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文化与生态和谐发展

2017-04-11 04:56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社会主义论坛 2017年3期
关键词:民族团结云南省云南

文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云南省第十次党代会报告指出,过去的五年,云南省的民族团结进步更加巩固。我们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理念,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大力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兴边富民”“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等工作深入实施,民族地区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更加巩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入推进。云南省第十次党代会报告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系统部署,在文化建设领域提出要建设民族文化强省,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报告指出:文化是民族生存发展、团结进步的重要力量,云南民族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瑰宝。必须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强化文化担当,顺应全省各族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充分发挥云南文化资源优势,加快文化改革发展,建设民族文化强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力量、道德滋养、文化条件。

云南省第十次党代会报告高度概括了推进文化发展的重要性,云南各民族的生存发展和团结进步,都离不开文化这个重要力量。文化是塑造人的灵魂和品格的重要因素,云南省在全国率先实施民族文化大省、民族文化强省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可以说,云南在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2000年5月,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了《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首次把云南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这是全国范围内在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领域的第一个地方性法规。2003年至2005年底,云南省在全国率先启动了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普查工作。仅据2013年的统计,云南省以文化传承为根本,已建立起四级传承人认定体系,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3600多人,还建设了包括26个民族在内的150多个特色村寨。在“十二五”期间,云南实施15个特有少数民族博物馆工程,推进“土风计划”——云南文化传承示范村建设工程。在全省范围内实施50个分别具有独特文化资源、文化传承带头人、文化传承集体、文化传承管理组织的文化传承示范村建设,传统古村落保护工作也有长足进展。

当下,云南民族文化资源的经济价值不断凸现。随着旅游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民族文化不仅成为云南的名片、形象和品牌,而且正逐步成为云南省经济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云南省文化产业不断转型升级、提速发展,以年均增长20%的速度发展。各个州市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产生了很多示范点,为今后的发展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另外,云南有15个跨境民族,这些境内境外的民族同源同根。有的民间文化品种,我们这边有衰落和失传的,但是邻国流传得比较多;反过来,有的我们传承得很好,邻国却失传了,就到云南寻找。云南在文化抢救、整理、保护、传承方面还可以做很多事情。笔者曾经多次到东南亚一些国家做学术文化交流,发现他们对云南如何保护传承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并与旅游融合互动很感兴趣,很想知道云南如何使民族文化资源造福于民。东南亚国家的学者和旅游文化界也希望与云南省进行更多的文化与学术交流,学习云南旅游与文化融合互动的经验。加强与东南亚学术文化界进行人文方面的交流,是今后云南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内容之一。我们也可以从这些国家学习一些好经验,比如泰国的“一村一品”乡村文化产业的具体做法和经验。

云南民族文化异彩纷呈,促成了一批在国际学术界正在产生影响的各国中青年学者群,在国外举办的以云南民族文化研究为主题的学术会议、云南民族文化的各种展览也在不断地增多。不断有云南学者走向国际论坛和大学阐释云南民族文化,一些国家的大学专门开设了讲授云南民族文化的课程。鉴于云南民族学、人类学研究的国际性影响,2009年7月,国际人类学与民族学联合会第十六届大会在云南省昆明市举办。这些文化和学术的广泛交流,能够在世界上提高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文化的形象、由56个民族构成的中华文明的形象,让各国人民了解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和当代中国民族和谐相处、共同繁荣、共同发展的局面。

云南学术界与东南亚国家的政府、大学和社会组织合作,举办过多次有政府官员、学者、非政府组织等共同参与的文化学术活动,各方进行对话,共同探讨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和未来的合作。比如,我们曾在云南举办“东南亚大陆山地大会暨民间文化艺术节”;在2015年中国—南亚博览会期间,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和印度、缅甸、孟加拉等国的学者、各界人士召开了如何促进民间合作交流的研讨会。

云南的“一带一路”建设一直都在通过多样化的方式开展,文化学术交流就是重要的一种。过去的交流以货物贸易为主,也有文化的交流。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我们要更多思考除了贸易交流之外,如何推进更多的人文方面的交流。这方面已经有较好的基础,云南和周边国家、欧美国家的学术文化交流日益增多。

云南在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过程中,要致力于把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之成为相互补充、互动发展的过程。比如,在推进具体的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时,要充分衡量项目实施地的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把生态保护、环境保护与文化项目形成紧密互动的一个有机体。2016年11月17日《人民日报》刊出文章《文化不能沦为软约束》发表评论:“我们应以更宽广的视野、更长远的眼光和更自信的底气来看待文化。如在大理,为了保护苍山洱海之间的白族人民生息繁衍地,将10多万亩良田立法予以保护,禁止开发。大理对民族文化的这份坚守和坚决,赢得了人们的尊重。”

文化产业与旅游的融合互动已经成为云南省的一个突出经验,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我们应当根据各地的生态环境和资源特点,进行更好的生态功能区划和文化、旅游项目的良性互动,让文化更好地裨益民生,怡情悦性,塑造人的精神品格,并更好地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和旅游产业的持续发展。历史上,云南各民族的生态伦理道德观、生态文化观、对土地和资源长远地合理利用的智慧,促成了青山绿水的好环境,促成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了云南的生态和旅游的良性互动。我们要把云南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需要把这三方面的目标更多地协调推进,互相促进,认真考量文化产业和旅游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因素。比如,云南省作为林业部建设国家公园示范点,对国家公园的评审就有测算游客数量和生态承载力均衡的指标要求。我们在促进民族文化产业和旅游发展的过程中,应该更严格地进行项目的环评,强化监督机制和问责制,以利于文化、产业、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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