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
住建部印发《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强调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发展量质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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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住建部印发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规划》编制背景、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等作了说明和规定。
《规划》指出,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是落实国家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的客观要求,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的重要体现,是推进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手段,是创新驱动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的着力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内容,对于建设节能低碳、绿色生态、集约高效的建筑用能体系,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规划》指出,“十二五”时期,我国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事业取得重大进展,建筑节能标准不断提高,绿色建筑呈现跨越式发展态势,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在严寒及寒冷地区全面展开,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节能改造在重点城市及学校、医院等领域稳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进一步扩大,圆满完成了国务院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一是建筑节能标准稳步提高。二是绿色建筑实现跨越式发展。三是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全面推进。四是公共建筑节能力度不断加强。五是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持续扩大。六是农村建筑节能实现突破。七是支撑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规划》强调指出,我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建筑节能标准要求与同等气候条件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偏低,标准执行质量参差不齐;城镇既有建筑中仍有约60%的不节能建筑,能源利用效率低,居住舒适度较差;绿色建筑总量规模偏少,发展不平衡,部分绿色建筑项目实际运行效果达不到预期;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应用形式单一,与建筑一体化程度不高;农村地区建筑节能刚刚起步,推进步伐缓慢;绿色节能建筑材料质量不高,对工程的支撑保障能力不强;主要依靠行政力量约束及财政资金投入推动,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尚不完善。
《规划》确定了我国“十三五”时期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
总体目标是: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提升,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推广比例大幅提高,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有序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逐步扩大,农村建筑节能实现新突破,使我国建筑总体能耗强度持续下降,建筑能源消费结构逐步改善,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高。
具体目标是: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比2015年提升20%,部分地区及建筑门窗等关键部位建筑节能标准达到或接近国际现阶段先进水平。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比重超过50%,绿色建材应用比重超过40%。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5亿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亿平方米,全国城镇既有居住建筑中节能建筑所占比例超过60%。城镇可再生能源替代民用建筑常规能源消耗比重超过6%。经济发达地区及重点发展区域农村建筑节能取得突破,采用节能措施比例超过10%。
《规划》确定了五个方面主要任务,指出:一是加快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及执行质量。加快提高建筑节能标准;严格控制建筑节能标准执行质量。二是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发展量质齐升。实施建筑全领域绿色倍增行动;实施绿色建筑全过程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建筑全产业链绿色供给行动。三是稳步提升既有建筑节能水平。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不断强化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四是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质量。五是积极推进农村建筑节能。积极引导节能绿色农房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建筑用能结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