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秀琴
近90年民国时期国葬研究综述
何秀琴
1917年至1949年间,民国政府对多位对国家有特殊贡献的人进行国葬,相关的资料记录较多,以往的研究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散见于各种报纸、报导之中的名人国葬记录,二是对国葬的政治影响及思想教育作用;三是从社会文化角度、文学艺术角度展示国葬的文化内涵。国葬亟待加强的研究领域主要是以下几方面:国葬记录的考证与研究、国葬对民国及现代葬礼改革的影响、中外国葬之比较研究等。
民国;国葬;综述
1916年中华民国通过第一部 《国葬法》,从1917年至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先后为黄兴、蔡锷、冯国璋、戴季陶等28人①举行了国葬。1916年以来,对国葬的报导和研究一直在持续,本文对近90年来的报导和研究进行梳理,以期抛砖引玉。
我国对国葬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国葬基本知识、葬礼情况以及国葬的文化意义三个方面。
1.民国知名人士国葬的基本情况
(1)国葬基本知识及世界各国国葬
对国葬知识的介绍穿插在国葬的记录中,有国葬起源、国葬与公葬、国民葬的区别,以及各国国葬的区别等。
关于国葬起源。吴德广认为, “国葬始于古罗马,沿用至今。有些君主制国家,如日本,按其以前颁布的国葬令,天皇、皇后、皇太后和皇太子等的葬礼,理所当然是国葬。”②
关于国葬和其他葬法的区别。王夫子对国葬与公葬进行了界定和区分, “国葬又称 ‘国丧’,为一国之最高规格之丧礼。”③公葬是低于国葬而又高于民间私家葬礼的一种丧礼规格。④严昌洪先生也对两者做了区分,他认为中国古代并无现代意义上的国葬,封建王朝把皇帝或皇后之丧称为 “国丧”或 “国恤”,但不是指具体的葬礼⑤。
关于国内外国葬。储信艳分析了美国、英国、意大利等国的国葬资格及分类, “一些体现人性光辉的小人物也可以获得国葬的待遇。”⑥谌华侨指出国葬在许多国家都存在,如中国、日本、美国等。国葬是一种高规格的葬礼,代表了国家意志。⑦
上述文章指出各国国葬仪式大致有五个基本相同的特点:一是要得到相关权力部门的批准;二是降半旗;三是停止娱乐活动和宴请活动数天;四是元首和政府首脑出席;五是费用由国库支付等。这些文章大致介绍了世界各地国葬的情况,篇幅比较短,内容简练,叙述性强,而对各国国葬之比较则研究较少。
(2)民国知名人士国葬的具体情况
1949年前的国葬记录主要是对知名人士国葬的批复、日程安排、葬礼流程、安葬事宜及注意事项等进行说明,多数是公文性、叙述性文件。多数报刊还刊载了图片。1949年后对民国国葬的报导侧重于记忆和缅怀,主要是以讲故事的形式出现,人物主要集中在蔡锷、黄兴、孙中山、张自忠、戴安澜等人。这些报导重复率较高,很多事件是多次记载,记载内容相同的部分较多。如有关张自忠将军国葬的期刊文章有92篇之多,但内容多有雷同。这些记录有一些是故事性和娱乐性的,可以从新闻学和文学的角度进行研究,也可以从史学的角度研究这些历史人物是如何通过国葬等手法被解构和构建的。
2.国葬相关的政治问题
(1) 《国葬法》及其三次修订情况
从现有的资料来看,民国时期 《国葬法》经过了三次修订。 1916年,北洋政府公布首部 《国葬法》。当年制定 《国葬法》和国葬礼仪的主要负责人之一是湖南湘阴籍的范源濂等人,在1916年11月3日议定黄兴国葬优恤礼仪体例时特别提到:“(甲)仿效美、法先进共和国施行之先例; (乙)参照英、日崇拜伟人礼仪之一部……考察主要据日本、英国及美国等国形式而制定。”⑧
这部 《国葬法》在执行14年后,于1930年10月7日,进行了修改。1947年12月5日,南京国民政府通过第三部 《国葬法》。1948年11月26日,国民政府通过第四部 《国葬法》。
从上述 《国葬法》的修订可以看出,民国政府非常重视国葬,在短短的30年间,三次修订 《国葬法》, 还出台了 《国葬条例》、《公葬条例》、《国葬仪式》等相关规定。但这些立法的背景研究较少,亟待深入。
(2)国葬对本国及其国际影响
多数学者认为,一次国葬也是一次对外交往,影响国家交往和国际关系。
吴德广指出,我国利用越南胡志明主席国葬,苏联勃列日涅夫以及安德罗波夫和契尔年科的葬礼,进行了三次 “葬礼外交”。⑨
孙中山国葬对当时政治影响的研究较多。郭必强指出段祺瑞执政府虽然和国民党不和,但迫于孙中山的威名远扬,也不得为孙中山的国葬提供支持,以便获得民众的支持。⑩田海林、李俊领认为:国民党与南京国民政府把孙中山从 “总理”推尊演绎成了 “国父”圣符,并不断举行各种典礼仪式,从而具有强化 “社会记忆”的巨大能量。⑪高冬琴、蔡世华认为:国葬仅仅是国民党塑造孙中山形象的开始,“孙中山”这一符号的神圣化还需要 “多种形式的权力技术”⑫
从国家行为分析国葬,国哀制度 (包括国葬,设立全国哀悼日,降半旗等几种形式)既是对逝者的尊重,也是弘扬国家意志、凝聚民族精神的最好的表达方式和途径。⑬
(3)国葬的思想教育功能
国葬是一场爱国主义教育,在提高国民个人素质方面具有很大作用。这些内容散见于对国葬之人回忆的文章中。
刘庸诚指出,何香凝利用黄埔军校学生为廖仲恺扶灵的机会对他们进行了教育: “……菽水之惠,古人尚且不可忘义。你们廖党代表尸骨未寒,血衣犹存。你们有些学生竟自孤恩负义,背离总理三大政策,忘掉廖党代表的教导。真是令人痛心之至。” “国难当头,人民仍在水深火热之中,希望你们黄埔学生好自为之!”⑭
亓秀娟指出:抗战时期,公葬和国葬的实行能给人们带来正面的力量,用烈士的英勇无畏、勇于奉献的精神感染人们,能极大的提高我国的民族向心力,对于抗战的胜利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⑮
3.从社会文化角度思考研究国葬
(1)知名人士国葬前后的社会评价
对国葬人士的评价很多,在记录国葬的文章中,多是溢美之词,有少部分反映出民国时的矛盾。如国民政府元首林森1943年逝世后,被誉为“一代伟人,社会完人”;英国 《泰晤士报》推崇他为 “万人尊敬之伟人”,他的 “道德观念及大公无私之精神,尤为全世界人士所尊敬”; 《纽约时报》也称其为 “中国圣哲”⑯。对壮烈殉国的抗日英雄戴安澜的评价也很高,国民政府批准戴安澜入祀南京忠烈祠;美国政府颁授懋绩勋章一枚;周恩来题写了挽词: “黄埔之英,民族之雄。”
个人声誉之建构,也是热门话题。苏州大学季川通过分析当时社会的悼念风俗、国葬制度缘何诞生、何以蔡锷先于黄兴国葬、民间对于 “黄蔡”的看法的转变等等,指出 “蔡锷的形象自护国战争后达到顶峰”。⑰聂蕾也对1916至1945蔡锷形象的建构与变迁进行过分析。⑱而对其他被国葬的人的形象的建构研究还比较少。
当然,对国民党和南京国民政府祭祀孙中山的宏大仪式,也有人提出了不同看法。陈西滢指出:“我们觉得无声的悲哀是最沉痛的悲哀,无声的行列是最严重的行列……我以为一个懂得你的反抗者比一个盲从的信仰者有价值的多。”⑲
(2)国葬中的文学、艺术研究
国葬中的文学及艺术研究主要集中在遗嘱、挽联和悼词、语言文字、小说创作和建筑艺术研究方面。
国葬者的遗嘱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1936年段祺瑞因病逝世。他给政府留下亲笔遗嘱,即 “八勿”之说:勿因我见而轻启政争;勿空谈而不顾实践;勿兴不急之务而浪用民财;勿信过激之说而自摇邦本;讲外交者勿忘巩固国防;司教育者勿忘保存国粹;治家者勿弃固有之礼教;求学者勿骛时尚之纷华。这个遗嘱堪称段氏一生政治智慧之总结,无疑具有一定的启迪作用。戴安澜致妻子的遗书称, “决以全部牺牲,以报国家养育!为国战死,事极光荣。”遗嘱表现了类似戴安澜这样的抗日英雄的深厚的爱国主义精神。
国葬中的挽联很多,而且国葬之人皆是名人,章太炎挽黄兴:无公则无民国,有史必有斯人。孙中山挽蔡锷:平生慷慨班都护,万里间关马伏波。陈其美自题联:扶颠持危,事业争光日月;成仁取义,俯仰无愧天人。几乎每一次国葬就是一次艺术盛会,故对这些挽联进行研究颇有意义,目前对孙中山的挽联研究较多。⑳国葬的悼词是比较讲究的,谁有资格致悼词,如何写悼词值得研究。目前相关研究较少。朱素梅从语言学特征进行了对比分析㉑,对民国国葬悼词的研究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从建筑艺术的角度研究国葬也很有必要,目前对中山陵的研究较多。㉒还有对范鸿仙墓保护设计的构想㉓,以及对中山陵旁廖仲恺墓周围建筑的研究。㉔
(3)国葬中的死亡与生死观
以国家的名义举办的葬礼自然是应当 “斯人既逝,举国同悲”,对人的死亡与生死观有很强的教育意义。2011徐贲在 《新京报》 撰文 《追思逝者是公民教养》,对挪威全国下半旗为76名遇难者致哀提出思考: “为逝者哀悼,为生者祝福,已成为灾难后的基本共识。但是,灾难之后,如何启动公共哀悼仪式,何时哀悼,怎么哀悼,这已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
90年来,人们对国葬的回忆和记录越来越多,有关国葬的研究却相对较少,亟待加强。
1.国葬史料的考证与研究
胡滔滔研究了民国时期黄兴、蔡锷、冯国璋、戴季陶等28人的国葬。㉕现有报刊资料显示,戴安澜、熊希龄、佟麟阁、伍廷芳等也享受国葬,民国时期究竟国葬了哪些人?国葬的标准是什么?哪些人可以国葬?参加国葬的究竟有多少人?哪些人或组织参加了国葬?是自发的,还是有组织的?参加后他们的感想是什么?参加政府首脑如大总统和将军的国葬人员有何不同?这些都需要研究。
从1917至1949年32年间,国家动荡,政府更迭频繁,国家拿出国库的资金国葬了为国家做出贡献的人。那么,各级政府是如何运作国葬的?资金是如何筹措的?民众的态度呢?国葬后的评价如何?国葬对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有何影响?国家对国葬的干预及意义?上述问题都需要深入研究。
2.国葬对民国及现代葬礼改革的影响
关于殡葬礼仪,袁世凯政府于1912年8月7日发布国民礼制,规定丧礼为脱帽三鞠躬。尔后历届政府的官方丧礼均遵从之,如1929年南京政府行 “奉安大典”迎孙中山先生灵柩于南京东郊紫金山安葬。有人急于推行丧礼三鞠躬礼,但民间难以接受,遭到强烈反对,这些变化对于推动中国殡葬改革影响值得深入研究。㉖
国葬和公葬是民国时期借鉴西方礼仪而兴起的新的礼仪形式,他们改革了以往三跪九叩、五服等传统礼仪,在礼俗史上占据很重要的位置。这两种由国家颁行的礼仪在文本和操作上有何异同,他们对后世殡葬改革中葬礼改革有哪些影响?2009年钱学森逝世后,网络上关于提议举行 “国葬”的声音不断。㉗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莫纪宏曾发表题为 《从钱学森去世谈制定国葬法的意义》的文章,建议中国能够制订一部 《国葬法》。这些都显示了民国国葬的后续影响。
3.中外国葬之比较研究
18世纪以来,亚洲、非洲、欧洲、美洲、大洋洲等都有国葬记录,各国国葬有哪些相同和不同之处?对被国葬人的选择、宣布国葬的法律程序、经费、以及社会文化等方面都需要加强研究。
非政治人物的国葬研究也需要加强。有很多非政治人物进行了国葬,他们中有国学大师 (章太炎)、艺术家 (德国古典巴洛克音乐大师亨德尔)、有科学家 (英国牛顿)、有体育明星 (巴西车神塞纳)、有奥运官员 (国际奥委会终身名誉主席萨马兰奇)、有修女 (特蕾莎修女)㉘、有流浪汉 (美国雷蒙德·威维尔)㉙。有很多作家:如法国的伏尔泰、卢梭、雨果、左拉和大仲马、贡斯当、法朗士、瓦雷里、科莱特和赛采尔,吉尔吉斯坦作家艾特玛托夫;英国的拜伦逝世后,希腊为其举行国葬;奥地利作家茨威格逝世后,巴西也为其举行了国葬等等。㉚不同国家和不同时期,为什么国家会选择对这些非政治人物进行国葬?他们的国葬对本国和世界产生了哪些影响?他们的国葬仪式与政治家的仪式有什么不同?参加人员与政治家有什么不同?
综上所述,国葬是国家对做出贡献的特殊人物给予的一种特殊的荣誉,既是国家政治权力的一种表达,也可以提高国家凝聚力,对国葬的研究需要加强。
注释:
① 数据主要来自胡滔滔: 《民国时期的国葬》, 《湘潮》2009年第3期。文中指出,民国时期曾对黄兴、蔡锷、冯国璋、孙中山、李仲麟、林修梅、 程璧光、廖仲恺、 谭延闿、 卢师谛、 黎元洪、段祺瑞、 胡汉民、 邵元冲、朱培德、唐继尧、刘湘、谢持、林森、蔡元培、张自忠、柏文蔚、陈其美、张继、郝梦龄、李家钰、覃振、戴季陶等28人举行了国葬。
②⑨ 吴德广: 《“国葬”上的大国外交》, 《世界博览》2014年第9期。
③㉖ 参见王夫子: 《殡葬文化学》,湖南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568—570、568—570页。
④ 参见陈明锋: 《社会转型视野下民国新式丧葬礼俗的实施》, 《贵州文史丛刊》2008年第1期。
⑤ 严昌洪: 《民国时期丧葬礼俗的改革与演变》,《近代史研究》1998年第5期。
⑥ 储信艳: 《各国国葬盘点》, 《共产党员》2014年第8期。
⑦ 谌华侨: 《外事知识: 国体、 国教、 国葬》, 《重庆与世界》2014年第3期。
⑧ 《黄兴蔡锷魂归岳麓山:开启中国近现代国葬之礼》, 《长沙晚报》2013年4月12日。
⑩ 郭必强: 《奉安大典的政治观察:以蒋汪为中心的讨论》, 《南京社会科学》2010年第10期。
⑪ 田海林、李俊领: 《仪式政治:国民党与南京国民政府对孙中山的祭祀典礼》, 《史学月刊》2007年第4期。
⑫ 高冬琴、蔡世华: 《国葬与国家民族认同——以孙中山遗体及其安葬为中心》, “孙中山与中华民族崛起”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6年,第445页。
⑬ 国哀制度包括国葬,设立全国哀悼日,降半旗等几种形式。杨西虎: 《论作为宪法制度的国哀制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1年硕士论文。
⑭ 刘庸诚: 《何香凝挥泪训责黄埔生——迎接廖党代表灵柩奉安南京亲历记》, 《黄埔》2005年第6期。
⑮ 亓秀娟: 《南京国民政府的抚恤褒扬制度——以辛亥、抗战烈士为中心》,湖南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学位论文。
⑯ 何立波: 《林森—年高德劭的国民政府主席》,《海内与海外》2003年第5期。
⑰ 季川: 《蔡锷的逝世及其影响》,苏州大学2014年硕士论文。
⑱ 聂蕾: 《再造蔡锷——试论蔡锷形象的建构与变迁 (1916—1945)》,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2012年第9期。
⑲ 参见陈西滢: 《中山先生大殡给我的感想》,姜振昌、庄伟: 《〈西滢闲话〉及其他——〈现代评论〉派杂文选》,文化艺术出版社1996年版,第3—4页。
⑳ 杨潜: 《挽孙中山联中的政坛恩怨》, 《文史天地》2010年第10期。
㉑ 朱素梅: 《中美两国葬悼词对比分析》,苏州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
㉒ 张欣: 《南京中山陵范鸿仙墓保护设计研究——兼论南京民国墓葬类文物建筑特征及保护策略》,南京工业大学2013年硕士学位论文。
㉓ 《南京中山陵园建园的前前后后》, 《皖江晚报》2014年3月7日。
㉔ 苏艳萍: 《廖仲恺、何香凝国葬中山陵园始末》,《中国纪念馆研究》2012年第2期。
㉕ 胡滔滔: 《民国时期的国葬》, 《湘潮》2009年第3期。
㉗ 《钱老受得起国葬之礼》, 《乐山晚报》2009年11月3日。
㉘ 储信艳: 《国葬也葬普通人》, 《课外阅读》2014年第8期。
㉙ 柯玉升: 《流浪汉享受国葬礼遇》, 《特别健康》2015年第7期。
㉚ 许锡强: 《获得 “国葬”殊荣的作家》, 《书屋》2008年第11期。
(责任编辑 张卫东)
K250.6
A
1003-854X(2017)07-0068-04
何秀琴,武汉民政职业学院讲师,湖北武汉,430079;湖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湖北武汉,43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