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渝
[摘 要]本文主要对技术未来学派中与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的地位获得相关的理论中阿尔文·托夫勒“第三次浪潮理论”、约翰·奈斯比特“信息社会”理论、曼纽尔·卡斯特“网络社会”理论、劳伦斯·莱斯格“代码规则”理论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发现技术未来学派整体倾向于乐观主义和技术决定主义,认为互联网信息技术能够最大限度的解决一切问题,促进人类社会的发展和价值实现,深刻了传统的地位获得机制。
[关键词]互联网信息技术;技术未来学派;地位获得;技术与颠覆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22.063
[中图分类号]G633.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22-00-04
1 阿尔文·托夫勒“第三次浪潮” 理论中的地位获得观
阿尔文·托夫勒(Alvin Toffler),未来学家、社会思想学家。其“第三次浪潮”理论提出了一系列新技术与社会发展的思想和预测及系列管理新技术变革中社会权利、财富获得、社会结构、个人与社会关系等观点。其关于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地位获得的内容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
1.1 互联网信息技术改变地位获得的机制
在信息社会,知识就是变革,知识的加速获取为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能量,一切都在变革。托夫勒认为,信息时代知识能够替代其他资源,替代原材料、能源,成为社会资源的最终替代物,它还能够节省时间。计算机和先进知识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把生产力从城市解放出去,进一步节约了能源和运输的费用,最终计算机化的设备能够替代人的劳动。目前,整个社会正在经历劳动场所的力量转移,一种新型的拥有自主权雇员出现了,他们的生产资料就是所有的知识。托夫勒认为,新的财富创造体系要求有一支沉浸在符号中的劳动大军。工业文明逐渐丧失其主导地位,信息的力量在地球上崛起,新兴产业和新兴的技术人群将会出现。在知识经济时代,最重要的政治问题已经不是财富的分配,而是信息和信息传播手段的分配。社会公正和自由都取决于教育、信息技术和自由意志的表达。日常知识越来越抽象,常规学科正在分解。依赖计算机的帮助,同样的数据或者信息现在已经可以容易地用完全不同的方法加以整合和分割,让信息利用者能从不同角度对知识单元进行综合,从而实现权力的分配、生产以及获得。具体而言,互联网信息技术改变了以权力分配而实现地位获得的机制,使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地位获得更多的依靠知识和技术的增加等非制度性因素。
1.2 知识和技术提升了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的地位层次
该理论认为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和从事研究的科学家、金融分析家等处在脑力工作光谱的最高端,尽管他们的作用不同,但是他们工作都具有抽象性质,是围绕信息来进行工作,他们的工作完全是符号性的。现代社会各色脑力工作底端的纯体力工作正在逐渐消失,经济实体中体力工作数量的建设,“无产阶级”成了少数派,取而代之的是“知识阶级”,也就是说超符号化经济的展现,让无产阶级变成了知识阶级,使其地位得到了较高的提升。
1.3 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地位竞争和流动激烈程度极高
技术不是社会变化的唯一动力源泉,但是技术却无可争议地成为加速推进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技术人员的流动性更大。该理论认为,计算机已经触发了一系列设计人的新观念的诞生,人是更大系统的一个能进行相互作用的部分。计算机带着惊人的力量横空出世,以令人震惊的速度,对数量大得惊人又全然不同的各种资料进行分析和传输工作,它已经成为推动知识获取过程加速前进的最新的、主要的力量。加速的知识获取过程,为巨大的技术引擎提供着燃料,这意味着一切变化在加速。20世纪70年代至今,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创新和进化,使整个中等文化水平和中等富裕程度的阶层,尤其是互联网信息技术领域的科学家和工程师、具有高度文化的专业人员和技术人员、职员和管理人员职业竞争和流动极高。在美国,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所学的知识在短期内会被信息的技术所更新和替代,其职业地位也会受到严重的冲击。
综上所述,阿尔文·托夫勒“第三次浪潮”理论中关于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地位获得的地位观有以下3个特征。
(1)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地位获得的基础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地位获得的不再是完全依靠政治生活的权力,而是来自于信息和知识的传播和分配。因此,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的地位获得更多的依赖于依靠个体努力获得等非制度性因素,不断增加自身的知识和技术水平,实现更大的价值,获得了更高的地位。
(2)由于技术和信息是信息社会发展的动力,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成为了信息技术创新和的管理主体。不仅提升了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地位,而且使其地位的威望达到了空前的高度,且获得了持续性的提升动力。
(3)互联网信息技术极大地增强了地位淘汰性。由于技术的创新和高速发展,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所学的知识和技能会被新技术所迅速淘汰。其地位获得的竞争程度极为激烈。他们需要不断地努力和奋斗,获得较高的专业技术,获得较高的地位,并保持地位的稳定性。
2 约翰·奈斯比特“信息社会”理论的地位获得观
约翰·奈斯比特,美国人,20世纪美国著名的未来学家,凭借《大趋势》和《亚洲大趋势》奠定了其未来学家的地位。他提出的“信息社会”理论,对知识经济社会持乐观的态度和技术决定论的倾向,成功预测了互联网的兴起和普及,同时还预测了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出现以及一系列。其理论中关于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地位获得内容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
2.1 互聯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的阶层规模增大,地位获得的层次也越来越高
全球从工业社会过渡到信息社会,信息是最重要的资源,知识价值论会取代劳动价值论,信息经济将会成为实体经济。在约翰·奈斯比特看来,在信息社会中信息是最重要的战略资源,可以成为人们手中权力的来源。知识与其他力量不一样,知识可以被创造,同时也可以被毁掉,知识的整体价值往往大于各部分之和。可以说,知识生产力已成为生产力、竞争力和经济成就中的关键性因素。知识产业也成为了最主要的产业,这个产业向经济提供生产所需要的生产资源。这直接导致了拥有信息技术和知识的互联网信息专业人员数量激增,其地位也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逐渐提高。
2.2 信息和技术的获得成为了地位分层的重要指标
该理论认为,信息经济并不是虚拟的,它是实体经济,信息经济发展得越好,工作也就越好,工资也会越高。信息经济产生了数量惊人的报酬丰厚并富有挑战性的工作,但前提是必须掌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技术,否则将无法胜任。在现实中,缺乏信息专业技术的、未受到足够教育的人在信息社会只能拿到与自己经济价值相适应的低廉的工资。也就说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的地位获得和分层主要是依靠获得信息和技术。
2.3 信息技术较大缓解了性别分割制度的不平等性对地位产生的影响
该理论区别其他理论地位获得观的最大的贡献在于发现了互联网信息技术缓解了性别分割制度的不平等。该理论认为,信息社会中个人价值受到了加倍的重视,特别是女性价值逐渐跨越了性别分割制度得到了充分的实现,其地位获得也相对较高,难度也相对降低。由于信息经济把社会的重心转移到了个人身上,互联网信息技术提升了个人力量和价值,削弱了政府、资本等制度性力量。女性的价值获得了相对公平的认可和实现。一方面,信息时代提供了数以百万计的新的工作岗位,其中三分之二由妇女承担。劳动大军中妇女仅占少数的时代已经不复存在了,没有子女的妇女出去工作的愿望比男人更加强烈。另一方面,女性的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革,在互联网信息技术领域中,妇女资历更深,见识更广,人数更多,拥有更大的发言权和话语权,甚至升到最高领导岗位。该理论认为,随着21世纪的到来,人们将会有这个认识:作为企业领导人,女性同男性一样能干,女性终将跻身于她们以往不能涉足的领导层,获得更高的地位。
2.4 信息技术有助于不发达地区专业人员的价值实现和地位获得
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传播和人才交流,互联网信息技术促进亚洲等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和大众教育水平地提高,缩小了地区之间的经济、文化、技术差距 。由于信息的传播速度将会越来越快,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大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地域、文化、种族等制度性因素越来越难以阻止知识和信息的快速传播。互联网信息技术为不仅为自身,而且为社会大众开启了通向信息、技术、观念和知识的大门。全世界的人们都可以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构成的平台获得信息、技术、教育等各种资源,这极大地改善了教育基础设施和分配不均,促进了社会的相对公平发展。同时,伴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个体的互联网信息技术越来越多,拥有的知识越来越丰富,地位获得越来越能够通过个人努力和奋斗等非制度性因素实现,使其更易于接受新的观念和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技术规制”,更能够促进地区的技术创新和价值的实现,提升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创新的外部环境。
综上所述,约翰·奈斯比特“信息社会”理论的地位获得观中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地位获得有以下3个特点。
(1)随着信息经济地发展,互联网信息专业人员获得的工作机会和职业薪酬越来越多,并且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的规模会随着行业的发展不断扩大,其地位获得了持续性的动力。
(2)知识和信息不仅成为主要的生产力和推动互联网信息技术创新以及社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而且成为了个体价值实现和地位获得的关键性要素。拥有信息和知识人即拥有权力和地位。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掌握了信息技术等生产资料,其地位和声望相比工业社会有了极大提高。
(3)互联网信息技术缓解了现实社会的不平等。一方面,互联网信息技術减少了性别分割制度的不平等。信息社会中职业需求具有“重脑力、轻体力”特征,极大的促进了降低了传统行业对女性的排斥,女性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的地位得到了不断提高;另一方面,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创新和大规模扩散减小了区域分割制度的不平等的影响,促进信息社会的向更为公平的方向发展和人类社会的共同进步。
3 曼纽尔·卡斯特“网络社会”理论的地位获得观
曼纽尔·卡斯特,未来学家、信息社会学家。他通过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等领域的大量数据和材料的分析,提炼出了“网络社会”理论,揭示了现代社会在很大程度上被互联网信息技术构成的网络和信息所渗透,并提出网络将深刻影响着人类社会结构。卡斯特的“网络社会”理论带有技术决定论倾向。其主要观点认为:互联网信息技术塑造的网络带来了新的社会形态,构建了新的社会时空,互联网行业形成的特有的技术精英的文化,能够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重塑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卡斯特的“网络社会”理论中关于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地位获得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是网络社会构成新社会时空,互联网信息技术正在改变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范畴即时间和空间,并向地位获得的根本基础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提出革命性地挑战。该理论认为,生产力与经验之间关系的改变充满着生活、时空等物质基础的转化,信息时代的流动空间控制了人们的文化空间。借由科技淘汰了传统工业社会的时间逻辑,技术将时间压缩为一个微小的随机的一瞬间,因而社会的发展趋势是隔断与传统社会的连接。这种趋势使得传统的社会关系变成了空壳,并且发展成为一种虚拟的文化。同时,互联网信息技术构建的网络能够通过改变时空的物质基础来构建一个新的流动的空间。网络社会就是围绕着这种流动的空间建立起来的,资本的流动、信息的流动、影像声音的流动,这一切流动支配了经济、政治生活的过程,网络会支持和促进这些信息流动,并让这些流动在时间中结合。流动空间的出现,标志着传统以时空区域为基础的社会文化的瓦解,网络社会拥有自身的社会组织特性。因此,在网络社会中的时间与大部分古典社会理论认为的时间所支配了空间存在极大的差异。人们不再有一个承担确切社会责任的权力中心,原有的政治结构变得松散。这就意味政治、经济、教育等一系列的制度性因素的作用开始减弱。但是该理论认为,在制度性影响因素中,城市等级制度和工作组织制度作为结构性的因素的其影响却得到了加强。一方面是由于城市成为了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源地和中心地,城市制度的作用并没有减弱,而是得到了加强。但由于城市之间结构的分层差异,直接导致了城市等级越高的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的价值实现和地位获得越高;另一方面,劳动被高价值的“信息主义”生产的新方式所改变,即将劳工分隔在一个多变的网络结构中进行新的组织逻辑,其与国家地理位置,或传统的竞争公司,或标准工作周的“时钟”所限制的工作形成对比。对于许多信息劳动来说,信息主义的结果就是社会结构解构以及高度开放性和竞争性,而使许多生活领域变得不稳定;即使是弹性工作时间和兼职工作,也不断地要求再培训和重新整合进新的劳动结构之中
二是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处于信息社会的核心位置,地位获得拥有无可比拟的优势。信息社会中信息和技术将变成了劳动过程和劳动分配的关键部分。对于大多数信息自由主义者而言,“信息社会”是由技术来驱动,依赖技术精英领导方式来分配生产权力,这些都导致现行的社会关系出现了不稳定。但是在不稳定的状态中传统的、坚实的社会结构则出现了被结构的解构,大量压制住的向上流动机会出现在技术专业人员面前。不言而喻,作为“信息前哨”人员——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更容易把握住信息的机会获得较高的地位和向上流动机会。
三是互联网信息技术“技术规制”深刻影响地位获得。在该理论认为,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的地位获得和实现是启蒙运动和科技理性地延续和实践。其地位获得源自于对技术的进步和互联网信息技术人员所创造的互联网信息技术文化及其特有的专业技术资本。他们通过编辑软件和推广软件使用,不断去实践互联网信息技术文化,推动自由和技术的意识形态的传播,最大限度的获得社会的认可和承认。通过这种传播不断推动科学和技术的进步,促进社会和个体对科学和技术以及技术人认可和信仰,促进信息社会的整体进程。
综上所述,卡斯特“网络社会”理论的地位获得观具有以下4个特征。
(1)由于互联网信息技术是信息社会的关键因素,互联网信息专业人员处于信息社会的核心位置,对社会财富生产和分配具有较强的权力,其价值实现和地位获得拥有无可比拟的优势。
(2)互联网信息技术改变了时空的物质基础,使信息社会的社会关系结构发生了较大地变迁。互联网信息技术造就了流动的社会,原有的传统意义上的时空区域的权力控制变得脆弱,未来的社会关系结构的变化变得难以把握。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的地位环境充满了竞争性和流动性。
(3)互联网信息技术改变了传统制度性因素的影响。以往地位获得主要依靠权力、军事、家庭继承等制度性因素的影响,但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对社会的影响,政治、经济、教育等制度性因素的对地位获得的影响逐渐弱化,而与“时间和空间”高度相关的新型制度性因素——城市等级制度和工作组织制度的影响逐渐增强。
(4)互联网信息技术精英构造了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技术规制”。不仅深刻影响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地位的获得,而且对互联网信息技术创新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
4 劳伦斯·莱斯格“代码规则”理论的地位获得观
劳伦斯·莱斯格(Lawrence Lessig),法律学者、政治人物、社会活动人物。他是知识共享协会创办人之一,提倡网络开放、知识共享,要求政府和行业减少版权、商标及无线广播的法律限制。其“代码规制”理论主要集中在《思想的未来》和《代码2.0:塑造网络空间的法律》两本著作中,对互联网的影响以及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的历史定位和价值观产生了深远影响。该理论中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地位获得观内容如下3个方面。
4.1 信息技术“技术规制”深刻影响专业人员地位获得
在该理论看来,“互联网是一个充满了自由的新社会,网络社会规制者就是代码,即塑造网络空间的各种软件和硬件。”现实生活中,社会运行的机制是通过宪法、法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来规制,而网络社会中“代码”就是法律。在他看来,网络社会中的代码不是被发现出来的,而是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通过技术、思考、价值理念等制造出来的。代码不仅为自由或自由意志的理想呈现出最大的希望,也为其带来了最大的威胁。作为网络社的规制的制定者——互联網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的地位是举足轻重的。他们通过编码建筑,或筑构,或编制这网络空间,使之最大限度的保护网络社会最接近的原本的“自由开放”价值理念。不管外界如何去规制网络,网络在自由、开放、共享、协作等方面的本质属性从未变过。因此,该理论认为,“在信息技术的帮下,资本主义可以能够终结一切不公正,并创造出一个人人都能像企业家那样自由地实现人生价值的世界。”正如汤姆·斯坦纳特—斯雷尔克德(Tom Steineert-Threlkeld)所说:互联网天生抵制几乎所有形式的规制的能力。可以说第一代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在设计之初,就将其价值理念根植在互联网之中,也就奠定了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在信息社会中的地位获得绝对优势和制定规制的能力。
4.2 信息技术专业人员地位获得受非制度性因素的深刻影响
不同的网络空间支持不同的梦想。由于受到资本和商品化的影响,不同的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编辑出来的网络空间也是不同的或者说。代码“决定了什么样的人可以接入什么样的网络实体……不同的网络规制着不同的人。”这些不同的程序如何规制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完全取决于做出的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的选择。更有甚者,一组网络空间的代码即将被创造出来。这组代码将决定网络空间的自由与规制的程度。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由谁来创造?基于何种价值理念创造?说到底,都是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颁布”。就如同美国西海岸代码和东海岸代码就具有不同的规制属性。由于西海岸代码崇尚自由,开放,其继承了第一代互联网代码精神。因此,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创新和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群体主要集中在了开放的西海岸地区。可以看到,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群体中既有自由意志的捍卫者,也有反对者。同时,政府和商业也在通过传统力量即用财富不断规制“自由意志”的捍卫者,以期待达成他们的目标。
4.3 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的地位获得受制度性因素的深刻影响
正如劳伦斯·莱斯格所说,当编写软件的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独立于可以有效控制任何机构时,东海岸代码控制西海岸的代码的办法就十分有限。该理论进一步指出,当西海岸的代码成为商品时,东海岸的权力控制就会大大增加。因为商务实体是能够被控制的。正如西方俗语所言:如果你和魔鬼做交易,出卖灵魂,那么,你将会得到某种有价值的东西。一个没有地位的程序员通过技术、思考、价值编码软件,能够通过商务出卖自由软件获得财富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作为交换,权力对自由代码的控制,将支付出昂贵的财富,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往往通过类似的方式获得了大量的财富。因此,在劳伦斯·莱斯格的“代码规制”理论看来,互联网信息技术构建的网络正由一个自由论者的乌托邦变为一个被商业利益控制的处所。部分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正在出卖自由与开放精神获取财富和地位。如果任其发展,互联网信息技术将变为一个完美的控制工具。不仅是受控于政府,更主要是受控于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因此,该理论认为在网络空间中,由政府与商业共同塑造的“无形之手”正在建造一种与网络空间诞生时完全相反的构架。可以看到,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的地位获得深受政治和资本的影响。
综上所述,劳伦斯·莱斯格“代码规则”理论中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的地位获得具体以下4个特点。
(1)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技术规制”不仅是自由意志精神的继承和守护者,对资本、政治等传统性规制具有排斥性,更对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地位获得有着深刻的影响。
(2)由于历史原因和信息社会特点,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处于社会结构中的核心地位,其价值实现和地位获得拥有无可比拟的优势。
(3)互联信息技术专业人员专业技术地位是地位获得的重要影响因素。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可以通过技术、软件等知识产权转让迅速实现技术、个体和社会价值,获得较大的财富和较高的声望以及较高的地位。
(4)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地位受到了个人努力程度、价值观等非制度性因素和资本、政治等制度性因素的深刻影响。
5 技術未来学派的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地位获得观简要评价
技术未来学派对互联网信息技术持乐观的态度。他们的认识,颠覆了之前学者对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批判和反思态度。他们认为,互联网信息技术不断重塑着传统社会中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意识形态等方面。在这个以信息为基础的社会中,技术以及技术人是社会规则的改变者、塑造者、立法者。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通过技术的使用和创新,获得了巨大的技术、财富、声望、权力等,且拥有无可比拟的地位获得优势和机遇。他们主张现代社会从工业时代已经步入了信息时代,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为社会带来了积极的变革。托夫勒提出了知识是重要的生产力,也是最重要的资源,知识和技术的发展改变了社会结构和权力分配规制。互联网信息技术是推动信息社会高速发展的重要动力,一切都在变革。因此,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是具有战略意义的阶层,他们的社会地位和威望极高。奈斯比特认为,在信息时代知识价值已经取代了劳动价值,信息经济同样也是实体经济,信息技术的发展对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的需求就越多,待遇也越好,个人价值得到了重视,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的经济地位、社会地位都会提高。卡斯特的网络社会理论认为,信息技术成为劳动过程的关键因素,技术精英人员通过技术力量掌握和分配生产权力,这表明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可以通过技术掌握世界,主导世界,获得财富,这样造成互联网行业内人员流动性大,未来的社会关系结构将会变幻莫测。作为21世纪哲学社会科学的互联网问题研究领军人物劳伦斯·莱斯格也持同样的观点,他认为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通过软件来改变了人类与人类社会的规则,极大地改变了社会关系。在信息社会中,传统社会文化的力量不会消失但将被削弱甚至重塑,互联网信息技术专业人员通过技术规定了社会规制。因此,其地位也处于社会结构的核心,能够迅速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因此,可以用“颠覆与乐观”两个核心词汇来概括他们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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