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书臣 蒋翠婷
1963年3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毛泽东同志号召“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题词,虽然至今已有50余年,但无论政府还是普通民众都从未忘却雷锋和雷锋精神,始终坚持和弘扬雷锋精神。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时代,雷锋精神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2014年3月11日,习近平在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时指出:“雷锋精神是永恒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1]雷锋精神与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具有内在契合性,雷锋精神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中得到了弘扬和发展,二者互相促进,都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宝贵财富。
雷锋精神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为鲜明特征,友善价值观作为价值准则要求人们用发自内心的善意去对待、关爱他人,二者在内涵上皆以与人为善为基础。
雷锋是一位平凡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而他具备的公而忘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乐于助人的优秀品质却使他成为一名伟大的英雄模范。雷锋精神有着丰富的内涵。从各类词典历来对“雷锋”词条的修订来看,虽然不同历史时期向雷锋同志学习的侧重点稍有不同,但学习他“公而忘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品质始终没有变,其内涵在此基础上不断丰富和发展。《辞海》第六版(2009年)在“雷锋”词条的基础上新增了“雷锋精神”词条,并解释指出:中国共产主义战士雷锋在实践中表现出来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共产主义精神。其实质是:忠于共产主义事业,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在各种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干一行爱一行,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做一个平凡而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
雷锋精神体现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道德特点和先进性,从其基本内涵来看,主要体现了善待他人、乐于助人的道德要求。人们常以“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来形容雷锋的助人为乐,现在雷锋已经成为人们心目中善待他人、乐于助人、热心公益、扶贫济困、见义勇为、做好事不留名等的代名词。习近平《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的讲话向广大青年提出了学习雷锋及其精神的要求,他勉励各界优秀青年:“要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带头学雷锋,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热诚关爱他人,多做扶贫济困、扶弱助残的实事好事,以实际行动促进社会进步。”[2]53这一表述反映出新时代雷锋精神的基本内容——参加志愿服务、关爱他人、做扶贫济困扶弱助残的好事、以实际行动促进社会进步。雷锋精神充满与人为善的元素,不仅要求与身边人为善,而且还将友善的对象从身边人扩展到每一个陌生人。雷锋之所以能够长期坚持为人民服务,是因为他内心对人民抱有善意和友爱,在他看来:“什么是幸福?为人民服务是最大的幸福。”[3]事实上没有哪种精神和境界是凭空而出、虚无缥缈的,所有的崇高精神和境界都源自人们内心的某种观念,并在日常生活情境中通过对具体事务的长期的反复的实践而呈现出来,雷锋精神也是如此。雷锋正是在对与人为善的道德观念的认知基础上,在共产主义理想和要求的指引下,坚守公而忘私、为人民服务的信念,日复一日地做着一件件平凡而伟大的为人民服务的具体的事,从而形成了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如果没有与人为善的道德观念,就不可能不求回报、心甘情愿地为人民服务,更不可能将为人民服务视为个人的最大幸福,也自然不可能成就雷锋精神。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友善价值观也以与人为善作为基本内涵。“友善”一词是由两个词义相近的会意字“友”和“善”组合而成的。“友”在甲骨文中的形态是两只方向相同靠在一起的手,表示两人结交、互相协助,侧重于表达一种动作。在《说文解字》中“友”被解释为“同志为友。从二又。相交友也”。此解释与《周礼·地官·大司徒》中首次提及的“朋友”的“友”含义相近:“以本俗六安万民……五曰联朋友。”此处的“朋友”,之后被东汉经学大师郑玄注为“同师曰朋,同志曰友”。这些释义均从名词的角度表达出“友”就是有相同志向的人。在现代汉语中,“友”的含义也是较多的,可以泛指有共同志向、情趣相投、扶持互助的人。“善”的古文字由“言”和“羊”组成,《说文解字》是这样解释的:“譱,吉也。从言、从羊。此与义美同意。善,篆文善从言。”古人认为羊发出的声音不是怒吼,没有恶意,不会发生冲突。段玉裁的《说文解字注》中还有:“(说文)口部曰:吉,善也。(说文)我部曰:义与善同意。(说文)羊部曰:美与善同意。按,羊,祥也。故此三字从羊。”从这些解释来看,善指向的是吉祥、美好、亲和,引申为善良、友好、亲善等。“友善”将“友”和“善”联合起来使用,用来表达有相同志趣的人之间的友好相处的状态和氛围。在现代,友善主要用来诠释人际关系,既要有友好的外在行为,又要有内心的善良,两者合二为一,泛指基于善意之心对他人的宽容、友好的态度和助人为乐的行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友善价值观沿用“友善”一词强调与人为善的人际关系的基本内涵,同时作为抽象的价值观,像雷锋精神一样,不仅要求善待身边人,处理好人际关系,还要善待社会、善待自然,这从友善价值观的形成和确立路径即可看出。友善价值观是中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延伸和发展。2001年9月20日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首次将友善纳入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之中,“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4]1982。而在此之前,我国公民道德要求主要是通过“五爱”来呈现的,即“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5]或者“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6],“五爱”体现出的是对人、物、社会等的善意。可见,友善价值观是在“五爱”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在我国公民道德建设中承担着善待人、善待物、善待社会的多重道德要求。其中,善待物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有了更为深刻的诠释,胡锦涛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7]这里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际上就是说我们应当善待自然。概言之,友善价值观的基本内涵大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友善对待人。人既包括个人自身也包括他人,对自身的善待主要体现为爱惜自己的身体和心理,以拥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对他人的善待体现为带着善意创建良好的人际关系,积极协助和支持他人。二是友善对待社会。社会的含义是宽泛的,主要可以分为国内社会和国际社会。对内要积极参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外要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倡导构建和谐世界。习近平指出:“中国人民爱好和平。我们将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始终不渝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致力于同世界各国发展友好合作”[2]42,“中国将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巩固睦邻友好,深化互利合作,努力使自身发展更好惠及周边国家”[2]332。三是友善对待自然。马克思认为:“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8]人必须善待自然,根据自然界的发展规律来认识和改造自然,在改造利用的过程中充分关爱自然。无论是善待他人、善待社会还是善待自然,其本质都是与人为善,这是因为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而善待自然也就是善待自我、善待子孙后代。
“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文化精髓,蕴含着丰富的思想道德资源。”[2]164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绵延不断的文明史中积淀了许多传统美德,注重个人精神价值、道德修养的提高,有着大同理想、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担当精神,尊崇群体,主张仁爱等思想,以伦理观念、交往规则等形式,通过家风、世风的教导和熏陶代代相传,成为渗入中国人基因、流淌在中国人血液中的精神文化资源。这些传统美德不仅是雷锋精神中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民族道德根源,也是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的重要文化根基,为友善价值观提供了丰厚滋养。雷锋精神和友善价值观都离不开主张仁爱伦理、追求大同理想、重视整体利益等中华传统美德的滋养,是对中华传统美德的传承和发展。
主张仁爱伦理。在古代中国的核心价值观“仁义礼智信”中,“仁”是核心和根本。“仁爱”作为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也是中华传统美德的核心。什么是“仁”? “仁”,从人从二,也就是人与人之间互助、互爱,是一种道德原则,也是一种良好的道德品质。“樊迟问仁。子曰:‘爱人。’”(《论语·颜渊》)孔子认为“仁”就是“爱人”,孟子也指出“仁者爱人”(《孟子·离娄下》)。尽管他们都以极为简洁的词语来诠释“仁”,但儒家的仁爱思想实际上却是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有多角度多层次的内涵,蕴含着丰富的尊重和友爱思想。一是要自爱。“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想要施“仁”,首先要有“仁”的道德自觉和“身心和谐”的道德修养。二是要爱自己的亲人。“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中庸》)“仁”成为体现人之本质的美德,源自于情,所以亲情之爱是最大的仁。三是爱其他亲人,因血缘亲疏而展开。“亲而笃之,爱也。爱父,其继爱人,仁也。”(《郭店楚墓竹简·五行》)如爱兄弟。四是泛爱众。“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就是要有博爱思想,“四海之内,皆兄弟也”(《论语·颜渊》)。五是推己及人,尤其是指从有血缘关系的爱扩展到爱血缘关系以外的人。采取的方法和途径就是“忠恕之道”:“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论语·雍也》)这就是忠。恕体现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六是爱天地万物,爱自然界。“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礼记·祭义》)由此可以看出,儒家的仁爱伦理倡导对他人、对社会、对自然的尊重和友爱,以此维护家庭和社会秩序,在长期的实践中对中华民族产生了根深蒂固的影响。雷锋精神的形成离不开中华民族传统仁爱之德的影响和熏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必然汲取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吸收仁爱思想,而友善价值观正是对包括仁爱思想在内的中华传统美德的传承和弘扬,也是仁爱思想的时代体现。
追求大同理想。理想是人们行为的指路明灯,有怎样的理想就会选择怎样的道路和心境。大同社会是中华传统观念中理想化社会形态的最高境界,成为人们孜孜不倦的努力方向。在儒家经典《礼记·礼运》中,儒者是这样描述大同社会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是谓大同。”其大意是:大同社会应当是太平盛世、世界一家、不分彼此,天下为天下人共同所有,邻里、家庭乃至国家之间讲求诚信以待、和睦相处,人人相亲相爱,在孝顺自己父母的同时也孝顺他人父母,在疼爱自己子女的同时也疼爱他人子女,即便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人也能得到保障,拥有安定的生活。也就是说,在理想的大同社会中,人们会互帮互助、和睦相处、友善以待。对这种社会生活场景的向往和追求深深地渗透在中国人的思想与价值观念中,体现为善待他人、乐于帮助他人、追求关系和睦、追求世界和谐等品质,蕴含于雷锋精神与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中。
重视整体利益。重视整体利益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中华民族的伦理道德一直非常关注对个人、家庭和国家三者关系的处理,主张个人应当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应以尊重和维护集体、国家及民族的利益为重,要有大局意识,当出现个人与集体利益冲突时,个人利益应服从集体利益,甚至牺牲部分个人利益。比如,倡导以天下为己任,《书经·周官》中有“以公灭私,民其允怀”,贾谊的《新书·阶级》中有“国尔忘家,公尔忘私”,还有“克己奉公”(《后汉书·祭遵传》),“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范仲淹《岳阳楼记》)等。由此拓展到义利观就是“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荀子·荣辱篇》),“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论语· 里仁》),甚至“舍生而取义”(《孟子·告子上》)。总的说来,就是要将整体利益放在首位,不应以谋取个人私利损害整体利益,必要时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来维护整体利益。重视整体利益的价值取向究其实质就是一种大爱和大善,即将善待身边的人扩展到善待更多人、善待社会、善待整个国家和民族。雷锋追求“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的人生信条继承和发扬了这种大善,他乐于帮助身边每一个人,乐于帮助陌生人,乐于无私地为社会主义事业奉献自我,正是源于中华传统文化重视整体利益的价值导向。正如周恩来指出的:“雷锋公而忘私,也并不是没有个人的想法,而是为公多,就把自己的事情忘记了。这是值得表扬,值得称道,值得学习的。”[9]友善价值观同样是在这种优秀传统文化的滋养下形成的,不仅对个人友善,还对社会友善、对自然友善,不能因个人私利损害他人利益、损害社会利益,也不能因这一代人的利益而毁了后代的利益,这正是重视社会利益、重视国家利益、重视代际利益的体现。
雷锋精神是在党领导中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条件下形成的,是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产物,其核心和本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体现了社会主义的道德要求。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也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凝练而成的,是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要求。
雷锋是出生在旧社会、成长在红旗下的幸运一代。从他的个人经历来看,在党和政府的帮助下,他完成学业,然后参军、参加工作。在轰轰烈烈建设社会主义的年代,他只是那个时代中的人民群众的一个小缩影,有着被压迫农民翻身做主人的切身感受,深刻地意识到社会主义社会给中国人民带来的解放感和尊严感,心怀感激之情和对未来社会的憧憬,按照毛主席的指示,跟着党的思想路线,遵循社会主义道德要求办事。雷锋之所以值得广大人民群众学习,不但因为“他做了大量助人为乐的好事,而且因为他是一个又红又专的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分子”[10]。可以说,雷锋精神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雷锋个人与党领导中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互动中自觉生成的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精神品质,是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鲜明体现。
雷锋精神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自觉形成的。马克思主义对于道德的认识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认为道德属于社会意识形态,是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对社会物质生产的反映,道德具有阶级性,但没有强制性。雷锋精神正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在党领导中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中自觉形成的精神品质。雷锋精神的形成并不是接受抽象的道德语言进行的道德说教的结果,也不是法律或规则约束的结果,而是一名有着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的无产阶级战士在现实生活中怀着一颗至诚至善的心,在革命精神的熏陶下,先人后己,积极主动地帮助带孩子的妇女买车票,冒雨送陌生母子回家,在旅途上服务照顾旅客,积极为灾区捐款捐物……在朴实的实际行动中彰显的无私奉献的高尚品德。
雷锋精神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人民立场。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显著特点和优势就是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社会主义社会的道德要求也是如此。《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4]1983雷锋作为一个普通战士,坚定地通过善待他人、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人、为人民服务来实现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目的。他在日记中写道:“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11]这种舍己为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和精神充分展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人民立场。
雷锋精神体现了社会主义人际关系的价值取向。马克思认为,人并非独立的个体,而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并指出:“任何一种解放都是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12]而“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指的是那种没有人压迫人、人剥削人的世界和不以牺牲他人利益来获取自身利益的关系。共同努力追求共产主义、追求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追求高度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就包括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人际关系。当前雷锋精神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雷锋通过以真诚友善之心善待他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初衷和归宿,既是社会主义社会中人际关系的真实反映,也是构建社会主义社会和谐人际关系的价值要求。
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不是资本主义或封建主义的友善,而是社会主义的友善,具有社会主义本质属性和特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有一个限定语,就是“社会主义”,所以无论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哪一个价值要素,都是与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相符的,都体现着社会主义的属性。友善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之一,必然具有社会主义属性。社会主义的友善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中具有交易性质的“伪善”,是在马克思主义倡导的公正、平等环境下的友善,是建立在集体主义价值原则下不以利己和个人利益为目标的真诚待人、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社会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和准则。
雷锋精神虽以雷锋的名字命名,但其体现出来的善待他人、乐于助人的优秀品质不仅是中国人民欣赏的美德,也是全世界人民共同认可和期盼的美德。友善价值观的核心就是善,善是世界上最能打动人心的,这同样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追求。也就是说,雷锋精神和友善价值观在价值上均具有一定的世界意义。
虽然雷锋是50多年前成长在中华大地上的榜样人物,但雷锋精神展现的乐于助人、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等人文精神和优秀品质彰显了世界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雷锋精神早已跨出国门,超越了地理空间范围和具体时代环境,成为人类共享的精神财富。一方面,雷锋精神在国外获得了普遍的认可。“2007年,辽宁省首次把‘雷锋奖章’授予一位外国人——美国青年雷夫·罗杰斯。2005年8月,罗杰斯来到锦州工作,偶然听到雷锋的故事后,他便把雷锋当成偶像。他把雷锋日记翻译成英文并自费印刷,赠送给朋友。他以雷锋为榜样,为灾区捐款、慰问孤儿,到学校义务教授英文,同事们亲切地称他为‘洋雷锋’。”[13]“1963年10月29日,《中国青年报》开辟‘外国朋友赞雷锋’专栏。亚洲、欧洲、美洲、非洲等许多国家和地区的青年,纷纷来信赞扬雷锋的高尚品德,表示一定要向雷锋学习。其中,有越南青年杜援的《做一个雷锋式的战士》,古巴青年莎拉的《雷锋活着,永远活着》,日本青年惟仓的《像他一样战斗和劳动》,印度青年阿伧的《雷锋成为我终身指导》等。”[14]《雷锋日记》被翻译介绍到世界其他国家,雷锋事迹、雷锋精神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认可和颂扬。另一方面,雷锋精神被国外人民学习和效仿。“美国社会上一些青年人,曾经戴着‘雷锋’字样的标记组成救护队,扶老携幼过马路,在荷兰曾有‘牛仔雷锋’,法国有‘老年雷锋’,主动做好事,维护社会秩序。巴西有位侨胞热心向上海市教育局捐款,设立‘雷锋奖学金’。在日本的一些企业,建立了‘雷锋卡’、‘雷锋奖金’,以鼓励工人的奉献精神。”[15]雷锋精神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并且50多年来历久弥新,由此可以看出,雷锋精神在价值上是没有国界之分、没有时代之别的,真诚善待他人、无私奉献展现出来的大善大爱是世界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雷锋精神属于全世界。
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既具有社会主义本质属性,也体现了人类友善的共通性。善意是人天生就有的,不论国籍、肤色、民族。孟子认为:“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孟子·告子上》)苏格拉底也认为,善是人的内在灵魂,世界上没有人自愿作恶。人们始终认为世界上最能打动人心的莫过于人性中的善意。从道德要求上来看,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友善的传统美德和道德要求,西方文化同样包含丰富的友善思想。古希腊思想家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古罗马哲学家西塞罗等都讨论过友爱思想,其中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科伦理学》中的讨论最有影响力。他将友爱分为三种,即因有用的友爱、因快乐的友爱和因德性即善的友爱,其中,善的友爱最高级,具有最大的价值。相对于东方文化从道德角度强调友善,西方文化更重视在契约和法律中规范引导友善行为,比如,《法国刑法典》有“怠于给予救助罪”,美国有《救援责任法》和《善行法案》,加拿大有《见义勇为法》。在德国、意大利、瑞典等国的法律中,也都有关于救助危难的责任规定。在美国、加拿大等一些西方国家还有《好撒马利亚人法》(Good Samaritan Law),这是给救助者免除责任的法律,目的在于防止见义勇为者因被救者出现意外而担责,使人做好事无后顾之忧。[16]这些法律规定主要针对救助危难和见义勇为的行为,具体就是惩罚见死不救之人,鼓励国民在他人遇到危难时施行救助,在他人需要帮助时伸出援手,其价值指向都非常明确,即扬善抑恶,希望国民坚守并表达心中那份善意,相互之间友善以待。尤其是在全球化时代,世界各国的交往和交流日益频繁,由于社会制度、宗教信仰、利益要求、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等的不同,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难免会出现竞争甚至冲突,如果只从自我私利的角度出发,不顾他人利益甚至损人利己,必然会引起更大的冲突和混乱。在人类已相互依存而联结成命运共同体的时代发展趋势下,互相关怀帮助、互利共赢才能为人类争取更好的生存条件。此时,友善价值观的世界意义也就更为凸显了。
从雷锋精神与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的契合性可以看出,雷锋精神蕴含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的道德要求,是培育和践行友善价值观的光辉典范;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则有利于推动学雷锋实践活动的开展,丰富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
[1]习近平在出席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时强调以改革创新精神开拓国防和军队建设新局面为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而努力奋斗[N].人民日报,2014-03-12(1).
[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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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再论雷锋[N].中国青年报,1981-03-05(1).
[11]雷锋日记选[M].北京: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出版社,1977:57.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443.
[13]龚亮,王昊魁,周洪双.今天,我们更需要“雷锋”——代表委员谈雷锋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N].光明日报,2014-03-03(5).
[14]董强.9个细节透视雷锋热[N].解放军报,2013-03-05(15).
[15]梁春道.雷锋精神体现了人类的共同美德[J].道德与文明,1995(2):12.
[16]葛晨虹,袁和静.我们今天如何弘扬雷锋精神[J].道德与文明,201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