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金萍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模式及关键技术
高金萍
(大连理工大学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辽宁大连 116023)
我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目前出现了许多问题,需要不断改进,寻求一种更好的管理模式。对于该项目中出现的关键技术,也应该着重了解并根据不同情况适用于不同地区。
地下管廊;运营管理;关键技术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包括了各类基础建设管线,包括电力、电信、供给水、排水、热力等各种各样设施。这些设施的建设对一个城市的发展而言至关重要,它决定着一个城市发展的稳定性、安全性,是城市人口的重要基础支柱保障,同时也是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根基。虽然它的空间位置深埋地下,不能被我们发现,但是一旦地下综合管廊出现问题,城市的正常运行就会陷入停滞。因此,做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是社会发展的必须,探索其中关键技术也是该领域的重要任务。
全世界第一条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于19世界末期的法国巴黎,在一个浪漫之都建起了当今城市基础建设中最发达的管线模式,随后各国纷纷效仿,不断改进技术。我国最初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是在上世纪50年代的北京。由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庞大、牵涉众多、技术难度大、前期投入多,一般而言前期建设均由各国政府出资建设,后期维护部分会采取企业承包制,维修费用政府和企业共同承担。当然,这样的管理模式各国均有差异,各国在近些年也在不断探索中。
目前,由于我国在综合管廊建设管理运营方面并未从上层直接明确立法,因此,实际操作过程中问题层出不穷。最主要表现在没有明确规章制度可循,各地为政,互不统一。在费用方面一般均为政府和企业共同承担,但是承担比例及具体分摊项目不清,致使互相扯皮。政府主要靠股利政策及不同管理部门的规章办法并行,但各地并不统一,专业部门职责划分不清,导致很多事情无章可循或者规则矛盾。因此,现实中,各部门办事效率不高、积极性难以提升、管理难度大、费用收取不便等问题不断涌现,一时间难以解决。由此,我们需要从管理模式方面进行改进,杜绝此类问题的出现。
1.1 加强立法
针对目前出现的完善法律法规不足的问题,有关部门需要加强立法,让各单位有法可依;同时,针对从前的各类规章制度,需要从上层开始一一清查,对不合适的法规予以取消,对各地不同的法规予以统一。明确各地区、各部门关于管理、经营、收费、支出等各项任务的划分,做到明确立法,各地统一,权责一致。
1.2 建立PPP投资模式
PPP投资模式是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共同为社会公共建设服务,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一种新型投资模式。[1]目前我国实际采取的投资模式无外乎政府全额出资和政府部分出资两种。但是政府全额出资模式仅适用于财政收入收平高的地区,不具有普适性;但是政府部分出资的投资模式又很难确定一致的标准,如政府具体出资比、建成后维修管理出资与收益比等等。因此,需要在其中加入市场调节,引入社会团体的资金支持,不仅能营造全民共建公共设施的氛围,还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投资规模,建成更好地下管廊。这是新时代下投资的必然趋势。
1.3 引入专业运营管理团队
专业的事情应该交给有专业技能的人。虽然城市地下管廊建设是公共事业,应由政府牵头,但是运营管理政府并不一定是最专业的。为了减轻政府部门工作压力,更好实现地下综合管廊的利用价值,应该引入公司化运营模式和物业化管理模式,公开透明竞标,让有实力的专业公司进行运营管理,这样可以做到权责分明,在资金管理层面的问题也可迎刃而解。这是目前最高效、最专业、最明智的选择。
1.4 确定有偿使用
坚守有偿使用的基本原则,对入网的单位收取一定的管理运营费用。这样不仅仅能够更好为管廊使用单位提供日常管理服务,还能减少政府财政压力。同时,有偿使用模式更能引起使用方和维护方的重视,使用方因为自己有偿使用而加强对品质的要求;管理方因收取了费用而需要提升自己的服务品质,定期维修、科学管理。对双方都有极佳的促进作用,对城市地下管廊而言也是使用效率最大化的表现。但是,费用如何收取、收取多少的问题不容马虎。2015年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已联合发文明确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定价应交给市场机制来协调。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加强此方面的统一立法,规范各部门行为,以免出现收费乱象。[2]
2.1综合管廊施工工法分类研究
2.1.1 明挖现浇施工法
明挖现浇法的特点是工期短、效率高,普遍适用于新城区的建设。但是该方法在使用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全线排水,并且会严重损坏路面。因此,使用该方法需谨慎。但在我国目前新城区的建设中,该方法的使用频率依旧最高。
2.1.2明挖预制拼装法
明挖预制拼装法是一种较为先进的施工技法啊,目前广泛出现在欧美发达国家。该技法的主要特点是施工规模大,需要施工现场有起重机以及有强大运载能力的垃圾运输处理能力。自然,这种技法所需要的技术含量较高,成本较大,目前在我国的推广范围不可一次性扩大。
2.1.3浅埋暗挖法
浅埋暗挖法施工所要求的机械化程度比较低,对地下管线影响较小,整体而言是在表层做浅处理,破坏性小。其综合管廊的断面可以做成不同形状,比如圆形、矩形或者马蹄形,且不同断面间的衔接可以自如转换。总之,适应性强、环境破坏力小、噪音污染少,是比较环保的施工方式。但是缺陷在于工程难度大、花费大、工期较长。
2.1.4盾构法
盾构法的自动化程度相对来说比较高,施工所需工期短,受到气候的影响比较小,可控性强,一次成洞并且开挖时可控制地面沉降。与城市交通的配合力强,不会过多影响城市正常运行节奏,且总体造价比较合理,适合在繁华市区施工。[3]
2.1.5顶管法
顶管施工一般采用边顶进边开挖的方式,总体来说施工规模小,工序少,工程所需时间短。但是此项方法在国外的应用较多,国内正在逐渐引入这种方法进行施工。
2.1.6预衬砌法
预切槽法目前在国外应用更广泛,在国外的操作技术和应用水平也更加完善。事实证明机械预切槽工法很有效,能较好控制地层变形,适用于浅层道路施工和既有建筑物施工。
2.2软弱地层区的施工技艺
综合管廊是地下线性结构,施工过程中的沉降可能造成线性坡度改变,这对重力管线会有影响; 另外,还可能发生结构接头或伸缩缝位置错位的情况。因此,对于可能产生较大沉降的软弱地层区应采取特别的结构处理措施进行防范。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目前出现的问题需要加大整改力度,探索更好的管理模式。同时,施工技艺层面的不同种方法的价格不同,对环境的要求和适应度略有差异,国内现有技艺操作水平也有差异,应该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考量和选择。
[1]谭忠盛,陈雪莹,王秀英,黄明利.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模式及关键技术[J]. 隧道建设,2016,(10):1177-1189.
[2]周亮.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安全监测系统建设关键技术研究[J]. 现代测绘,2016,(06):39-41.
[3]刘光勇. ppp模式下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分析[J]. 城乡建设,2016,(04):31-33.
高金萍,性别;女,出生年月;1978.10,职称;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道路桥梁,工作单位;大连理工大学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工作年限;工作15年,毕业院校;毕业于同济大学土木工程专业。
G322
B
1007-6344(2017)03-028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