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 历史学系,上海 200433; 上海交通大学 人文学院,上海 200240)
HUANGFU Qiu-shi JIA Qin-han
(Department of History, Fudan University, Shanghai 200433; School of Humanities, 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 Shanghai 200240, China)
顾维钧与中国西北石油开发
皇甫秋实 贾钦涵
(复旦大学 历史学系,上海 200433; 上海交通大学 人文学院,上海 200240)
“九·一八”事变爆发后,随着中国面临的军事威胁不断加剧,石油的战略价值愈发凸显。因此,国民政府加快了开发中国石油资源的步伐,制定了鼓励民间投资和排斥日本、联合英美的石油开发策略。在此背景下,顾维钧作为国际知名的外交家,利用其在国内外的声望和人脉,在中国西北石油开发进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他一方面联合周作民、钱永铭、严恩槱等中国民间投资者向国民政府提出申请,取得了甘肃、新疆、青海三省的石油勘探和开采特权,建立中国煤油探矿公司;另一方面通过加拿大友人何生积极与美孚石油公司接洽合作,委派美国地质学家韦勒和苏顿前往中国西北勘探油田。在孔祥熙访欧之际,顾维钧介入了关于中国应当精炼进口原油还是开采本国石油的论争,并试图促成中、美、英三方共同开发中国五省石油,杜绝日本在华发展石油产业。抗战全面爆发后,国民政府在开发四川油田、向外国在华石油公司购买石油、进口原油在华精炼等提高中国石油储备的尝试均未成功的情况下,决心开发玉门油矿,因此收回了顾维钧等人的石油开采特权。顾维钧参与中国西北石油开发,不仅为国民政府开发玉门油矿奠定了基础,也为中国的持久抗战注入了能量。
顾维钧 西北石油 玉门油矿 国民政府 美孚石油公司
顾维钧被公认为中华民国史上最重要、最具代表性的外交家之一,*金光耀:《顾维钧传》,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307~312页;石源华、钱玉莉:《著名的外交家顾维钧》,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9年,第214~232页。但他在1930年代参与中国西北石油开发的经历却鲜为人知,仅在石油工业史的相关论著中才略有涉及。*张力:《陕甘地区的石油工业,1903~1949》,“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中国近代化论文集》,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91年,第494页;刘春:《蒋介石与玉门油田》,《中国档案》1995年第2期;李学通:《抗日烽火中开发的玉门油矿》,《炎黄春秋》2003年第5期;吴翎君:《跨国大企业的实业投资案——美孚石油公司与陕北延长矿区》,《美国大企业与近代中国的国际化》,台北:联经出版社,2012年,第140页;魏国强:《开发玉门支援抗战》,《中国石油石化》2015年第17期。透过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珍本手稿馆(Rare Book and Manuscript Library)典藏的“顾维钧文件”(Wellington Koo Papers),*贾钦涵:《哥伦比亚大学珍本手稿馆藏“顾维钧文件”概况及其学术价值》,《史林》2014年第1期。我们得以发现,顾维钧在西北石油开发一事中扮演了关键角色——他不仅联合中国的民营投资者向国民政府申请西北三省的石油开发特权,并积极与美孚石油公司(Standard Vacuum Oil Company)接洽合作,还卷入了关于中国应当精炼进口原油还是开采本国石油的论争。本文在利用“顾维钧文件”、蒋介石日记等未刊文献的同时,还参考了孙健初、韦勒(J. M. Weller)、何生(Harry Hussey)等相关人物的回忆录,以及有关西北石油开发的历史资料,在此基础上梳理1930年代中后期顾维钧参与西北石油开发的经过,旨在丰富我们对中国近代能源史的认知,并深化对顾维钧的研究。
近代中国国内消费的石油主要依赖进口。*申力生主编:《中国石油工业发展史》第2卷,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1988年,第135~136、233~234页。20世纪初期,石油产品成为中国第三大进口商品,仅次于鸦片和棉纱。*刘立范、张无强、张叔岩主编:《中国石油通史 卷二1840~1949》,北京:中国石化出版社,2003年,第4、247页。在进口的各类石油制品中,约八成的润滑油从美国进口,煤油、汽油、柴油、燃油的三分之二来自荷属东印度,另外三分之一则来自美国。*行政院新闻局编印:《石油》,1947年,第11页。1870年美孚石油公司(American Standard Oil Company)创立之初就将产品销往中国市场,垄断美国对华石油产品贸易长达近40年。20世纪初,亚细亚火油公司(the Asiatic Petroleum Company)、*即皇家荷兰壳牌公司(the Royal Dutch-shell Company)远东分部。德士古石油公司(Texco Petroleum Company)相继进入中国市场并展开激烈竞争。
针对中国石油消费完全仰赖进口的状况,孙中山曾在《实业计划》中指出:
开采煤油矿为最有利益之事业。中国亦以富于煤油出产国见称也,四川、甘肃、新疆、陕西等省已发现有油源,虽其分量之多寡,尚未能确实作调查。而中国有此种矿产,不能开采以为自用,以致由外国入口之煤油、汽油等年年增加,未免可惜。如待至中国将来汽车盛行之时,煤汽之需用或增至千倍。当此欧美各国煤油正在日益减缩。由外国输入之煤油、汽油,断不足以供中国之需要,此所以在中国以开采油矿为必要之图也。*孙中山:《建国方略之二:实业计划(物质建设)》,《孙中山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362~363页。
国民政府遵循孙中山提出的实业计划,主张尽早开采油矿,实现石油自给。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后,石油资源与国防建设之间的密切关联日益凸显,因此国民政府加快了石油开发的步伐。在德国专家的建议下,国民政府制订了《解决中国液体燃料方案初稿》,强调加紧开发国内油田的重要性,提出在陕北、四川等地实施钻探,“钻探确实以后,即行设场炼油”。*刘立范、张无强、张叔岩主编:《中国石油通史 卷二1840~1949》,北京:中国石化出版社,2003年,第4、247页。在此时期,蒋介石身为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对发展国内矿业给予了高度关注。1932 年6 月,蒋介石在请中央地质调查所所长翁文灏为其讲解矿产问题后感慨道:“国家之经济财政, 必先从开发矿产入手”、“东北煤铁如此丰富,倭寇安得不欲强占。中正梦之,今日始醒,甚恨研究之晚,而对内对外之政策错误也。”*吴淑凤编注:《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第15册,“国史馆”,2004年,第141 页;《蒋介石日记》,1932 年6 月17日。本文所引蒋介石日记均依据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档案馆藏“蒋介石日记手稿本”。在此之后,蒋介石和国民政府高层愈加关注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对石油资源开采尤其重视。1932年国防设计委员会成立后,其下属的“原料与制造组”便组织陕西油矿探勘处,在延长等地实地钻探。*郑友揆等:《旧中国的资源委员会(1932~1949)——史实与评价》,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第14页。1933年,全国经济委员会制定了《发展中国石油工业之计划》,将中国石油工业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1. 石油销售国营;2. 建设石油精炼厂;3. 独立开采石油,并计划将占石油进口量42%的长江下游作为发展石油工业的重心。*全国经济委员会公路处:《发展中国石油工业之计划》(1933年12月),档案号:23-24-014-02,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1933年实业部公布《实业四年计划》,提出西北油田开发的目标为8000万加仑,相当于进口总量的四分之一。同时,实业部指令其下属的中央地质调查所在全国范围进行油田勘探,在各地的油田设立国营矿区。*实业部编印:《实业四年计划》,1933年,第31页。
1927年顾维钧因北洋政府倒台而下野,一度不再担任公职。此间顾维钧受加拿大友人何生的影响,对高利润的石油行业产生了兴趣。何生在中国旅居多年,曾担任北京协和医学校及医院设计工程师,并充当顾维钧的交际秘书。*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翻译室:《近代来华外国人名辞典》,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223页。长期以来,何生持续关注中国西北的石油资源,曾花费大量私人经费搜集有关石油资源的情报,并资助一些俄国探险家到中国西北考察。*[美]韦勒(Weller, J. Marvin)著,韦勒(Weller, Harriet)编,赵辛而译:《戈壁驼队——中美地质学家西北找油纪实(1937~1938)》,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1992年,第15、18页。顾维钧从何生等人那里得知甘肃玉门蕴藏丰富的石油资源后,便于1930年连同金城银行董事长兼总经理周作民、北四行储蓄会主任钱永铭等组成投资集团,试图“兴办一项企业着手勘测和开发可能成为中国最丰富的石油资源”。*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译:《顾维钧回忆录》第9分册,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第446~447页。但顾维钧从1931年底开始重新参与国民政府政治外交事务,后又出任中国驻法公使和驻国联代表,开发玉门油田之事因此被搁置了数年。直到1935年4月顾维钧回国休假期间,他又旧事重提,准备在甘肃正式勘测开采油矿。促使顾维钧重整旗鼓开发玉门油矿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以下三方面因素尤其值得注意:
其一,中国石油工业在1930年代初期发展极为缓慢,不仅制约了国内经济的发展,还严重威胁到国家安全,有识之士不断呼吁改变这种状况,为顾维钧投身石油开发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有人曾尖锐地指出:
最近日本夺得满洲后,又行石油专卖。故石油工业已成为世界重要问题之一。全世界将因战争而争石油富源,亦因石油而生战争也。……我国过去所发现之石油储量及产量皆甚少,故有无油国之称。……一旦战事发生,各国竞相贮备石油,则中国对此种燃料将有绝断之虞。*马龙翔:《中国液体燃料工业之概况》,《中国实业杂志》1935年第1期,第1035~1055页。
在此背景之下,中国西北地区的石油开采尤为引人注目。当时据化工学家吴伯藩统计,甘肃、青海、新疆等西北各省所用液体燃料全属舶来品,西北每月用于液体燃料方面的采购费用就高达三十多万元。更重要的是从国防战略的角度而言,“西北距海窎远,一旦有事,液体燃料来源断绝,则交通与照明方面所受之影响,将不堪设想”。*吴伯藩:《液体燃料与西北之关系》,《西北刍议》1936年第2卷第9期,第2531页。
其二,国民政府放宽国内民间资本开发石油矿产的限制,为顾维钧等人组建民营企业开发石油创造了条件。国民政府一向主张石油国营,孙中山在《实业计划》中就曾言明“此种(石油开发)事业,须由国家发展实业机关为政府经营之”。*孙中山:《建国方略之二:实业计划(物质建设)》,《孙中山选集》,第362~363页。但由于政府财力有限,国民政府允许民间资本参与石油等重要矿物的开发。1930年5月23日,南京政府正式颁布《矿业法》,规定石油矿“应归国营,由国家自行探采,如无自行探采之必要时,得出租探采,但承租人以中华民国人为限。”同时规定凡发现石油矿产时,必须呈报农矿部,国家拥有自行开采或作为保留区的优先权。*《矿业法》,《国闻周报》1930年第7卷第22期,“附录”第1~8页。而且国民政府在通过国防设计委员会对陕西、四川等地进行石油开发的同时,已无余力再对西北地区的油矿资源进行大规模勘测开采。在此情况下,蒋介石虽然希望继续加强国家资本在矿业领域的作用,但也允许民间资本更积极地参与重要矿物的开发。1935年4月,蒋介石一方面将国防设计委员会改组为资源委员会,指示该机构切实负责全国的工业建设工作,另一方面则提出:“矿业为物质文明与经济进步之极大主因,政府虽限于财力,艰于开采,但必力行保护政策,奖励投资,扶助商家独自经营。”*《蒋介石日记》,1935年4月14日。
其三,国民政府排斥外资的石油开发政策使顾维钧等人的投资在与外国资本的竞争中占据了优势。1928年,国民政府行政院在成立农矿部不久,便由该部制订颁行《特准探采煤油矿暂行条例》,规定 “探采煤油矿公司须完全用中国资本。倘有擅借外资者,一经察觉即予没收”;“探采煤油矿公司除技师外不得雇用洋员”。*《特准探采煤油矿暂行条例》,《中华民国史事纪要》,台北:中华民国史料研究中心,1982年,第333~334页。1930年《矿业法》虽然规定国家享有开发油矿的优先权,同时也规定“如无自行探采之必要时,得出租探采,但承租人以中华民国人为限”。应当说,由开采权由国营转向民营并不与《矿业法》原则相违背,而开采权只能授予国人则是一条难以逾越的法律红线。1935年间,美国商人阿尔脱琼斯曾多次申请勘探甘肃、新疆、陕西、四川等地的油矿,并愿出资至少一千五百万美金,但均被国防设计委员会以种种理由驳回。国民政府既希望吸纳足够的资金用于石油开发,又不愿外人侵夺本国石油开采权,因而亟须由可靠的国内私人资本出面解决这一两难问题。显然,顾维钧等人组成的投资集团对于南京政府而言,是一个比较理想的选择。*《实业部呈报对于国防工业筹商经过情形》(1935年6月24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财政经济”(5), 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925~928页。
1935年7月,顾维钧联合周作民、钱永铭,以及南洋富商严恩槱和张盛隆,利用大陆银行和金城银行的资金,呈文国民政府实业部,请求特许专探专采甘肃、新疆、青海三省石油。他们在申请书中要求政府给予“探勘石油之经营特许权,其年限五年”,提出“探勘工作费用均归呈请人或其组织之公司担任”,同时保证“五年内找不到有工业价值之油矿,特许权废止”。*玉门石油管理局史志编纂委员会编,张叔岩执笔:《玉门油矿史 1939~1949》,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7页。国民政府实业部长陈公博将此申请转呈军事委员会主席蒋介石审阅,蒋介石原则上同意了顾维钧等人的申请,但同时提出以下五点要求,构成了三省石油开发特许办法的核心条款:
甲、该处地临边陲,油矿开采务必全用华资,以免引起意外纠纷,万一查有洋股,所得权利完全无效;
乙、在平时或临时,皆须遵守中央政府所颁之法律及命令,各种运输方法皆须先得政府核准;
丙、关于该处地质情形及探采炼等方法,须与资源委员会随时接洽;
丁、有必要时政府得派员监察或指导。*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肃省玉门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玉门文史资料》第3辑,1997年10月,第137页。
实业部将顾维钧等人的申请提交行政院审核后,行政院第226次会议决议将该案交内政、外交、军政、财政、实业五部,及全国经济委员会、军事委员会、资源委员会等部门会同审查。最终,行政院第228次会议以“此种矿业依总理遗教,应归国营,惟目前国库竭蹶,无力经营,与其弃置,似不如利用民资提早开采”为由批准了顾维钧等人的申请,*张江一等:《孙健初传》,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1989年,第66页。并于1935年11月20日正式颁发特许权状。顾维钧等人由此获得了在五年试探期内勘探三省石油,以及石油有关之天然气、瓦斯、炭轻物质、土沥青及其他油类产品的独营特权。如在规定期限内发现有商业价值的石油,在五年试探期之后,他们将享有二十年的开采石油的独营特权,并得延长二十年。*《特许权状》,Wellington Koo Papers, Box 33, Rare Book and Manuscript Library, Columbia University. 本文所引顾维钧文件均来自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珍本手稿馆典藏“顾维钧文件”第33盒,下文不再赘述。为此,顾维钧等人在上海专门成立了中国煤油探矿公司(Chinese Petroleum Company)。
如前文所述,为了打破外国资本对中国石油的垄断,国民政府确立了排斥外资的石油开发政策。据此,国民政府颁发给顾维钧等人的特许状中也相应规定:“呈请人等或其将来组织之公司关于开探勘或开采本特许权状所指定之石油矿时,必须全用华资,如果查有外股,本特许权状所给权利完全无效”;“凡呈请人等及其将来组织之公司所有探勘及开采石油之一切权利,无论何时均不得让渡或卖与属于外籍之人民或公司”。但在现实层面,要想顺利开发玉门等地的油矿资源,不可能在资金、技术、设备等领域完全排斥海外资本的参与。
实际上,顾维钧等人一直在寻求与美国石油公司合作开发中国石油资源的可能性。早在1935年三省石油特许状的申请过程中,顾维钧就委托何生前往纽约咨询美国石油专业人士,并请他们就特许办法草案提供建议。*Telegram from Harry Hussey to Wellington Koo, July 16, 1935, Wellington Koo Papers.1936年7、8月间,何生一直在巴黎和纽约之间奔波,代表顾维钧与美孚石油公司主席帕克(P. W. Parker)、董事会主席瓦尔登(G. S. Walden)接洽合作。*Letter from Harry Hussey to Wellington Koo, October 13, 1936, Wellington Koo Papers.早在1914年,纽约美孚石油公司就与袁世凯政府合作,派出了以克拉伯(Frederic G. Clapp)*另有汉名为马栋臣。和菲勒(Myron L. Fuller)为首的勘探队,到四川、陕西和甘肃等地考察。*Letter from Harry Hussey to Wellington Koo, May 13, 1935, Wellington Koo Papers.但当时美孚石油公司主要致力于精炼,缺乏石油开采经验,在勘探步骤和设备选择上犯了不少错误。*Letter from Frederic G. Clapp to W. H. Donald, January 8, 1936, Wellington Koo Papers, Box 33, Rare Book and Manuscript Library, Columbia University.1915年美孚石油公司与中国政府合资成立公司开发中国石油的谈判也以破裂告终。*吴翎君:《跨国大企业的实业投资案——美孚石油公司与陕北延长矿区》,《美国大企业与近代中国的国际化》,第109~141页。对于与顾维钧等人合作开发西北三省石油,美孚石油公司的两位领袖表现出极大的兴趣。但他们对于特许状中“外股不得参与”的规定心存顾虑。为了打消美孚石油公司的疑虑,顾维钧制定了一套周密的中美合作方案以规避与政府相关法规的冲突。他提议先在中国注册一家中外合资的矿业投资公司(Mining Finance Company),中外资本各占一半。然后由这家公司与拥有特许权的中国煤油探矿公司签订合同。这样在中国法律看来完全是两个中国法人的合作。*Letters from Wellington Koo to Harry Hussey, May 22, July 9, 1936, Wellington Koo Papers.
在此基础上,顾维钧与帕克及瓦尔登于1936年9月在巴黎会谈后达成了以下合作协议:首先由美孚石油公司派遣两名美国地质学家途径巴黎去中国,勘探甘肃和青海两省的地质情形。两名美国地质学家在华勘探的所有费用由美孚石油公司承担。勘探报告交中美双方使用。如果勘探结果显示可以进一步开发石油,特许状的中国所有者将优先与美孚石油公司签订合作协议。*Letter from Wellington Koo to P. W. Parker, October 8, 1936, Wellington Koo Papers.但顾维钧仍无法确定国民政府对他利用外资开发石油的态度。为此,他主张在勘探期间,不公开与美孚石油公司的合作安排,两名美国工程师将以中国煤油探矿公司雇员的名义开展勘探工作。他安排中国煤油探矿公司先行垫付工资,之后再由美孚石油公司报销。此举的目的在于避免两位美国工程师因使用他们的账户而暴露与美孚石油公司的关系。*Letter from Wellington Koo to Harry Hussey, May 30, 1937, Wellington Koo Papers.而美孚石油公司因担心其他外国石油企业的竞争,也对此事讳莫如深。派往中国的两位地质学家在从意大利前往新加坡时特意将快船换成慢船,就是因为另外两名美孚石油公司的员工也订了这艘快船的票,他们唯恐四人同行引起别人的怀疑。*[美]韦勒:《戈壁驼队——中美地质学家西北找油纪实(1937~1938)》,第4页。而他们抵达中国之后,也被要求不得与美孚石油公司的在华工作人员联系。*Letter from Harry Hussey to Wellington Koo, March 17, 1937, Wellington Koo Papers.
美孚石油公司挑选了地质学家韦勒博士和苏顿(Fred Sutton)来华考察。韦勒在芝加哥大学获地质学博士,1920~1922年曾在印度西北地区考察。接到美孚石油公司邀请时,正在伊利诺斯地质调查局工作。苏顿是美孚石油公司的工程师,十几年来一直在南美工作。*[美]韦勒:《戈壁驼队——中美地质学家西北找油纪实(1937~1938)》,前言、第2~3、2页。他们都有在偏远地区从事地质勘探的丰富经验,这是美孚石油公司选派他们前往中国西北的重要原因。他们原定于1937年2月到达上海。但由于西北局势动荡,政府停止发放外国人进入西北地区的通行证。顾维钧和美方协商后,将他们来华的时间推迟了一个月。*Letter from Wellington Koo to Harry Hussey, December 1, 1936; Letter from Harry Hussey to Wellington Koo, December 14, 1936, Wellington Koo Papers.2月2日,两位美国地质学家从纽约启航,乘坐“不来梅号”赴巴黎与顾维钧见面。然后再从法国出发前往中国。*[美]韦勒:《戈壁驼队——中美地质学家西北找油纪实(1937~1938)》,前言、第2~3、2页。
与此同时,受顾维钧的委托,何生于2月抵达上海,与周作民、严恩槱一起安排两位美国专家来华的各项事宜。*Letter from Harry Hussey to Wellington Koo, February 13, 1937, Wellington Koo Papers.韦勒和苏顿于3月13日抵达上海。*Letter from Harry Hussey to Wellington Koo, March 17, 1937, Wellington Koo Papers.他们随即会见了国民政府行政院秘书长翁文灏,并前往南京拜访翁文灏推荐的中国地质专家。*Letter from Harry Hussey to Wellington Koo, March 24, 1937, Wellington Koo Papers.此后,由于甘肃局势依然不明朗,他们前往甘肃的证件一直未能签发。在等待证件期间,何生陪同两人再次前往南京。在与中央地质调查所代理所长黄汲清的谈话中,韦勒无意中透露他们的工资是由美孚石油公司支付的,严恩槱、何生等人为此担惊受怕、寝食难安。但最终他们却发现,黄汲清视之为理所当然,并未在意。韦勒的不慎虽然违背了美孚石油公司此前与顾维钧的保密协议,却在不经意间试探出国民政府并不排斥与美国合作开发西北的石油资源。*Letter from Harry Hussey to Wellington Koo, April 14, 1937; Notes of a Conversation with Messrs. H. L. Schultz and R. Leibensperger, May 14, 1937, Wellington Koo Papers.
1937年4月,孔祥熙作为中国特使前往伦敦参加英王乔治六世的加冕典礼,翁文灏也随之前往。顾维钧在与翁文灏会面时,曾向他打探国民政府对利用外资精炼石油的看法,翁文灏表示国民政府在特许状中有关规定主要是为了防备日本。实际上,国民政府欢迎其他国家的投资。只是在利用外资时要格外谨慎,以防日本染指。他特别指出,资源委员会用于开发自然资源的资金非常有限,国民政府很有可能将这四川和陕西两省的石油勘探权也交给顾维钧等人组建的中国煤油探矿公司。*Letter from Wellington Koo to Harry Hussey, May 1, 1937, Wellington Koo Papers.孔祥熙在英期间,曾派人与英国壳牌石油公司洽商合作。这引起了美孚石油公司的担忧。*Note of a Conversation, July 10, 1937, Wellington Koo Papers.在接下来的三个月里,顾维钧试图联合孔祥熙,促成中、美、英三方合作。经过多次会谈,美孚石油公司与英国壳牌石油公司达成协议,平等享有在中国开发石油的权利。而顾维钧等中方代表将援引甘肃、青海、新疆三省的先例,向国民政府申请四川和陕西两省的石油专营特权,由中、美、英三国共同开发五省石油。*Meeting July 29th, Mr. Schultz’s Office, London, Wellington Koo Papers.中国方面试图借助英、美对其在华利益的保护,杜绝日本在华发展石油产业。*Note of a Conversation, July 10, 1937, Wellington Koo Papers.
通过周作民的关系,1937年5月韦勒和苏顿终于拿到通行证,于6月启程前往甘肃。根据顾维钧与翁文灏的安排,中国煤油探矿公司与中央地质调查所合作,组成甘青煤油探勘队,双方商酌行程计划并共享一切采集材料。*《甘青煤油探勘队合作办法》,Wellington Koo Papers.经严恩槱推荐,探勘队队长由金城银行史悠明担任,负责沿途照料食宿。黄汲清选派1935年曾赴青海、甘肃进行地质调查的地质师孙健初陪同两位美国地质专家前去考察。*张江一等:《孙健初传》,第79、68页。韦勒和苏顿一行计划到青海部分地区,及甘肃永登、永昌、玉门、敦煌等处作地质勘查。在顾维钧和周作民的关照下,国民政府实业部向甘肃、青海省政府、各县公署以及沿途驻军拍发电报,强调:“(探勘队)抵境时妥慎保护,以利进行”。*张江一等:《孙健初传》,第79、68页。
在顾维钧等人获得西北石油开采权之后,随着国内外形势发生巨大变化,中国受到军事侵略的威胁不断加剧,石油资源的战略价值日益凸显,国民政府尝试了各种途径来提高中国的石油储备量。
例如,第三性、无性生殖、代孕、人工授精、器官移植等,使慈孝的血缘基础变得相对模糊了;社会的信息化、网络化使社会交往关系变得更加复杂,也对孝廉文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孝廉文化的建设需要不断创新,不断加以充实和完善。
首先,资源委员会对国内油矿的开发工作并未因转让西北石油开采权而停滞。1935年,资源委员会一面指示中央地质调查所在四川调查石油地质,一面派员赴德国购买探油大钻机。1936年夏,四川油矿探勘处成立,在四川巴县石油沟及达县石梯坎从事探油。但中央地质调查局根据四川巴县钻井的结果,判断四川产油希望不大。*董蔚翘:《玉门油矿的发现与开采》,《传记文学》第21卷第2期,第66页。
其次,国民政府试图向在华外国石油公司购买石油产品。1936年2月,蒋介石通过宋子良向美孚石油公司提出购买汽油350万加仑,分别存储于重庆、西安、南昌、长沙、南京、兰州、洛阳、杭州等地。美孚公司却断然拒绝在西安、洛阳、南昌等内地城市存油,宋子良转述其理由为:“该行向例,凡任何国家,向该行购买汽油、留作军事上用者,该行谢绝。”宋子良随后向亚细亚火油公司协商,该公司同样以“该各处车油营业有限”为由,拒绝在中国内地存储汽油。*《为购买汽油事,蒋介石与宋子良往来函电》,洪葭管主编:《中央银行史料(1928.11~1949.5)》(上),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年,第223~229页。
7月26日,在顾维钧的安排下,孔祥熙在伦敦会见了美孚石油公司董事长瓦尔登和主席帕克,以及英国壳牌石油公司代表。会谈中,孔祥熙表示鉴于日本的威胁,中国亟须获取和保持充足的石油储备。他希望了解外国石油企业提高在华石油储备量的可能性。帕克表示美孚石油公司在中国平均保持三个月的石油储备。他们愿意配合中国政府,将在华石油储备量增加至六个月,但添置储油装备的费用可观,商业利润难以补偿,因而他们希望中国政府能以某种方式为额外的石油储备予以补贴。孔祥熙提出国民政府愿意出资向外国石油公司尽可能多地购买汽油。*Monday, July 26th, in Dr. Kung’s suite at Dorchester Hotel, Wellington Koo Papers.但这一途径也有潜在的危险。因为如果英美的石油公司增加在华石油储备,日本也会提出相应的要求。这样反而对中国不利。*Note of a Conversation, July 10, 1937, Wellington Koo Papers.与此同时,中央信托局在上海接洽了美孚石油公司、德士古公司和亚细亚火油公司,希望他们将在华汽油储备量提高至一年,但未能达成协议。*Notes of a Conversation, June 22, 1937, Wellington Koo Papers.同年10月,以美孚、亚细亚等公司为代表的大批海外石油商对中国局势做出了悲观预测,纷纷放弃在华存储大量煤油,造成国内储备油量异常缩水。*高素兰编注:《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第39册,台北:“国史馆”,2009年,第65~66页。
外国在华石油企业在此问题上不愿妥协,促使国民政府转而考虑进口原油在华精炼。*Notes of a Conversation with Messrs. H. L. Schultz and R. Leibensperger, May 14, 1937, Wellington Koo Papers.为解决油料短缺的状况,资源委员会于1937年3月拟订办法,计划绕过美孚石油公司等供油商,直接向外采购。*王正华编注:《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第40册,台北:“国史馆”,2010年,第320页。同月,蒋介石亲自与孔祥熙协商拟订预算,向资源委员会拨出专款用于炼油。*《蒋介石日记》,1937年3月5日。7月,蒋介石又提出在对美借款中加入“炼油”项目。*《蒋介石日记》,1937年7月2日。
但实际上,在华建立精炼厂也不能解决中国的石油储备问题。孔祥熙和顾维钧在伦敦与美孚石油公司代表会谈后,帕克曾在给孔祥熙的备忘录中详细阐述了这种选择的弊端。他指出,1936年世界汽油消费量已达到100080万桶,年增长率为10%。如果按照这样的增长速度,原油很快就会陷入短缺,产油国很有可能会禁止原油出口。*Notes of a Conversation, June 22, 1937, Wellington Koo Papers.所以即便在和平时期,进口原油在华精炼也有很大难度。而战时原油的来源更难保障,切断原油的远洋航路甚至比切断进口汽油更加容易。而且建立精炼厂的地点应该距离原油来源越近越好,但无法同时满足进口原油和中国西部出产石油的需要。*Note of a Conversation, July 10, 1937, Wellington Koo Papers.此外,原油精炼设备非常昂贵,并且难以运输。而设备的类型取决于使用的地区和原油的种类。因此,解决中国石油储备问题最佳也是唯一切实可行的办法就是尽快在中国国内开发石油,并就近建立精炼厂。这样,美国如果对外禁运原油,依靠进口的日本将遭受严重打击。*Notes of a Conversation, June 22, 1937, Wellington Koo Papers.尽管进口原油在华精炼有诸多弊端,但如果国民政府与其他外国公司达成了在华精炼原油的协议,显然将有损于中国煤油探矿公司和美孚石油公司的利益。因此,顾维钧还是试图说服美孚石油公司向中国政府提出进口原油在华精炼的方案,防止国民政府与其他外国公司合作。*Notes of a Conversation with Messrs. H. L. Schultz and R. Leibensperger, May 14, 1937, Wellington Koo Papers.但抗战全面爆发后,中国沿海地区相继沦陷,进口原油在华精炼的计划也随之流产,开发国内石油的需求也愈发迫切。
值此之际,玉门地区的油矿勘探工作有了突破性的进展。1938年韦勒完成了调查报告《西北勘油地质报告图说》。该报告称:
目前已可断言,石油即将出现于甘肃之西北部,石油河背斜为一储油构造,如具备良好条件,可望获致极佳产量。目前除钻探之外,尚无其他办法可证明能提供多少石油,如能改善交通条件,此处毫无疑问将成为一个最具有价值的石油产地。
报告还论证了在石油河附近建设一座油矿的可能性,指出从国防角度看,在目前中日战争中开发西北油田,重要意义不难想象,应“不惜任何代价钻探石油构造,开发油田”。*Letter from J. M. Weller to Wellington Koo, January 10, 1938, Wellington Koo Papers.由于当时没有条件进一步钻探以确定石油储量,又加上玉门距离海口数千公里之遥,交通运输成本颇成问题,因而美孚石油公司从商业的角度考虑,对开发玉门油田不甚积极。中国煤油探矿公司短期内也无法实现油田的开发,此项工程必须由政府出面组织完成。而对于国民政府而言,玉门油田所处位置远离中日交战区域,属于较为安全的战略后方,是理想的产油地。
国民政府在开发四川油田、向外国在华石油公司购买石油、进口原油在华精炼等提高中国石油储备的尝试均未成功的情况下,决心开发玉门油矿。1935年11月国民政府颁发给顾维钧等人的特许权状规定“呈请人等或其将来组织之公司应雇用或设法罗致专家级技师,在呈请特许案核准后一年内开始探勘工作,如逾期不能开始探勘工作而并无正当理由者,本特许状应即撤销”,但韦勒、苏顿一行直到1937年6月才前往青海和甘肃勘探。1938年资源委员会以中国煤油探矿公司未能遵奉特许状如期开发为由,呈请经济部收回了该公司的玉门石油开采特权。顾维钧也无理由阻挡,只好交出特权。*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译:《顾维钧回忆录》第9分册,第446~447页。
资源委员会为开发玉门油田投入了大量资金。翁文灏决定开发玉门油田后,1939年资委会用于石油产业的投资预算额就猛增至上一年度的5.6倍。此后资委会在石油领域的投入额不断攀升,于1941年首次超过该机构用于煤炭和电力的资金投入,成为战时各项投资中开支最大的基础工业。*陈真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3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1年,第890~893页。
1941年,甘肃油矿筹备处改组为甘肃油矿局,同年在玉门先后钻井八口,正式开始石油生产,出产量异常丰富。1943年后,在外援日益艰难的情况下,年产40万桶原油的玉门油田成为独撑整个中国石油生产的重要矿产基地。据统计,1939~1945年间,玉门油田共出产原油7800余万加仑,汽油1300余万加仑,煤油500余万加仑,柴油70余万加仑,石蜡近4.7万公斤,为维持中国的战时生产和军事作战做出了重大贡献。*陈真、姚洛合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4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1年,第942页。
1930年代中后期,顾维钧在中国西北石油开发的进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作为国际知名的外交家,顾维钧在涉足石油领域时,利用自己在国内外的威望和人脉,获得了国民政府和美孚石油公司两方面的支持。在国内,他联合周作民、钱永铭、严恩槱和张盛隆等故旧,向国民政府申请到了甘肃、新疆、青海三省的石油勘探和开采特权,并在组建勘探队赴西北考察的过程中,得到了国民政府实业部和中央地质调查局,以及沿途地方政权的大力协助。在国外,顾维钧以加拿大人何生为代理人,与美孚石油公司秘密洽商合作,并借助其资金和技术在西北进行石油勘探。当孔祥熙联合英国壳牌石油公司的计划与中国煤油探矿公司和美孚石油公司的合作方案发生冲突时,顾维钧又居中调和,促成了中、美、英三方的合作。
顾维钧参与西北石油开发的经历也与三十年代中后期国民政府的石油开发策略密不可分。“九·一八”事变爆发后,国民政府出于国防的需求,在政府财力不济的情况下,开始扶持民营企业开发石油,顾维钧等人取得的西北三省的石油开发特权即为首例。为了打破外国资本对中国石油的垄断,也为了防止日本对中国石油资源的侵夺,国民政府制定了排斥外资的石油开发政策。但面对资金和技术的匮乏,同时出于“以夷制夷”的策略,国民政府也在寻求与英美石油大企业的合作。这为顾维钧联合美孚石油公司共同开发西北石油打开了方便之门。尽管国民政府内部对于中国石油产业应该在国内自主开采还是从国外进口原油精炼存在分歧,但随着中日关系日趋紧张,实业部和资源委员会自主开发石油的意见逐步成为主流,从而为顾维钧等人在西北勘探和开发石油提供了坚强后盾。而顾维钧与国民政府决策层的密切联系,及其对国民政府石油开发策略的准确把握,也是他能涉足石油产业的关键原因。
近代以来,中国的能源结构发生重大变革。石油在日常生活、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和国防军工等领域都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在1930年代日本侵华的威胁下,石油的战略价值越发凸显。因此国民政府在这一时期加快了石油开发的步伐。为了增加中国石油储备,国民政府起初朝进口原油精炼与开采国内石油两个方向同时推进。沿海地区陷落后,国民政府转而全力采掘国内石油资源。顾维钧在1930年代中后期参与开发西北油矿,正是在此能源史的背景下展开的。尽管未能开始生产,但中美地质专家对甘肃油矿的勘查为此后开发玉门油田奠定了基础,也为中国的持久抗战注入了能量。
HUANGFU Qiu-shi JIA Qin-han
(DepartmentofHistory,FudanUniversity,Shanghai200433;SchoolofHumanities,ShanghaiJiaoTongUniversity,Shanghai200240,China)
[责任编辑 陈文彬]
V. K. Wellington Koo and the Oil Development in Northwest China
After the breakout of Mukden Incident, with the increasing military threat from Japan to China the strategic value of the crude oil has been highlighted. As a result, the Nationalist Government stepped up the pace of oil exploitation by developing a strategy to counter Japanese influence, which encouraging private investment in oil industry and collaborating with the British and American oil companies as well. Against this background, V. K. Wellington Koo, an internationally known Chinese diplomat, taking advantage of his personal reputation and relationships at home and abroad, played a vital role in the oil development in Northwest China. With the help of Chinese investors Zhou Zuomin, Qian Yongming and Yan Enyou, Koo has been granted the privilege on oil exploration and exploitation in Gansu, Xinjiang and Qinghai. Meanwhile, Koo initiated the collaboration with Standard Vacuum Oil Company through the connection of his Canadian friend Hurry Hussey, and employed American geologists J. M. Weller and Fred Sutton to prospect oil in Northwest China. During H. H. Kung’s visit to Europe, Wellington Koo involved himself in the debate on China should refine crude oil imported from abroad or exploit petroleum reserve at home. Koo attempted to bring about a Sino-Britain-American trilateral cooperation to develop the Chinese oil industry, in order to excluding Japanese ownership in such a key strategic sector. After the outbreak of Anti-Japanese War, the attempts made by the Nationalist Government on developing Sichuan Oilfield, purchasing oil from foreign companies in China, as well as refining the crude oil imported from abroad all failed. Finally, the Nationalist Government made up the decision to exploit the Yumen Oilfield. Therefore, Koo’s privilege on oil exploitation has been canceled. With his effort on the oil development in Northwest China, Koo paved the way for the further exploitation of Yumen Oilfield by the Nationalist Government, and contributed to the Chinese protracted war of resistance against Japan.
V. K. Wellington Koo; oilfield in Northwest China; Yumen Oilfield; the Nationalist Government; Standard Vacuum Oil Company
皇甫秋实,复旦大学历史学系讲师。 贾钦涵,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助理研究员。
中国近现代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