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后,具有下列条件之一时,应予报废:
1.大型链轨式拖拉机拖拉机使用年限超过12年(包括累計作业1.5万小时),经过检查调整或更换易损件后,燃油消耗率上升幅度大于出厂标定值20%;发动机有效功率或动力输出轴功率降低值大于出厂标定值15%的。
2.大型和中型轮式拖拉机使用年限超过15年(或累计作业1.8万小时),经过检查调整或更换易损件后,燃油消耗率上升幅度大于出厂标定值20%;发动机有效功率或动力输出轴功率降低值大于出厂标定值15%的。
3.小型拖拉机使用年限超过10年(或累计作业1.2万小时),经过检查调整或更换易损件后,燃油消耗率上升幅度大于出厂标定值20%;发动机有效功率降低值大于出厂标定值15%的。
4.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5.未达报废年限,但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的。
于博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