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发布《辽宁省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
近日,辽宁省发布了《辽宁省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根据计划,辽宁省需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2017年年底前,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江苏省发布《“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近日,江苏省委、省政府发布了《“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规划了未来2~3年的“生态治理路线图”。该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削减20%。2017年年底前,印刷包装以及集装箱、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必须全面实现低VOCs含量涂料/胶黏剂替代。
陕西省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2月8日,陕西省发布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这是陕西省首次发布针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对挥发性有机物的适用范围、排放限值、工艺管理要求、监测要求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初步估算,这一标准实施后,陕西省将有78%的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受到更加严格的标准限制,涉及汽车制造、印刷、木制家具、医药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等8个主要行业。
泉州市核发新版排污许可证
根据国务院和环保部、省环保厅的要求,泉州市将分行业、分阶段完成全国统一编码的新版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及更换工作,计划到2020年,完成覆盖全市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新版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根据安排,火电、造纸行业现有企业排污许可證更换工作应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2017年3月底前,泉州市辖区内火电、造纸行业企业应向具有排污许可证核发权限的环保主管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并申领新版排污许可证,持有原福建省版排污许可证的火电、造纸行业企业应更换新版排污许可证。
《河北省发展循环经济条例》正式施行
作为河北省首部循环经济地方性法规,《河北省发展循环经济条例》经过3次修改,已于近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对商品过度包装作出了规定,明确设计、生产、使用的商品包装,应当按照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的原则,优先选择使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材料,简化包装结构,减少包装材料的使用量和包装废物的产生量。禁止违反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强制性要求,对产品进行过度包装。