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根据诺尔斯成人教育理论的核心观点,研讨具有共性的在职民警的职业培训问题,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即视频案例教学法既是对传统案例教学法的改进和丰富,又是我们在民警职业培训教学中所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成人教育理论 在职民警 职业培训 教学法
通过对诺尔斯成人教育理论的研究,在职民警公安业务、法律培训中我们应学习借鉴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营造亲切自然的教学氛围;二是组织实战实用的教学内容;三是设计张弛有度的教学环节;四是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在职民警公安业务、法律培训课,虽然离不开对法律规定的文字性表述和解读,但教官仍应当尽量收集相关的视频、图片,作为课程的辅助讲解手段。因此,在培训教学中,我们吸收借鉴教学氛围、教学内容、教学环节三个方面的基础上,我们更加注重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即视频案例教学法。
一、视频案例教学法的思考
1.雏形
在前几年警衔晋升培训教学时,课下与培训学员交流,有些学员说,张教官你讲的治安业务内容很精彩,但为什么不能在教学中加入一些典型视频,进而增加案(事)件的信息量和直观性,以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过后反思自己:“我讲的公安行政执法实务专题能用视频进行解读吗”?基于此,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我就有意识的到网上搜集典型案(事)件视频,通过对比分析,择优挑选公安实务中的典型案(事)件视频,尝试在“公安机关查处黄赌毒案件中的法律适用”专题中引用相关的经典视频案例进行剖析,深受培训民警的欢迎,收到了较好的教学效果,视频案例教学法有了雏形。
2.思考
在以后的民警培训教学中,我大量援引典型案(事)件视频进行教学,并积极探索该教学方法的丰富与完善。我查找相关材料,借鉴他人的经验,结合自己十多年基层民警的培训教学实践,认真思考视频案例教学在民警培训中如何构建的问题。[1]
思考一,视频案例没有固化。在几年的培训教学中,虽然引用典型的案(事)件视频进行教学,但主观上都是从自己的好恶出发,客观上利用网络查找相关视频案例材料,能查找到典型视频的就引用,查不到就不用,随机性很强,任意性很大,没有形成固定的视频案例教学模式,没有形成规范化、制度化。[2]
思考二,视频案例贯穿整个培训课堂的尝试。一个专题的每一个公安实务问题都由一个典型视频案例进行剖析,教学效果会如何?在警督晋升治安领导干部培训班中,我进行了尝试。在《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管辖的常见刑事案件解析》专题中,根据公安部的规定,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有70多种,如果从头至尾按犯罪构成的四大要件与学员们逐一进行交流,那将是极其枯燥乏味的。因此,笔者按照刑事案件的类别,从某一类别刑事案件中,选择典型的具有代表性的刑事案件利用视频案例进行教学,典型视频案例贯穿于培训教学的始终,也就是每个刑事案件实务问题都有一个典型的视频案例进行解析,得到培训学员的高度认可,教学效果良好。
思考三,“微課程”弥补典型视频案例空白的不足。在实际民警培训教学中,并不是每个公安实务问题在网上都能查找到合适的视频案例,这也是近几年制约着我“视频案例教学法”的瓶颈性问题。从2015年公安部、省公安厅积极倡导、研发的微课程中,我受到了启发。《高等教育纪事报》介绍说,在国外,早已有了“微课程”(Microlecture)这个概念,它最早是由美国新墨西哥州圣胡安学院的高级教学设计师、学院在线服务经理戴维·彭罗斯(David Penrose)于2008年秋首创的。后来,戴维·彭罗斯被人们戏称为“一分钟教授”(the One Minute Professor)。戴维·彭罗斯把微课程称为“知识脉冲”(Knowledge Burst)。微课程应用较多的领域是职业教育,顺应职业培训需求,我们把微课程引进了民警培训中。微课程以其简短精悍,随时随地特点也势必会成为炙手可热的民警培训教学载体。虽然微课程作为最直观、最有效的教学模式已经被高度认可,但是一个微课程或两个微课程还不足以支撑我们现在的培训教学,因为微课程明显的不足就是碎片化,不系统,不适合传统学校教学。虽然微课程不足以支撑常规培训课堂,但微课程可以作为教学辅助。如何把个性的微课程找到一个很好的结合点,笔者认为,微课程是“视频案例教学法”中视频案例空白项的最好补充,也是微课程走进培训课堂的适当载体。这样典型视频案例与微课程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就能直观生动的反映培训业务,很好的诠释我们的培训内容。
二、视频案例教学法的内涵
1.内涵
通过对视频案例教学的实践与思考,新的教学模式即视频案例教学法也最终成熟。那么,什么是视频案例教学法呢?视频案例教学法是指以视频案例为主载体,以微课程为补充,通过多媒体播放视频案例(或微课程)短片,将图、文、声、像融为一体,寓业务学习、思维训练、实务感知于生动活泼的形象之中,向培训学员传授视频案例内容,使培训学员掌握有关公安业务知识、法学理论以及学习方法与技巧,进而提高培训学员分析、处理和解决公安实务问题能力的教学方法。
2.操作程序
在掌握视频案例教学的基本内涵前提下,如何把接地气的教学方法引入到民警培训课堂呢?好的方法与内容必须有严密的程序规范予以保障。视频案例教学法的基本步骤是:第一,根据每个培训专题的公安业务、法律实务内容,通过网络搜集、查阅典型的视频案例,进行筛选下载(或制作微课程);第二,对下载或制作的视频案例根据教学设计进行裁剪、编辑;第三,对裁剪、编辑的视频案例引入到课件中,与教学内容相统一;第四,在培训课堂中遵循提出问题→播放视频→分析研讨视频案例→解决公安实务问题。
三、视频案例教学法的优势
随着“互联网+”“微信”“微薄”以及多媒体在培训教学中的应用,以往的仅仅依靠教官一张嘴,根据书面或口头的案例,以讲故事的形式传授给培训学员的案例教学法曰益显现出案例内容滞后、教学方法单调等问题。与传统的案例教学法相比较,视频案例教学法有其明显的优势。
1.能激发培训民警学习兴趣,调动培训民警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离开生动活泼的社会,民警执法是没有生命力的。传统的案例教学法,由于教官讲、培训民警被动听等缺陷,降低、影响了培训民警学习兴趣。而视频案例教学法具有新颖性和针对性的特点,往往聚焦社会的热点及公安实务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再加上这些视频都是结合某一具体案(事)件的实务操作进行阐述的,能极大地激发培训民警学习的兴趣,调动培训民警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能加深培训民警理解公安实务,增强培训民警公安业务的针对性和实践性
视频案例都是教官有重点有选择地对司法实践中发生的一些典型案(事)件,通过运用一定方法分析其中的公安业务问题,并且这些业务问题都是培训民警经常遇到并要解决的事情。培训民警对这些案(事)件希望得到较为权威的业务分析,同时也可结合自己的司法实践来认识它们。这样,通过鲜活的案(事)例,结合他人研析和自己司法实务经验,必然能加深理解所学业务知识。另一方面,视频案例本身是集声音、形象、动画、颜色和文字等多种媒体的结合体,可以充分调动培训民警听觉、视觉、触觉等多种感官交叉运用。
3.能促进课堂教学互动,增强培训民警身份的主体性和主导性
傳统案例教学法,可能由于很多案例本身内容的局限,或者培训民警不感兴趣,或者教官难以叙述清晰,很难调动培训民警讨论的积极性。而视频案例由于其清晰的画面、全方位的案情再现,这些能很好地吸引培训民警的注意力。教官有的放矢的就案例视频中一些问题与培训民警讨论交流,必然能形成热烈讨论的氛围,就能实现教官与培训民警良好互动,并实现由传统的以教官为教学中心向以培训民警为教学中心的转变。
总之,在借鉴案例教学法的基础上,选择、编辑典型视频案例、制作有针对性的微课程,进行视频案例教学,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可行性与推广性,法律业务课、技能课、查缉战术课都可以援引一个或多个典型视频案例或微课程来教授培训教学内容,以期达到良好的培训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蔡俊.诺尔斯成人学习思想及其对教师培训的启示[J].继续教育研究,2011年(10).
[2]赵喜文,郭伟.“动练结合”案例教学法:诺尔斯成人教育原则的实现形式[J].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1年(04).
作者简介
张金明(1970—),男,汉族,辽宁朝阳人,辽宁公安教育培训中心特级教官,主要从事行政法、刑事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