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戴佳、沧海、张莉、丽霞(山东烟台)
“菜篮子”里的大蛀虫
文_戴佳、沧海、张莉、丽霞(山东烟台)
2016年6月,江苏江南商贸集团(下称“江南集团”)组织员工参观看守所,通过犯人现身说法,强化员工廉洁自律的自觉性;7月10日,该集团又组织员工参观了江苏省常熟市纪委主办的廉政图片展。而之所以对这个单位反复进行廉政教育,是因为这里曾出现一起贪腐大案。
2015年,江南集团下属公司常熟市农副产品交易城(下称“交易城”)原董事长、总经理王勇刚因犯受贿罪、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四罪,涉案金额452万余元,数罪并罚,被判决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该案是常熟市检察院本世纪以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及罪名最多、判刑最重的一个案件。
王勇刚有两重身份:一个是交易城董事长、总经理,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另一个是常熟市梅李农副产品交易市场(下称“交易市场”)总经理,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他手握大小两个“菜篮子”,不但不为市民谋福利,反而把手中权力发挥得“淋漓尽致”,最终成为老百姓身边的一条“大蛀虫”。
政府投资3.6亿元的交易城占地面积8万平方米,商户600余家,年交易额达7亿元,是常熟市规模最大、设施最好、交易能力最强的大型综合性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每日蔬菜、水产、粮油、水果、肉类等商品从这里批发,不少农副产品通过零售商送至千家万户,这里也成为常熟市民的“菜篮子”。
2013年年底,一些常熟市民突然买不到菜了,此时正值交易城摊位重新招投标时期,商户们不积极参加招投标,却在闹罢工,如此一来,导致菜源急缺,菜价飞涨。而这起“罢市风波”缘于王勇刚在负责招投标时期,将好摊位都给了平时与他关系密切的商户,其他商户要么租差摊位,要么从关系商户手中加价转租好摊位。
其实,早在2012年,交易城的种种不正常现象,已进入当地检察部门的视野,期间王勇刚因一起刑事案件引起了检察机关的怀疑。2012年10月,交易城生姜经营户老李因寻衅滋事被移送常熟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让检察人员诧异的是,王勇刚曾多次与公安部门沟通,试图为老李开脱。
王勇刚20多岁开始在政府部门工作,30多岁担任过常熟市商务局党委委员。这样一个人为何会多次为普通商户打招呼?他的奇怪举动引起了检察人员的注意。更让检察官起疑的是,他的家庭财产状况明显与收入不符。经初查,其家庭资产上千万元,住高档别墅,然而王勇刚妻子没有工作,女儿刚参加工作。另外办案人员还发现,王勇刚在一家风投公司前后已投入500万元。
基于这些可疑线索,常熟市检察院决定正面接触他。然而,王勇刚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他把短信、通话往来中关键内容删除后,主动将手机拿给侦查人员看,以示自己的清白。
原是交易城水产经营户的章嵩多次斗殴、赌博,劣迹斑斑,但王勇刚“力排众议”,将其提拔为交易城水产经营部经理,成了一名国企中层干部。检察官找到章嵩,并从其多次斗殴、赌博等劣迹入手,短短几小时内,章嵩就供述了自己为取得水产摊位承包权向王勇刚行贿的事实。据悉,从2009年至2012年,章嵩向王勇刚行贿共2.9万元。
交易城商户王启和岳明是王勇刚另外两位“好兄弟”,每次招投标,他们也都能拿到好位置。办案检察官注意到,章嵩到案后,王勇刚频繁联系王启和岳明。检察官判断,王勇刚为掩盖受贿问题,很可能与王启、岳明建立攻守同盟。果然,一天几个人见面的酒店监控显示,王勇刚和王启的车一前一后开进酒店的停车场,随后,王勇刚下车,手里拎着一个袋子来到王启车里。10分钟后,王勇刚空手下车。王启离开20分钟后,岳明开车来到这个停车场,之前发生的场景再次上演。
事后检察官找到王启、岳明。二人承认,2010年到2013年,他们为能够获得好的摊位,分五次送给王勇刚15.1万元钱。王勇刚在退钱时一再强调,要一口咬定从未给过他钱。
据悉,王勇刚不仅在商铺、摊位上捞取好处,作为交易城“掌权人”,他还在交易城停车场、基础建设工程上面拓展寻租空间。2002年2月至2013年12月,王勇刚48次非法收受20人所送的贿赂款共计114.7万元。其中,王锐为取得交易城停车场的管理承包权,先后4次送给王勇刚“好处费”,并在王勇刚授意下找人围标,标书价格也事先商定好,最后王锐顺利中标,承包权到期后,又不经任何公开程序得以续包。
2013年12月的一天,得知自己被调查后,王勇刚为掩盖犯罪事实,想退还王锐8万元,并在咖啡店内约其商谈退款事宜。然而,贪婪之心早已让王勇刚在面对诱惑时不能自持,在咖啡馆的交谈中,王勇刚不但没提退款的事儿,还让王锐为其咖啡店消费卡内充值2000元,并收下了另外两张1500元的消费卡。
2010年9月和10月,王勇刚的账户先后收到两笔款项共150万元,而打款人则是一名叫张扬的人。据悉,张扬是梅李农贸市场的股权人。这笔资金的往来,涉及王勇刚的另外一个身份:非国家工作人员。
梅李农贸市场是2003年成立的私营企业,由王勇刚等20多名股东共同出资,王勇刚任总经理,其他股东也是国家工作人员。2006年实施的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参与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根据要求,王勇刚等20名股东要将股权转让出去,王勇刚受托全权负责。
王勇刚解释,张扬打给他的150万元钱是正常的股权转让费用,一共是300万元,目前已支付150万元,剩下的150万元一直拖欠着没支付。他说,最近一次见到张扬时,知道他生意失败,就不要张扬支付剩下的150万元,还把欠条撕了。
既然是正常的股权转让费用,他为什么主动放弃剩下的150万元?经调查核实,这300万元是张扬给王勇刚的好处费。根据当时的协议,王勇刚等20名股东提出的转让费是4800万元,但是张扬只想支付3300万元,他知道王勇刚全权负责股权转让事宜,于是找到他,答应另外再给他300万元好处费。最终,张扬低价拿下梅李农贸市场。因做生意需要,张扬没有一次性支付王勇刚好处费,而是作为借款,定期支付利息。而之前只分批支付150万元,还欠着150万元。
办案检察官认为,300万元的股权转让费,是王勇刚利用总经理职务便利为自己谋取的私利。同样以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王勇刚于2004年至2010年间,多次非法收受交易城停车管理承包人沈某、经营户王某、原水产分场承包人章嵩、丁坝菜场经理周某所送的贿赂款共计8.5万元。
王勇刚曾对上级派来的财务科长直言不讳地说:“在这里,我的话就是圣旨,我个人说了算。”这位科长本是公司董事会成员,但却被王勇刚排除在公司董事会议之外。正是因王勇刚的“一言堂”和独断专行,交易市场和交易城的决策权牢牢掌控在他一人手中,以至于滋生了贪污、职务侵占等犯罪行为。
而作为交易城的董事长、总经理,王勇刚实施贪污也是屡屡得手。2011年12月,交易城车辆管理负责人王强经王勇刚同意,在交易城加油IC卡主卡存入5.3万元,此款项存于卡上一直未用,直至2013年1月21日,王强将主卡上的5万元转入自己的加油IC卡。2013年6月,王强向王勇刚请示如何处理之前留存于加油卡上的5万元,王勇刚则指示王强将其中的4万元转成8张5000元的加油卡交由其处理,剩余的1万元作为车贴给予王强。
王强按照王勇刚的指示,随即将4万元转成8张5000元的加油卡交给王勇刚,剩下的1万元留于自己卡上使用。直至案发,王勇刚将其中1张用于自己的汽车加油,1张送给他人,另外6张藏在家中。
此外,2011年12月,交易城在常熟第一百货商店购买了4万元购物卡,由王强将购物卡交与王勇刚。2013年11月,王勇刚将其中6张购物卡,每张1000元,占为己用。
“由于我学习不够,以至于目无党纪国法,没有确立正确的金钱观,在金钱面前丧失了立场和原则,不义之财照取,这怎么会不犯下大罪呢?”王勇刚在悔过书中道出了自己的犯罪原因。
随着王勇刚案的顺利办结,其中也暴露出国有企业监管体系功能的缺失、“一把手”负责人“家长制”管理模式的诟病等问题,交易城上级部门表示,将结合检察建议,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内部结构改革,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完善国有企业监管体系,尤其是严格落实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对公司高管,尤其是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管,从制度上把腐败扼杀在摇篮里,营造出风清气正、崇廉尚实的国企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