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静轩
摘 要:我国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支持着我国各行各业的发展都得到了相应的机会。建筑行业也不例外,建筑的数量以及施工项目越来越多,数量的空前增多,也使得建筑在施工开展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的问题,安全事故频发。这不仅给建筑企业的声誉以及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带来了非常大的影响,也让企业与施工人员之间的矛盾变得更加尖锐。文章针对工程安全管理以及事故预防进行了相应的内容分析,希望得出的结论可以给相关人员的工作带来帮助。
关键词:建筑安全;事故分析;风险管理
建筑工程的项目施工开展过程中,如果没有对施工步骤以及方法,进行相应的规范,很容易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而这些事件一旦发生,就会给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带来危险。所以,建筑企业的管理人员应该对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内容上的充实,并采用科学的方法让施工人员的施工技术进行相应的培训,让工程的施工人员的整体素质水平可以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也维护好施工人员的生命健康。
1 建筑安全事故成因分析
針对建筑安全的管理必须从了解建筑安全事故的成因开始。为此,国内外的专家学者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和研究,得出了一系列好的建筑安全事故成因分析理论。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有这么几种:
第一种是多米诺骨牌理论。该理论认为,建筑安全事故是由5大因素按照一定的顺序起连锁反应而引起的。即社会环境和管理上的缺陷A1促使人为过失A2的发生;又造成了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质及机械危险A3:A3又导致意外事件A4的发生;并从而产生人身伤害或意外损失A5。这五个因素是彼此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因果关系,五个因素的连锁反应就构成了建筑安全事故。
第二种是综合因素影响理论。该理论强调,在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原因、在研究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机理的过程中,一定要深入的研究造成这次建筑安全事故的基本要素,并将这些基本要素进行分类、排序,采用从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入手,找出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并分清其主次地位的研究分析方法。实质是分清当前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领域的主次矛盾。
第三种是人的失误理论。该理论主要是强调建筑安全事故发生的类型和这些事故是怎样发生的。
尽管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建筑实践经验表明,建筑安全事故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事故的根本原因在于建筑安全管理整个系统的漏洞。我们国家虽然在上世纪90年代后建筑业发展速度非常快,但是随着大量的乡镇企业的迅速建立,建筑业的队伍成分非常复杂。除具有一定规模、资金的等级企业外,社会中还存在大批的等外级企业既不具备企业执照的各种农村承包队。这些资质外的建筑队伍在给我国的建筑业带来繁荣发展的同时也带来很多的安全隐患。
2 建筑安全风险管理方法
2.1 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明确安全法律责任
为了让施工项目工程上的建设可以得到安全上的保障,我国建筑企业应该借助发达国家的管理条例,制定出更为严格的法律制度,并设立专属的管理人员,对施工人员的工作开展,进行严格的监督。检验施工人员是否按照施工条例上的标准开展施工步骤,这项基础工作能否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最大化地落实,提高建筑施工工程的质量以及稳定性,主要归功于建筑企业管理层人士的监督力度,是否达到了相应的标准。
与此同时,工程建设过程中,如果施工人员开展施工上的步骤时,发生了突发情况,并对施工人员的生命造成了相应的伤害,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应该由企业管理人员来进行承担,后续处理的步骤,也应该由业主来进行落实。这项制度的实行,让国外的许多建筑工程管理条例得到了良好的保证,与此同时,施工人员与建筑单位之间的矛盾数量,也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减少。
2.2 利用经济杠杆作用,有效调节建筑安全管理的成效
我国建筑施工行业的法律建设较发达国家来说,一直处于落后的水平。与此同时,我国宏观调控上的内容在建筑行业的经济发展上,也没有发挥应有的调控作用,这直接导致了建筑市场的安全制度,没有得到完善的建立。建筑企业在市场竞争过程中,也没有一个较为健全的管理条律,可以进行参照。这些问题的发生,都直接导致了我国建筑市场当前的混乱局面。建筑施工人员在施工步骤开展过程中,没有相关的管理条律可以进行依据,也直接导致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这些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经济杠杆上的调节作用没有得到良好的发挥,对建筑安全上的管理成效一直没有得到及时的体现,建筑市场在混乱的局面下停滞不前。与此同时,施工人员与建筑施工单位之间由于得不到良好的沟通,在事故发生时,很容易因找不到责任的承担者,导致出现大量的矛盾。
我国企业管理部门应该利用业主承包商等各个方面在经济上的制约作用,加强建筑行业上的管理,制定并实施法律条例,对工程建设上的步骤以及问题,进行针对性的解决。与此同时,业主承包商必须在工程开展过程中,上缴一些强制性的保险,这不仅利于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可以有相应的制度保障,也利于施工人员在施工步骤开展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得到保护。在投保费率上,应该按照市场规律,进行协商确定,为了让保险上的保护作用可以得到良好的发挥,建筑施工企业的业主除了要加强对保险条例上的了解程度以外,保险公司也应该加强与业主进行及时的沟通,在问题出现以后可以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赔偿。
2.3 制定完善的安全量化考核指标
制定完善的安全量化考核指标,以此来加强风险管理,是准确评价建筑企业安全风险管理水平的关键所在,同时也能够为业主和保险公司提供判断依据。我们国家在这方面还尚显欠缺。国外,比如美国,根据施工企业历年的安全记录计算出了一些很有参考价值的安全风险管理评价指标,主要包括经验调整指数、伤害事故率、损失时间事故率、劳工索赔率等,从不同角度科学地反映出企业安全状况,为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提供了可比量化依据。
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安全想要得到全方位的完善,就必须制定出相关的条法律条例,使用各种制度手段,让建筑施工过程中的事故以及突发事件可以得到有效的处理。与此同时,建筑企业应将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在施工步骤开展过程中,积极维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施工过程中如果有事故发生,也应该积极维护施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为了将事故防患于未然,建筑企业应该设置相应的质量监测部门,安排专门的质量检测人员对施工人员的操作技术进行监督,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的同时,也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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