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政强,崔新宇,赵鹏敏
(1.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吉林长春130021;2.黑龙江省绥滨农场水务局,黑龙江鹤岗156203)
东北四省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分析
贾政强1,崔新宇2,赵鹏敏1
(1.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吉林长春130021;2.黑龙江省绥滨农场水务局,黑龙江鹤岗156203)
东北四省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存在普遍性特点和相似问题,文中阐述了四省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现状及薄弱环节,提出了巩固提升工作设想,为建立完善的区域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体系奠定基础。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具有明显的阶段性、反复即解决问题需统筹谋划、系统治理,逐步建立完善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体系,着力解决运行管护、水质保障及改造升级等薄弱环节。
东北四省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分析
自2000年以来,东北四省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先后实施了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十五”规划,2005—2006年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程规划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十二五”规划,极大地改善了东北四省区农村供水条件。
截止“十二五”末,东北四省区现有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80 877处,供水受益人口5 794万人,其中千吨万人规模化供水工程395处,受益人口680.26万人;现有分散式供水人口612.35万人,主要分布在吉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四省区农村集中供水率分别为:黑龙江省87.78%、吉林省67.53%、辽宁省75.90%、内蒙古自治区95.48%。
2.1 运行管护困难多
东北地区农村供水工程大多以村屯为单位建设,供水工程规模小,运行维护差,管理水平低。如辽宁省90%以上的农村供水工程以村屯为单位建设,占受益人口的3/4以上。
运行管理机制不健全。东北四省区32%的县尚未建立农村供水工程专管机构,63%的县未建立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社会化农村供水服务组织还处在萌芽状态,以县为单元的工程运行管理体系尚未完善。单个工程的运行管理模式单一,大多采取个人承包管理,工程运行抗风险能力较弱。
运行维护成本较高。近年来东北地区农村人口空心化加剧,多数工程实际供水量远小于设计标准,增加了运行维护经费。另外,东北平原地区地下水水质铁锰超标较严重,工程一定周期内更换除铁锰滤料所需经费无法落实,只能在村积累中或经“一事一议”由受益农户分摊解决,难以保障及时更换。东北四省区冬季严寒漫长,工程保暖也加重了运行维护成本。
水费收缴状况不理想。目前东北四省区农村供水水费,绝大多数不计提折旧和大修费用,执行水价普遍低于成本水价。如黑龙江省农村供水平均执行水价为1.68元/m3,仅为成本水价的30%。东北农户传统上采用自建水井取水,免费从自然界获取饮用水的观念由来已久,改变用水卫生习惯,接受用水付费需要一个过程。个别基层干部将免费供水作为竞选承诺,对水费正常收缴造成不利影响。
2.2 水质保障难度大
水源保护工作分散复杂。东北四省区农村供水工程大多采用地下水源,约占工程总数的94%,保护对象多而分散。由于工程投资标准低,涉及征地等复杂环节,绝大多数工程尚未落实水源保护措施。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污染增多,农药和化肥的残留威胁水源安全。
水质净化消毒设施不完善。据了解,目前东北四省区规模以上农村供水工程水质净化和消毒设施配备比例均较低,多数工程尚未配备水质化验室;小型供水工程基本没有水处理和消毒措施,工程难以实现达标供水。
水质检测处于起步阶段。基层水利部门传统上重建设、保供水,轻视水质检测,“十二五”期间,国家推广建设区域水质检测中心,增强水厂水质自检和行业监管能力,但水质检测中心运行初期,各项管理制度还不完善,部门间协调还不到位,人员和经费保障方面参差不齐。
2.3 改造升级任重道远
农村饮水安全基础薄弱。如辽宁省2004年以前建设的农村供水工程有1万多处,供水人口占农村人口的1/3以上,由于建设标准低,水源和管网工程老化失修,供水可靠性日益减弱。吉林省还存在众多分散供水人口,提升集中供水率任务艰巨。内蒙古广大牧区牲畜用水问题未列入“十二五”规划解决,牲畜作为牧民最重要生产生活资料,需水量大,在北方干旱的冬春季节,解决牲畜用水是牧民的首要问题。
农村饮水安全作为公益性民生事业,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针对东北四省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薄弱环节,需强化三方面工作,不断完善区域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体系。
3.1 从机制到技术的运行管护体系
牢固树立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的思想。按要求全面建立县级农村供水专管机构,统一负责县域内农村供水工作监督和管理,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充分发挥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作用,积极引导乡镇水利站、村级水管员、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参与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护。研究农村供水管护市场化解决方案,积极培育农村供水市场主体,推行企业化经营和专业化管护,对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实行捆绑式经营、物业化管理。加快建立县级农村供水维修养护基金,出台管理办法;国家也应考虑参照农田水利或水库堤防工程维修养护政策,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基金补助机制。推进农村供水水价改革,东北四省区农村供水水价倒挂明显,需加快实施“基本水价+计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有条件的可探索实行定额内免费用水,超定额水量累进加价。提升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自动化水平,推动实行水费收缴IC卡预付费制度,探索小型供水工程无人值守管理技术,加强规模化水厂信息化建设,开展县级农村供水管理信息化建设试点。
3.2 从源头到龙头的水质保障体系
水源保护是水质安全的第一道屏障。加强宣传引导,使广大农村居民树立保护水源就是保护自己健康的观念。在实际工作中,结合区域水文地质调查成果,排查自然环境隐患,建立水源风险源名录;加强农村生产生活污染源控制,防治工业污染向乡村转移;利用农村自然环境,开展农村废污水生态处理。制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落实《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要求,完善水源保护措施。按要求安装和使用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加强人员技术培训和消毒剂投放管理,引进或研发适合当地水质特点净化消毒技术。完善区域水质检测中心运行管理,将其作为县级农村供水专管机构的技术支撑部门,侧重提升水质管理服务,完善规章制度,明确经费来源,编制水质异常处理预案。针对其他部门建设管理的水质检测中心,尽快促进水质检测与监测的对接和融合,统一制定检测频次及指标,提升数据共享水平。
3.3 从政府到市场的改造升级体系
贯彻落实“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工作思路。行业主管部门强化三方面作用,一是行业监督管理,强化农村供水行业指导,特别是加强水质安全监控;二是保障基本民生,强化投入确保工程正常运行,特别保障灾后饮水安全;三是规划引领发展,强化对辖内农村供水系统规划,引领农村饮水安全升级发展。市场提供多种形式服务主体。在资金投入方面,依托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将政府农村饮水安全部分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让给社会主体,破解公共服务和经济收益矛盾。在建设管理方面,转变政府从头管到脚的模式,积极探索先建后补实施方案,推动建设管理形式向总承包、代建制、购买服务等新的形式过渡,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建设管理积极性。另外,农村供水改造升级还应结合扶贫攻坚、新型城镇化建设及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对人为损害农村饮水安全的,落实“谁破坏、谁补偿”政策要求,出台操作性强的监督手段和执行措施。
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具有明显的阶段性、反复性和动态性,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将是一件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难以做到毕其功于一役。东北四省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任重道远,需统筹谋划、系统治理,逐步建立完善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体系,着力解决运行管护、水质保障及改造升级等薄弱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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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