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牙秦
1
大学快毕业时,班里的同学一起吃了顿饭。
吵吵闹闹。
有男生眼睛骨碌碌转个不停,四面看着哪个颇有姿色的女同学是不是满腔心事地独自饮酒。有女生叽叽喳喳,嬉笑玩闹地将身边的人和胡诌来的名字扯在一起。
班长站起来,鼓动着大家碰了杯,然后开启了新的话题。
还记得当初为什么选择Z大吗?
有人吵吵着说,父母不让出省,而Z大是省内最好的大学。有人怏怏不快地回答,因为没考到心仪的学校就胡乱地选了一个还凑合的。有个小个子女生红着脸站起来说,因为是和喜欢的人的约定……
到了宋央,她歪着头,笑了,她说,因为喜欢啊。
2
喜欢什么呢?
宋央也问过自己这个问题。
能喜欢什么啊?这里距离自己的家要十几个小时火车的车程,要好的朋友同学都留在离家很近的学校,她大一刚来的时候,还因为水土不服上吐下泻了好几天,几乎将胆汁都给吐尽了。
宿舍是八人间,房间又窄又小,只留了小小的窗,暗得白天夜晚都要开着灯。
夏季燥热多雨,宿舍只有两个摇头扇在头顶有气无力地嗡嗡着,半夜里不是被热醒就是被蚊子给叮醒,晾的衣服总也不会干,刷了鞋子放在楼顶,出门的时候还是艳阳天,回来便能看到鞋子里面灌了满满的雨水。
难得出去逛一逛,从公交车上下来,就发现包包被划了很长的口子,钱包身份证银行卡手机都被偷光。
初识三个月,这个城市把它积攒的所有恶意给了宋央。
被盗得一干二净的宋央站在深秋的街头,借了好心女生的手机,拨打了她唯一知道的号码。
乔枫赶来时,宋央已经抿掉所有脆弱的眼泪。
她跟在乔枫后面,看着乔枫帅气的后脑勺,却始终不敢靠太近,到了十字路口,乔枫回头看她,招呼她走快一些,然后开口同她讲话。
你也在这里念大学啊?
都三个月了,怎么不早些联系我,我还以为我们同乡的只有我一个人?
今天有点凉,你冷不冷?
宋央点头,微笑,摇头,这一连串的动作便是对他的回应了。
忽然,乔枫又开口,话说,你为什么千里迢迢来这里念书啊?
因为喜欢。
乔枫耸耸肩笑笑,喜欢什么啊?难不成喜欢夏天多雨,秋冬雾霾,干燥蚊虫,还是喜欢这个离家千里的二三线小城市,连个地铁都没有的原生态?
宋央说,是啊。
她盯上了乔枫的眼睛,微微扬起嘴角。就是喜欢啊,单单因为这里有一个你,无可比拟。
3
那时候,乔枫跟网恋两年的女朋友分手,理由是性格不合。
那个比乔枫大两岁的女生,宋央见过,在乌央乌央的人群里,她笑着挎着乔枫的胳膊,眼角明媚了整个秋天。
宋央静静地站在人群对面,看着他们越走越远,然后也笑了。
她想,这样就挺好。
在这个让人孤独的陌生城市里,毕竟有一个能让她在熙熙攘攘的街头一眼就能看到的人,像是因为那挂在天边的一颗遥远的星,整个夜晚都能变得迷人。
后来,乔枫跟那个女生分手,宋央也是知道的。
夜里,她习惯性地翻他的动态,发现他的个性签名改了。
高考填志愿期间他换了,有缘千里来相会。
现如今变作我他娘就是个臭傻子。
宋央数了数,变成九个字,想着,这人发个签名也不知道前后照应一下。后来,她又没来由地难过起来。
她想,他哪能是傻子呢,明明是个香饽饽啊,香饽饽被很多女生喜欢,她挤破头都到不了他跟前。
4
乔枫陪她回来的路上,给她买了杯奶茶。
红豆的,热腾腾的。
她接过奶茶,急急地吸了一口,烫到舌尖,又呛到嗓子,弯腰咳嗽了好一阵,然后就把奶茶一路捧着,涼透了也带着,带回宿舍,放了好久,臭成了积攒十年的洗脚水,她才恋恋不舍地把奶茶给倒了,把纸杯子刷了刷,剜了点土,养了株绿色植物。
植物出人意料很顽强,冬天下第一场雪的时候,根扎破了杯底,她拿起来杯子玩耍的时候,哗啦啦地掉了她满脸泥块。
舍友回来,夸赞她,知道用泥膜了,还挺有创意,能往上面再插棵草。
她洗了脸,怏怏不快很久。
那天,香饽饽和同院的漂亮女生交往,请她吃面,回来的时候经过奶茶店,没有再给她买一杯红豆奶茶。
5
宋央长得也不错,虽然没谈过恋爱,但好歹也是被人一路追到大的,她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地过了十七年,都没让谁追到,到了最紧张的高三,忽然掉了链子。
因为学校的元旦晚会,有个人,唱了一首歌,唱的歌好听且不说,最重要的是,那人好死不活地唱了歌之后,还带了个飞吻。
宋央坐在最中间,觉得那个飞吻落在了自己的脸颊,虎躯一震,自知晚节不保。
她平日话不多,那日也巴巴地找唱歌的男生讲话,结结巴巴地告诉他,自己叫宋央,三七班,学习挺不错。
她后来才知道,她原以为自己去巴巴说句话已经够花痴了,可偏偏还有一群女生,打听到了他的联系方式,同他白天黑夜地聊着天。
再次见他,是她背着爸妈去了某场演唱会,拿着荧光棒摇得不亦乐乎,忽然便从人群中看到他,他小声和着唱歌,唱到一句末,忽然回头,也瞧见了她,略停顿了一下,笑着叫了她的名字,哦,宋央。
她喜滋滋地想,宋央这个名字真好听。
全天下也只有乔枫能配得上了。
毕竟他会降龙十八掌啊。
6
平生做的第一件忤逆家长的事,是报考。
她听说他为了女朋友去Z市,却还是想要同他在一个城市,便也死乞白赖地报了Z大。
没想到大学那么大,他和她总是隔着像是高山大海一样的距离,她只能站在原地看他一次又一次走远。
宋央和乔枫总是一起回家。
坐十几个小时的火车总是最快活的时光。
宋央并不讲什么话,乔枫也总是低头抠手机,宋央觉得,那样就已经很好了。
就像闹铃响了,你知道你要起了,可还是想要赖上五分钟的热被窝,那五分钟的热被窝是白白捡来的,像是恩赐一样,所以就觉得格外幸福。
偶尔,乔枫会给宋央一些小零食,多买一份饭给她,她便觉得更加幸福起来。
乔枫问她:讲真的哦,你为什么会喜欢Z市?
她便眨巴眼睛问他:那你为什么喜欢呢?
我不喜欢啊。
我喜欢。
喜欢什么?
喜欢坐十几个小时的火车。
她看着乔枫,笑得又傻又天真。
7
毕业的时候,乔枫约她最后一顿饭,两个人吃得都很饱,肚子鼓鼓的,然后压马路。
乔枫说起,这四年里,他最喜欢的就是这条马路,车少,灰尘也少。末了,又转头问宋央,你呢?
宋央没回答,乔枫也没深究,两个人就这样走啊走。
过了一会儿,她先开口:乔枫。
嗯?
你会降龙十八掌吗?
嗯?
你唱歌真好听。
啊?
真可惜你是个香饽饽。
哈?
她说着说着就笑起来了。
乔枫不知道她笑什么,只见她笑得开心,也跟着挠挠头笑起来。
她又开口,乔枫。
嗯?
我最近常常听一首歌。
什么歌?
有句歌词很美。
什么词?
我最喜欢的歌词。
乔枫打趣说:你一直是谜一样的女子,她听了哈哈大笑,笑了一会儿,然后又问乔枫:找好工作了?留在Z市?乔枫说:是,不走了,就这样,想定下来了,生活和感情都是。
宋央点点头:这四年,谢谢你啊。乔枫问:谢什么?
她说:谢谢你请我吃饭。他点点头,略微想了一下,确实请你吃了不少饭。
她又说:谢谢你请我吃饭,我很开心,这四年来都是。乔枫笑笑说:被请吃饭确实是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宋央又说:除了吃饭,还有陪我一起坐火车,一起去游乐场,一起去图书馆占座。
乔枫说:整这么伤感干啥?
宋央說:因为离别来得一样突然,我走了,今晚就走,想去哪去哪,不会再来Z市了,你得再唱首歌给我听。
乔枫问:唱什么?
宋央说:唱我最喜欢的那首歌,唱我最喜欢的那句歌词。
那是什么?
在所有人事已非的景色里,我最喜欢你。在所有不被想起的快乐里,我最喜欢你。
那是什么?我没听过啊。
我最喜欢你。
我还没唱呢,你上哪?
我最喜欢你,我最喜欢你,我最喜欢你!
宋央一边跑一边哭,一边哭一边叫唤,声音大得像是在骂街。
8
谁还没有一个喜欢的人呢?
把他仔仔细细滴水不漏地藏在心事里,藏在晦涩的歌词里,藏在一同吃过的饭里一起走过的路里,藏在那十几个小时颠簸的归乡路程里。
我说离别要哭,你却不懂哭什么。
只是因为啊,你说的离别还会再见,而我说的离别是即便有再见,我也不会再要你唱歌给我听,不会再问你会不会降龙十八掌,不会再……再……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