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俊
(上海分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200433)
“区块链”技术最初是由一位化名为中本聪的人为比特币而设计出的一种特殊的数据库技术,比特币从2009年诞生至今的运行验证了区块链技术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区块链的应用从虚拟货币开始,并在金融领域率先落地应用,不仅仅改变了金融行业运行的技术体系,而且改变了金融服务的种类、方式,在一些领域重构了金融法律关系。区块链金融即区块链在金融领域的应用。
区块链是一种对等分布的多方维护的数据存储机制。这一新技术自身发展迅速,从最早的去中心化的1.0版本应用于虚拟货币的相关交易及支付结算;发展到目前智能合约为利器的2.0版本,进一步通过可控的联盟链体系应用于金融领域各类业务及其他经济活动,例如,证券回购、股票、债券与衍生品交易等。使其成为高效率的现代经济基本工具,为经济社会从货币介质向信用介质转型、智能化金融服务、高效可信社会融资体系建设提供可能性支持。
区块链技术是一种在对等网络环境下,让参与各方通过特定的透明规则,集体维护一个可信数据集合的技术方案。恰恰由于这个数据集合不是由单一个体信用背书,而是由多方通过去中心化方式协作存取和管理,因此这个数据结构是不可伪造、不可篡改和可追溯的,可以解决复杂场景下多方协作和互信问题。上述特性决定了区块链技术天然适用于一些跨机构协作、数据时效性要求高、对多方信任透明要求比较高的金融业务场景。
区块链技术不是一个单项的技术,而是一个集成了多方面研究成果基础之上的综合性体系。我们认为,其中有三项必不可缺的核心技术,分别是:共识机制、密码学机制和对等分布式数据存储。区块链主要使用了对等分布的去中心化存储、基于密码学机制的保护与确权、共识算法等技术,具有多方信任、防篡改、交易可追溯等特性。在有限的金融机构参与节点情况下,保留区块链的技术特性建立起多方的协作信任。
第一,共识机制。所谓共识,是指多方参与的节点在预设规则下,通过多个节点交互对某些数据、行为或流程达成一致的过程。共识机制是指定义共识过程的算法、协议和规则。区块链的共识机制具备“少数服从多数”以及“人人平等”的特点,其中“少数服从多数”并不完全指节点个数,也可以是计算能力、股权数或者其他的计算机可以比较的特征量。“人人平等”是当节点满足条件时,所有节点都有权优先提出共识结果、直接被其他节点认同后并最后有可能成为最终共识结果。
第二、密码学原理。在区块链中,信息的传播按照公钥、私钥这种非对称数字加密技术实现交易双方的互相信任。在具体实现过程中,通过公、私密钥对中的一个密钥对信息加密后,只有用另一个密钥才能解开的过程。并且将其中一个秘钥公开后(即为公开的公钥),根据公开的公钥无法测算出另一个不公开的密钥(即为私钥)。在此基础上再形成相关的通过密码机制的保护与确权。
第三、分布式存储。区块链中的分布式存储是参与的数据维护和共识节点各自都有独立的、完整的数据存储。与传统的分布式存储有所不同,区块链的分布式存储的独特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区块链每个数据维护和共识节点都存储一致完整的数据,传统分布式存储一般是将数据按照一定的规则分成多份进行存储。二是区块链每个数据维护和共识节点存储都是独立的、地位等同的,依靠共识机制保证存储的一致性,而传统分布式存储一般是通过中心节点往其他备份节点同步数据。数据节点可以是不同的物理机器,也可以是云端不同的实例。
区块链使大数据进入可信数据时代,目前大数据领域数据假、监管难的问题层出不穷,尽管法律上已经对篡改监测数据行为有了明确规定,但仍缺乏相应实施操作办法。通过区块链的分布式数据库结构,在保证输入数据准确的前提下,能够提供一个可靠的数据存储,为金融机构依据大数据准确决策奠定基础。
若各种人工智能设备通过区块链实现互联、互通,则有可能带来一种新型的经济模式,即人类组织与人工智能、人工智能与人工智能之间进行信息的交互甚至是业务的往来,而统一的区块链基础协议则可让不同的人工智能设备之间在互动过程中不断积累学习经验,从而实现人工智能程度的进一步提升。例如2017年1月,数据人工智能——韦特大脑经过深度学习大数据结合了区块链技术增加了许多智慧,“韦特大脑”实时从全球海量的数据中快速分析出企业当前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并实现精准快速地对接相匹配。韦特大脑的价值体现在人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并实现精准快速地对接相匹配。通过把大数据与区块链相结合,能让企业数据更有价值。
2016年3月,欧洲央行(ECB)在《欧元体系的愿景——欧洲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未来》咨询报告中公开宣布,正在探索如何最大限度的利用区块链技术。运用区块链激发生产力,提升金融体系的运营水准已成为共识,全球范围内出现了一批区块链金融产品。
1.数字货币
区块链是数字货币的支撑性技术,第三方支付蓬勃兴起,人们在微信、支付宝第三方支付工具进行付款,现金付款逐渐减少,一些发达国家正进行无纸化交易的研究,数字货币的流通已经势在必行。英国央行宣布发布数字货币RSCoin代码并进行测试,中国央行建立数字货币研究所,所有事实证明纸币数字化已经是时间问题。而区块链是数字货币的底层支撑,以区块链为核心,构造出一个加密货币的技术体系,解决互联网的价值互认、重复支付等问题,形成互联网价值代币,构建一个数字代币支付、结算、汇兑、金融资产转移的产业体系,区块链将为数字货币的构建奠定基础技术。
2.清算
澳洲央行协同澳洲证券交易所(ASX)于2016年年底使用区块链来替代清算和结算系统,同时澳大利亚邮政(Australia Post),已经开始探索区块链技术在身份识别中的应用,及区块链技术用于选举投票方面的应用。ASX首席执行官Elmer Funke Kupper表示,“我们在更加认真的对待这一技术,因为以我们的市场结构和规模,通过此技术每年可以节约45亿澳元成本,这一数字不可小觑。”
3.小微贷款
据了解,首家互联网民营银行微众银行就率先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联合贷款业务中的备付金管理及对账流程,搭载在核心产品“微粒贷”上。微众银行首席信息官(CIO)马智涛表示,“微粒贷”小额分散、纯线上审核定价并发放、贷款资金来源于同业合作及联合贷款模式等特性,高度适合充当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载体。
4.跨境支付
区块链技术在跨境支付业务上的潜在优势格外突出,在跨国收付款人之间建立直接交互,简化处理流程,实现实时结算,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业务成本,由此推动跨境微支付等商业模式的发展。典型的应用案例是Visa B2B Connect。国际银行卡组织Visa与区块链公司Chain共同开发的B2B跨境支付项目,计划于2017年推出服务,目前已经在10个国家的30家银行中进行了测试。Visa和Chain联合开发的区块链系统可以实现支付交易的实时处理,从而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5.保险理赔
在保险理赔方面,保险机构是传统保险业务的核心,负责资金归集、投资、理赔,往往管理和运营成本较高。通过智能合约的应用,既无需投保人申请,也无需保险公司批准,只要触发理赔条件,实现保单自动理赔,支付理赔金额。区块链上数据真实、难以篡改的特点,可有效简化保单理赔处理流程,降低处理成本,降低索赔欺诈的概率。此外,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个人数据的数字化管理,简化信息认证,有助于更为清晰地披露历史情况。典型的应用案例是LenderBot,是 2016年由区块链企业 Stratumn、德勤(Deloitte)与支付服务商Lemonway合作推出,它允许人们通过Facebook Messenger的聊天功能,注册定制化的微保险产品,为个人之间交换的高价值物品进行投保,而区块链在贷款合同中代替了第三方角色。
6.证券交易
在证券交易方面,传统证券业务需中介机构深度参与,才能有效完成股票发行与交易。将股权整合进区块链中,成为数字资产,可实现无需通过中介机构,直接发起交易。资产发行可根据需要,采取保密或公开方式进行。股票资产交易通过区块链代码表达相关各方一致达成的合约,实现合约的自动执行,保证相关合约只在交易对手间可见,而对无关第三方保密。此外,通过相应机制确保证券发行和交易符合监管要求和框架,进一步降低监管合规成本。
7.数字票据
在票据方面,基于区块链技术架构建立新型数字票据业务模式,借助分布式高容错性和非对称加密算法,可实现票据价值的去中心化传递,降低对传统业务模式中票据交易中心的依赖程度,降低系统中心化带来的运营和操作风险。通过区块链的可编程性,有效控制中介市场中的资产错配,借助数据透明特性促进市场交易价格对资金需求反映的真实性,控制市场风险。区块链技术不可篡改的时间戳和全网公开的特性,有效防范“一票多卖”、“打款背书不同步”等问题。
8.ABS
2017年5月16日,百度金融与佰仟租赁、华能信托等在内的合作方联合发行区块链技术支持的ABS项目,发行规模达4.24亿元。此项目为个人消费汽车租赁债权私募ABS,发行规模4.24亿元。百度金融作为特定资产服务商提供金融科技支撑,实践中系统应用了百度安全实验室的协议攻击算法,并通过百度极限事务处理系统降低交易成本;同时结合人工智能等技术,采用联盟链实现ABS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权限管理及非对称加密保证节点信息安全;使用分布式存储方案实现去中心化;并提供一套标准的底层框架,实现各方智能合约的编写。
技术决定了区块链金融产品创新的可能性,法律决定了区块链金融的落地能力。事实上,法律是对区块链金融产品的一种拣选。然而区块链金融相关的法律本身存在着空白和缺陷,使区块链金融的发展受到阻碍。
与快速发展的区块链技术相比,法律相对落后,而且法律规范的依据不仅是效率、还有安全性、系统性风险等多种因素,为此,并非所有的区块链金融产品在法律框架内。以数字货币为例,虽然我国的央行已经开始研究数字货币,但是数字货币的有效性并没有得到法律的认可。而且,数字货币的兑换也是需要法律规范,否则数字货币的运行可能会带来系统性的金融风险。
以信息数据、代币、积分等形式表现的数字资产与我国物权法规定的资产类型相差较远,比较难以用现有的法律规范线上数字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和交易问题,即使在技术上能够达到完美论证,也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给区块链金融的发展带来障碍。
智能合约是一种智能化、具有执行力的合约,是区块链重要的技术优势,以机器语言为表达方式的智能合约与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存在较大差异。如何认定智能合约的效力、规范智能合约,需要专门的立法。
智能合约的优势之一就是其难以置信的准确性,“代码即法律”是智能合约的一个重要原则,但是并没有自然语言与区块链智能合约相对应,更不用说有法律条款对应。
稳定是法律的基本特性,在短时间内要求从法律层面提出区块链金融发展的解决方案比较困难,而技术本身的发展,为解决这一矛盾提供了路径。经济学人杂志指出区块链技术的本质是信任机器,这一特性为金融领域的透明度规范非常契合。目前主要是通过监管沙盒测试金融创新和通过代码写入流程的方式“自动合规”两条途径推动区块链金融的合法合规。
“监管沙盒”由英国首创,指从事金融创新的机构在确保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按FCA特定简化的审批程序,提交申请并取得有限授权后,允许金融科技创新机构在适用范围内测试,FCA会对测试过程进行监控,并对情况进行评估,以判定是否给予正式的监管授权,在沙盒之外予以推广。其他国家和地区,例如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MAS,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也针对FinTech企业推出了 “沙盒 (Sandbox)”机制,即只要任何在沙盒中注册的Fintech公司,允许在事先报备的情况下,从事和目前法律法规有所冲突的业务;并且即使以后被官方终止相关业务,也不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通过这种“沙盒”机制,能够让政府在可控范围内,进行多种金融创新,并且也能够让创业者放心尝试各种相关的创新业务。
自动合规,即将法律规定写入智能合约代码中,在区块链运行时自动做出合规选项。典型的应用案例是Linq平台,由纳斯达克与区块链企业Chain合作,于2016年1月上线的私募股权交易平台,促进私人股权以一种全新的方式进行转让和出售。通过Linq平台私募的股票发行者享有数字化所有权,同时Linq平台能够极大缩减结算时间,降低资金成本和系统性风险。且传统发行和申购材料所需的审批流程也进一步得到简化,提高交易和管理效率。交易方身份、交易量等信息被实时记录在区块链上,有利于证券发行者提高决策效率;公开透明、可追踪的系统有利于证券发行者和监管部门进行市场维护,减少暗箱操作、内幕交易等情形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