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网贷消费风险及规避机制的探索

2017-04-14 02:45侯嘉昊
山西农经 2017年7期
关键词:网贷借贷消费

□侯嘉昊 刘 豪

(山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山西 太谷 030801)

大学生网贷消费风险及规避机制的探索

□侯嘉昊 刘 豪

(山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山西 太谷 030801)

通过对大学生网络借贷消费风险和网络借贷平台存在的风险进行研究,得出大学生网贷消费风险主要来自于大学生自身存在的盲目攀比心理以及网贷平台制度不完善和网贷平台缺乏监管。因此,大学生网贷消费方面应该对网贷平台明确监管主体,明确监管主体的责任;完善信息公开体系,保障借贷双方利益安全;对网贷行业准入进行监管以及平台之间借贷信息共享,以此来规避大学生网贷消费风险。

网络信贷;消费风险;风险规避

2007年以来,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中,所有人都可以在信息相对对称的金融环境中进行金融活动,并在参与金融活动的过程中自由公平的享受金融服务。网络信贷作为典型代表,使人突破交际圈的限制,个人的贷款消费需求获得极大满足,由此网贷平台焕发出蓬勃生机。我国第一家网络信贷公司是创立于2007年——拍拍贷,在其成立之后,以网络信贷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其成交量与交易额年均增幅达到240%。与此同时,大学生网络信贷企业鱼龙混杂,行业自我约束性差,投资人风险高,欺诈事件屡见不鲜,监督管理体制不健全等等弊端也逐渐浮出水面。维护本行业的良性发展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1 大学生网贷消费现状

2016年,我们对山西农业大学及周边大学进行了问卷调查,面向四所高校共发放了问卷1 000份,回收有效问卷910份。有效问卷中调查对象的年龄、性别、年级的基本情况如下:平均年龄在18~22岁之间;性别方面,男生435人,占46.7%,女生498人,占53.3%;年级方面,大一255人,占27.3%,大二268人,占28.7%,大三233人,占25%,大四177人,占19%。在伙食消费上占比最大,达到了33.7%;紧随其后的就是用于购置衣物的形象消费,占比达到12%;而日常零用则成为第三大支出,占比8.8%;其余项目消费支出包括网贷还款在内均较为均衡,基本都控制在10%以内。这体现出当代大学生消费水平与质量均有所提升,呈现出多元化、均量化的特点。

通过本次问卷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我们可以发现,以上消费统计中除基本食物消费与日常零用外,包括形象消费在内的50%左右的支出都是在网上完成消费。也就是说在我们的样本中,所有人的近半消费都已经脱离了实体货币支付转向了网络支付。据我们回收的问卷数据显示,在调查对象中有过网贷消费经历的有655人,占70.2%;有过三次以上经历的有420人,占40.5%。由此可见网贷消费在大学生中的普及程度较高并且使用较为频繁。我们同时也对还款情况做了调查,按期还款无延期的人数有362人,占总网贷人数的55.3%,占调查人数的33.8%;有过延期的人数293人,占网贷人数的44.7%,总人数的31.4%;有过三次以上延期的人数有210人,占延期人数的70%,网贷人数的30%,总人数的20.8%。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网贷消费中,近半的人有过延期还款的经历,而在延期还款的人群中,大部分都有多次延期的记录。由此可见在一次延期之后,延期就已经成为了一种倾向。

而在消费偏好上我们也进行了调查,女生网贷主要集中于服装、护肤化妆品以及其他零散物品的购置,呈现出单件价格低但数量大积少成多的特点。而男生主要集中于数码电子产品和名牌鞋、衣物的购置,呈现出单件价格高且还款周期长的特点。在调查数据中也显示网贷消费中延期支付人群男生占54.3%,而在有三次以上延期记录人群中男生占62.7%。同时在对网贷消费调查中我们发现,消费金额在500元以下,还款期限在三个月以内的人群是为网贷消费的主力军,占到调查中网贷总人数的76.5%;而消费金额在500~1 000元,还款周期3~6个月的,占到调查中网贷人数的21%;而金额1 000元以上,还款周期6~12个月的仅仅占到2.5%。由此可见虽然网贷消费普及范围广,但大多数大学生依然持保守态度,量力而行。而少数人则存在这种超前消费的观念。

2 大学生网贷消费风险分析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大学生网贷作为一个新兴的市场,缺乏监管部门有效监管和行业自律,大学生因网贷跳楼的情况也屡见不鲜,这意味着大学生网贷消费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2.1 大学生盲目攀比心理

大学生因为出身地区、家庭背景等不同,消费水平自然也有所差距,部分大学生在购物时不太理性,经常冲动消费,为了追求时尚和大牌容易出现盲目攀比的消费情况,但是大学生又没有可持续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父母提供的生活费,满足不了自身的消费需求,因此部分大学生将目光投向了网贷平台。同时有些网贷平台打出“零首付、低利息”的幌子吸引大学生进行贷款,助长了大学生的虚荣心和攀比心理,同时大学生一旦逾期还款,网贷平台就会相应对大学生进行违约处理,甚至诉诸法律途径,而这些后果将成为大学生终身的污点。

2.2 网贷平台贷款制度不完善

贷款程序过于简单,授信门槛低、批款快、导致几乎人人都可以借款,这样虽然能验证学生的真实身份但是却无法确定学生真实的还款能力。我国的信用体系不完善,平台之间缺乏沟通,易导致大学生同时多处借贷,形成重复借款,拆了东墙补西墙,最终债台高筑,超出偿还能力。同时网贷公司注册要求低,只需向相关部门备案就可从事网贷业务,平台本身就存在跑路的风险。平台面临信誉遭受质疑形象降低的风险,因为平台雇佣的校园代理采用欺骗的手段使得大学生质疑平台的信誉形象甚至能力。

2.3 网络借贷平台缺乏监管

从网贷平台从事的业务来看,可以看作是传统借贷中介的网络化。由于我国一直没有出台专门针对个人放贷的相关法律,更别提有关借贷中介的法律法规,由于相关法律的缺失,使得网贷的业务界定和纠纷解决以及风险防范处于无法可依的处境。在2015年以前由于没有法定的、明确的监管主体,央行、银监会、工商局、工信部都没有出台针对网贷行业的监管措施,并且由于网贷平台没有明确的法定地位,所以相关部门对网贷平台的监管是不到位的。

通过我们的调查显示大学生对于借贷平台,70%的选择为花呗、京东白条这些相对正规且信誉高的大型平台。但剩下的30%选择平台较为繁杂,同时在大额消费借贷中,由于正规平台限额较小且短时间额度提升困难,一些额度大但规模小的平台就成为了首选。尤其在部分高价值数码电子产购买中我们发现部分大学生会从不同平台进行借贷用以支付其高额费用。但类似平台一般要求身份证明,不光有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其平台本身的利息率也要高于一般大型平台,并且对还款期限有着严格的限制,期限内如不能按时还款甚至会加收高额费用,由此带来巨大的还款压力。甚至出现了类似信用卡消费中的循环借贷,即从其他平台贷款以支付已贷款平台的本金与利息费用,以此来保证资金链的循环。一旦出现问题往往导致循环难以维系,最终积累的本金与利息使得在校大学生短时间内难以清偿。由以上一系列的情形形成的风险不容忽视。

3 大学生网贷消费风险规避机制探索

3.1 明确监管主体

2016年8月24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对网络借贷有了明确的解释,由银监会负责对网贷机构实施行为监管,具体包括制定统一的规范发展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并负责网贷机构日常经营行为的监管;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网贷机构实施机构监管,包括备案管理和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暂行办法》的出台,突破了原有的监管框架,打破了原有体系内“分业监管”的机制,避免了刑事执法混乱,规范了行业乱象,明确了网贷平台的监管主体和与之相对应的监管责任,这将有利于推动我国网贷行业的健康发展。

3.2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借贷要负责任的借贷,即借贷的对象要有充分的还款能力。网贷平台作为借贷人的中介平台,应当在其官方网站上向出借人充分披露一些最基本的信息。例如,借款人基本信息,融资项目信息,风险评估以及产生的后果。提高网贷机构的信息披露要求,对于改进行业形象、提升网贷机构公信力,防范行业风险、保护借贷人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3.3 对网贷平台的行业准入进行监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从网贷公司的定义我们得出行业对于网贷平台的要求。目前,我国网络借贷行业飞速发展,网贷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入网贷行业,加之以前我国对网络借贷平台设立门槛低,导致网络借贷行业良莠不齐。因此,必须从入口出发,对网络借贷平台设立严格的准入门槛。首先,必须设立备案管理,辨别网络借贷机构的合法身份。此外,要设置适当的资本门槛,让网贷平台有一定的资本保障,过滤掉欺诈平台,保护资金出借人的资金安全。

3.4 完善网贷行业的信息共享机制

目前,我国网贷行业信息共享机制并不完善,征信系统尚未完全建立,很容易让一些借贷者钻了制度不完善的空子,找多家借贷平台进行借款,陷入过度借贷的困局,这显然不利于出借人的资金安全,也不利于我国借贷行业的发展。因此,对大学生网贷应该结合现行征信体系,建立对应的借贷信息监管系统。同时网贷平台应当加强金融系统对内部协调,完善借贷信息共享机制,共同促进网络借贷平台的逐步规范,为大学生网络借贷创造一个安全可靠的平台。

[1]覃丽娜.大学生网络团购消费行为的影响因素研究[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论文,2012,(6):20-40.

[2]金博文.浅议P2P学生贷对高校大学生消费的影响[J].商业研究,2015:24-25.

[3]刘文雅,晏刚.我国发展P2P网络信贷问题研究[J].云南财经大学,2011,(7):90-95.

[4]赵欣晨,周扬.大学生网络消费行为的影响因素研究[J].科技创新,2016,(1):56-59.

[5]金敏.影响大学生网络购物的消费心理因素的调查与分析[J].大众科技,2011,(11):221-222.

[6]俱思蕾.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风险管理与规范研究[J].山西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15:50-63.

1004-7026(2017)07-0109-02

G647

A

10.16675/j.cnki.cn14-1065/f.2017.07.076

刘豪(1983-),博士,副教授,山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猜你喜欢
网贷借贷消费
国内消费
新的一年,准备消费!
P2P网贷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40年消费流变
网贷平台未来亟需转型
网贷十年:迎来“去伪存真” 时代
让民间借贷驶入法治轨道
新消费ABC
民间借贷对中小企业资本运作的影响
信息不对称下P2P网络借贷投资者行为的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