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经济系列研究综述、点评及由马克思经济学所做的深层追问(上)

2017-04-11 20:01曾永寿
上海商业 2017年8期
关键词:分工业态价值链

文/曾永寿

当代经济系列研究综述、点评及由马克思经济学所做的深层追问(上)

文/曾永寿

本世纪初,有学者在论文中写道:“最近几十年来,世界发展日新月异,现代化步伐不断加快,与此相适应,各样新术语、新名词也大量涌现,如‘知识经济时代’、‘信息时代’、‘后工业时代’、‘消费时代’,以及‘服务经济时代’,甚至‘劳务经济时代’,等等。”岂止如此!最近几十年涌现出来的新术语、新名词远比这位学者所述要多得多。例如,基于服务的制造、服务增强型制造、服务导向型制造、服务制造;零售业态、行业业态、产业业态、服务业态、业态;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价值链解构、价值链管理、价值链分配、价值链会计;产业间分工、产业内分工、产品内分工、国际工序分工、产业链分工、价值链分工;业务模块化、能力要素模块化、组织结构模块化、模块化组织、模块化簇群、模块化分工;外包、转包、零部件生产外包、服务外包、加工产品贸易、服务贸易;公司网络、供应商网络、产业网络、贸易网络、全球生产网络、网络社会;全球商品链、全球价值链、生产者驱动型价值链、采购者驱动型价值链、全球价值链治理、国家价值链;跨组织大规模协作、概念市集、同侪生产方式、价值共享体系、价值星系;如此等等。这种情况,可以用“术语井喷”来形容。

检索表明,上述众多术语可归属于三类研究,即有关服务经济的研究、有关业态的研究、有关分工协作新模式的研究。这些研究所涉及的都是当代(从20世纪中期至今)经济现象,因之,我们将其统称为当代经济系列研究,简称系列研究。那么,系列研究取得了什么成果?其深入研究的方向何在?这就是本文所要探讨的内容。

一、系列研究综述

(一)有关服务经济的研究

据资料,服务经济理论的渊源可追溯到古典经济学和马克思关于服务的论述、19世纪中期的“泛服务”理论与20世纪前期的“三次产业划分”理论;然而,真正属于服务经济课题研究的文献,则首推维克多•富克斯(Victor R. Fuchs)于1968年出版的《服务经济学》,继而有丹尼尔•贝尔(Daniel Bell)于 1973年出版的《后工业社会的来临,一个大胆的社会预言》和乔纳森•格沙尼(Jonathan Gershuny)于1978年出版的《工业社会之后——自我服务经济的兴起》,最近有詹森 (Jan Owen Jansson)于2006年出版的《服务经济学:发展与政策》。在我国,这方面的研究,早期有白仲尧的著作;稍后有苏允琴和李相合的论文;近来文献日益增多,内容日益丰富,值得关注的是周振华、邱灵、林文进、高传胜等人的文章。

这方面的成果,有如下几个方面。第一,服务经济的概念。文献一致认为,服务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一种新的社会经济形态。富克斯给出的定义是:“服务业增加值占比50%以上、服务业就业占比50%以上的经济形态为服务经济。”第二,服务经济的特征。周振华认为,“服务化”、“融合化”、“网络化”、“高端化”、“两极化”是服务经济的形态特征,服务业占主导地位是服务经济的结构特征,稳定增长是服务经济的运行特征,集聚发展是服务经济的布局特征,对制度环境和综合配套环境要求更高是服务经济发展的环境特征。邱灵将服务经济的特征归纳为四个方面,即产业结构服务化、中间投入服务化、价值创造服务化和最终需求服务化。此外,林文进等学者就有关服务型制造研究的文献进行了综述,这也可视为对服务经济突出特点的表征。第三,服务经济时代已经到来。富克斯于1968年指出,美国已经进入了服务经济社会,同时认为服务经济在所有发达国家都已开始出现。苏允琴认为,自70年代以来,世界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已经高达61%,而农业占5%,工业占34%,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观点看,人类开始进入服务经济社会。第四,服务经济生成的动因。邱灵将服务经济生成的动因,归结为国民收入水平提高、社会分工深化、城市化进程、市场经济制度完善和人力资本积累等五个方面。第五,李相合就运用马克思经济学理论解释当代服务经济现象做了探讨;高传胜探讨了“经济服务化的世界趋势与中国悖论”,并且就促进我国服务经济发展提出了若干建议。

(二)有关分工协作新模式的研究

据资料,“业态”一词最早出现于20世纪60年代的日本,主要用于表征零售业不同经营形态。后来,我国学者将这一概念应用到其他服务业,进而拓展到制造业、农业等领域。

文献梳理表明,学者们关于分工协作新模式的研究,有一个相同的基础理论,那就是价值链或产业链理论;但是,他们对分工协作新模式却有三种不同的认识和表述。

1. 价值链和产业链理论

价值链概念最早由美国学者迈克尔•波特(Michael Porter)首创。波特写道:“每一个企业都是用来进行设计、生产、营销、交货以及对产品起辅助作用的各种活动的集合。所有这些活动都可以用一个价值链表示出来……价值用总收入来衡量,总收入则是企业产品得到的价格与所销售的数量的反映。”这就是波特给出的价值链概念。在国内,这方面的研究始于上世纪末,值得关注的有如下两个方面:一是有关“价值链解构”的研究,这是波特“价值链重构”理论在我国的应用,张文贤、尹美群的论文是其中的代表作;二是有关“价值链会计”的研究,其开创者是阎达五教授,目前这一研究处于起步阶段。

产业链概念由我国学者姚齐源和宋武生于1985年提出;西方学者很少使用这一名词,“产业链”是比较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学概念。据李平等人检索统计,截止2012 年12月,我国有关产业链的文献高达36037篇,可见研究者众多。李平等人的分析表明,尽管学者们给出的产业链概念并不一致,但其核心内涵,都是由原材料到最终产品各个环节组成的链网式组织结构。在我国,产业链理论研究起步于农业,目前已经扩展到包括能源、移动通信、文化、建筑、服装、高新技术、生物医药、会展旅游、现代物流等广泛领域;此外,一些学者还对产业链的基础理论进行了探讨,其内容包括产业链内涵、产业链类型、产业链运行机制、产业链纵向关系、产业链优化整合、区域产业链等六个方面。

2. 产品内分工及其贸易模式理论

这是对分工协作新模式的一种认识和表述。据介绍,国外这方面的研究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20世纪90年代以后,这方面的理论开始盛行;到本世纪则进入了一个比较规范的发展时期。从本世纪初开始,国内这方面的文献日益增多,其中比较重要的是曾铮和卢锋的论文 。

这方面的成果可概括为如下要点。第一,文献普遍认为,产品内分工及其贸易模式,指原来存在于企业内的产品生产工序和服务环节在空间上分离,从而形成在不同地区以至全球铺展的分工和贸易体系,它是继产业间分工、产业内分工之后的第三种分工形态。第二,文献普遍认为,产品内分工与产品生产工序和服务环节外包相联系,因而其类型由外包的性质和所涉及的范围来划分。就外包的性质而言,可分为制造外包和服务外包;就外包所涉及的范围而言,可分为国内外包和国际外包。第三,产品内分工及其贸易模式的成因。卢锋将其归结为“技术进步与制度变迁”;前者表现在“国际运输成本尤其是航空运输成本大幅下降”和“信息技术革命”使得“远距离信息交流成本不断下降”,后者表现在由于“经济自由化取向的政策和制度调整作用,产品内分工的边际成本大幅度向下移动”。第四,产品内分工及其贸易模式对世界经济格局的影响。

3. 全球价值链理论

这是对分工协作新模式的另一种认识和表述。据陈柳钦综述,这一理论有如下要点。第一,全球价值链概念。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给出的定义是:“全球价值链是指在全球范围内为实现商品或服务价值而连接生产、销售、回收处理等过程的全球性跨企业网络组织。”第二,全球价值链的驱动机制。这是该理论的核心内容,其驱动机制有两种类型即生产者驱动型和采购者驱动型。第三,全球价值链中经济租的产生和分配。全球价值链可分为技术、生产、营销三大环节,就增值能力而言,以上三个环节呈现由高向低再转向高的U形状,或曰“微笑曲线”状;各环节获利的源泉是基于“进入壁垒”或者垄断条件而产生的“经济租”。第四,全球价值链治理。价值链治理,指通过价值链中公司之间的关系安排和制度机制,实现价值链内不同经济活动和不同环节间的非市场化协调。价值链的驱动者也是价值链的治理者,治理本身就是“租”的重要来源。据马海燕综述,国内这方面的文献在2007年以前不多,其内容主要是该理论在产业集群方面的应用研究。据检索,2007年以后这方面的文献日益增多,理论研究不断深化。

4. 模块化分工和价值星系理论

这是对分工协作新模式的第三种认识和表述。据资料,国外模块化研究的代表人物是美国的卡丽斯•鲍德温(Carliss.Y.Baldwin)、金•克拉克(Kim.B.Clark)和日本的池田信夫、国领二郎以及青木昌彦等学者;价值星系概念的提出,可追溯到美国的拉米雷兹(Normann and Ramirez,1993)、汤姆•邓肯(Duncan andMoriarty,1997)和古拉提(Gulati et al.,2000)等人的研究。在我国,进入本世纪后,这方面的文献日益增多,比较重要的是胡晓鹏、李春田和罗珉的文章。

在这方面,如下观点值得关注。胡晓鹏认为,“模块是指具有某种确定独立功能的半自律性的子系统,它可以通过标准的界面结构与其他功能的半自律性子系统按照一定的规则相互联系而构成更加复杂的系统”;“如果将分工看成是系统分解的话,那么模块化就是在分工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各个细分部分按照功能原则重新聚合的过程。”李春田强调,模块化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标准化利器,它对整个产业的发展有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罗珉认为,与模块化分工对应的协作模式是价值星系,“‘企业在价值链上定位’在今天已经过时”,新的分工和协作模式可以由恒星、行星与其卫星构成的系统来类比,这就是价值星系;“这个系统的各成员,包括作为‘恒星’企业的经纪人公司、模块生产企业、供应商、经销商、合伙人、顾客等,共同‘合作创造’价值,通过‘成员组合’方式进行角色与关系的重塑,经由新的角色,以新的协同关系再创价值”;“价值星系的出现标志着企业组织形态和价值创造机制的发展正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值得我们在“战略上”重视。

二、系列研究点评

所谓系列研究点评,指就系列研究现状进行点评。这是对本节点评的层次所加的限制。在此说明,下一节将由马克思经济学对系列研究深层追问;显然,深层追问也是点评,但那是更深层次的点评。

应指出,系列研究及其成果的科学价值是毋庸置疑的。由上一节综述,有如下感受:系列研究所展示当代经济的深刻变化令人震撼,所提炼的新概念、新特征、新模式以及所总结的规律性认识,对人们已有的经济学知识形成强烈冲击,笔者由此深受启发。但是,系列研究也存在局限,本节点评重点在于指出其局限。

(一)有关服务经济研究的局限

物质产品生产日益机器化与人的劳动从而增加值的创造日益服务化,是当代经济两个不同的侧面,就如钱币有两个不同侧面一样。但是,如第一节所述,学者们仅仅将后者视为当代经济的一个特征,并没有将前者也视为当代经济的另一个特征。这就是局限。当然,经济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人的劳动,就此而言,把当代经济界定为“服务经济”无可厚非,在本节讨论的层次内,笔者赞同这种界定;笔者批评的只是学者们没有将物质产品生产日益机器化概括为“服务经济”必不可少的特征。应指出,这一局限正好是周振华给出错误界定的根源。试想,如果周振华认识到物质产品生产日益机器化也是“服务经济”必不可少的特征。

(二)有关业态研究的局限

在日常用语中,“产业”也可理解为一般经济活动,然而,“业”的内涵就是一般经济活动,就此而言,“产业业态”是同义反复。其实,“业态”原本是各种具体业态的共性,就是业态一般,没有必要再用累赘的“产业业态”来表征。这就是说,即使对“产业”取日常用语的理解,“产业业态”也不是表征这一现象的合适概念。

在当代,决不仅仅是“业”的“态”在变化,而且“业”本身也在变化,即原本存在于一体化产业内作为产品生产附属物的服务环节日益分化出来,成为独立的服务业态。考察现实,也能证实这一点。即业态(独立的产业与独立的服务业相互作用的系统)对产业(原始的一体化的产业,服务环节内含其中)的替代。这才是既符合逻辑也符合现实的认识,然而,有关业态的研究并没有看到这一点。可见,他们的研究的确存在局限。

(三)有关分工协作新模式研究的局限

1. 价值链概念不清晰

应指出,企业的经营活动存在诸多环节,这些环节构成一条与价值相关的链,这是事实;波特由此提炼出一个概念,这是一个创见。但是,波特说:“价值用总收入来衡量,总收入则是企业产品得到的价格与所销售的数量的反映”。这句话浓缩起来就是:价值是价格。显然,这是概念混淆!不仅如此,而且这样一来,一个疑问应运而生:波特所说的“链”到底是价值链还是价格链?可见,波特的概念并不清晰。

2. 产业链概念不准确

学者们普遍认可的产业链概念的内涵是:由原材料到最终产品各个环节组成的链网式组织结构。然而,由有关业态研究的成果可知,在当代,从原材料到最终产品的各个环节就是各种业态。可见,产业链概念对现实的反映不准确,是对现实存在的业态链的误读。

或许有人说,前面的讨论表明,业态的兴起并不否定存在产业(产品生产活动),因此,确认存在业态链也并不否定还存在产业链;此外,产品可分解为诸多部件,并且诸多部件的生产也构成“链”,按照词典的解释,这种“链”就是产业链,因此,不能轻言产业链概念不准确。诚然,仅就物质产品(不论其是商品)生产而言,上述说法不无道理。但是,系列研究的论域是当代,当代的产品必是商品;在商品生产条件下,纯粹的生产活动是不存在的,例如,它必须有商品销售环节,否则商品生产不可能进行。据此,结论是:在当代,只存在业态链(产品生产环节内含其中),不存在独立的产业链。可见,无论怎么说,产业链概念总是不准确的。

3. 产业链与价值链的关系不明

何谓明晰产业链与价值链的关系?逻辑分析表明,这里有且仅有如下两种情况:第一,产业链与价值链可能是互不相关的两种链,如果是这样,那么,所谓明晰二者的关系,当且仅当,证明产业链与价值链是互不相关的两种链;第二,产业链与价值链可能是同一种客观过程的两种不同的性质,如果是这样,那么,所谓明晰二者的关系,当且仅当,证明产业链与价值链是同一种客观过程的两种不同的性质。

阅读胡亦盛和朱凤涛等学者的论文,我们没有发现其中有关于“明晰产业链与价值链的关系”含意的讨论,可见,他们并不知道问题的含意,那么,他们又怎么可能明晰二者的关系?!此外,将他们讨论的内容与上面明确的含意相对照,也证明他们并没有真正明晰二者的关系。可见,我们的论点成立。

4. 分工协作新模式之间的关系不明

有关分工协作新模式研究所给出的模式有不同的三种。显然,如果学者们给出的三种模式是有意义的成果,那么,这三种模式之间必有关系,因而明晰这一关系就是该理论研究的必备内容。

那么,何谓明晰三种模式之间的关系?如前同理,这里同样有且仅有如下两种情况:第一,三种模式可能是互不相关的模式,如果是这样,那么,所谓明晰三种模式之间的关系,当且仅当,证明三种模式是互不相关的模式;第二,三种模式可能是同一种客观模式的三种不同的性质,如果是这样,那么,所谓明晰三种模式之间的关系,当且仅当,证明三种模式是同一种客观模式的三种不同性质。

现在,证明我们的论点。遍查相关文献,没有发现有那一篇提出过“三种分工协作新模式关系”的论题,更没有看到有这方面的讨论。可见,在系列研究中,三种分工协作新模式的关系的确是不明的。

不过,以现有文献为依据,可以证明,“产品内分工”实际是产业链分工,“全球价值链”和“价值星系”可归结为价值链分工,从而三种分工新模式可归结为两种即产业链分工和价值链分工。

但是,尽管上面以现有文献为依据证明三种分工新模式可归结为两种即产业链分工和价值链分工,但是,问题依然存在,只是换了形式,因为产业链分工和价值链分工之间仍然存在关系,而有关分工协作新模式的研究对此并没有明晰,这就是局限。

现在,有必要将本小节第3和第4要点综合起来,对所讨论的问题进行归纳,并且进行深入一步讨论。

首先,对所讨论的问题进行归纳。显然,产业链分工和价值链分工之间的关系,其基础是产业链与价值链之间的关系。这就是说,本小节第3和第4要点所提出的问题,可以一义地归结为产业链与价值链关系不明的问题。

其次,对归结的问题进行深入一步讨论。前面说过,产业链与价值链的关系有且仅有如下两种情况:一是产业链与价值链可能是互不相关的两种链,二是产业链与价值链可能是同一种客观过程的两种不同的性质。如前所述,那只是逻辑分析的结论。如果诉诸现实,那么,可以证明,产业链与价值链不可能是互不相关的两种链。学界有一个重要概念,那就是“经济全球化”,这表明当代经济是统一的、一体化的,并不存在相互隔绝的两个经济体系,因此,不可能存在互不相关的两种链。这就是说,产业链与价值链只能是同一种客观过程的两种不同的性质。这就是深入一步讨论的结论。

然而,至此问题并没有彻底解决。因为,由上述结论仍然可以引出如下问题:何以证明产业链与价值链是同一种客观过程的两种不同性质?应指出,证明这一问题,在系列研究本身层面是不可能的,必须诉诸马克思经济学理论,具体讨论将在下一节进行。(未完)

(作者退休前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西柳州市委员会副秘书长,高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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