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实现医保“漫游”,首例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成功
7月6日9时22分38秒,山东省参保人梁先生在乐山市人民医院办理出院手续,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完成了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梁先生医疗总费用6507.53元,按照参保地医保待遇,报销金额3676.09元全部由国家联网系统自动结算,意味着他不用“全额垫支、回山东报销跑腿”了。
梁先生享受到的便利,得益于乐山市把人社部统一部署的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百日攻坚战”工作落到实处。这是2016年底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上线运行后,乐山市第一例通过该平台实现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案例,意味着乐山实现了与全国其他地区(除西藏外)联网运行。
据悉,自2016年11月纳入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城市以来,乐山可提供省内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已有20家,省外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2家。
乐山市人社局围绕该市建成“旅游首选地”工作定位,积极主动将乐山纳入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城市,为外来乐山定居生活人员创造了便捷优质高效的就医服务环境。其中,三类人员可以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第一类是常驻外地工作或退休后长期异地居住、户籍已正式迁入异地安置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申办异地安置备案。此类人员在纳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医院住院,可以凭本人新型社保卡(卡面有本人照片的即为新型社保卡)直接结算医疗费。
第二类是省外、市外参保人员长期居住在乐山的,在参保当地医保部门申办异地安置备案,在乐山纳入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医院住院,可凭本人新型社保卡直接结算医疗费。
第三类是在异地住院、急诊急救住院和转诊转院的参保人员。
乐山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国家统一政策,参保人员申办异地安置成功后,就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待遇标准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进行享受,即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按照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自付比例及有关规定执行;住院医疗费的起付标准、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按照乐山医保待遇政策执行。
针对不少人关注的“在外旅游突发急病,需要急诊急救住院,可身上的钱却没带够怎么办”的问题,乐山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异地住院、急诊急救住院、转诊转院申请异地联网即时结算的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以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临时备案。参保人在省内异地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需在入院3日内电话告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有关病情、诊断、就诊医院科室、床号、医保(医务)科电话等情况,并将本人新型社保卡复印件、入院证明、急诊急救证明、转诊转院证明等材料传真或交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临时备案,其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统一执行乐山市异地就医起付线标准和支付比例。
据悉,参保人申请异地安置备案后,须满1年后方可申请变更安置地或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没有申请变更的,异地安置视同连续有效。
办理了职工医保异地安置备案的参保人,不在安置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统一执行乐山市异地就医起付线标准和支付比例。跨省异地备案的参保人在备案时可选4家联网定点医院。异地就医安置备案后,参保人在乐山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执行乐山市异地就医起付线标准和支付比例。
另外,为方便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乐山市开展了跨属地化办理职工医保异地安置备案模式,该市范围内任一医保经办机构,均可办理全市职工异地安置备案。
乐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