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玉元,陈小华
(1.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云南 玉溪 653100;2.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红塔山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措施探讨
冯玉元1,陈小华2*
(1.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云南 玉溪 653100;2.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森林防火是森林资源保护的重点工作,从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机构、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加强森林防火宣传、狠抓火源管理、全面监测森林火情、坚持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加强专业扑火队管理、加强扑火物资管理、建立广泛的森林防火统一战线、强化森林防火监督检查、安全扑救森林火灾、加强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等方面,探讨了30年来红塔山自然保护区采取的森林防火措施。
森林防火;措施;专业扑火队;火灾案件;红塔山自然保护区
红塔山自然保护区地理位置为东经102°33′55″-102°40′19″,北纬24°17′52″-24°32′29″,管辖面积为5696 hm2,森林覆盖率60%以上,海拔1680~2438m。该保护区距市区路程短、交通便利、人员情况复杂,入山人员多,游客香客多,人员活动频繁,火源管理难度大,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探讨有效防火措施迫在眉睫。
成立红塔山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机构是森林防火工作的核心。局长负责全面工作,一名副局长负责防火措施的落实和森林火灾扑救指挥工作,另一名副局长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督促检查林区和防火值班室工作,专业扑火队队长负责专业扑火队的管理和森林火灾扑救及防火物资管理工作,所长负责林区值班和巡山护林管理工作,防火值班室值班员负责通信联系和记录,驾驶员负责车辆保养及防火运输工作。
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根本保证。红塔山自然保护区划分为3个林区由管理所管理,管理所下设12个管护站(点),形成3所12站(点)全方位覆盖林区的系统管护网。3名正副局长各自负责一个林区,与管理所所长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所长与护林员签订责任书,一环扣一环,把防火责任落实到个人到每一个山头地块,防火责任全方位覆盖林区地块。
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全民参与森林防火是减少森林火灾最有效的途径。一是在林区道路入山路口设置永久性宣传标牌,二是在人员活动频繁区域张贴宣传标语,三是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彩旗,四是向林区农户发放户主通知书,五是与林区内的台山、台地户主签订森林防火告知书,六是向入山人员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七是森林防火宣传车深入街道、村组、山寨,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火种不入山,森林无火灾,加强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的关键。在林区入山路口设置检查关卡,对入山人员登记姓名、联系电话、车牌号码、进山时间、进山目的、出山时间,收缴火种,杜绝火种入山。
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火情,是森林防火的原则,打早、打小、打了是森林防火的方针。因此森林火情监测是森林防火的先决条件,是避免小火燃成大火而造成重大森林火灾的重要前提。
5.1 应用科技全程系统监控
与中国移动公司合作,在林区设置视频自动监控。在林区各个制高点,安装视频自动监控,形成林区全方位、广覆盖、全天候、高密度、立体交叉的林火监测系统,实现及时发现和报告火情,并能随时监控林火蔓延情况。
5.2 护林员巡山全面覆盖林区
森林防火期间,增加临时性护林员,配合常年性护林员,明确任务,把工作任务落实到个人到山头地块。防火戒严期,护林员轮换用餐,禁止脱岗漏岗,延长巡山时间,做到山熟、林熟、水熟、路熟,出现火情,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为专业扑火队扑火当好引路向导,把火情迅速消灭在萌芽状态。
森林防火值班是联系林区情况与组织实施森林扑火的桥梁纽带,是迅速获取林区火情信息的重要手段。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求如下。
1)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时,必须有人接替岗位,否则,按脱岗漏岗追究责任。
2)值班人员要熟悉森林防火有关业务,负责保持对讲机、电话通信畅通,对各个管理所及管护站(点)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点名,并做好有关记录。
3)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或火灾报告后,第一时间通知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进行处理。同时通知专业扑火队队长、队员、驾驶员、预备扑火队做好扑救相关准备,经领导同意后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森林公安局报告,以便及时进行扑火相关协调和火案查处工作。
4)在火情或火灾扑灭前,值班人员按照火情或火灾发生的报告人员、时间、地点,扑火出动的人员、时间、地点、车辆,火情、火灾的发展及扑救等情况,详细记录,时时向带班领导汇报火场情况,为领导扑火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专业扑火队是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的主力军,是处置森林火灾的中坚力量。建设一支训练有素的专业扑火队,严阵以待,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则必胜,遇有火情,能够及时、安全、快速、高效地进行处置。
7.1 专业扑火队组建
1)专业扑火队人员要求。每年防火期间组建专业扑火队,队员70人,年龄20~45岁,男性,经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体检合格,签订劳动合同。
2)组建预备扑火队。队员为本局男职工,50岁以下,身体健康人员。扑火队设队长1名。
7.2 专业扑火队培训
1)聘请部队干部对专业扑火队进行军事训练。聘请部队干部对专业扑火队进行稍息、立正、报数、跨立、原地踏步、齐步走、跑步走、军姿、蹲姿、坐姿(坐地上、坐板凳上)、敬礼、走方队、军体拳等军事训练,提高队员体能素质。
2)对扑火队进行森林火灾扑救知识培训。对专业扑火队进行林火燃烧要素、林火种类、灭火常识、火场紧急避险、火场安全事项、灭火机的使用方法、保养维修、故障排除等相关知识培训,提高队员的业务素质。
7.3 专业扑火队日常管理
扑火队设队长1名,副队长3名,小队长6名。队员60名,分为6个小队,每个小队10名队员,设小队长1名,以小队进行日常考勤管理。
每天6∶30起床,集体跑步30分钟,吃完早餐,8∶30出动4个小队轮流入山巡山,进行防火宣传、防火查检和火情监测,3个小队预备处置火情。
灭火机编号发到个人保管,进行日常维护,损坏照价赔偿。
扑火队员一律住在保护区管理局内,禁止驾驶机动车辆,禁止私自外出,禁止喝酒;不得闹事,不得打架,不得赌博;违者一次扣除工资100元。
因森林防火工作的特殊性,队员在合同期间,一般情况下禁止请假,确因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请假1天的由队长审批,请假2天的由分管副局长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由局长审批。请假凭请假条,请假期间,扣除假期工资,未经准假或未请假回家的或外出的,按旷工处理,旷工3次,给以辞退。
队员在合同期间,发生火灾无故缺席一次扣除工资100元,照此类推。防火期间,工作积极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工作不积极或消极者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不改的予以辞退。
以小队为单位,及时扑救处理火情、火警,扑救火灾时,一切行动听队长指挥,实行团队作战,禁止私自行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扑火物资是扑救森林火灾的基础保障。防火车辆保养驾驶由驾驶员负责,灭火机、砍刀等扑火工具由扑火队员负责,油料、水桶、喷雾器等由扑火队长负责,运送火场使用物资由驾驶员和预备扑火队负责。
团结就是力量,建立广泛的森林防火统一战线,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环节。与周边江川区、晋宁县、红塔区管辖的街道(乡、镇)、村(居)委会(办事处)、村组和寨子建立广泛的联系,相互支持协作配合,集合现有森林防火力量,形成森林防火凝聚力,加强森林防火作战力,全面实行森林防火的联防、联守、联救、联助,对森林防火工作可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强化森林防火监督检查,完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人员在岗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保障。局领导及管理所所长负责监督检查各负责区域管护人员,脱岗漏岗1次处罚100元,并取消该管理所的防火奖,脱岗漏岗3次,予以辞退。
扑救森林火灾是全局职工、护林人员和专业扑火队的重要职责,是最大限度降低森林资源损失的补救措施。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向值班室报告,责任区护林员对发生火情地点进行认真核实,确定火情发生地点,当好扑火引路向导。
值班室接到火情报告后,要认真做好记录,并第一时间通知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进行处理。发生火灾,同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玉溪市森林公安局报告,局领导必须亲临现场,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统一指挥。专业扑火队进行扑火,预备扑火队进行后勤保障。
发生重大森林火灾,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出周密的灭火方案,统一部署,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保护区全局职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各项工作。
明火扑灭后,专业扑火队和预备扑火队要彻底清理火场余火,看守火场,严防死灰复燃。撤离现场时必须确认余火全部熄灭,并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后方可撤离火场。
全局职工及全体护林人员要积极配合市森林公安局进行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根据入山人员登记和其他依据,为火灾案件查处提供线索。
(责任编辑:韩焕金)
S7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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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4
*通信作者:陈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