制定处理宗教问题的一项长期政策。也是写入宪法的一项公民拥有的权利。新中国成立前夕,在政治协商会议上形成的《共同纲领》中已形成雏形,后经历次修改。在刑法、民法、民族区域自治等法律、法规中都有体现。关于公民宗教自由的权利、保护正常宗教自由的规定、保护宗教团体合法的权益等等,都是以宗教信仰自由为依据制定的。但是在文革这一段时期,我们党的宗教政策贯彻落实一度陷入“左”倾错误当中,西藏全区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难以落实。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西藏在党的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的指导下,在宗教工作方面得以全面拨乱反正,重申了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则。制定和完善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宗教事务管理并逐步向法治化迈进,但是当前西藏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法规并不是很完备,在当前情况下一方面要依据已有的法律法规管理宗教事务,另一方面仍要依据党的宗教政策依法管理。要把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法规与党的宗教政策有机结合起来。也决不能一提起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就忽略党的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是西藏预防非法组织滋生和蔓延的重要手段
进入本世纪以来,西藏一些非法组织打着“宗教”的幌子滋生、蔓延,这种现象的产生有着复杂而深刻的社会原因。
首先尤其是现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势力倚仗其经济、政治军事实力积极扶植十四世达賴集团“藏独”势力,始终坚持对我国实行“分裂”,加紧了分裂势力的渗透。
其次随着西藏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由于经济关系的变化和利益关系的调整,风险因素的逐渐增加,让一些腐朽消极的东西死灰复燃,加上错误价值观等因素的影响,西藏有一部分群众发生了信仰危机,被一些非法宗教组织引诱利用。
最为重要的就是近年来西藏对宗教团体及其与之有关的组织管理立法滞后,使一些邪教组织、异端邪说产生并且“吸引”众多群众。
由此可见,加快西藏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尽快健全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对于西藏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西藏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要做到科学性、系统性和完整性
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建设状况决定着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目前,我国宪法对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做了肯定性的规定,例如,义务教育法、选举法、刑法和兵役法等法律法规,也都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和信教公民平等的权利。迄今为止,有很多专门性的宗教法规,但要做到宗教事务管理有章可依、有法可依,还要加紧宗教事务管理的法治化建设进程。
宗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是一个异常复杂社会问题,在宗教立法规过程中,必须要遵循其内在的发展规律,同时更要考虑法律体系的完整、统一。
首先必须明确宗教的社会性质,按照政教分离原则,西藏的一切宗教活动都不得干预政治活动,不得干预政治事务,包括司法、教育等,西藏的任何宗教团体、组织不得利用宗教的影响力反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不得危害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不得侵害其他信教群众或不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其次必须明确宗教活动的合法与违法界限,只有一个标准判断合法与违法,就是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西藏应根据宪法制定并完善宗教团体、宗教事务活动场所的登记、宗教人员的认定,确保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三建设一支可靠、有力的宗教事务管理队伍。有计划的培养教育年青一代的爱国、守法的宗教事务管理人员,这对将来西藏宗教事务管理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此西藏应依法加强、加快宗教事务管理人员的培养。
五、西藏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应做到依法管理和教育懂法、守法者
西藏宗教事务管理法制化是一个很大的系统性工程,不仅包括法规的制定,同时也包括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活动中政府作为主体,必须正确履行行政职能,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只有通过正确有效地、得到信教群众的信服和欢迎管理,才能使宗教事务管理活动尽快的纳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这样就能确保宗教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并尽可能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贡献,从调查的近年来的实践看,依法管理应该注意到。
第一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干部的培训教育。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干部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行政执法主体,他们的管理水平直接决定着宗教事务管理的好坏。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活动首先必须管理好管理者本人,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宗教政策的学习和研究,提高宗教干部的政策水平。既要做到依法管理,又要避免滥用职权,干预正常的宗教事务活动。探索制定相关规范约束政府行为,提高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第二依法管理与党的宗教政策相结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西藏要做到五个结合:依照党的政策行政与依法行政结合,保护合法宗教活动与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协助执法部门打击违法活动相结合,行政管理与群众、社会参与管理相结合,行政管理与监督行政管理相结合,加强管理与完善管理相结合。
第三依法管理与宗教团体自我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西藏爱国宗教人士的作用,这既是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有力的组织保证,也是党和政府落实贯彻宗教政策、团结广大信教群众、不断巩固和扩大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过程中,首先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爱国宗教人士的合法权益,使宗教事务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在加强西藏宗教事务管理的同时,另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培养懂法和守法的群众,法治觀念与人们的文化素质有关。进入违法犯罪的邪教组织,最大的原因就是文化水平低,不懂法,没有顾及。因此西藏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的根本途径就是发展教育,提高全区人民的文化素质,尤其注重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提高全区人民学法、守法的自觉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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