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华春
创新盐政监管方式 维护食盐市场秩序
■ 吴华春
余姚是个酱制蔬菜种植大市,仅榨菜一个品种全市种植面积就达 7 万亩,还有芥菜、小黄瓜、长豇豆、辣椒等品种酱制蔬菜的种植。全市工商注册蔬菜腌制加工企业 68家,其中规模较大的企业 11 家,另无工商注册的个体酱菜粗加工腌制户 500 多家。因此余姚这个腌制用盐大市场,一直被涉盐违法分子觊觎,在前几年的打击涉盐违法犯罪活动中,就有多人被司法机构判处刑事处罚。
近年来,随着深化改革和政府简政放权力度的加大 ,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全面清理,国家对有关盐业政策法规进行了修改和调整。一些不法分子为追求私利,利用法律法规的漏洞,开展涉盐违法活动;一些群众因不法分子的刻意误导,以及一些媒体为博眼球而进行断章取义的报道,误解为“食盐专营取消了”、“食盐放开了”,余姚市曾一度平静的腌制盐市场又起波澜,私盐冲销有死灰复燃的现象。
2016年,随着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出台,私盐贩子队伍进一步扩大,活动更加频繁。一些涉盐不法分子利用部分群众的误解 ,大肆宣扬食盐放开言论,到余姚市蔬菜腌制地区向个体蔬菜腌制粗加工用户推销工业盐等无任何标识的不合格盐产品 , 进行涉盐违法犯罪活动。一些私盐贩子除公开向蔬菜腌制粗加工户推销私盐外,还和省外食盐定点企业联系 , 与蔬菜腌制加工企业(户)对2017年腌制用盐需求进行洽谈。2016年11 月份,随着公司优惠措施的出台和包芥收割季节的过去,私盐推销现象也随之有所回落。
针对这一问题,余姚市盐务管理局为维护蔬菜腌制产业安全,维护食盐市场秩序,以高度的责任感,采取了积极的行动。及时向市政府进行汇报沟通,引起政府重视 , 并主动向市场、农林、公安等职能部门进行通报,加强部门联动,制定开展打防涉盐违法活动方案,落实细化措施,以高压态势,打击涉盐违法活动,维护好盐业市场秩序,确保食盐市场安全。2016 年,余姚市盐务管理局盐政人员共查获涉盐违法案件 23 起,没收违法食盐 110.3 吨。
余姚作为一个蔬菜腌制大市,种植腌制类蔬菜是当地菜农的主要经济来源之一。在市场化价值规律的作用下,菜农的收入有所增减。当新鲜蔬菜收购价格过低时,菜农为了弥补损失,以“堤内损失堤外补”的方法,通过自己腌制蔬菜来提高蔬菜的价值。在利益的驱动下,部分菜农会使用推销上门的低价工业盐、不合格盐产品来腌制蔬菜。为了杜绝此类违法现象发生,降低执法成本,提高盐政工作效率,加强政策宣传,是整治涉盐违法活动的着力点。为此,余姚市盐务管理局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手段的宣传方式,使广大群众从正面真实了解盐业改革新情况,消除部分群众对盐业改革的误解,营造良好的食盐专营氛围和盐政执法环境。告知群众认清工业盐和食用盐的区别及工业盐对人体可能产生的危害和影响,树立来之不易的余姚腌制蔬菜的品牌意识,维护余姚蔬菜腌制产业形象和腌制食品安全。
一是印发《通告》《告蔬菜腌制加工用户书》等宣传资料,在各食盐供应门店进行发放和张贴,组织人员分组分班,进村入户、跑企业、走菜池进行分发。
二是会同市场、农林部门印发联合文件,要求各蔬菜腌制加工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盐专营办法》有关规定,加强蔬菜腌制产品质量的全程管理,严禁使用私盐(工业盐、不合格盐产品)腌制蔬菜。
三是加强和村委会的沟通,宣传当前盐业政策与形势、传达市政府对维护余姚市蔬菜腌制食品质量作出的指示,达成共识。通过村委会的力量做好对村民的宣传,提高村民遵纪守法和蔬菜腌制食品的安全意识,抵制、拒绝私盐(工业盐、不合格盐产品)腌制蔬菜。
四是利用报纸、微信、短信、网络新媒体和广播宣传车、挂横幅等形式进行宣传,扩大宣传的受众面。
为了对腌制用盐市场开展行之有效的治理,除了多种形式的宣传外,余姚市盐务管理局创新监管方式,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加强涉盐违法活动的防控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蔬菜腌制地区盐政巡查制度。
2016年春季受气候影响,蔬菜生长周期拉长,腌制时间跨度也随之加长,盐政检查监管的难度也相应加大。从二月份开始,余姚市盐务管理局就对蔬菜腌制重点区域开展盐政巡查活动,组织安排落实人员,分组、分班,白天、晚上开展盐政巡查、扎口、蹲点、跟踪等活动。克服种种困难,不畏辛苦 , 以“白加黑”、“5 加 2” 的方式在我市姚西北蔬菜腌制地区加强执法布控活动。
二是加强蔬菜加工环节的监管。对全市 68 家蔬菜加工企业和 500 多家蔬菜粗加工农户进行摸底排查。通过走访了解企业(农户)蔬菜收购数量、查询盐业销售部门销售台账记录等有关信息,将存有疑点的加工企业和粗加工农户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加强监督检查。
三是加强重点人员的监管。做好对近年来因涉盐违法被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等重点人员的约谈规劝、敦促工作,防止其再次进行涉盐违法活动。如盐政执法人员直接进行约谈;通过各有关村委会进行告劝;会同公安共同进行敦促、警告。
四是多部门联动合作,开展蔬菜腌制用盐专项整治。主动和公安、市场监督、农业部门取得联系,加强沟通 ,形成合力,联合发文,联合检查,开展蔬菜腌制用盐专项整治,对预防涉盐违法,打击涉盐犯罪,起到积极的震慑效果。对重大疑难案件,积极向市政府汇报,争得政府支持,在政府主导下协调各有关行政执法部联动合作,加大打击涉盐犯罪力度,确保食盐市场安全。
当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要求下,对盐政执法提出更高的要求。为此,在坚持食盐专营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食盐市场的监管,打击涉盐违法活动,维护食盐市场秩序,确保食盐安全的同时,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牢固树立法律观念,用法律思维指导盐政监管。盐政执法中做到有理、有据、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案件查处中做到程序合法、处理适当、合情合理。
敢于作为,打击涉盐违法活动。随着“依法治国”战略决策贯彻深入,群众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尤其是对自身利益的保护意识明显增强。个别群众出于自身的利益需要,以狭隘的保护意识,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不以为然,不但不配合盐政依法检查,甚至阻挠盐政执法。如 2016 年 4 月份,在查处一起农户违法购入食盐用于蔬菜加工的案件过程中,当事人及其所谓兄弟共三人进行极力阻挠,还进行言语威胁 , 称一包盐也不会让我们拿走。面对当时的情况,单凭盐政力量执法已无法进行。为此,余姚市盐务管理局求助公安、工商部门的配合支持,通过村委会向当事人做工作,说明违法事实和危害后果,当事人不但不停止自己的违法行为,反而出言不逊,继续违法行为。当时 ,案发现场已聚集了 60 余位群众围观。面对当事人无视法律、胆大妄为的行为和现场局势,近 40 名特警也赶到现场维持秩序,力争打击这一涉盐违法行为,以警示教育群众。由于法律法规等某些问题,双方针锋相对,面对涉盐违法当事人的恐吓,盐政人员无所畏惧,经过近 10 小时的工作,最终得到处理,增加了盐政执法的威慑力。
余姚的姚西北蔬菜腌制地区,交通网络四通八达,为有效打击私盐冲销蔬菜腌制盐市场的势头,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注重通过调查、走访群众,分析案件的规律,来确定布控路段,进行蹲点设卡,力争从源头上打击涉盐违犯罪。如 2016 年 4 月,在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分管领导带队、指导,在某公路成功查获一起60.5 吨违法购入食盐的大案。案件查处中树立“以正压邪” 的底气,抓住涉盐违法分子“心虚胆怯”的心理,敢于作为,以沉着、冷静、大胆、仔细的工作态度,在第一时间做好案件的现场第一手证据材料的采集和有关执法文书的制作,规范盐政执法,有效打击涉盐违法犯罪活动。
依法盐政,积极查处涉盐违法案件。2016 年,余姚市共查获涉盐违法案件 23 起,其中行政处罚程序处罚 13 起,结案 12 起,其它处罚 10 起,共没收违法食盐 110.3 吨。办案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努力做到不草率、不马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大案、要案、疑难案件,积极向当地法制办咨询、请教指导和向上级局请示汇报,使案件适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提高办案质量,减少执法争议。23 起处罚案件至今无人提出异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017 年是《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正式实施的第一年,全面放开食盐价格、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必然会有一段时间的磨合期,会碰到更多新的困难和难题,对盐政执法也会提出新的更加艰巨的挑战。如何面对挑战、把握局面、适应新常态、破解盐政执法难,盐政执法人员必须主动作为,加强食盐市场管理,在国家法律和有关盐业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加强学习有关法律知识,熟练掌握执法业务技能,提高盐政执法人员的基本素养,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达到规范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依法盐政的基本要求。要加强与法制、公安、工商等部门沟通、协调,求得多方支持、配合,为案件顺利查处,有效打击涉盐犯罪提供基本保证。
(作者单位:余姚市盐务管理局)
(编辑: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