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论“四个特色”与“三个自信”的辩证关系

2017-04-11 13:16何广寿
社会科学家 2017年4期
关键词:客体信仰主体

何广寿

(广西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4)

刍论“四个特色”与“三个自信”的辩证关系

何广寿

(广西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4)

客体是主体意识的来源和基础,“四个特色”是“三个自信”的客体,“四个特色”是“三个自信”的逻辑前提。主体意识对客体具有能动作用,“三个自信”是对“四个特色”的主观确信,“三个自信”是“四个特色”的发展动力。“四个特色”与“三个自信”不仅互为对象,还互为统一,两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从“四个特色”到“三个自信”,是“客体主体化”的过程;而从“三个自信”到“四个特色”,是“主体客体化”的过程。

“四个特色”;“三个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辩证关系

党的十八大报告深刻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含义,其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途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行动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根本保障,三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色”在于“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简称“四个特色”。党的十八大报告还指出,全党都要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信、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自信、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信,简称“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即“三个自信”。“四个特色”和“三个自信”都来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四个特色”和“三个自信”是怎样的关系?掌握两者的关系,对于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四个特色”是“三个自信”的逻辑前提

(一)客体是主体意识的来源和基础

主体与客体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一对重要范畴。实践是人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是以改造客观世界为目的、主体与客体之间通过一定的中介发生相互作用的过程。”[1]实践包括了主体、客体和中介因素,其中主体和客体是重要因素。主体,即是指人,而且是现实的人,包括人的身体、活动、思维、情感、意志、情绪等,身体、活动属于人的客观方面,思维、情感、意志、情绪等属于人的主观方面,因而主体包含了主观和客观。在实践活动中,人以一个整体而存在,即以主观和客观相统一的方式进入实践。客体指进入人的认识和改造范围的现实世界。它既包含着纯粹的自然物,如恒星、原始森林、石头等,又包含着带有社会性的事物,如国家、战争、机器等;同时还包含着人类认识的结晶——精神产品。[2]这说明,客体是主体的对象,它既包含物质世界又包含精神世界,即与主体一样,同时包含了客观和主观。一些观点把客体等同于客观是不太确切的。客观属于客体范畴,但不等同于客体。客体作为主体的认识对象,无疑是主体意识的来源和基础。一方面,客体作为客观存在决定了主体意识的反映,这是主体意识对客观存在的反映;另一方面,客体作为主观存在决定主体意识的反映,这是主体意识对主体意识的反映。无论客体作为客观存在还是主观存在,都是主体意识的来源。因为意识不仅仅是对客观存在的直观反映,还会对客观存在进行创造性反映,还会对意识自身进行反思、创造。当然,当客体作为主观存在时,它只是主体意识的间接来源,而不是直接来源。意识终究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3]这里的“物质行动”并不仅指经济上的物质行动,而是指人们的客观行动,客观行动不仅包括经济上的生产活动,还包括精神上的生产活动。

(二)“四个特色”是“三个自信”的客体

“自信”的核心含义是相信、确信,是主体对客体某种属性的相信和确信,其本质就是信仰。“三个自信”的本质就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仰。信仰是“对某种宗教,或对某种主义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作为行动的准则”。[4]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信实际上就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作为行动的准则。信仰表现出来的是一种极度信奉的情感或态度,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它从根本上说是一种认识活动,最终来源于实践。“信仰的本质乃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一种精神升华。”[5]“信仰主客体的关系,实质上是实践主客体关系在人类实践活动的一个层面,即信仰这一层面上的具体表现。人类信仰活动本身来源并包含于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中。”“信仰主客体关系是实践主客体关系的体现和具体化,它反映的是实践活动的本质。”[6]“三个自信”是主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情感、态度和反映,始终来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它是主体和客体的相互统一。“三个自信”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是什么?信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体只能是广大劳动人民,马克思主义是在批判资产阶级、维护无产阶级利益的基础上产生,最终目的是解放全人类,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它始终代表了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是广大劳动人民进行斗争的思想武器。马克思主义曾经被欧美的工人阶级“当作求解放的法宝来欢迎。”[7]“三个自信”的客体只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广大劳动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信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客体性质。实践特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理论特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表现形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是悬挂在上空中毫无形式的虚无,而是中国人民追求国富民强的智慧结晶,是中国人民社会主义实践的逻辑思维总结。民族特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殊性”。现代国家是以民族为特征的国家,不同的民族国家有不同的民族特征和国家特征,在现代化进程中,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路,而只有走具有自己民族特点的道路才能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现代化之路,它是科学社会主义与中华民族特点相结合的结果,因而具有民族特色。时代特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时俱进的品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时代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发展出时代特色。“四个特色”最大限度地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点,反映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完整性和整体性。既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三个自信”的客体,“四个特色”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和特征,因而“四个特色”是“三个自信”的客体。“三个自信”实际上就是对“四个特色”的反映、相信、认同和信仰。

(三)“四个特色”是“三个自信”的来源和基础

在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看来,客体是认识产生的前提和基础,人类的一切认识都来源于客体、来源于主体对客体的改造。不承认客体对主体认识的决定作用,必然会夸大主体的能动性作用,陷入唯心主义认识论。“三个自信”终究来源于其客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个自信”就不可能产生。“四个特色”也就成了“三个自信”产生的前提条件。中国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信很大原因就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身性质:实践性、理论性、时代性和民族性。实践性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性质,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足于现实生活,不断改造现实世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得到了发展,使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提高。理论性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系统性和结构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能够稳固地继承和发展,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能够有效地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列宁指出,“为什么马克思的学说能够掌握最革命阶级的千百万人的心灵,那你们只能得到一个回答:这是因为马克思依靠了人类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所获得的全部知识的坚固基础;马克思研究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认识到资本主义的发展必然导致共产主义,而主要的是他完全依据对资本主义社会所做的最确切、最缜密和最深刻的研究,借助于充分掌握以往的科学所提供的全部知识而证实了这个结论。”[8]这说明千百万无产阶级之所以会信仰和践行马克思主义,原因就在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和知识性,为解放无产阶级提供了科学指导。时代性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不过时,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紧跟时代步伐、永葆先进。民族性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能够适应中华民族的文化、政治、生活方式、社会秩序的发展,始终为中华民族服务。列宁说:“在人类从今天的帝国主义走向明天的社会主义革命的道路上,同样会表现出这种多样性。一切民族都将走向社会主义,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一切民族的走法却不会完全一样,在民主的这种或那种形式上,在无产阶级专政的这种或那种形态上,在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上,每个民族都会有自己的特点。”[9]这强调了世界各国坚持走具有自己民族特点的道路的重要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是坚持自己民族特点而开创出来的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因为其自身的实践性、理论性、时代性和民族性,才促使了中华民族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信。

二、“三个自信”是“四个特色”的发展动力

(一)主体意识对客体具有能动作用

主体意识虽然是对客体的反映,但不是直观的、机械的反映,而是能动的反映。认识的本质在于“能动反映”。“能动反映”表现在:一方面,人通过感官和思维对客体进行摹写、映象、摄影、复制,以观念形态在头脑中再现客体的特性和本质,即客体的观念形式。另一方面,主体会在头脑中对客体进行加工和改造,形成与客体不完全一致的观念客体。马克思说:“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10]所以,人的认识并不仅仅像动物那样限于用感觉器官去直接反映客体,而且能够通过抽象思维对客体进行概念、判断和推理,形成反映客体的规律。列宁也指出:人的认识“并不是简单的、直接的、完全的反映,而是一系列抽象过程,即概念、规律等等的构成、形成过程,这些概念和规律等等(思维、科学=‘逻辑观念’)有条件地近似地把握着永恒运动着和发展着的自然界的普遍规律性。”[11]总之,认识一方面来源于客体,客体的性质、属性、状态是认识的前提;认识另一方面又能改造客体,使客体得到更好的完善。实践主体的能动性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人本身的自然力”;二是人的智力;三是主体的感情和意志力。[2]主体的这三种能力都能够使客体发生改变。马克思曾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3]这从侧面指出了主体不应仅仅是反映客体,还改造客体。只有改造客体,才是主体认识的最终目的。

(二)“三个自信”是对“四个特色”的主观确信

如前所述,“三个自信”的本质是主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仰。信仰归根结底是一种意识,是人对现实世界的反映。马克思说:“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情感,正像它是无精神活力的制度的精神一样。宗教是人民的鸦片。”[3]“宗教本身是没有内容的,它的根源不是在天上,而是在人间,随着以宗教为理论的被歪曲了的现实的消失,宗教也将自行消亡。”[12]恩格斯也说:“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13]信仰虽然不等同于宗教信仰,但是可以从宗教信仰中发现信仰的一般本质。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宗教的论述表明了信仰是一种主体意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情感和态度。“三个自信”就是人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观确信态度,是人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种崇拜情感,是人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任,是人们对未来共产主义美好社会的向往与追求。

(三)“三个自信”是“四个特色”发展的动力

既然主体意识对客体具有能动作用,“三个自信”又是对“四个特色”的反映,那么,“三个自信”就会对“四个特色”具有促进作用。换言之,“三个自信”是“四个特色”发展的动力。首先,“三个自信”有助于抵制资本主义道路、防范资本主义和平演变,从而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当今世界,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同时并存,但是资本主义国家从未放弃过对社会主义国家进行和平演变的努力,试图将社会主义国家演变为资本主义国家,以维护资本主义的统治秩序。自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被演变为资本主义国家之后,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大国,更是资本主义国家和平演变的对象。中国要抵制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分化、防范资本主义和平演变,必须坚持走自己的道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且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充满信心,否则就会让资本主义国家有可乘之机,让中国服从资本主义统治。“三个自信”是抵制资本主义和平演变的心理基础,无论如何我们都要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成果已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正确的、能够带领中国人民走向兴旺发达的道路。我们必须倍加珍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成果,相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样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中国梦”。其次,“三个自信”必然会增强人民大众对“四个特色”的敬仰之情,进而转化为行动促进“四个特色”的发展。马克思说:“激情、热情是人强烈追求自己的对象的本质力量。”[3]坚持“三个自信”就是一种对自己国家的自信、对中国共产党的自信。这种自信必然会激发人民大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热爱,并转化为行动自觉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促进“四个特色”的发展。最后,“三个自信”必然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从而进一步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三个自信”从正面说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而从反面说是对资本主义的抵制和扬弃。我们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际上就是对资本主义的否定。为此,“三个自信”就是要实践社会主义、抛弃资本主义,最终促进社会主义的发展,让自信变成现实。邓小平说:“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是中国革命胜利的一种精神动力。”“如果我们不是马克思主义者,没有对马克思主义的充分信仰,或者不是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自己的实际相结合,走自己的路,中国革命就搞不成功。”[14]这说明了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促进了中国革命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功。没有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就不会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没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信,就不会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就不会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果。江泽民同志也说:“马克思主义是科学,是我们的思想政治信仰。”“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永远是我们事业发展和文艺繁荣的精神动力。”[15]

三、“四个特色”与“三个自信”的辩证统一

(一)“四个特色”与“三个自信”互为对象

一方面,“四个特色”以“三个自信”为目的。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发展是普遍联系的,但是事物又具有自己不同的发展特点。任何事物在发展过程中,都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人类社会发展也遵循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规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符合科学社会主义发展规律,但是又具有中国国情特点,它是科学社会主义普遍性与中国国情特殊性的结合与统一。“四个特色”正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特殊性所在,是中国社会主义与其他国家社会主义相区别的特点。但是,“四个特色”不是毫无目的、毫无秩序的自行发展,而是有自身目的和方向的发展。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之所以出现“四个特色”,完全是坚持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满足人民大众主体愿望的结果。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就是要实现共同富裕,满足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需要,而只有坚持走自己的道路才能符合社会发展规律,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愿望。因而,“四个特色”是以“三个自信”为目的的结果。如果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不能增强人民群众的自信,则说明社会主义建设是不成功的。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只有增强人民群众的自信,才能创造更大的成就。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发展出“四个特色”就是以增强人民自信而形成的结果。无论从历史上看,还是从现实上看,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功都是中国人民相信社会主义的结果。正因为中国人民相信社会主义,才有中国共产党的诞生,才有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浴血奋战的社会主义革命,才有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建设。如果中国人民不相信社会主义,就不会有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更不会有“四个特色”。一旦“四个特色”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同和自信,“四个特色”就会得到进一步的实践,形成新的发展。

另一方面,“三个自信”以“四个特色”为前提。虽然“四个特色”以“三个自信”为目的,但是“三个自信”也不能凭空产生,它又以“四个特色”为前提。“三个自信”来源于“四个特色”,来源于中国社会主义实践。如果没有中国社会主义实践,就没有“四个特色”,也就没有“三个自信”。主体在对“四个特色”反思的过程中会对“四个特色”进行构思、编码、评价,并形成对“四个特色”的肯定态度或否定态度。如果主体对“四个特色”持肯定态度,就是认同“四个特色”,并最终形成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信,即“三个自信”;相反,如果主体对“四个特色”持否定态度,就是不认同“四个特色”,最终无法形成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信,即无法形成“三个自信”。“三个自信”作为意识是自在自为的,它一经产生,必然要实现自身,哪怕它不能实现自身也会向实现自身的方向运动与发展。“三个自信”最终又会以“四个特色”为对象,推动“四个特色”向前发展。

可见,“四个特色”与“三个自信”互为对象:“四个特色”以“三个自信”为目的,“三个自信”是“四个特色”的对象;而“三个自信”又以“四个特色”为前提,“四个特色”是“三个自信”的对象。

(二)“四个特色”与“三个自信”互为统一

互为对象的两个事物必然统一在一起,否则两者互相不能存在。在实践活动当中,主体与客体是相互影响、相互统一的过程。“实践活动是客体主体化和主体客体化的双向对象化活动”。[16]“客体主体化”是客体进入主体头脑,变成观念性的东西,是认识的过程;“主体客体化”是主体改造客体,把自身的观念变成了现实的事物,是实践能动作用的表现,也是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过程。从“四个特色”到“三个自信”,是“客体主体化”的过程;而从“三个自信”到“四个特色”,是“主体客体化”的过程。两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产生了“四个特色”,继而产生了“三个自信”;“三个自信”又会促进“四个特色”的发展,进而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可见,“四个特色”与“三个自信”不仅互为对象,还互为统一,两者缺一不可,缺乏了任何一方,另一方都难以存在和发展。“四个特色”与“三个自信”是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相互对立、互为对象,但又相互依赖,不可分离。马克思说:“在每种说法下都是自相矛盾的命题是互为条件的。”[17]这说明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相互依存、互为条件。“四个特色”以“三个自信”为目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四个特色”只有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同、自信,才能继续前进与发展,人民群众的信心与信念是“四个特色”不断发展的动力。“三个自信”以“四个特色”为前提,没有“四个特色”,“三个自信”就难以产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信不会凭空产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只有满足了人民群众的需要才会促进人民群众的自信。“四个特色”与“三个自信”就是互为统一的整体。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编写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2013年修订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64.

[2]中共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研室,中共湖北省委党校哲学教研室编.主体与客体[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0.6.

[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 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24;50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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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刘晓凯.信仰的一般本质与马克思主义信仰的树立[J].人文杂志,2000(6):30-34.

[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 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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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 5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2.

[11]列宁专题文集: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36.

[1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 10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4.

[1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 9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33.

[14]邓小平文选(第 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63.

[15]江泽民.江泽民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9.245.

[16]肖前,杨耕.唯物主义的现代形态:实践唯物主义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138.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30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54.

D616

A

1002-3240(2017)04-0040-05

2017-02-11

本文系广西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研究》(13ZKS001)的研究成果

何广寿(1976-),广西陆川县人,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思想政治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责任编校 周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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