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航出局——农夫与蛇

2017-04-12 00:00:00严学锋
风流一代·TOP青商 2017年6期

又一个产生轰动效应的“创始人出局”。2017年4月20日,易到创始人周航、杨芸、汤鹏宣布辞职。此前,易到CEO周航与公司大股东乐视控股之间激烈的矛盾冲突公开化。其中,周航称乐视挪用易到资金13亿元;乐视回应称(周航)此举堪称农夫与蛇的现代版,令人愤慨。创业者、投资人,到底谁是农夫谁是蛇?

农夫与蛇的现代版

成立于2010年,易到是中国第一家专业提供网约车服务的企业,周航为主要创始人,长期任职CEO。周航是资深的创业者,1994年开始创业。

作为行业的开创者,易到曾是行业老大,但很快落后。2015年一季度,滴滴专车中国专车服务活跃用户覆盖率为80.9%,易到为17.5%;二季度,滴滴快的、Uber和神州专车分别为82.3%、14.9%和10.7%,易到仅2.7%,岌岌可危。网约车是一个资金高投入、高消耗的产业。按乐视的说法,2015年10月,乐视战略投资易到,当时正是易到和周航最困难的时候。战略投资后,乐视成为大股东,周航成为第二大股东。乐视相继派出何毅出任易到董事长、彭钢出任总裁。这意味着,周航的话语权大大下降。

2017年4月17日,周航发表声明称,“易到当前确实存在着资金问题。而这个问题最直接的原因是乐视对易到的资金挪用13亿。易到所面临的并非简单的债权债务纠纷,而是可能会引发妨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我作为易到用车的创始人,代表易到的初创团队以及所有用户,强烈呼吁现在的实际控制人——乐视和贾跃亭先生,能够优先站在社会责任的角度,妥善处理好易到的问题”。乐视当日回应称,“当下,易到确实面临一些资金困难,乐视作为大股东一直在积极帮助易到融资渡过难关,已经与战略合作伙伴拿出解决易到问题的方案,并已启动易到的上市融资进程。然而,身为易到创始人、CEO的周航却在此时抛出声明,反刺一刀,打着维护用户利益的旗号,实则在司机和乘客端制造恐慌,引发挤兑,误导公众,试图制造群体性事件,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企图从中牟利。此举堪称农夫与蛇的现代版,令人愤慨。”3天后,周航宣布辞职。

2017年5月8日,乐视创始人贾跃亭宣布易到获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称将不断努力,为司机和用户带来全新的体验和更高的价值。行业竞争激烈特别是滴滴已遥遥领先、资金困难、内斗,易到何去何从?

周航的前车之鉴

中国企业创始人出局,周航不乏前车之鉴。

1998年,吴长江创立雷士照明,经过数年公司成为国内业内领先的照明企业,引来高盛、软银赛富等入股。2012年5月,雷士照明第二大股东(持股18%,与第一大股东赛富相差不到1%)吴长江辞去董事长兼CEO,离开公司,第一大股东赛富基金的合伙人阎炎接任董事长,来自第三大股东施耐德的张开鹏接任CEO。吴长江表示,自己被告知经董事们商量,一致要求自己辞去董事长、CEO及附属公司一切职务。一番折腾包括重新出任CEO、成小股东后,吴长江入狱:2016年,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判处吴长江有期徒刑十四年。企业元气大伤。

曾经的首富施正荣。2013年3月,尚德电力公告称董事长施正荣去职,留任董事,独董Susan Wang接任董事长。彼时施正荣家族持股尚德电力近六成。施正荣称听到自己的董事长职务被取代时感到“震惊”,并发布声明称:“董事会废除我的职务是错误且非法的。”尚德电力董事会回应称任命新董事长有效且合法。后来,尚德电力破产重整,施正荣彻底出局。

拉手网创始人、第二大股东(金沙江创投为第一大股东)吴波离职CEO,据悉是被投资人架空,其2013年3月宣布再次创业。

更早的是,新浪公司创始人、CEO王志东被驱逐,轰动一时。

企业价值最大化

到底谁是农夫、谁是蛇?

如果站在“弱者”(出局的创业者)的立场,强悍的、嗜血、让自己出局的投资人是蛇,自己是勤劳善良的进行创造的农夫。如果站在一些投资人的立场,那些不守规则、贪婪、能力差的创业者是蛇,自己真金白银投入后做了农夫。立场不一样,结论可能大不同: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何况,对于周航出局这样的事情,真相往往不清晰,轻易下结论容易误判;即使真相已相对清晰,整个事件中,往往是创业者、投资人均存在一定的问题,且错综复杂,不能简单地说哪方是蛇,哪方是农夫。

立场的差异问题,往往不好解决。好在一些基本规则是清晰的,遵守规则应该是公司治理各方共同的立场。对于投资人与创始人,需共同遵守的规则是法规,尤其是公司法——为公司治理奠定了基础;在公司法的基础上制定的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则。

当年鲁迅的文章《药》中革命者喊出“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大家的”,有人评价是“你想:这是人话么?”中国的公司法规定,股东享有参与重大决策、资产收益、选择管理者的权力,列明了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即,按公司法,股东同股同权、资本多数决地选举董事、组成董事会,董事会任免经理层:某种意义上公司是“股东大家”的。其中,创始人并没有任何特权。因此,资本通过股权的力量赶走创始人,合规。对应的一个问题是:创始人在持股上已相对弱势。

一般来看,创业初期,创始人(假定是1人)往往是控股股东、一股独大,此种情况下,他通过强势持股掌控股东会进而董事会,其在公司的职位基本上是自己说了算。然而,一些企业在融资特别是多轮融资后,创始人的股权稀释为相对控股乃至第二大股东、小股东(如,马云一度成为阿里巴巴的第三大股东,持股不足10%,第一大股东持股40%左右)——易到是在困难时期引入乐视成为第一大股东,这时,创业者周航们股权的话语权就大大降低,其在公司的职位变为股东“大家说了算”,而如果第一大股东是控股股东乃至绝对控股、行权强势,创业者就可能“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了。纵然像马云这样的极其优秀的创业者,也面临过这样的危局,其后来合伙人制度的设立以及到美国资本市场上市,正是以“冒天下之大不韪”来掌握控制权,对资本的力量形成强有力的制衡。

合规之外,合理是很重要的。企业价值最大化应该是判断合理性的基本标准:企业价值最大化是创业者、投资人等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的基石。解决矛盾冲突、无论谁出局,应该秉持企业价值最大化,而非某一方的私利最大化,甚至陷入个人恩怨。比如,如果创始人已跟不上企业的发展需求,出局、找更优秀的人接替无疑是合理的。2013年2月,团购网站鼻祖、全球最大团购网站、美国Groupon公司创始人安德鲁?梅森被董事会解除CEO之职,主因是公司业绩过差。梅森称:“我今天已经被炒鱿鱼了。如果你不知道为什么,那说明你没怎么关注公司的业绩。”在这个意义上,创始人当自强:创始人身份不是免死金牌,能力才是铁饭碗(同时持股强有力自是最好)。有些情况则是一些投资人跟不上企业的发展需求包括短视、跟创业者矛盾很大,主动卖股走人。这也是合理的。

合理性中,企业家应该备受关注。企业家是经济增长的国王——从整体来看,创业者相对投资人更稀缺,更应该受到“保护”。因此,AB股等保护创始人的制度理该可以探索性地在中国实践;阿里巴巴式合伙人制度也应该允许在中国资本市场进行探索。这涉及对规则的创新。

那么,创业者、投资者,到底谁是农夫谁是蛇?违规、破坏企业价值最大化者是蛇;合规、践行企业价值最大化者是农夫。不是吗?

(作者系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