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 动态
10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6.2亿元,比2016年增长34%,增收42.2亿元。
1-10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95.8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1.7%,比2016年增长21.9%,增收286.2亿元。
10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7.2亿元,同比增长38%,增支73.6亿元。
1-10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3018.7亿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78.2%,支出进度比2016年加快9.1个百分点,同比增长20.7%,增支517.6亿元。
1-10月份,财政收支运行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财政收入较快增长,提前完成全年预算。1-10月份,除了1月份略低增长7.1%以外,2-7月累计收入增幅均超过10%,8月、9月、10月再上一个台阶,增幅超过了20%,总体呈现平稳较快增长的有利态势。
第二,税收拉动作用增强,收入质量显著提升。1-10月份,全省税收收入比2016年增长41.5%,增幅高于全省财政收入增幅19.6个百分点,拉动全省财政收入增长27.7个百分点。
第三,非税收入持续减收,不可比因素影响较大。1-10月份,全省非税收入下降17.5%,减收76.5亿元,下拉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5.8个百分点。
第四,主体税种贡献突出,其他税种表现不俗。一是增值税(含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4个主体税种对税收增收的贡献较高,占全部税收的81.1%。二是与主体税种相比,地方中小税种占比较低、贡献较小。
第五,主导产业支撑明显、新兴行业加速培育。一是煤炭产业稳定增收。1-10月份,全省煤炭行业税收551.7亿元,占全部税收收入的44.6%。二是中高端制造业态势良好。1-10月份,制造业税收完成101.8亿元,占税收收入总额的8.2%。三是商业税收加速明显。1-10月份,全省商业税收累计完成85.6亿元,占税收收入总额的6.9%。四是房地产业回升加速。1-10月份,全省房地产税收完成123.2亿元,占税收收入总额的10%,增收7.2亿元,占全部税收增收额的2%,拉动全省财政收入增长0.5个百分点。五是现代服务业较快增长。1-10月份,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增长112.3%,卫生和社会工作税收增长44.7%,教育税收增长30.7%,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税收增长16.1%,合计增收1.2亿元。
第六,重点企业支撑明显,纳税贡献比重较高。监管企业:1-10月份,省直监管的22户大型国有企业上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占全省两项税收总额的比重为28.0%。煤炭企业:1-10月份,全省纳入统计范围的82户煤炭企业共上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197.5亿元,同比增长110.1%。
第七,市县收入持续增长,收入进度完成较好。1-10月份,11个地市全部实现正增长,11个地市全部达到序时进度。119个县中,102个县收入正增长,17个县负增长。
第八,财政支出明显加快,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一是财政支出增速加快。1-10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20.7%,比2016年同期(0.7%)提高了20个百分点。二是支出进度好于往年。1-10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78.2%,比2016年同期加快9.1个百分点。三是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严控“三公”经费,财政资金继续向稳增长、惠民生领域倾斜。
省财政厅国库处 卢奋卿 赵红武
10月份,全省共销售体育彩票3.59亿元,比2016年同期增长1.29亿元,增长56.5%,增长幅度比同期全国增幅高出39.4个百分点。
2017年1至10月,全省销售体育彩票28.62亿元,比2016年同期增加10.49亿元,增长57.84%,增长幅度比同期全国增幅高出47.1个百分点。
近日,省财政厅联合省民政厅下发《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决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调整以下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一是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其中,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不再区分城镇和农村,实行统一标准。
二是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三是对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和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
此外,此次调整还涉及对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建国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等对象,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50元。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信息工作水平,临汾市财政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财政信息宣传工作。
一是建立队伍。在各县(市、区)、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突出选拔1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财政工作,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的优秀干部担任信息员。目前共有信息员55名。同时,临汾市财政局对全市财政信息员登记造册并建立了微信群,实行动态管理,做到上下联动、互动交流、相互学习。
二是明确任务。明确各县(市、区)、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4条,每季度报送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同时,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和全市中心工作要求,不定期发布信息需求要点,下发约稿通知,便于信息员关注热点、捕捉亮点。在此基础上,要求进一步强化精品意识,在突出重点、提高层次、注重特色、严格把关上下功夫,确保上报的信息文章既有数量、又有质量。
三是规范管理。实行动态管理。为各县(市、区)、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建立台账,对上报信息、文章数量和采用情况每月一统计,每季一通报、半年一总结,年底兑现奖惩;对不适应工作的,及时建议所在单位进行调整。加强业务培训。把信息员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依托局机关“道德讲堂”定期组织信息员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激励机制。建立信息员优先列席会议、优先阅读党报党刊、优先参加理论培训、评先树优优先考虑、优先作为后备干部重点培养“五优先”制度,激发信息员写作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全市财政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今年以来,先后在《中国财经报》《中国财政》《财政部门户网站》《山西财税》等媒体刊物上发表信息48篇,较好宣传了临汾市各项财政工作。
根据省、市关于加强“三基建设”的有关精神,本着围绕核心、集中财力,全面提升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晋中市就加强“三基建设”财政投入保障,制定了实施方案。2017年,省市财政预计投入资金约4.04亿元,保障的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18项具体内容,重点在基层组织运转、基层人员补贴、基层党员教育培训等方面加强保障力度。
在省财政统一部署的基础上,晋中市财政积极作为、充分研究,根据晋中市“三基建设”实际需求,又提出了几项加强保障措施:一是2017年底实现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平均不低于9.5万元;二是安排乡镇(街道)党(工)委每年党建工作经费不低于5万元,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不低于1万元;三是市财政对城市社区活动场所200平米至500平米的场所个均补助10万元,500平米以上的个均补助50万元;四是远程教育终端站点管理员按照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发放误工补贴。
一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坚持“一次规划、逐年实施”的原则,把美丽乡村建设与县区总体规划、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库建设相结合,围绕生态旅游、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特色农业等合理布局,力争到2020年全市所有规划内行政村面貌都有较大改善。
二是把握重点,稳步推进。结合新农村建设和村镇规划,以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改善为重点,以老百姓普遍受益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稳步分步实施,推进农村街道建设、村级活动场所、小型水利设施、垃圾污水处理、村庄绿化亮化等方面工作。
三是民主议事,尊重意愿。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坚持民主议事程序,充分尊重老百姓的自主权利。项目资金使用全部公开公示,尊重老百姓的知情权;项目实施实行民主管理,尊重老百姓的参与权;项目管理坚持民主协商,尊重老百姓的监督权。
四是规范操作,强化管理。建立健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以县区为单位建立美丽乡村建设滚动项目库,明确所有实施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取,鼓励县区积极探索滚动项目库建设与项目资金分配相结合的模式。
以上除署名外均摘自《山西财政信息》
责任编辑:赵 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