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福建农业发展产业化的若干研究

2017-04-06 07:56
福建质量管理 2017年14期
关键词:龙头企业产业化福建省

(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北京 100000)

关于促进福建农业发展产业化的若干研究

李旭光

(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北京100000)

我国农业发展长期以来的农业经济结构多以小农经济为主要表现形式,其封闭、自足、分散的弊端使得农业个体经济发展速度缓慢,专业化程度不高,农产品抗风险能力弱,“靠天吃饭”依然成为多数小户农业个体经济发展中的不可控因素。虽然我国农业发展已经由全面提升到了拓展提升阶段,农业科技水平及农机农资的使用也日益广泛,但是,其广大农村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即促进农业经济发展产业化,仍然需要努力去实现。本文就从该战略的长远意义着手,在明确该战略重要性的基础上呈现福建区域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现状,并结合当下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福建农业;农业产业化;农村经济

一、农业发展产业化的战略意义

要想理解农业发展产业化的含义,首先要从农业经营的一般流程说起,农业的运营流程离不开“供、产、销”这三个部分,所谓“供”就是生产要素的投入,而生产要素在经济学上则主要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主要为生产资料、生产对象、劳动力,表现在农业方面就是农资农机的投入、土地面积、农民数量及素质水平,这些主要就是影响农业“供”方面的因素。有了这些生产要素的供给农产品的生产才能顺利进行,而生产的过程就是物化劳动的过程,“产”可以被视为农业生产本身的过程。最后的“销”则是指农产品的运输、加工、储存和销售,它是关于将已经产出的农产品原材料利用加工手段并通过储存在适当的时机运输出去销售的过程。以往的农村经济供产销多以户为单位,无论是在供产销哪个方面都存在着劣势。

为了解决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效率低下及抗风险能力弱的问题,也是出于对如今贫困地区扶贫政策的呼应,长远看来实现农业发展产业化便有了更为深远的意义,它不但可以使的农业生产流程前期的“供”有了更多农资农机的投入,还可以由于规模效益经济的影响降低大量使用生产要素的成本,与此同时也能够刺激农资农机店农户经营者的收入,改善农民单一脆弱的收入链条,通过使用各种新型化肥,结合收割机、垄土机、播种机等现代耕作机器以及整体化土地使用权,可以为农产品大丰收提供必要物质保障。在“产”方面,产业化经营可以有效克服“靠天吃饭”的传统,兴建灌溉设备,实现浇水灌溉的自动化专业化,这些都是农户个体分散资本所无力承办的。至于“销”方面,由于生产的专业化,为发展订单农业和特色农产品销售链提供了可能,无论是运输、储存还是定位市场需求,农产品产业化经营等有着更多的优势,也能为农户带来更多的收入。由此看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在以后较长的时间段里对于改善农村收入水平、稳固国民经济之根本、实现贫困地区脱贫有着深远影响。

二、福建省的农业产业化现状

改革开放以后,福建省农业产业化得到较快发展,全省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从1984家发展到2006年底的6858个;固定资产从134.3亿元发展到398.7亿元;销售收入从397.4亿元发展到1224.3亿元,年均增长23.9%。与此同时,2000年省财政拨款了1000万元专项贷款贴息,金融部门发放贷款6.12亿元,重点支持60多家省级龙头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扩大再生产。市、县级别也各自确定的龙头企业多达1500多家,并对其进行重点扶持。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从130家增加到150家,调整后的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规模更大、实力更强,平均销售收入2.60亿元、固定资产9611万元、上缴税金412万元、带动农户1.3万户,农业产业化经营正逐步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由点状发展向优势产业和优势产业带集聚,由劳动密集型为主向精深加工延伸,由单一组织模式向多元化组织类型演进。目前的福建省农业产业化发展成就主要体现为龙头企业规模及数量的扩大、农产品生产体系流程化专业化、打造品牌农产品产业链、供需市场结合更加紧密贴切。

除了以上这些客观数据对福建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现状的显示外,其产业化经营模式也应该予以关注。农业发展产业化是一个动态过程,随着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福建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模式也随之不断发生创新。在众多模式中,最主要的经营模式是公司和农户的结合以及专业市场和农户的结合,其中,最为普遍的则是龙头企业带动型的第一种模式,在具体的实践中,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参与竞争,引导农民生产适销对路的农产品,促进农业技术推广与应用等方面发挥着日益显著的作用。现在就以福建省较为成功的农业产业化龙头经营组织形式中的“超大”模式为例进行探讨。

超大模式是由总部设在福州的超大集团开创的,主要经营五大板块业务,即超大生物有机肥、超大植物生长剂、超大波尔山羊、超大现代农业和超大生物农药。超大集团具体采用的经营模式主要结合了公司、基地及农户三大要素,这种模式相对于原有的公司加农户模式有了新的创新,原有模式一般是保持农民土地使用权不变的情况,由公司提供农资农机,让农民负责耕种,公司保价包销农产品,其主要特色在于定单农业。这种经营模式显然更适合现代农业发展,它更有利于打破分散型家庭农业,有利于减少政府和农民个人的投资局限性,增强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防御建设、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等等。这种超大集团最独特、最富创新的运行机制体现着福建省农业产业化当前发展的现状。

三、福建农业产业化当前问题及对策

虽然福建省当前农业发展过程已经呈现产业化发展趋势,但是其自身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众多缺陷,其中表现最为明显的就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方面上的不完善,从而使得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农户的分散经营导致其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这与农户的市场意识淡泊以及长时间的小农意识根深蒂固有关。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户只有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整体来参与农业产业化,才能提高农户的市场地位。另外,福建省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机制仍旧存在不完善、不规范的问题,其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形式,大多是“公司+农户”的形式,不少的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合同大多数是口头协议,没有签订真正的书面合同,再加上其自身的投机主义,即根据合同价格与市场价格的高低来任意选择策略,没有形成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有的企业在农产品滞销时,忽视农民的利益而不愿买,而在农产品紧俏时,有些农民却不按合同约定把农产品卖给企业。

在今后的过程中要想使农业产业化发展速度又好又快,其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规范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解决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利益矛盾,强化合同管理,双方需在公平公正地位平等的基础上签订合法合同。另一方面,出于龙头企业的利益考虑,要建立风险金制度。价格是农户与龙头企业的主要利益纽带,适当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对于保护农民利益有重要作用。但是,龙头企业不能违背经济规律,一味地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以牺牲企业利益来保护农民利益这也不是企业愿意做的。因此,必须以市场供求关系为基本平衡点,确立合理的价格杠杆体系,并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及时地向农民反馈市场信息。在供过于求时,要稳定或适当降低收购价格,指导农民减少生产总量;在供不应求时,则适当提高收购价格,刺激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增加生产总量,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原料,保证市场的有效供给。

[1]晏超军.浅析农村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J].经济视野,2015:57-58.

[2]吴建华.福建省农业发展历程与未来发展研究报告[M].福建:农学会,2013:41-48

[3]陈志强.福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及效率研究[D].福建农林大学,2013

李旭光(1994-),男,汉族,江苏南京人,研究生,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区域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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